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库存 电子扫描中标结果公示(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22)


一、项目编号:SXXY-ZB-ZCJ-2022009
二、项目名称: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电子扫描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电子扫描服务项目
1

报价:747800(元)
山西晋普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十二层六号
91140100595324396B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电子扫描服务项目
对现有档案约150余万页库存诉讼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完成扫描、录入、数据挂接、数据迁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入场后6个月完成,达到验收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彦艳,问翠梅,贾治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以成交价为计算基础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阳泉市南外环街580号
联系方式:0353-2917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盛世华庭五层
联系方式:0353-2905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璐闫晓茜
电 话:0353-2905221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磋商文件.doc453.4K

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公司: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竞争性磋商文件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电子扫描服务项目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7第五部分合同原则44第四部分评审办法37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8第二部分磋商须知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1.项目编号:SXXY-ZB-ZCJ-2022009一、项目基本情况磋商公告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电子扫描服务项目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电子扫描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7.服务地点:阳泉城区人民法院6.合同履行期限:入场后6个月完成,达到验收标准。5.采购需求:对现有档案约150余万页库存诉讼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完成扫描、录入、数据挂接、数据迁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4.采购预算:750000.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电子扫描服务项目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7.政府采购其他要求: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家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等其他政府采购政策。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免费获取。3.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在线获取采购文件。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响应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1、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盛世华庭五层。联系方式:0353-2917009联系人:贾治鹏地址:阳泉市南外环街580号采购人: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磋商须知联系方式:0353-2905221联系人:张璐、王菲地址: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盛世华庭五层代理机构: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地 址:阳泉市南外环街580号联 系 人:贾治鹏联系方式:0353-2917009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盛世华庭五层联 系 人:张璐、王菲联系方式:0353-29052213项目名称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电子扫描服务项目4项目需求对现有档案约150余万页库存诉讼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完成扫描、录入、数据挂接、数据迁移。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入场后6个月完成,达到验收标准。6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7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见“响应文件格式”)*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起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起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无*10.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11.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页截图、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相关主体记录;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加*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8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企业简况*3.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4.技术服务部分;5.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6.服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8.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适用);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10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截止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11最高投标限价750000.00元1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必须从供应商的单位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开户名称: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账 号:14050163610800000084行 号:105163009099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注:1)供应商在交付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名称。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3)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6)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保证金;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保证金;8)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保证金;9)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保证金;1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15响应文件的提交和份数网上递交: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线上加密递交1份;注: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2、纸质响应文件: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须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输出打印成册不少于3份并且必须保持一致,递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存档。16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自备电脑),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1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址: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18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址: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盛世华庭五层19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构成:3人。评标专家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 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合同约定条款办理23代理服务费及支付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以成交价为计算基础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将成交服务费用一次性付清。24政策与法规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磋商小组应按规定,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2.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5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报价明细。2.电子响应文件需按响应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4.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撤回响应文件。5.供应商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lenc格式)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响应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响应文件解密成功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6.