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主中控室值守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2022)
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HTC-FW-2022-0962
二、项目名称: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鼎安泰(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综合楼一层012
中标金额:22226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主中控室值守
服务范围
主中控室值守服务, 对所规定的服务地实行全年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登记,详细记录值班期间所发现的各种问题和处置结果。
服务要求
主中控室值守服务, 对所规定的服务地实行全年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登记,详细记录值班期间所发现的各种问题和处置结果。
服务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服务标准
主中控室值守服务, 对所规定的服务地实行全年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登记,详细记录值班期间所发现的各种问题和处置结果。
五、评审专家名单:
于洋、田海军、周纪、孙莉娜、何金山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中标后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万以下
1.5%
1.5%
1.00%
100—500万
1.1%
0.8%
0.70%
代理服务费金额:24781.1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2号
联系方式:010-59872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联系方式: 叶斌18310387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延飞、夏笑扬、叶斌
电话:18618298620、13701165171、18310387352
邮箱:yebin@xhtc.com.cn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附件:公开招标---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20220726.docx公开招标---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20220726.docx
招标文件有更新,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韩萨\n了\n7\n副2\n施\n20\n标招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2022年07月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人: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件文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55第四章投标人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53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2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66第六章评标办法63主中控室值守服务,对所规定的服务地实行全年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登记,详细记录值班期间所发现的各种问题和处置结果。(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五章)5.采购需求:4.最高限价(人民币):226.8万元3.预算金额(人民币):226.8万元2.项目名称: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1.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2号。服务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3.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4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不是被列入禁止期内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投标人名单(被禁止参加的)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没有在处罚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名单内;3.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7月26日至2022年08月02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①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或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初级工)及以上证书。(1)“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3.1现场购买: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注:此账号只针对本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银行账号:6232593799005562288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3.2远程购买:以上资料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采购文件。(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4)购买招标文件转款凭证(如有);(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4)购买招标文件转款凭证(如有);(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1)“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投标人应当把下列资料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通过电话提醒招标代理机构查看邮箱。公告期限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本项目开标室2022年08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注: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资料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采购文件。4.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3.本项目是在涉密区域为涉密单位提供服务的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外商投资的单位。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10-59872819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2号名称: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1.招标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上发布。项目联系人:杨延飞、夏笑扬、叶斌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叶斌1831038735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6室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信息登记表(上传至公告附件)2022年07月26日邮箱:yebin@xhtc.com.cn电话:18618298620、13701165171、18310387352项目名称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包号/购买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标书款汇款账号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05562288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日期发票邮寄地址1.1.2★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预算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1.1.3★最高限价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1.1.4项目名称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服务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1.3.2★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2号1.3.3质量标准/1.7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项目联系人:杨延飞、夏笑扬、叶斌电话:18618298620、13701165171、18310387352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同时为以上两种及以上企业的,价格不重复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10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六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六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三、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评审排名存在并列情况的,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时,优先确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不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时间:/地点:/备注:参与踏勘人员须符合国家、北京市及招标人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是否接受联合体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3.8★投标保证金1.金额:保证金金额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2.交款方式: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应当由本单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055622883.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支票、汇票、本票入账时间(建议至少预计7个工作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支票、汇票、本票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应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注:不满足以上1.2.3.4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处理。4.2.4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4.3.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5.2★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5.5履约保证金金额:/。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账户信息:待中标后招标人提供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5.6合同公告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备案。7.1投标人询问投标人询问由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叶斌联系电话:1831038735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6室邮编:1000367.2投标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受理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4.联系人:陈女士5.联系电话:010-639059036.邮箱:yebin@xhtc.com.cn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6室8.邮编:100036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7.3投标人投诉投诉受理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16-2482753联系地址:四川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8.1信用信息查询1.截止时点:截至投标截止日。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2.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2.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使用规则:4.1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2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8.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05562288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中标人中标后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采用框架协议方式的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单批次供货金额,分别计取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100万以下1.5%1.5%1.00%100—500万1.1%0.8%0.70%500—1000万0.8%0.45%0.55%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100万以下1.5%1.5%1.00%100—500万1.1%0.8%0.70%500—1000万0.8%0.45%0.55%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100万以下1.5%1.5%1.00%100—500万1.1%0.8%0.70%500—1000万0.8%0.45%0.55%8.3★关联关系的说明投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除外)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4★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8.