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鉴定 水库中标结果公示(崇左市江州区水利局2022)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ZZC2022-C3-200011-YCJS
二、项目名称: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708000(元)
广西润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南宁市高新区科园东四路7号远信光电产业大楼22层2213、2215、2216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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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江州区派香、布涞、东相、六林、派也、高楼、六弄、跃进、渠甘、高峰共10座小二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州区派香、布涞、东相、六林、派也、高楼、六弄、跃进、渠甘、高峰共10座小二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江州区派香、布涞、东相、六林、派也、高楼、六弄、跃进、渠甘、高峰共10座小二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启东,岑笑笑(采购人代表),李运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6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江州区水利局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丽江大厦9楼
联系方式:0771-782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宏湖一品109号商铺
联系方式:0771-7828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0771-7828488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最终报价.pdf61.0K

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采购文件20220812.doc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采购文件20220812.doc442.8K

小微企业(6963790136164133800).pdf小微企业(6963790136164133800).pdf438.4K

投投标标报报价价明明细细表表投标人全称(公章):广西润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分标:CZZC2022-C3-200011-YCJS备注供应商名称报价(元)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保证金缴纳方式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广西润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708000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鉴定工作,提交江州区水库10座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报告,并通过鉴定审定部门审查/郭庆阳无是无1/1项目编号:CZZC2022-C3-200011-YCJS项目名称: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全流程电子化评标)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崇左市本级政府采购第二章采购需求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2022年8月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崇左市江州区水利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5二、磋商文件24一、总则21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21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35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5七、其他事项34六、验收33五、成交及合同30四、评审及磋商28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58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0第一节封面格式4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46第二节评标报告46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98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93第一部分合同书89第六章合同文本86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85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771.项目编号:CZZC2022-C3-200011-YCJS(采购计划文号:JZZC2022-C3-00453)一、项目基本情况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1016.采购需求:5.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715200.00元)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715200.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1项江州区派香、布涞、东相、六林、派也、高楼、六弄、跃进、渠甘、高峰共10座小二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注:以上采购内容为一个完整的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有选择性的投标或有缺漏项的投标无效。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其他要求: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售价:0元。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由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自行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崇左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崇左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8月23日09时00分(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四、响应文件提交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1.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8月23日09时00分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reformColumn/ZcyAnnouncement10016/wfNAtGqncfRQOmeG1SWI5Q==.html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3.网上查询地址(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竞标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gywm/004002/20211018/fb6d82f4-88c1-46c9-b1eb-8c52c38ba29b.html)-相关下载-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行查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竞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竞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6.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5.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通过实名制在线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投标。1.采购人信息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联系人:唐工,电话:0771-7828488。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宏湖一品109号商铺,可邮寄或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771-7820518联系人:冯工地址:崇左市江州区丽江大厦9楼名称:崇左市江州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771-7829899名称:崇左市江州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3.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71-7828488项目联系人:唐工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宏湖一品109号商铺水库主要有江州区派香、布涞、东相、六林、派也、高楼、六弄、跃进、渠甘、高峰,共10座小二型水库,详见附表1。根据《水利部运行管理司关于印发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运管函〔2020〕11号)、《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2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目标任务的通知》(水办运管〔2020〕42号)、《崇左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江州区需进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水库基本情况,现对江州区10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一、项目概况第二章采购需求2022年8月12日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大坝安全鉴定各专项报告复核评价结果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并遵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并对评定为二、三类的大坝,提出加固措施的建议。(一)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安全评价工作及报告编制严格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等有关技术规定、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工作及要求如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要求做到全面评价,重点突出。如本次收集到相关安全监测资料,应从监测资料分析入手,了解大坝性状。大坝安全评价应复核建筑物的级别,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按水库大坝目前的工作条件、荷载及运行工况进行复核与评价。并查明大坝建筑质量,所选取的计算参数应能代表大坝目前的性状,必要时可通过测试获得。二、工作内容大坝安全监测资料分析内容包括监测系统完备性评价、监测资料可靠性分析,监测资料正反分析以及大坝安全性态评估。(四)安全监测资料分析:通过对原有地质资料的分析和补充必要的地质勘察工作,查清区域地质、库区地质、枢纽各建筑物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运行以来地质条件变化程度,重点查清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监基础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初步查明工程区可能存在的地质病害及病害情况,对坝体,坝基钻探取样试验,提出坝体及坝基物理力学参数值。(三)工程地质勘察及评价:对主坝、副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管理房、防汛抢险道路等各建筑物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编写检查报告,提出大坝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二)现场检查:复核原设计施工的渗流控制措施和当前的实际渗流状态能否保证大坝按设计条件安全运行。