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7.磋商会当天,供应商应检查自己的CA证书是否可正常使用。8.磋商会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9.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少于3家或解密家数少于3家的,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采购人当场宣布会议失败,结束磋商会议。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3“采购人”指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2“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定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7“天”:日历日。2.6“响应”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进行磋商的行为。3.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3.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公告5.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5.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四部分评审办法6.6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谈判截止和开始时间,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6.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过程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进行补充公告。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7.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7.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三、响应文件6.7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8.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纸质文件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服务部分。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5本采购项目只能有一个总报价,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10.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0.3“最后报价一览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按照服务需求为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项目涉及的服务人员等人工费、项目所需的其它所有费用(如有);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10.2供应商应在“最后报价一览表”上标明磋商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电子签章。10.1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最后报价11.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重复写明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未提交。11.2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转账方式之一进行交纳。11.1供应商必须于按供应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11.磋商保证金(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1.6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四)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电子签章;13.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电子签章。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4.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最后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7.2.1.电子最后报价递交及格式要求:17.2最后报价递交地点:17.1最后报价递交时间:磋商结束后,评标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17.最后报价的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8.组建磋商小组五、磋商谈判程序和内容19.2供应商须在磋商开启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1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9.磋商开启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1.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评审阶段19.5开启仪式结束后,转入评审阶段。19.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磋商开启后要求响应供应商签章确认。19.3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补充说明、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商务,技术、服务部分带*号的未实质上响应;20.4.1偏离系指报价的内容、服务期、服务要求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采购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0.4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20.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2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1.2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D.“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内容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的;采购技术、服务需求,服务期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的;C.磋商有效期不足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20.6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二部分第十条规定。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大写金额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0.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0.4.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20.4.2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1磋商评审小组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每一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内容主要为所供技术服务的内容、服务期、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磋商20.9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8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0.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2.1最终报价综合评审2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5磋商评审小组与所有供应商磋商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所供技术服务的内容、价格及合同条款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2.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打分,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2.2综合评审22.1.4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2.1.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采购要求、服务要求等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采购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1.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线上递交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同一时间通过线上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组长。23.3如磋商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23.2磋商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1磋商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响应文件的澄清22.2.3供应商由磋商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当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当供应商综合评分且报价相同时,按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22.2.2磋商评审小组将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所有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标准详见第四部分评审办法。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有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5.磋商过程保密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确定成交供应商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选择后备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成交供应商。29.签订合同28.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将成交服务费用一次性付清。28.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以成交价为计算基础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8.