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说 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条款为必须满足指标,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3★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保密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费用承担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投标风险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2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1.11.1条前述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10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2.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招标文件1.11.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招标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1.3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主要条款。评标办法;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格式;2.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以及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2.2.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构提出申请,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2.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2计量单位3.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投标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即可)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范本、证书证件名称除外。)3.1★投标文件的语言3.投标文件2.3.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3.4.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1-3.4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3.5项规定的要求。3.4★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3.3★投标货币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3.5★知识产权3.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3.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4.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3.6投标文件的组成3.5.4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5.2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6.2.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投标人的商务应答应当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部分商务部分”所列内容,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2)★投标人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6.2.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采购报价要求:3.6.2其他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除资格性审查材料以外的其他一切材料。3.6.1★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集中在此部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未在此部分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不予认可。3.8★投标保证金3.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7.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3.7投标文件格式3.6.2.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本部分内容本招标文件无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3.6.2.3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需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当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部分技术部分”所列内容,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2)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3.8.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8.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3.8.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3.9.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9★投标有效期(6)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声明)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3.1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此外,为便于开标唱标,建议投标人另行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壹份。3.10.1★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其他材料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包含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文件和其他材料投标文件)。3.1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3.9.3因招标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9.2因不可抗力事件,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3.10.7★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目录第一页开始按自然数逐页编码。3.10.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指加盖单位公章)。3.10.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3.10.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3.1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3.12.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3.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3.12投标文件的递交3.11.3★密封袋应当完好。3.11.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分开密封,其中,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正本一个封装、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副本一个封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正本一个封装、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副本一个封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含资格性审查材料和其他材料)一个封装、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一个封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或其他材料、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3.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或其他材料)、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4.1开标4.开标、评标和中标3.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销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3.1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3.1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3.13.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3.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疑义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4.1.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4.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4.1.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疑义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说明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以及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4.1.7开标程序4.1.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4.3中标4.2.3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4.2.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4.2.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4.2评标(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4.3.3.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3.3.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4.3.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3.3中标通知书4.3.2中标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4.3.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5.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1签订合同5.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4.3.3.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投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06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叶斌,联系电话:18310387352。4.3.3.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5.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5.2.1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该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标的物一致。5.2★合同分包(不适用于代理商投标情形)5.1.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5.4补充合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5.3★合同转包5.2.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6.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合同双方重新签订合同。5.6.1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5.6合同公告和备案5.5.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5.5.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5.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5.8资金支付5.7.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招标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继续支付采购资金。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力(包括要求中标人退回招标人已支付的资金)。5.7.1本项目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验收。5.7验收5.6.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6.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三)与单位、其他投标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6.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6.★投标纪律要求招标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八)将采购合同转包的;(七)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经整改符合要求的除外);(六)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五)招标采购过程中与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四)向单位及相关人员、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七)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被确认为投标或中标无效。