山西省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水利厅2022)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1471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项目
最终报价:642300.00(元)
山西水资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18号孵化基地5号楼869室
91149900MA0L96XW3B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静,马慧敏,杜永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1980号文件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634.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45号
联系方式:0351-4666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乾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景苑5号楼1504室
联系方式:17735185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7735185857
附件信息:
5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项目磋商文件 (1).doc5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项目磋商文件 (1).doc251.6K
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1471磋商文件机制项目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管理乾恒QIANHENG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代理机构:山西乾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山西省水利厅第八部分相关附件53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2第六部分合同原则25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0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9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81、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1471一、项目基本情况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项目磋商公告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6、采购需求: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5、最高投标限价(元):644400.00;4、预算金额(元):644400.00;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太原市小店区恒大未来城8号楼912室。时间:2022年8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45号名称:山西省水利厅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项目联系人:刘先生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景苑5号楼1504室名称:山西乾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1-4666629联系人:李先生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系电话:0351-7977688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肆仟肆佰元整(¥644400.00)注: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超出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无3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否4磋商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3、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5、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6、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7、保证金缴纳凭证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8、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5磋商供应商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报价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2、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七部分),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4、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七部分);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格式见第七部分);6、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见第七部分);7、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8、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6保证金金额本项目磋商保证金10000.00元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到指定银行的账户上。单位名称 : 山西乾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街支行账 号 : 0502126709200018648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未按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磋商供应商须知第9.4条)7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8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3份,一正二副(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同时提供U盘一个(PDF格式或word格式)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财库〔2022〕19号)(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7.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中有关商务条款。11信用查询代理机构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12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的规定支付。13供应商是否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现场参加。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乾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3.1具有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6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通知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联系方式以磋商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第八部分相关附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网上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4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7.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及依法成立的磋商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解释为准。6.2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可以向磋商小组进行了解。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6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磋商供应商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召开,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发出通知。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4如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网上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的要求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纸质版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成册并包装密封。报价人须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照需按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上传。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4.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4.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9.4.1.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山西乾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上。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9.4保证金9.3纸质版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形式。封面“响应文件”使用初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其它文字使用三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字体;表格内容使用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9.5.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应提供服务的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磋商报价9.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4.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一份送代理机构存档,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4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3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5.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7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货物/服务的技术指标、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10.6磋商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0.5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磋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版响应文件需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加盖供应电子章。12.3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电子、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对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盖章,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3.1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电子版响应文件需CA加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五、磋商采购程序16.2磋商供应商应按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16.1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在线签到。16、签到15.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向磋商小组成员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纸质版响应文件在非特殊情况下不拆封)18.响应文件的开启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7.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17.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成立磋商小组19.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在线形式作出。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9.响应文件审查20.2磋商的顺序,随机进行。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磋商19.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9.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0.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20.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代理机构要求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确认。20.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3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20.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20.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20.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20.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0.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20.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21.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在线形式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1.最后报价20.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在线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0.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综合评审21.2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21.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磋商保密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4.评审复核23.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7.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2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8.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27.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7.2项目终止磋商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保密七、保密和披露29.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送代理机构存档。29.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1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2.询问八、询问和质疑31.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1.1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5质疑须以在线电子形式提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4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33.3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33.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磋商文件之日。33.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在线电子形式提出质疑。33.质疑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一、商务要求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3.8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3.7磋商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3.6接收质疑函方式为在线电子书面递交。(4)结合水资源超载区治理规划目标,制定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确保2023年底我省水资源超载地区退出水资源超载行列,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2)明确我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治理规划目标;(3)机制从超载区治理工程的的立项、审批、资金支付工程建设等几个方面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1)对我省黄河流域各水资源超载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研,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已及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技术要求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一、响应文件初审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1条提供的符合磋商供应商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有效。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2条提供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有效。3良好的纳税记录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3条提供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有效。4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4条提供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5履行合同的能力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5条提供的“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有效。6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6条提供的“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有效(正本提供原件)。7保证金缴纳凭证和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材料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7条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8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8条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2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2报价审核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要求。4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商务要求等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表中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作出实质响应。5项目实施方案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作出实质响应。2、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1、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资格检查内容存在清晰度差、辨认困难,磋商小组可查看原件。(三)特别说明:3、审查时,磋商小组可允许磋商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9.3条规定的原则。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合同编号:第六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每一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技术、价格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供应商报价总价原则上不能低于成本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商务部分(40分) 1、业绩经验(30分)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近三年内签署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得5分,最高得30分。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10分)2.1按磋商文件要求连续编制页码,得5分,未按要求不得分;2.2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编制商务、技术内容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二、技术及服务部分(50分) 对本项目实施工作规程规范及重难点得把握(10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得实施工作思路得条理性、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对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4-7分,一般的得0-3分。项目实施方案条理、科学,符合实际现状,内容完善(10分)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4-7分,一般的得0-3分。项目人员配备(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人员组织、技术分工、专业配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4-7分,一般的得0-3分。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周期各阶段工作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紧密程度及采购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4-7分,一般的得0-3分。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计划、服务的质量及项目质量保障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服务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各项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服务方案的科学合理、服务质量的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三、价格部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2位小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项目名称)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地址:乙方(承接主体):地址:甲方(购买主体):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二)合同期限:(一)服务对象: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二)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内容(七)提供服务的形式:(六)提供服务的地点:(五)服务标准:(四)服务数量:(三)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1.一次性付款:(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四、付款方式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三、合同金额(二)支付方式:(本条款内容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予以细化)(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在交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分期支付:五、绩效评价账号:开户银行:收款人名称: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质量指标(具体指标)1.数量指标(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总体目标)(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5.满意度指标(具体指标)4.成本指标(具体指标)3.时效指标(具体指标)七、甲乙双方权责(具体载明评价指标验收结果与合同资金挂钩的约定等)(二)结果应用(一)验收内容六、项目验收(具体指标)(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具体约定甲乙双方有关权责)(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违约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九、知识产权(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十一、保密条款(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十二、不可抗力(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十四、其他(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一)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争议解决(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四)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单位名称:单位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5.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务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一、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正/副)本(一)包封面及目录格式二、磋商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6.全部文件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提交。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件文应响包号:2、…………………………………………………………1、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8、…………………………………………7、……………………………………………………6、…………………………………………………………5、…………………………………………………………………4、…………………………………………………………………………3、…………………………………………………………………5、…………………………………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报价函……………………………………………………………………………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1、……………………………………………10、………………………………………………………………………9、…………………………………………8、……………………………7、………………6、………………………………………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山西乾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二)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一)营业执照无违法记录声明(三)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山西乾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山西乾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函(四)报价函格式年月日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第_____包:人民币(大写)元(¥元)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对贵方以电子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E-mail: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山西乾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货币:人民币/元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备注1总报价 大写: ¥:服务期限: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响应表(九)商务条款响应表备注:后附拟派人员相关资质证件(如有)等。(八)拟派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十)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磋商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说 明1合同履行期限2服务地点3.............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备注:磋商供应商人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截止磋商活动之前近三年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主要同类型项目:使用单位使用地址联系人电话数量(台/套)交付使用日期备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提供(十一)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年月日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十三)磋商货物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提供(十二)服务承诺(格式)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3、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正版软件承诺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原件扫描件)。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适用)日期:单位名称:特此声明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应)日期:单位名称: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适应)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单位名称:第八部分相关附件日期:单位名称: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资源超载区管理机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