成交服务费31.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保密七、保密和披露29.4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9.3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2.2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2.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2.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八、询问和质疑31.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1.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2.6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2.4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2.3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2.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32.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2.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在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九、违约处罚34.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响应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4.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十、政策性因素(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6)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成交服务费的;35.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35.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4.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4.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4.2国家强制产品35.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5.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5.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需求:对现有档案约150余万页库存诉讼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完成扫描、录入、数据挂接、数据迁移。预算金额:750000.00元。阳泉城区人民法院结合库存档案管理的现状,立足全新的管理思路和方法,体现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备份、共享的理念,采用当前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建设档案核心资源总库,依托丰富和充实数字资源库,为档案信息的共享利用提供充足的信息来源;通过建立适用、功能强大的数字档案应用系统,实现数字资源的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管理,防止档案损毁和数字资源的遗失。通过数字化建设,保障数字档案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为阳泉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提供一个健康的、有效的支撑环境。一、项目概况: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三、实质性要求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付款方式。3.质量标准:合格2.服务地点:阳泉城区人民法院1.服务期限:入场后6个月完成,达到验收标准二、商务要求:(1)内部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措施,工作进度安排合理2.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有详细、清晰、规范的整理流程及整体实施方案:包括档案借调、目录建库、扫描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数据移交、档案实体验收、退卷归库等流程;1.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四、服务要求:1.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数据备份,备份数据应完全等同于应用服务系统中的数据,备份与采购人协商落实。5.按照本文件中的数字化技术要求和数据文件存储格式要求,形成图像和数据信息后,并对这些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备份。4.完成历史档案及其他纸质资料的数字化扫描加工。3.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团队的配备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服务经验、服务流程、售后服务承诺与技术支持,完整具体、详细合理;(3)拟投入的设备、软件情况说明;(2)项目团队组织结构科学合理,岗位明确、齐全,人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4、如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档案,应采用不拆卷扫描设备和方式进行扫描。3、采用最为可靠的扫描设备和扫描方式完成档案扫描,避免纸张褶皱、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2、拆分案卷时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并剔除卷宗内的金属物。页面破损的档案应先进行裱糊修复后再进行扫描。1、档案扫描前应按最高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以及采购单位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案卷逐卷进行检查。案卷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卷皮、正副卷、备考表、开庭笔录、归档审批表的签字情况,目录是否完整,一审判决光盘,证物袋情况,拆卷,接收送达回证,对审限状态和结案方式信息进行审查,归档结案录入电子库。该岗位人员要认真负责,按照工作标准认真审核把关,从卷宗封面及卷宗内容逐项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不予归档收卷。五、技术要求:7.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3)图像脏点、脏斑: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噪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2)图像歪斜: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15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1)扫描影像存储格式:采用彩色扫描,JPEG格式;扫描精度300dpi;扫描后的原始图像需要进行优化处理,使得成品图像清晰、端正。根据档案扫描后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如下图像处理:5.1扫描图像质量要求5、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参数,保证图像扫描效果。(3)对于装订时有页面必须进行折叠的情况,应以尽可能地减少折痕数为原则,能不折叠就尽量不折叠。(2)装订前应细致检查档案页面,确保内页排序正确,注意剔除金属装订物,注意裱糊破损处,避免裱糊页与其他页面粘连。如遇装订页大小不符合标准,应进行裱糊或剪裁,以保证装订后卷内纸张大小一致。(1)遵循尽可能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对扫描后的档案进行装订。档案装订按照历史档案原有的装订方向进行,不可更换装订的方向。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具体装订要求如下:5.2档案整理、装订要求(4)成果要求:分辩率300dpi及以上,彩色,格式:双层PDF。(2)确保扫描图像与档案索引信息100%匹配正确。(1)为确保数据挂接的正确性,应确保档案索引数据与档案扫描图像的一一对应,扫描影像直接上传到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加工扫描成果与索引数据有机结合。5.4图像数据挂接要求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进行索引信息录入,建立档案索引信息数据库。保证索引信息数据100%完整、准确、规范。5.3档案目录数据著录要求(4)档案装订,应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下边缘对齐。对入库的扫描档案进行清点、核对、登记并及时上架,上架按档案分类、档案案号顺序有序摆放,并根据案卷空间需要进行案卷位置调整。5.6档案上下架要求(2)数据对应:档案索引数据(包含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与扫描图像100%正确对应。(1)图像要求:图像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打印清晰。5.5档案扫描加工质量要求(3)能使用档案管理系统来检索、浏览数字化加工后生成的所有数据。6.1.2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其内容和深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6.1.1要根据上述要求编制合理可行的档案交接审核、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原件装裱加固、校对、成果提交、档案上下架、装盒、组织人员培训和数据维护等技术方案。6.1实施方案要求六、管理要求:对达到装盒要求的案卷及时下架,按档案分类、档案案号顺序和档案盒容量装盒,将档案盒内案卷属性、案盒的排序、位置等内容通过盖印等方式进行标识,装盒结束及时将案盒按档案分类、档案案号及案盒的顺序有序上架摆放,并根据空间需要进行案盒位置调整。5.7装盒要求6.1.3项目交付后达到的技术指标。③现有档案管理系统的维护方案。②档案交接审核、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验收、数据备份、原件装裱加固、校对、成果提交、档案上下架、装盒等工作组织方式和具体措施。①方案的完整性,包括对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的理解,对技术要求的响应。(2)方案应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方案内容:项目目标、实施流程、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实施计划、售后服务计划、人员配备计划等。领取卷宗、对卷宗是否符合省院收卷要求进行审核、鉴别卷宗总密级、案卷信息著录、原文或照片扫描-图片全面质检、图像处理、数据挂接、再次检查结果与纸质是否一致、电子案卷刻盘-案卷整理装订、贴封条-移交-清点、登记、上架-下架、装盒、上架。应具有成熟专用的图像处理,能对字迹洇透、字迹断续、图像杂点、图像深浅不均、图像歪斜等问题进行必要的处理,保证图像质量,并能根据档案页面内容对图像进行属性标注。6.3数字化加工流程双方各指定专人做好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纸质档案扫描工作流程表》随同档案一起交接,要求在签立合同的同时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保证措施。数字化加工地点由阳泉城区人民法院指定,需提供数字化加工所需人员,并按本院的保密、安全要求进行设备及网络布线,承担由档案数字化制作所引发的搬运、拆装、分类、编码和归档等工作。