(八)渗流安全评价:(七)防洪能力复核:根据大坝设计阶段洪水计算的水文资料和运行期延长的水文资料,考虑建坝后上游地区人类活动的影响和大坝工程现状,进行设计洪水的复核和调洪计算,评价大坝工程现状的抗洪能力是否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开展防洪标准复核前,应对收集的水文基本资料进行审查和评价,对洪水资料应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要求进行复核。大坝运行管理评价的内容包括大坝运行、维修和监测。查明大坝运行管理的各项工作是否按相应的规范,结合水库大坝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实施。对大坝运行管理评价包括整个运行期的情况,但重点在于工程现状。(六)水库大坝运行管理评价:(五)工程质量评价:复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含基础处理、结构和材料等)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检查工程投入运用以来在质量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变化,能否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为大坝除险加固提供指导性意见。三、服务成果(十一)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复核水库大坝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启闭机与压力钢管等在现状下能否按设计条件安全运行。***安全评价的重点是对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启闭机是对启闭能力进行复核;压力钢管是对其强度、抗外压稳定性进行验算。按现行规范复核大坝工程现状是否满足抗震要求。抗震安全复核的对象,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及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水、输水等建筑物以及地基和近坝库岸。(十)水库大坝抗震安全复核:按国家现行规范复核计算大坝(含近坝库岸)目前在静力条件下的变形、强度及稳定是否满足要求。结构安全评价包括应力、变形及稳定分析。大坝的重点是变形及稳定分析:溢洪道及泄水、输水建筑物的重点是强度及稳定分析。结构安全评价应合现场检查和监测资料分析工作进行,对已暴(揭)露出的问题或异常工况应做重复核计算。(九)结构安全评价: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鉴定审定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四、其他要求或质量要求(四)付款方式:本项目的预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从签约之日起开始计算,签订合同后15个月内完成鉴定工作,通过审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提交江州区水库10座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报告,并经鉴定审定部门出具安全鉴定报告后支付剩余20%合同金额。(三)交付要求:为评审提供的成果报告送审稿一式20份,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成果报告一式15份,最终成果文件电子版光盘6套。(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月内完成鉴定工作,提交江州区水库10座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报告,并通过鉴定审定部门审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附表一: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2022年目标任务清单及采购需求表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江州区10座小二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序号水库名称工程规模数量单位计划完成安全鉴定时间(精确到月)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派香水库小(2)型1项2022.1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2布涞水库小(2)型1项2022.1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3东相水库小(2)型1项2022.1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4六林水库小(2)型1项2022.1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5派也水库小(2)型1项2022.1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6高楼水库小(2)型1项2022.1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7六弄水库小(2)型1项2022.1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8跃进水库小(2)型1项2022.1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9渠甘水库小(2)型1项2022.1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10高峰水库小(2)型1项2022.12按规范标准及时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报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技术审查,完成报批。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是 / ☑否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人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必须提供)2.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4.投标人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5.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必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人情况介绍;6.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技术文件组成1.服务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项目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承诺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5.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12.2响应文件电子版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6.2磋商的顺序R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28履约保证金《崇左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崇财采[2021]6号)货物类及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不能收取质量保证金。(2)免收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履约保证金。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1.2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崇左市江州区宏湖一品109号商铺),质疑咨询电话:唐工 0771-782848831.2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0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31.6受理投诉方式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部门:崇左市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1-782989933采购代理费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收取。3、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行银行账号:800133529100019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34.2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定义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5.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4.磋商费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转包与分包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特别说明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8.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9.供应商的询问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己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3.计量单位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4.竞标的风险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3响应报价要求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竞标有效期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者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磋商保证金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提交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己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磋商小组成立四、评审及磋商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撒回电子响应文件。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5.2响应文件解密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崇左市本级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成交及合同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签订合同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履约保证金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佼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磋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询问、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验收六、验收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3.代理服务费七、其他事项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1.确认磋商文件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符合性审查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商务技术评审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报价评审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章供应商作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程序3.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人员名单;(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包括:4.6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最后报价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比较与评价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7.2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7.