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质量监测服务 培训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2)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2000175
二、项目名称: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乐培生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2栋5层501号
67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乐培生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培训服务
教育服务
主要内容为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具开发(命题)服务、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技术服务、全区学校办学育人质量评价平台服务
一、(1)监测工具开发(命题)小组需由至少4名具备以上任一学科的中级教师(一级教师)或高级教师(含正高级、高级)职称的命题专家组成。由命题专家制定考试内容、双项细目表、试卷样题,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开始命题。(2)编制的答卷试题需至少进行三次校对、小范围试测调校,经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后方可下发到学校施测。(3)试题应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难度适中,能发挥监测的导向功能﹑诊断功能﹑评价功能,注重知识的发展性,重视考查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4)试卷应按监测要求提供双向细目表。二、(1)提供监测技术服务所需阅卷平台的扫描软件需支持OMR扫描时识别、纠错。(2)提供监测技术服务所需阅卷平台需支持新高考选课考试模型,并支持3+3或3+1+2的选课折算统计。(3)提供监测技术服务所需阅卷平台需支持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包含评卷教师信息、学生信息)收集上报功能。(4)协助采购人共同完成监测所需的答题卡的制作设计供印刷使用。(5)提供答题卡扫描技术支持服务。为学校的答题卡扫描提供技术服务(至少包括答题卡格式文件、扫描时软硬件故障解决),全程帮助学校完成扫描。(6)提供监测所需的评阅试卷的技术保障服务,至少完成生成评卷教师帐号、全程跟踪考试评卷工作(含试评、正评)。(7)提供监测的成绩评定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种成绩评定报表,核定后分校下发。(8)提供与监测相关的网阅线上技术支持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并提供其他与监测技术相关的支持服务。三、(1)针对全区学校办学育人评价平台组建专业实施团队进行建设及运营,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平台建设开发所需配备的相关成员总数不少于8人。平台上线后,运营过程中须安排1人(可以为平台建设开发成员中的人员)提供驻场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数据整理、清洗、人工筛查。(2)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提供持续优化服务,供应商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向采购人提出更适宜于本项目的平台功能优化措施,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应完成功能优化。本项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1)提供合同签订后一学年(12个月)的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具开发(命题)服务。 (2)提供合同签订后一学年(12个月)的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技术服务。 (3)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全区学校办学育人评价平台的开发、测试和上线;平台上线后,供应商提供平台运营和优化服务至合同签订后12个月止。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提供服务。
678,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梅(采购人代表)、熊英、徐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2210200002240[2022]00378。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七楼。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
联系方式:028-81038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学院路东段万和商业广场综合楼2楼
联系方式:028-830133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83013349
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教育质量监测.pdf
中小企业声明-教育质量监测.pdf
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2080101).pdf
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2080101).pdf
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1142022000175,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是否是否通过通过资格资格性审性审查查是否是否通过通过符合符合性审性审查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报价报价(10分分)技技术、术、服务服务配置配置(30分分)项项目目业业绩绩(15分分)供应供应商实商实力力(15分分)项目整项目整体服务体服务方案方案(30分分)综合评综合评审得分审得分汇总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成都乐培生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9.8730151525.595.370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乐培生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8600(元)(陆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阅通昱翔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0000(元)(陆拾柒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东方原点(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6000(元)(陆拾柒万陆仟元整)。2成都阅通昱翔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10163021.550.500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乐培生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8600(元)(陆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阅通昱翔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0000(元)(陆拾柒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东方原点(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6000(元)(陆拾柒万陆仟元整)。3东方原点(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是/否9.9116001843.910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乐培生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8600(元)(陆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阅通昱翔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0000(元)(陆拾柒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东方原点(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6000(元)(陆拾柒万陆仟元整)。2022-08-15-第1页-(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单位名称)的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5101142022000175)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成都乐培生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756.68万元,资产总额为1570.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2年8月12日7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本声明函,不得虚假声明。采购编号:按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中生成的为准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项目管理创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新达工程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美101共同编制400〇一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方法第八章采购合同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委托,拟对“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按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中生成的为准。二、项目名称: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679000元。最高限价:679000元。