同时,为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及扫描质量,要有必要措施保证一支相对稳定、技术熟练的扫描队伍,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方的保密、安全等各项要求,如遇客观原因中途需要调换操作人员的应征得采购方的同意。6.2.工作场地及方式6.1.4方案设计应合理、可靠。(2)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保密要求和工作制度;(1)工作期间要在岗在位,举止大方,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素质;6.4.3在工作开展前,对其工作人员需经过严格考核,进行保密和防火安全教育,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工作人员做到:6.4.2数字化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6.4.1参与涉密档案数字化的工作人员必须为保密培训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证明。6.4加工人员要求(8)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非采购方提供的办公文具,不得携带移动通讯设备、移动硬盘、U盘等信息存储设备;(7)原档案磨损、残缺、不清晰的,需经本院档案管理人员具体指导并在案卷备考表上签字说明后方可实施修改;(6)正常情况下,加工每一页档案资料在操作人员手中停留时间不宜过长,不得无故查看、记录和相互议论档案内容;(5)在工作现场内,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大声喧哗,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碎纸、废盘等工作垃圾不得自行处理,必须交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销毁;(4)工作人员统一穿着无兜的工作服进入加工场地,衣服外套、手机和包等随身物品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准带入工作现场;(3)加工地点内严禁吸烟,工作期间严禁会客;(2)加强人员管理,工作时间禁止会客,不得将外人带进工作区域,严禁在工作场地使用手机、U盘、移动硬盘等具有拍照和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1)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档案不得丢失、泄密、损坏。6.5.1安全要求6.5安全保密要求(10)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填写每天的工作记录(时间、内容、数量等),作为保密工作检查的依据。(9)工作人员暂时外出时,均应将加工场地及时锁门,当天未加工完成的档案资料一律交由专职人员清点后存放到库房;(9)使用阳泉城区人民法院现用档案管理系统的准入专网。(8)工作人员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从事与数字化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7)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5)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装具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4)数字化加工场所须封断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的无线网络功能,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3)加强安全管理,安防人员要确保工作场地内的电器安全运行。随时检查电源、照明、空调等设备是否正常,防止漏电、漏水和电源故障。(3)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保密守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档案原件处理完成后必须立即原样归还,不得损坏和丢失档案原件,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档案信息的内容,不得私自复制任何档案文件,不得将复制的档案文件偷带出工作场所。(2)全部工作中需要的存储设备由采购方提供,工作完成后交付采购方。(1)须与采购方签订档案安全保密协议,提供全部工作人员身份资料。6.5.2保密要求(11)各项工序产生的数据,均需存入采购方指定的存储器,加工人员不得对数据进行拷贝、备份,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涉及采购方资料的数据或加工文档交其保管并签收,所有留在计算机上的数据必须在采购方技术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做彻底销毁,扫描加工使用过的存储设备,均应保存在采购方档案部门。(10)在备份数据的计算机上设置密码,防止数据泄密;每位计算机操作员设置独立的开机密码。2、验收标准:实体档案、档案目录与图像、档案上架、装盒验收。1、验收方式:抽检:实体档案、挂接数据,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例不低于5%。七、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6)对于废纸的处理,数字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必须存放在指定的纸箱内,每星期集中清理一次,清理时要安排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交由采购方工作人员统一处理。(5)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设备、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同时,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不得携带挂包、钱包、磁盘、纸张、手机等任何物品进入工作间,更不得将工作间的任何物品带出工作间外。(4)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采购方,档案数字加工服务管理系统、各种设备、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采购方。(6)图像无重复:无重复扫描的图像。(5)图像完整性:档案内容完整,无漏扫描材料,档案图像内容与原件符合。(4)图像无漏页:所有需扫描的纸质档案均已扫描,要求漏扫率为零。(3)档案内部质量: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合格率不低于98%。(2)档案实体数量:逐卷逐页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档案有无缺页情况。(1)档案外部质量:档案整理过程中,未出现档案外表损坏和破坏情况。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一、政策性评审要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9)档案上下架与装盒:档案上架摆放位置正确、盒内案卷与盒外标识内容一致,正确率99%。(8)档案原件与图像核对:档案原件与图像内容一致,无信息丢失;原件页数与图像数量一致,无漏扫;每件档案页码、图像文件一一对应;图像文件的顺序与纸质档案的顺序一致。(7)对应关系:图像与数据库索引信息一一对应,数据挂接正确率99%。在本项目中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其磋商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服务,上述所称的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中的产品。2、采购货物中如含“计算机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产品(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产品、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产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产品、视频监控产品、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1、初步评审(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评标过程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二、磋商程序8、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性优惠条件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证明和证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三、初步评审4、响应文件详细评审3、响应文件澄清(如果有)2、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四、详细评审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2021年1月1日起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2021年1月1日起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1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页截图、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相关主体记录;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一致2报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服务地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5.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1成交供应商由磋商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当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时,优先推荐报价低的供应商;当供应商综合评分且报价相同时,则优先推荐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若以上都相同,则由甲方随机确定。五、综合排序综合评分满分按100分计,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服务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所有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评分标准如下: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方法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30分)1、企业业绩(6分)1.报价人近三年以来(2019年8月至今)完成过同类业绩的,每有一项得3分,满分6分。注: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要求必须包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凭证的复印件;提供材料不全的不得分。