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7、评审标准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满分20分)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响应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 %(范围为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响应报价×(1- 10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响应报价。(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20 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报价)× 20 分2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2.1项目方案分(满分60分)一档(12分):经评委综合评定工作思路、技术路线、项目特点、项目现状的理解情况,对技术方案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及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吻合程度不足的,评定为“一档”。二档(24分):经评委综合评定工作思路、技术路线、项目特点、项目现状的理解情况,对技术方案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及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吻合程度基本一致的,评定为“二档”。 三档(36分):经评委综合评定工作思路、技术路线、项目特点、项目现状的理解情况,对技术方案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及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吻合程度中等的,完全能符合项目实施要求,评定为“三档”。四档(48分):经评委综合评定工作思路、技术路线、项目特点、项目现状的理解情况,对技术方案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及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吻合程度良好的,完全能符合项目实施要求,评定为“四档”。 五档(60分):经评委综合评定工作思路、技术路线、项目特点、项目现状的理解情况,对技术方案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及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吻合程度优秀,完全能符合项目实施要求,评定为“五档”。由磋商小组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对工作思路、技术路线、项目特点的理解情况,对技术方案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及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吻合程度确定各供应商响应情况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60分2.1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承诺分(满分12分)一档(4分):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承诺未全部响应磋商要求;二档(8分):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承诺全部响应磋商要求;三档(12分):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承诺全部响应磋商要求,有详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12分 3商务分评审因素3.1商务分(满分8分)1.2018年至今,供应商完成水库(小一型及以上)安全鉴定业绩,每项2分,满分6分。(以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证明资料为准)6分3.1商务分(满分8分)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得2分,满分2分。(以提供证书证复印件为准)2分总得分=1+2+37.6.2评标委员会按分工开展评标工作:7.6.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7.6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7.5评标程序:7.4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符合性审查。注: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5)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的。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投标人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7.6.3整个现场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程序组织评委评审,针对评委作出的评分、评标结论现场认真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应及时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5)编写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成交标准第二节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7.9.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7.8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7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保密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2.录音录像年月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全流程电子文件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页码)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一步细化。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五、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四、资格声明函…………………………………………………………………(页码)三、投标人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页码)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致:(采购人名称):四、资格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三、投标人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日期:年月日(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五、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特此承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全流程电子文件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一、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页码)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七、服务需求偏离表………………………………………………………………(页码)六、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页码)五、竞标人情况介绍………………………………………………………………(页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一、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注:以上目录是最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十一、服务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页码)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承诺方案………………………………………………(页码)八、项目方案………………………………………………………………………(页码)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粘贴处(正、反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采购人名称):(如有委托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采购项目编号:商务条款偏离表四、商务条款偏离表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分标号(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采购项目编号: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商务需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 ……2 ……3 ……1 ……2 ……3 ……二1 ……2 ……3 ……1 ……2 ……3 ………“竞标无效”条款。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六、供应商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五、竞标人情况介绍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竞标服务需求偏离表七、服务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服务需求一览表”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所竞分标:(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说明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要求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偏离说明1………1 ……2 ……3 …………………1 ……2 ……3 …………2………1 ……2 ……3 …………………1 ……2 ……3 …………...八、项目方案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5.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服务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有竞标人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其中要包含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承诺方案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格式自拟)十一、服务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格式自拟)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封面)全流程电子文件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一、响应函……………………………………………………………………………(页码)报价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响应函一、响应函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二、响应报价表………………………………………………………………………(页码)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服务期:;其中(有分标时填写):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的竞标总报价,提供服务期(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相应的采购内容。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技术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已合并装订成册)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5、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函,并承诺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服务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开户名称: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地址:12.