(十四)其他违反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规定的行为。(十三)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未按规定说明的;(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一)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十)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处理。7.3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质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询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询问、质疑和投诉(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5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8.4★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8.3★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若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若没有,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8.2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信用信息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二、投标人应按本章给定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没有给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一、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材料和其他材料应分册装订。投标人须将用于资格性审查的材料集中编制入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8.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6★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标投包号及名称:(如有)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正本/副本目录投标日期: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件文2.1.我公司参加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包号(如有))投标,现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交以下资格性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为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致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一、声明函(自拟)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特此声明!……3.(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二、承诺函七、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未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期内。六、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五、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公司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未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单位不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招标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投标人自愿参加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包号(如有)/)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三、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注:1.本承诺函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提供自有格式的承诺函。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包号(如有))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附: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也可由投标人自拟格式)。2.授权代表、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注:1.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时,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是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适用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适用投标人为非法人单位的)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则仅需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日期: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年月日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姓名:系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电话:)。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不能落实承诺,按虚假承诺依法终止合同效力,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如我公司中标,提供派驻9名值班服务人员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初级工)及以上证书、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回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保密承诺书。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六、承诺函包号及名称:(如有)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正本/副本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名称:(其他材料)件文标投一、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报价部分(自拟)目录投标日期:序号投标人名称1项目名称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2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3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小写: 大写:4服务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5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2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4.“开标一览表”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3.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含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包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总计(元)第二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3.上表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若“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明细表”。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4套,电子文档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投标价为“开标一览表”中所述价格。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包号(如有))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一、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七、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六、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五、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现声明,我方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将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会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二、商务应答表日期:年月日传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1.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注: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项目名称: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采购要求投标应答响应/偏离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备注: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说明”,在相应的“□”内打勾并在表格内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内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可以空白或“/”表示。未按实际填写“说明”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我单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其中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指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等。五、说明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序号股东姓名实际控制人姓名重要任职人员姓名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具体工作单位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具体工作单位及姓名二者之间关系12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本说明。4.如投标人未填写以上说明的,视为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没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3.上表“二者之间关系”指: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与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之间的关系。2.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有多名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按上表格式分别填写,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范本)日期:XXXX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范本)(2)本声明函非必须提供项,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如专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必须提供)。如专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项目名称: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一、技术服务应答表第三部分技术部分日期: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应答响应/偏离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1.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技术服务条款应在上表应答,并在本表后附相应的证明资料。注:采购编号:XHTC-FW-2022-0962项目名称: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二、实施方案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姓名职称年龄资格证明(附复印件,如有)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姓名职称年龄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2.按要求提供项目组成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或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复印件。1.本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注:注:在有效期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的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投标人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第四部分其他部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收款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保查询网站打印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6个月的法人或组织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③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④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的单位,应当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个月(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资料,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或无法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下载最新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进行核对。