6分2、企业实力(15分)(1)提供涉密多人录入及比对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2)提供图像纠偏查漏自动纠偏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3)提供服务器数据保护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4)提供档案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5)提供基于国产化环境下的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6)提供数据采集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7)提供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甲级或乙级证书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15分3、人员能力(7分)拟派档案技术人员需具备“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证书提供得4分;拟派实施人员,提供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培训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7分4、响应文件响应程度(2分)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分二、技术、服务部分(60分)1、报价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理解、档案数字化的工作步骤、成果提交等。(15分)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10-15分,良:5-9分,一般:0-4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安排合理,职责明确,能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分组。(10分)优:8-10分,良:4-7,一般:0-3分3、针对档案数字化服务过程中的内部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措施,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10分)对内部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措施进行横向比较,优:8-10分,良:4-7分,一般:0-3分4、质量保证措施(5分)对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5、进度安排(8分)对工作进度安排的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优:6-8分,良:4-5分,一般:0-3分6、后续服务方案(12分)对后续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和全面性、后续服务的安排及各项保证措施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后续服务承诺的完整性进行横向比较。优:8-12分,良:5-7分,一般:1-4分。60分三、价格部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①有效报价人是指通过符合性审查,未被废除投标资格的的报价人。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和经评委一致认为低于成本价的恶意竞标报价为无效标,此项不得分。③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扣除 A、报价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其投标报价将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 评标价=投标报价×(1-6%)。磋商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并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B、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报价将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 评标价=投标报价×(1-6%)。磋商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认定其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并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C、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其投标报价将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 评标价=投标报价×(1-6%)。磋商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认定其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并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10分乙方:甲方: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五部分合同原则1、合同履行期限:二、供货期限及服务地点(具体见服务内容详细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一、服务内容乙方在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电子扫描服务项目中为成交单位,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并解除本合同。四、甲方责任2、严格依据磋商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货物的质量。1、保证所服务内容,符合相关要求;三、乙方责任2、服务地点: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六、不可抗力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全面正确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五、违约责任1.成交人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内容履行,不得随意变动。特殊情况个别需要调整的,须经人书面同意。九、其他条款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写,甲方及相关部门份,乙方份。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八、合同生效及其他需方(加盖公章):供方((加盖公章):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2.成交人不具备服务能力,不按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履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和验收的,取消参加下年度投标的资格。签订日期:传真:传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由于响应文件的混乱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签约地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一、资格证明文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 名电 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9.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起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起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磋商及成交资格,且我方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采购人):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1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2.不与用户串通投标,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工作中做到: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为维护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供应商:(盖章)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会议纪律。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3.不以向用户、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二、商务技术文件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页截图、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相关主体记录;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2.供应商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我方愿以(大写)(小写)的报价磋商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致:(采购人)1.磋商函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报价详见最后报价表。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线上递交的电子版、纸质版、最后报价表等。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相应服务。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2.供应商企业简况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注:本次报价以响应文件中的方案进行首次报价。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注:以上报价包含为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3.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服务内容报价服务期限备注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电子扫描服务项目5.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4.技术服务部分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采购人单位合同金额验收情况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6.服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注:后附合同协议书。序号内容磋商文件服务(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如适用)8.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环境认证证书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是否属于强制采购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号环境认证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均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内容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2.本表后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1.本表只填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或环保产品的投标产品,无相应产品的本表可以不填。说明:……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适用)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 库存 电子扫描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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