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虾苗中标结果公示(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



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促进中心:三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国对虾)(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701-J-2022052301136-3
二、项目名称:三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国对虾)(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连云港海洋源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宋口村
中标金额:贰拾叁元整/万尾(¥23元/万尾)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中国对虾苗
规格型号:全长≥1cm
数量:10000万尾
单价:23 元/万尾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宁宁、蒋向君、成英、谢淑芬、伏光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4号
联系方式:0518-85680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19室
联系方式:丁彦翔 0518-85871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伏光辉
电 话:0518-854806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2年8月17日

附件 :
2022.06.29-三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国对虾)(二次)-定稿.docx
2022.06.29-三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国对虾)(二次)-定稿.docx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促进中心标段编号:320701-J-2022052301136-3标段名称:三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国对虾)(二次)招标文件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一章投标邀请3目录2022年7月连云港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分别为: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七章评标办法47第六章项目需求44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表43项目概况三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国对虾)(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7日9:00: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五个标段皆可投。五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鳙鱼苗、鲢鱼苗)四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梭子蟹)三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国对虾)二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国对虾)一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国对虾)最高限价:45元/万尾,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结算总价不超过预算金额的按实际金额支付,超过预算金额的按预算金额支付。预算金额:45万元。标段名称:三标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国对虾)标段编号:320701-J-2022052301136-3一、项目基本情况评标、中标规则如下:开标、评标顺序以一至五标段依次进行,中标顺序以评标顺序确定。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一至三标段只可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参与的一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二和三标段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一至三标段的中标人可以兼中四、五标段。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放流时间安排):2023年4月至6月期间放流,6月30日前通过验收。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需求:中国对虾苗全长≥1.0cm,采购数量≥10000万尾。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售价:0元方式:在线获取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1日18:00:00止(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2年8月17日9:00: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与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9:00:00(北京时间)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大厅网址: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名称: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促进中心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联系方式:丁彦翔0518-85871535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名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8-85680943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4号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电子招投标说明联系电话:0518-85480655项目联系人:伏光辉3.项目联系方式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2.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采购预算1.采购人、项目(标段)名称及编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一、总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7月25日5.1投标人应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条件,否则投标无效。5.合格的投标人4.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4.采购方式3.1“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六章“项目需求”所列内容。3.资金来源7.质疑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6.投标费用5.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3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5.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7.1.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7.1.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7.1.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集采机构。采购人、集采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7.1.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7.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1质疑的提出(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7.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采购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7)必要的证明材料;(6)提出质疑的日期;7.3.1质疑供应商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7.3质疑处理7.2.4采购人、集采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7.2.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7.2.2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7.2.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集采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7.4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7.3.6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7.3.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7.3.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7.3.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7.3.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第一章投标邀请9.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分为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9.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8.1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8.投诉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六章项目需求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表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1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3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价格、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11.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4)投标总价要求包含安装维保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等各种费用;(1)投标的货物总价;13.1投标报价指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为现场交货价,投标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13.投标报价15.2在特殊情况下,集采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本项目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投标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人投标无效。15.投标文件有效期14.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货币13.2投标人可就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某个分标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就所有分标或某几个分标货物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16.3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注明标段编号。现金解款单方式:转账凭证(红联+蓝联)与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电子件上传。电汇、网银等方式:转账成功页面截图,电子件上传。16.2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16.1招标文件约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交纳。16.投标保证金(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16.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由集采机构全部扣除:16.5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6.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集采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集采机构无息退还。18.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18.投标文件构成17.1投标人必须使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17.投标文件制作工具16.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八、政策功能”。(3)报价明细表:请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明细表”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18.2商务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18.3技术文件:(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8)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投标人投标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款表”“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报告可以通过同步诚信库后挑选;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资格审查材料:18.5其他材料:如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8.4评审因素所需材料:(3)项目需求响应:格式自定。