(9)不是被列入禁止期内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投标人名单(被禁止参加的)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未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期内的承诺函】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具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8)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没有在处罚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名单内【提供承诺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2.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或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初级工)及以上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未完全响应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①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注: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采购文件发售汇总表》。(4)已在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招标代理机构核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一致)。1.甲方聘请乙方9名值班人员提供主中控室值守服务,乙方派驻的9名值班人员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地实行全年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登记,详细记录值班期间所发现的各种问题和处置结果,记录应完整、规范,叙述简单、明了,字迹工整、清楚;(一)监控值班室职责二、服务需求项目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2号项目名称:主中控室值守服务一、基本情况7.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因特殊原因,需暂离开岗位时,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在替岗人员到位的情况下,方可离开。无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进入监控中心;6.监控中心是新区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的临时指挥中心。发现异常情况或系统报警信息,应及时通知所属区域值班人员进行初级处置,针对值班人员能力以外的突发事件,应立即联系武警部队,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联合预案》,引导武警部队进行武装干预,同步向甲方单位领导报告;5.严格按照授权审批进行人员的授权操作,严禁擅自操作;4.做好系统的数据更新、数据维护和数据备份,为调查取证、分析、快捷查询、检索提供服务;3.对于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通知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并协助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消防、技防系统的维修工作;2.正确操控各类仪器、设备,熟悉各监控、报警布控点位设置,做好重点部位、部门的监控及设防;利用消防、技防系统对科研区实施不间断巡视、巡检;密切关注系统上传的各种反馈信息,对于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置;1.9名上岗值班人员须经过保密培训,并在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留存备案信息;(三)人员要求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中控室操作规则及各项管理制度要求。1.投标人需要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值班人员的巡检、班次排班表。(二)岗位要求8.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四)其他要求6.人员相对固定,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须具备有同等资质能力。5.掌握基本的安防、消防系统操作技能;4.年龄45周岁以下;3.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2.须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或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初级工)及以上证书;投标人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政府及甲方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上岗人员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投标人须承诺在拟派人员上岗前提供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须承诺对拟派人员每年度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拟派人员是经过保密培训的工作人员,并在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留存备案信息。序号岗位需求值守人员要求★需求人数9人★资格条件1.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或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初级工)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2.上岗值班人员须经过保密培训,并在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拟派人员每年度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拟派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上岗人员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技能要求1.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2.年龄45周岁以下;3.掌握基本的安防、消防系统操作技能;4.经过保密培训,并在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了涉密条件备案岗位职责1.值班记录和交接班登记;2.正确操控各类仪器、设备,熟悉各监控、报警布控点位设置,做好重点部位、部门的监控及设防;3.不间断巡视、巡检;4.异常情况分析、判断和处置;5.系统的数据更新、数据维护和数据备份;6.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处置;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2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总则第六章评标办法(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五)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四)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评标方法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七)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评标程序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3符合性检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一致、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2资格性检查。(一)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七)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五)技术、商务、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3.6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标候选投标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3.3.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九)采购项目需求表中配置需求为必须满足指标,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存在负偏离情况的。(八)本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存在负偏离的。(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三)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3.9.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3.9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单位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3.9.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3.9.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10现场复核评标结果。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出现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评标细则及标准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本条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财务部。(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4.3.2综合评分明细表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3综合评分明细表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4.1本次综合评分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报价4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说明: 1、为扶持小型和微型、监狱企业的发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评审价格扣除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能享受价格扣除。业绩5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类似业绩是指:中控室服务类相关业绩)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关键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证明文件)相关认证4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超过有效期的该项不得分。)服务方案20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服务需求的具体情况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方案;年度总体服务方案;日常工作规范总体方案;接管计划方案;中控系统操作方案;数据维护方案;突发情况联合方案;整体消防、技防维修工作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疫情防控措施,以上方案描述内容完整,阐述清晰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或阐述内容错误或内容简单不符合项目需求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应急风险预案及保障措施8分结合项目要求,制定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不限于:风险等级识别;风险处理策略;响应时间;应急流程保障;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符合实际应用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或阐述内容错误或内容简单不符合项目需求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人员配置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的人员配置方案中,包括不限于:岗位分配;职责要求;工作流程;交接方案;保密培训,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描述清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或阐述内容错误或内容简单不符合项目需求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管理制度8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设备仪器操作规范制度;保密制度;消防、安防制度,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描述清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每缺少一项或阐述内容错误或内容简单不符合项目需求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人员稳定性2分根据投标人对拟派项目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为保证人员的稳定性,提供未经招标人允许不擅自更换所有驻场人员相关承诺得2分,未提供得0分。保密方案3分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对日常工作交接、工作流程等制定保密方案,方案详细、制度健全合理、符合项目执行要求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5.废标注:各项得分有小数点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2定标程序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6.定标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5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6.2.4根据招标人确定的中标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招标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6.2.3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6.2.