五、项目概况: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针对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八、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1、采购内容:新都区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2、本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九、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日期2022年8月2日至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期2022年8月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学院路东段万和商业广场综合楼2楼)十一、开启地点: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学院路东段万和商业广场综合楼2楼)十二、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三、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联系人:魏先生联系方式:028-8103803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学院路东段万和商业广场综合楼2楼邮编:610500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8-83013349。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8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邀请磋商供应商的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79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玖仟元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79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玖仟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联合体允许联合体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注: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进行划分。7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10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8-83013349。11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8-83013349。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28-8301334913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14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8-83013349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学院路东段万和商业广场综合楼二楼邮政编码:6105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起质疑时,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1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金融中心七楼邮政编码:6105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备案。1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8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9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依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本项目允许开展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0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定义2.1“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和甲方系指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2“采购执行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组织方。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执行机构是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的统称。2.4“供应商”系指报名并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乙方”系指成交的供应商。2.5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报名获取本项目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2)提供合同签订后一学年(12个月)的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技术服务。(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全区学校办学育人评价平台的开发、测试和上线;平台上线后,乙方提供平台运营和优化服务至合同签订后12个月止。第三条服务要求与质量标准(一)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具开发(命题)服务内容和要求1.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具开发(命题)服务范围:学段监测考试名称监测级别需命题的考试具体科数要求下学期期末区级初一7科、初二6科初中上学期期末区级初一7科、初二8科、初三7科初三一诊区级初三7科初三二诊区级初三7科,初二2科高中下学期期末区级高一9科高中高三区诊区级高三10科(数学分文理计)小学上学期期末区级4、5、6年级共18科,各学科抽测小学下学期期末区级4、5、6年级共18科,各学科抽测以下为上述学科的科目类别(各学段具体监测学科由甲方和乙方在命题前确认):小学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道法、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科技初中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高中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高三数学分文理)以下为上述学科的科目类别(各学段具体监测学科由甲方和乙方在命题前确认):小学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道法、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科技初中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高中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高三数学分文理)以下为上述学科的科目类别(各学段具体监测学科由甲方和乙方在命题前确认):小学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道法、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科技初中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高中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高三数学分文理)以下为上述学科的科目类别(各学段具体监测学科由甲方和乙方在命题前确认):小学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道法、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科技初中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高中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高三数学分文理)2.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具开发(命题)服务要求:(1)试题应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难度适中,能发挥监测的导向功能﹑诊断功能﹑评价功能,注重知识的发展性,重视考查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2)试卷应按监测要求提供双向细目表。(二)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技术服务内容和要求1.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范围及本项工作人员配备要求:学段监测批次考试类别针对本项服务,各批次配备的服务人员数量要求初一、初二下学期期末区级初三一诊区级2人。注:其中1人负责线上技术支持,1人负责区教科院现场技术支持初中初一、初二、初三上学期期末区级5人。注:其中1人总负责和项目协调,4人负责区教科院现场技术支持(每人对应1个教育集团)初三二诊区级初中政史会考会考初中地生会考会考高一下学期期末区级2人。注:其中1人负责线上技术支持,1人负责区教科院现场技术支持高三零诊市级2人。注:其中1人负责线上技术支持,1人负责区教科院现场技术支持高三区诊区级2人。注:其中1人负责线上技术支持,1人负责区教科院现场技术支持高中高一、高二上学期期末市级高三一诊市级高三二诊市级高三三诊市级小学4、5年级上学期期末区级小学4、5年级下学期期末区级高中职高文化抽测市级3人。注:其中1人负责线上技术支持,2人负责区教科院现场技术支持2.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技术服务要求:(1)协助甲方共同完成监测所需的答题卡的制作设计供印刷使用。(2)提供答题卡扫描技术支持服务。为学校的答题卡扫描提供技术服务(至少包括答题卡格式文件、扫描时软硬件故障解决),全程帮助学校完成扫描。(3)提供监测所需的评阅试卷的技术保障服务,至少完成生成评卷教师帐号、全程跟踪考试评卷工作(含试评、正评)。(4)提供监测的成绩评定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各种成绩评定报表,核定后分校下发。(5)提供与监测相关的网阅线上技术支持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并提供其他与监测技术相关的支持服务。