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二、响应报价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特此承诺。银行账号:开户银行: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序号服务名称具体服务内容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12...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验收标准:优惠及其它: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5、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具体服务内容”一栏中,填写具体服务,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六章合同文本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崇左市政府采购“政采云”平台合同编号:四、第四部分合同附件…………………………………………………………(页码)三、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页码)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页码)一、第一部分合同书……………………………………………………………(页码)合同目录成交供应商:4.6响应服务技术资料表………………………………………………………(页码)4.5响应报价表…………………………………………………………………(页码)4.4响应函………………………………………………………………………(页码)4.3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页码)4.2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页码)4.1成交通知书…………………………………………………………………(页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时限根据项目情况而定,不得超过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4.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页码)4.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页码)4.7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采购文件及“响应报价”(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2成交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1.2.1.3质量:。1.2.1.2数量:;1.2.1.1名称:;1.2.1标的物1信息1.2标的物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人民币,含税)。1.3价款……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5.3交付方式:;1.5.2交付地点:;1.5.1交付期限:;1.5标的物交付期限、地点、方式和服务期限1.4.2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6.4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承诺提供售后等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欠付金额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标的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标的物价格的万分之五(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迟延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违约责任1.5.4服务及质保期限:。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元(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2000元)的违约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有效电子公章时生效。1.8合同生效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崇左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2.1.3“标的物”系指成交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维保、物业服务、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人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3知识产权标的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标的物将要运至或者实施或者安装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成交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2装运标的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包装和装运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标的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8.3乙方应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质量保证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及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11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延迟交货/交付标的物或者在途标的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标的物的风险负担2.8.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酿成重大事故(工作日系统中断一天以上)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项目总价的30%(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一般为30%)。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物的,那么需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5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2.14税费2.1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7.1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检验和验收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9计量单位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约定送达地址”为收件地址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通知和送达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21履约保证金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合同份数2.22.2本合同(□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2.22.1本合同(□是□否)为可融资合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事项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2.22中小企业政策2.4.2装运标的物的要求和通知:2.4.1包装和装运专用条款(如果有):2.3.2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知识产权归属: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第一期付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为:□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条件为:本次项目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本项目采用以下勾选结算方式进行支付: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乙方标的物或者在途标的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2.9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欠付服务费额度的万分之五(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上限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第二期付款:3.1其他: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2.17.1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日内发起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5、验收内容及资料要求:4、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甲方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生效。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甲方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崇左市财政局关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崇财采(2020〕17号)的规定执行,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项目验收:(1)采购文件;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5.2验收资料要求5.1验收内容根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序号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1交货产品数量2交货产品的质量文件4交货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5售后服务承诺6其他工作质疑函(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4)到货核验单(需采购核验人、复核人及乙方交货人三方签字盖章)、产品拍照图片、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三包凭证、产品的检测报告、原厂质保承诺函等;(3)采购合同;(2)响应文件;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事项: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成交结果□采购过程□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供应商: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格式)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地址:被投诉人1:邮编: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崇左市江州区水利局(单位名称)的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江州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广西润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6人,营业收入为1266.08万元,资产总额为2293.7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广西润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8月23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证明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经审核,确认广西润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本证明有效期一年。南宁高新技亚开干发区2022年4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坝鉴定 水库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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