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招聘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2)
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2年德阳市“同德同行”校园招聘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6012022000122
二、项目名称:2022年德阳市“同德同行”校园招聘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同德同行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307单元
6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同德同行项目):
服务类(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9月
详见采购文件
63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可(采购人代表)、陈四维、王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包干价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同德同行项目): 0.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
联系方式:13890222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商业街(1#地块)5-25-4号
联系方式:19308384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19381001867
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8月23日
相关附件:
2022年德阳市“同德同行”校园招聘项目磋商文件(2022081001).pdf
2022年德阳市“同德同行”校园招聘项目磋商文件(20220810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ZCZHXZB-2022-0425项目名称: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2年德阳市“同德同行”校园招聘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编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二○二二年八月地址:德阳市庐山北路希望财富中心E栋25楼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资格性审查内容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磋商程序第八章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第九章附件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附件三:2022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2年德阳市“同德同行”校园招聘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名称: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2年德阳市“同德同行”校园招聘活动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ZCZHXZB-2022-0425三、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四、采购项目简介:(一)采购内容:2022年德阳市“同德同行”校园招聘活动服务。(二)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包,设置一名成交供应商。(三)采购用途:用于引进德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四)项目性质:政府采购。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详见采购公告。1.报名咨询电话:0838-2905009。(三)磋商文件售价:\。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磋商当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德阳市希望财富中心E栋25楼开标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九、磋商时间:2022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十、磋商地点:德阳市希望财富中心E栋25楼。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13890222595(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德阳市希望财富中心E栋25楼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8-2905009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5.75万元;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项目属性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是否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作出要求。3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定向采购本项目不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5本国服务(实质性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第七章)8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实质性要求)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验收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适用情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序号须知事项说明和要求2.执行方式:(1)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申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参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其他强制性规定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序号须知事项说明和要求(如涉及时作为实质性要求)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磋商文件有要求在磋商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供应商成交后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3C证书复印件。14评审情况的公告评审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率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5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通知书快递至成交供应商。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8-2905009电子邮件:2101486338@qq.com地址:德阳市希望财富中心E栋25楼16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600元(人民币):2.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8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9供应商询问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磋商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答复,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磋商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答复。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沈女士联系部门:质量控制部联系电话:0838-2905009地址:德阳市希望财富中心E栋25楼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磋商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磋商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序号须知事项说明和要求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或采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20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1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1938100186722磋商过程、结果咨询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1938100186723服务质量投诉电话联系人:晏女士联系电话:1930838437824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采购代理机构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25备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磋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二、总则序号事项说明和要求1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亦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磋商小组(亦可称为“评审委员会”),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4.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合格供应商条件(实质性要求)1.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注: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序号事项说明和要求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6其他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九)确定成交候选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5.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十)成交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十一)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汇报。7.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十二)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8.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十三)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1.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2.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3.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4.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5.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6.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绝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7.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记录或者反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的;8.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第八章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说明:此合同为格式模板合同,仅作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时的参考,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调整。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名称(甲方):成交供应商名称(乙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编号))的《比选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履行(一)履约期限:(二)履行地点:(三)履约方式:第三条合同标的(一)XXXX……;(二)数量(若涉及填写);(三)质量(若涉及填写);第四条质量标准(一)XXXX;(二)XXXX;(三)XXXX.第五条验收要求(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要求进行验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三)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合同价款由以下组成:(二)XX万元;(三)XX万元;(四)XX万元。(五)……(六)支付方式:第七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八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三)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五)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附件(一)项目采购文件。(二)项目修改澄清文件。(三)项目响应文件。(四)成交通知书。(五)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地址(住所):,地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第九章附件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由磋商小组发出)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更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磋商小组:(签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由磋商小组拟定书面形式作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为发出。(2)发给供应商的“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应删除“磋商小组:(签字)”一栏,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代替。磋商小组签字的“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应编入评审报告并存档备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小组: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更正如下: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供应商应按本“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格式回复。附件三:2022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2022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评价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正恒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序号测评内容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1采购信息公告2询问答复3服务态度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说明:请贵公司根据采购代理机构2022年度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栏中选取一栏打“√”,并加盖鲜章。2022年德阳市年德阳市“同德同行同德同行”校园招聘项目校园招聘项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6012022000122,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价格价格环节环节(10分分)商务商务环节环节(50分分)技术技术环节环节(40分分)综合评审得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分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是是/否8.78444092.780第一成交候选人: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38000(元)(陆拾叁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49800(元)(陆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同道精英(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60000(元)(伍拾陆万元整)。2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是是/否8.62443486.620第一成交候选人: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38000(元)(陆拾叁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49800(元)(陆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同道精英(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60000(元)(伍拾陆万元整)。3同道精英(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是/否10443488.000第一成交候选人: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38000(元)(陆拾叁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49800(元)(陆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同道精英(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60000(元)(伍拾陆万元整)。2022-08-23-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招聘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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