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鼓楼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
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JKJ-20220815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松翠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1幢401室
成交金额:39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之日止,其中施工工期:9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虹、李涛章、邵顺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
联系方式:02583231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慧
电话:02583231931
竞争性磋商文件—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pdf竞争性磋商文件—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pdf
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NJKJ-20220815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成交标准·························14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14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1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KJ-20220815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14.7万元最高限价:398.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项目内容: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之日止,其中施工工期: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方式:(1)现场购买: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网上购买:将报名资料【①报名表及磋商文件领取表(格式详见附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zh15295788342@163.com,主题须标明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资料发送至邮箱后请及时联系赵慧,联系电话:025-83231931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五、开启时间:2022年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7.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7.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7.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28号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5室联系方式:025-8323193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慧电话:025-832319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本项目采购人。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并核算到总报价中。4.3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基准费率计算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4.4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结算。4.5本次采购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收取。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6.5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响应文件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7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等。7、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文件;(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商务条款偏离表》。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表)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2)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3)服务承诺;(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5)《技术条款偏离表》。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9、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响应文件份数要求一正两副,电子文件一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10、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11.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的;11.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四、磋商12、联合体本项不接受联合体。13、磋商组织13.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3.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五、第三章成交标准要求提供的方案或相关证明材料等注: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并结合磋商文件第三章成交标准中各评审因素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方案要求、相关业绩、荣誉,以及成交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六、服务方案注:服务方案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方案、图纸(表)和数据等。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对采购文件响应程度进行编制响应文件,格式自拟。七、表格格式(仅供参考,可按需调整或删除)(一)报价表格式(首次报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名称报价(元)备注1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南京市鼓楼区第三批(重点道路)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项目总价(人民币,大写)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元元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否是否是否说明: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果小、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供应商名称:(盖章)(二)分项报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说明: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供应商名称:(盖章)(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名称:(盖章)(四)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服务条款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情况,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技术或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名称:(盖章)(五)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格式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定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说明: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八、附件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此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网站在线打印)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0年月日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0年月日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0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化精品树池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