(2)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的格式及要求,根据投标人投标的货物与“项目需求”相关技术规格要求的差异填写。(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产品技术资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定。四、投标文件及样品的提交19.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未加密两个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未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19.2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19.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9.生成投标文件如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1.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20.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也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20.3对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20.2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20.1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20.投标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线下开标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时间递交CA数字证书,超过截止时间的集采机构有权拒收,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22.1集采机构将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备身份证件和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会。22.开标五、开标与评标21.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21.1采购项目需要提交样品的,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否则不予接收。(3)唱标及勘误:唱标时将当众宣读每份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集采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唱标顺序按开标系统投标人先后顺序进行;(2)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1)开标会由集采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2.2开标程序: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见面交易的,供应商必须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如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23.1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3.评标22.4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2.3集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分标报价、交货期等)。(5)开标会议结束。(4)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③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比较和评价结束前,评标委员会不得比较和评价投标报价);②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①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3.3评标工作程序23.2评标的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⑥编写评标报告。⑤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④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4评标过程的保密(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从评标系统发起)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份U盘(仅现场开标适用)均因其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指投标人自身原因)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补救方案(仅现场开标适用)补救不成功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8.1评标原则28.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和特殊情况处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备份U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本条款。因“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使用投标文件备份U盘继续进行开标活动。28.3现场开标特殊情况处理(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招标的本条款不适用)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28.2评标办法3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集采机构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中标通知书29.2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9.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一标段和二标段的中标人不推荐为本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9.中标人的确定六、中标结果32.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31.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1.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并送交集采机构见证,否则,财政部门将延期支付合同款,直至停止采购资金计划执行。采购人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1.签订合同30.3集采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30.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由集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一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七、其他事项32.5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表”约定质保金,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的标的性能、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该款如数退还(不计利息)。32.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表”。32.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32.2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2.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35.1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和通讯地址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5.有关事宜34.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归集采机构。34.解释权33.1集采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价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10%。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该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37.价格给予扣除标准:36.对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一次报价为准。八、政策功能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8.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的材料:目录中标人:采购人:合同编号:合同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投标报价表项目更改及补充文件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书见证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乙方:(卖方)_________甲方:【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2.1本标段预算金额肆拾伍万元。二、合同金额1.1采购清单一、货物内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编号】)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数量(单位)总价四、知识产权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详见投标报价表)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万尾(¥_____________元/万尾)。6.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6.1乙方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六、履约保证金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五、无产权瑕疵条款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8.2交货方式:。8.1放流时间安排:。八、放流时间安排、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7.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七、质保期6.3乙方违约的,甲方将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9.1付款方式:合同任务完成后,中标人凭开具的正规发票、检查验收报告等与采购人按实际使用量结算苗种款,采购人一次性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预算金额的按实际金额支付,超过预算金额的按预算金额支付。九、合同款支付8.3交货地点:。十一、调试和验收10.3测试要求:乙方安装后现场测试,提供测试报告,甲方验收签字确认。(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1.5对技术复杂的项目,甲方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1.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安装调试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1.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1.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1.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并可立即要求退换。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在采购人将所有的货物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验收后,发现有其他非故意的损坏或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供应商立即予以更换,不得拒绝和延误。十三、违约责任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5乙方供货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按程序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不得参加甲方今后的增殖放流招标采购活动。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十五、争议解决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技术规格(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1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甲方:乙方:16.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采购人报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3)乙方报价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签订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见证日期:年月日见证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日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标段(标段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致:【采购单位】响应函格式1、响应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日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开标一览表格式2、开标一览表注:未按照本响应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从而导致该供应商响应无效。