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6.2.1评标委员会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公开★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六)服从评标现场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甲方:采购合同主中控室值守服务乙方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合同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主中控室值守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地:第二条值班服务内容合同补充条款或协议。招标文件(含文件补充通知);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本采购合同(含本合同附件);6.监控中心是新区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的临时指挥中心。发现异常情况或系统报警信息,应及时通知所属区域值班人员进行初级处置,针对值班人员能力以外的突发事件,应立即联系武警部队,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联合预案》,引导武警部队进行武装干预。同步向甲方单位领导报告。5.严格按照授权审批单进行人员的授权操作,严禁擅自操作。4.做好系统的数据更新、数据维护和数据备份,为调查取证、分析、快捷查询、检索提供服务。3.对于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并协助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消防、技防系统的维修工作。2.正确操控各类仪器、设备,熟悉各监控、报警布控点位设置,做好重点部位、部门的监控及设防;利用消防、技防系统对科研区实施不间断巡视、巡检;密切关注系统上传的各种反馈信息,对于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置。1.甲方聘请乙方9名值班人员提供主中控室值守服务,乙方派驻的9名值班人员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地实行全年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登记,详细记录值班期间所发现的各种问题和处置结果,记录应完整、规范,叙述简单、明了,字迹工整、清楚;3.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2号。2.服务期限:自2022年月日起至2022年月日止。1.乙方为甲方提供主中控室值班服务,向甲方派驻值班人员9名。第三条值班人员的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8.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7.值班人员必须确保上岗时间,坚守岗位,确因特殊原因,需暂离开岗位时,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在替岗人员到位的情况下,方可离开。无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进入监控中心。1.本合同总费用合计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按(月■季□年□)支付乙方值班服务费,每人每月元,共9人,每月合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支付时间为每月20号之前支付上月费用。乙方应在要求甲方付款前向其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受影响。第六条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乙方应全年提供24小时服务,该服务属于正常约定服务。乙方安排值班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若需要值班人员加班,应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第五条工作时间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2号院,新区主中控室。第四条服务范围2.甲方领导及保卫干部有权对乙方的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批评教育,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值班人员。1.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一)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值班人员到达甲方后,受甲乙双方的双重领导,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部署值班力量,拟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2.甲方所支付给乙方的上述费用实行总价包干制,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因值班人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超过法定工时工作的加班加时工资,及值班人员不能享受国家法定年休假的相关费用。2.如数配齐值班人员。1.乙方负责对主中控室值班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上岗后的日常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值班人员的工资,证件、业务培训、组织管理、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和制式服装的发放。乙方负责值班人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保证委派到甲方的值班人员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向值班人员发放报酬。(二)乙方的权利义务5.为配合乙方贯彻执行甲方单位的安全防范,内部保卫的规章制度,协助解决执勤中发现的问题,教育本单位的人员积极配合值班人员的工作。4.甲方提供食宿及执勤装备。3.甲方有权根据主中控室实际需求,对派驻值班人员进行增减,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8.乙方值班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要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险游戏,禁止做危险动作等,如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所配备的贵重物品,造成损坏、丢失的由乙方赔偿。6.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勤务工作的人员管理、岗位职责、违规处罚等相关规章制度,作为甲方对乙方的监管依据。5.由乙方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4.乙方负责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值班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3.乙方对值班服务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2.非经法定或约定理由,合同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确需中止或解除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需经对方同意。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自身义务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10%。第八条违约责任11.乙方派驻人员进场服务前须按照国家、北京市政府及甲方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10.按时提交人员培训记录及值班记录。9.乙方派驻的值班人员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或被开除公职、被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乙方对派驻甲方的值班人员应进行政审、培训,保证其数量、质量。8.在岗值守时间内,不得做与岗位无关或违反甲方中控室日常规范的事情,如发现情节轻者进行口头提醒,情节严重甲方扣除每年度合同额1%作为违约金,并对乙方予以警告并要求整改,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乙方需按值守情况配齐岗位人员,每月值守人员缺勤或脱岗1次,每人每次扣款200元,每月值守人员缺勤或脱岗2次,每人每次扣款300元,每月值守人员缺勤或脱岗达到3次,甲方扣除每年度合同额1%作为违约金,并对乙方予以警告并要求整改,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6.乙方承诺函满足项,一旦不能落实承诺,按虚假承诺依法终止合同效力,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并扣除投标保证金。5.乙方因违反国家、北京市政府及甲方疫情防控规定而造成甲方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失,甲方扣除每年度合同额1%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如乙方派驻的值班人员少于约定的人数,甲方还有权相应扣减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履行期间,在值班人员工作时间、能力和职责管理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确因乙方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争议的解决2.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继续执行合同时,双方可协商终止或解除合同,均不承担责任。1.甲方机构撤销,不需要乙方再派值班人员,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已经产生的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终止和解除9.每年对乙方进行服务考核,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保密条款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2.值班人员在执勤中,因保卫国家财产和抢救甲方生命财产时致伤、致残、死亡的,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按国家规定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第十一条其他项目结束后,乙方需确保完成所有相关数据的彻底清除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使用的PC/笔记本的硬盘及其他存储介质的内容,与甲方相关的保密信息/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等(BSI/PI/SPI)。乙方应对所有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人员材料。若项目实施地点在所新区南区,外籍人员、吸毒、酗酒、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接触国家秘密事项条件的人员不得参与该项目活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工作人员单位介绍信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和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乙方向甲方报备的工作人员辞职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需新增相关工作人员,应按上述要求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报备。在项目执行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保密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保密规定的事项,乙方应及时纠正或进行查处,不得拖延。若乙方单位企业性质或保密资质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乙方只限从事本项目的人员参与和知悉相关事项,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报道涉及甲方提供的本项目工作内容等相关信息;严禁将各类相关文件、技术资料、图纸(磁介质、纸介质)、图片、影像资料等向第三方转让或传播。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向甲方探询涉密信息。本项目密级为公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劳务等经济活动。(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十三条廉政条款乙方对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安全负有保护的责任,因其不当行为(包括单位组织行为和所属员工的个人行为)而产生的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泄密案件的,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乙方职责与权利:(一)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及有效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二)乙方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统一协调管理;(三)乙方自带设备设施到项目现场,应主动报请和接受甲方的安全状态检查和监督,自觉做好日常管理和不安全隐患的检查、纠错、整改等工作;(四)乙方施工所用材料、施工过程中噪音、扬尘、气体液体排放等应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施工结束后负责垃圾清理恢复现场;(五)乙方发生因管理责任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职责与权利:(一)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相关资质证书和文件,审核相关资质;(二)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规、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序开展对本公司的服务和活动;(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违章、冒险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对风险较大的隐患或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监督和协调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四)甲方对乙方在本单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时,应尽量协助救护、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并有权开展或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条款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采购项目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中控室值守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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