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程 监理中标结果公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



浦口区延陵路(金穗路—七坝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YYZJ-2022-0718
二、项目名称:浦口区延陵路(金穗路—七坝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CNH)
中标价:5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浦口区延陵路(金穗路—七坝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中标范围:浦口区延陵路(金穗路—七坝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周期:暂定425日历天,较工期延长60日历天。
中标条件: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丹松、于天、龚菲、徐丽、李大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65%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
联系人:巩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浦口区中科创新广场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8482161252

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定稿版.pdf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定稿版.pdf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YZJ-2022-0718项目名称:浦口区延陵路(金穗路—七坝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采购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浦口区延陵路(金穗路—七坝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YZJ-2022-0718项目名称:浦口区延陵路(金穗路—七坝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预算金额:59.89万元最高限价:59.89万元(计费额按3725万元计,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需求:浦口区延陵路(金穗路—七坝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服务周期:暂定425日历天,较工期延长6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提供承诺书原件)。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2.3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拟派的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8号楼111室方式:①现场报名购买,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前往(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1252426411@qq.com,邮件名应编辑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售价:1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8号楼会议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职称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浦口经济开发区兰花路8号联系人:巩工联系方式:025-685582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浦口区中科创新广场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1848216125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万元”。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6.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联合投标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7.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费用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投标文件组成9.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如有)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9.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9.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5.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第一章投标邀请中5.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3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1.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货物材质、生产产地、品牌、型号等详细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3)服务的标准和规范;(4)详细的交货清单;(5)产品配置和技术参数表;(6)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7)项目集成(实施)方案;(8)※服务承诺(不得低于本项目招标要求);(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2.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2.4《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3.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投标有效期15.1自开标之日起90日内投标有效。三、资格证明资料资格证明格式供应商自拟四、投标报价汇总(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无备注服务期项目负责人报价小写(万元):报价大写(万元):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份其它(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说明:1、采购人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原产地和制造商(或设计商名称)规格或型号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数量单位单价总价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资格声明4营业执照56789(行数不够,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参数实际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注:1.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投标人可根据各个需求表的内容填报技术规格响应表,但技术规格响应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采购需求的内容全部响应,否则,该投标将可能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4.若完全响应无偏离,则在表格中写“符合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供应商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注册地址:传真/电话:邮编:(4)成立或注册日期:(5)法人代表姓名:(6)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7)供应商在南京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供应商简介:(1)企业简介(2)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供应商(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十、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执业资格类别证书号技术职称备注供应商(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三、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我公司就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如下:(供应商自拟)供应商(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四、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工程 监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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