标题内容投标报价 元/万尾交货期报价明细表格式3、报价明细表注:本表中投标报价为单价报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单位:元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项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1中国对虾苗万尾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表中事项填写不得有缺失,请如实填写,行数或事项不够,可自行增加。3、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2、以上总价包含货物费用、运杂费、安装施工费、集成费、税金和其他费用。1、“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全部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扶持政策。填报说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货物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货物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报说明: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货物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货物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填报说明: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2、中标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声明人(盖章):注:须附证明材料。【采购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说明: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电子件。签发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编号】)的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9、商务条款偏离表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项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10、售后服务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1、技术规格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请按“项目需求”要求的售后服务及内容自行填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请按所响应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响应产品的技术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技术文件。项号采购文件需求响应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项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请按“项目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项目需求响应格式12、项目需求响应说明: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详见货物清单。第六章项目需求注: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本表是对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以本专用条款表为准。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表条款号内容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8★1.放流时间安排:2023年4月至6月期间放流,6月30日前通过验收。2.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1★付款方式:合同任务完成后,中标人凭开具的正规发票、检查验收报告等与采购人按实际使用量结算苗种款,采购人一次性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预算金额的按实际金额支付,超过预算金额的按预算金额支付。10.3测试要求:依据技术要求中的条款进行验收测试。13违约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二、货物(标的)采购清单增殖放流是恢复或增加渔业资源种群数量和资源量、优化水生生物群落结构、提高渔业生产力、促进渔业资源保护和渔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其形式是通过向天然水域投放鱼、虾、蟹、贝类等各类水生生物的苗种或亲本来达到恢复或增加渔业资源种群数量和资源量的一种方法。我国近海海洋牧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中,均采用增殖放流的方法加大对受损生物资源的补充。多年来,由于近海、湖泊密集频繁的水上工程施工及过度渔业捕捞等原因,使得渔业资源衰退明显,许多天然水域经济鱼类种群数量大幅度减少,捕捞产量、个体重量下降,已形不成渔汛。一、项目背景2、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投标无效。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中国对虾苗全长≥1cm10000万尾渔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中国对虾》(SC/T9419)《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9401);2.技术依据连云港市近岸河口区;海州湾海洋牧场区(E119°26′--119°31′,N34°53.5′--34°56.5′之间4个拐点连线围成的方形海域);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E119°27′-119°37′,N34°57′-35°00′之间4个拐点连线围成的方形海域,E119°52′-120°02′,N34°53′-34°57′之间4个拐点连线围成的方形海域)。1.项目实施地点三、项目实施要求(1)验收标准四、履约验收3.计划放流时间安排:2023年4月至6月期间放流,6月30日前通过验收。连云港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渔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连政发〔2019〕92号)江苏省《关于做好“十三五”全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海环〔2016〕9号)《江苏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苏农规〔2019〕6号)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数量要求供货,原则上一次完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次未能完成供货的,二次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验收方案★4.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需配备技术负责人一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3.禁止采用抛洒或“高空”倾倒放流方式,中标单位必须自行采购或制作滑梯、管道等投放工具,采取科学合理的投放方式。★2.苗种投放前,采购人组织抽样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检疫。检疫白斑综合征、对虾杆状病毒病、传染性肌肉坏死病,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残留。检测合格方能组织放流。★1.苗种必须是本地种,严禁使用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苗种进行放流。在中标人苗种培育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亲本培育、苗种繁育情况进行检查,不能满足放流任务的,采购人有权按约定标准督促供应商履约,无法履约的追究违约责任。五、报价组成6.苗种成活率验收:放流地点验收成活率不得低于90%;否则不予接受。5.苗种规格验收:现场对苗种随机抽样30-50尾度量,若规格10%以上低于标称值的,则数量按达到标称值比例核计;40%以上低于标称值的,则不予接受。4.供苗数量计数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9401-2010)规定执行。3.采购人根据放流计划组织抽样送检,经检验检疫合格方能放流,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中标人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报送供货数量,如实际验收数量与采购人报送的供货数量相差较大,低于报送数量90%的,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送警示函,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主管部门,作为良种场考核的参考依据。二、评标方法:本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委由采购人代表、相关专家组成。一、评标委员会构成:第七章评标办法2.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实际数量要求供货,综合考虑风险,合理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专用设备、产品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和专用工具费用、包装费、运杂费(含苗种投放)、保险、检测、有关部门验收费用、技术评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投标人确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直至交付至采购人使用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含所有隐含的内容)。(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一)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四、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三、评标原则: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价格分(80分)综合评分法(四)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一标段和二标段的中标人不推荐为本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三)总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注: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商务技术分(20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质条件(3分)投标人具有国家级水产良种(繁育)场资质的得3分,具有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资质得2分,具有市级水产良种(繁育)场资质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或审查合格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技术力量(3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产工程高级职称得3分,具有水产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水产初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职称证明材料和2022年1月至今任意四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业绩(2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1000万尾海水虾蟹增殖放流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完整合同和验收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为准。生产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科学、苗种的繁育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进行评审;优(4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良(2-3分):内容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切实可行;中(0-1分):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尚可;未阐述的不得分。质量控制(3分)根据投标人质量保障措施是否有效可行进行评审;优(3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良(2分):内容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切实可行;中(0-1分):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尚可;未阐述的不得分。保障措施(2分)根据投标人放流苗种的包装、运输、成活、投放、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是否有力进行评审;优(2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良(0-1分):内容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切实可行;未阐述的不得分。综合实力(3分)根据投标人繁殖设施、育种设备情况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中提供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优(3分):生产设施、设备完全满足项目需求良(2分):生产设施、设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中(0-1分):生产设施设备部分满足项目需求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虾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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