(三)全区学校办学育人质量评价平台服务内容和要求1.乙方为本项目提供全区学校办学育人评价平台一套。2.全区学校办学育人评价平台配套服务要求:(1)针对全区学校办学育人评价平台组建专业实施团队进行建设及运营,根据甲方需求完成平台建设开发所需配备的相关成员总数不少于8人。平台上线后,运营过程中须安排1人(可以为平台建设开发成员中的人员)提供驻场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数据整理、清洗、人工筛查。(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持续优化服务,乙方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更适宜于本项目的平台功能优化措施,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完成功能优化。(四)项目其他服务要求1.服务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现场服务的工作要求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电话联系甲方的工作人员,并在4小时内派专业服务人员到达项目现场。2.乙方需对甲方各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培训采用现场培训和线上培训多种方式,甲方仅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培训电脑设备和培训人员的召集。乙方负责培训环境的布置、培训文档资料的准备、培训的实施、培训人员的考核。3.乙方负责区域、学校办学育人质量综合评价报告的编制,报告包含全区和各学校综合评价报告,评价指标参照新都区中小学“五育”并举育人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区域、学校办学育人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负责将图表按照特定格式的书签插入、配置每个书签对应的图表编号、配置每个书签对应的数据内容以及名称。在区域和学校年度正式评价前,乙方能通过模拟数据生成报告模板。4.在区域和学校年度正式评价时,平台软件系统能生成区域办学育人质量综合评价报告,乙方应组织不少于一名教育质量监测相关领域专家对监测数据处理方法、结果及生成相关报告进行论证,并结合专家提出的论证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5.在年度区域、学校办学育人质量年度综合评价完成并系统归档后,乙方应召开报告解读会并聘请至少一名专家向甲方集中解读区域办学育人质量综合评价报告,指出区域优势方面与改进方向。(五)保密要求:(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须遵守甲方相关制度及保密规定,充分保障相关数据安全。(2)乙方应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对所有工作流程指定专人监督和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泄密,乙方须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注:本条内容暂仅依据磋商文件实质性技术服务要求列出,具体条款在合同签订时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和乙方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进行约定。第四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元;合同总价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2)乙方完成全区学校办学育人评价平台开发、测试、上线并经甲方确认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3)乙方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等额有效的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推迟付款,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5)乙方保证收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若因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付款或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五条履约验收1、甲方自乙方履约完成且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2、验收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乙方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未交付成果并通过验收视为违约;如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双方应签署服务质量验收合格意见。第六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乙方承诺对由于其提供服务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项目服务期内形成的各项成果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且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后,乙方移交给甲方的平台须功能正常、稳定运行。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内容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完成整改。2、有权对乙方项目履行期间的不诚信、违法违约等行为予以曝光通报。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报告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信访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工作调整。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6、负责项目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项目工作安全管理,如发生工伤事故、责任事故、意外事件,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及责任,与甲方无关。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并执行合同及附件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由此导致甲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等)、第三方的损失或侵害以及乙方工作人员自身的损害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逾期完成工作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应收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主张权利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本合同项下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等维权发生的全部费用。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该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裁决。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文件新都财采[2021]160号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有关银行、各相关代理机构:为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新都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新都财采[2019]113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区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目前,我区已有10家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业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1—1.中国银行新都支行2.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3.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4.成都银行新都支行5建设银行新都支行6.邮储银行新都支行7.浙商银行新都支行8.农业银行新都支行9.浦发银行新都支行10.民生银行新都支行以上为我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我区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附件: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区妈都新市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202年7月2E2一附件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座机)中国银行新都支行新都支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3976510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部028-89399926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公司科028-83996153成都银行新都支行成都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银行部028-83955391建设银行新都支行建设银行新都支行028—83972305邮储银行新都支行邮储银行新都支行营业部028—83911969浙商银行新都支行浙商银行新都支行小企业部028-62522606农业银行新都支行农业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部028-63932006浦发银行新都支行浦发银行新都支行公司业务部028—89379159民生银行新都支行民生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金融部028-6160102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质量监测服务 培训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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