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周转房维修改造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RHZH-C2022-0016(内部编号:RHZH2022-NJZB-096)
二、项目名称: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信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中标金额:贰佰贰拾玖万元整(¥22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施工类

名称: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施工范围: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工期:90天项目负责人:于秋白证书编号:苏232181827341

五、评审专家名单:史安平(组长)、李苏芝、邵春燕、聂明、乔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以单个标段的中标价为基数计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以单个标段的控制价为基数计算,按上述收费标准的49%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47号
联系人及电话:许敏025-83398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室
联系人及电话:冯工、蒋工 025-85803369、85803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蒋工
电  话:025-85803369、85803385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文件.doc
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文件.doc

2022年8月采购代理: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编号:RHZH2022-NJZB-096竞争性磋商文件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17第四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15第三章成交标准12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0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01目录最高限价:人民币305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项目名称: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项目编号:RHZH2022-NJZB-096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六章附件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行期限:90天采购需求: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1#、2#、3#、4#楼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采购需求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三、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2开启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会议室4.1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24日14时30分。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①现场出售,文件费需现场现金支付;②相关资料: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收取文件费500元/本,售出不退。3.2现场报名:3.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敏025-833986796.1、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集中勘查,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供应商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或对本采购文件需求、技术要求、采购配置数量等的理解有偏差的,供应商对响应、报价等可能造成对自己不利的一切状况负责;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4.3响应文件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要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5-83398679联系人:许敏025-83398679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47号名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一、总则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联系方式:025-85803369、85803385联系人:冯工、蒋工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室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2.2“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定义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1、适用法律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响应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响应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政策功能(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1)除采购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3.8进口产品政策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响应,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二、响应文件编制3.9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6、响应文件的组成5.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5.6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5.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5.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磋商申请及声明;6.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或★”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6.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或★”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8)《商务条款偏离表》;(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如需要);(5)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6.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2)《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6.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5)响应文件所报的响应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响应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8.3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2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8.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8、响应文件签署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10、磋商组织四、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9、联合体(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1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或★”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1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11.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1、磋商程序10.2磋商工作由委托采购代理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0.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有);11.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委托采购代理人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如有)。11.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5)没有逐一说明提供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3.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3、确定成交供应商12.2评定方法,详见第三章。12.1成交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评定成交标准11.9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13.7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人均不退回。13.6采购人及代理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3.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磋商保证金(如有)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5.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签订合同14.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4、编写评审报告16.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人提出询问,代理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6、询问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5.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5.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7.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7.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7、质疑(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17.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人不予受理:(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9、诚实信用18.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8、投诉17.4采购人(代理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七、磋商费用19.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纪律,扰乱磋商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19.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19.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9.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人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本工程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以打分的方法衡量响应文件是否最大限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响应报价低者优先中标;如响应报价仍一致时,以实施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总则第三章成交标准本项目的委托采购代理服务费和评审费均由中标人承担,评审费由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先行垫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服务费。20.2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以单个标段的中标价为基数计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以单个标段的控制价为基数计算,按上述收费标准的49%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服务费。20.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最终报价的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1、所有证书及合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原件备查,当复印件不清晰时需要提供原件备查,不能提供者该项不得分。三、其它说明评审细则如下: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40(小数点保留两位)40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体设想(1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项目需求理解(包括总体目标、现状分析、问题解剖等)进行综合评分:总体项目需求理解透彻,思路条理清晰、精简高效的得10分;总体项目需求理解较为透彻,思路较为清晰的得7分;总体项目需求理解基本透彻,思路基本清晰的得4分;总体项目需求理解透彻性一般,思路清晰性一般的得1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102施工组织设计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10分)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合理,理解本次项目的意义,能够准确把握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得 10分;基本抓住重点、难点,分析达到一定深度,得7分;基本抓住重点、难点,分析达到深度一般,得4分;难以抓住重点、难点,分析达到深度较差,得1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102施工组织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措施(10分)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详尽,管理制度完善,能保证较好完成任务:10分 进度计划安排较为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较为详尽,管理制度基本较为完善,能保证基本完成任务:7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基本详尽,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能保证基本完成任务:4分;进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不够详尽,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能保证完成任务:1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10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0分)安全文明实施措施方案: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实施措施方案叙述完整、合理可行、没有瑕疵,得10 分;安全文明实施措施方案叙述基本完整、基本可行、没有明细瑕疵,得7分;安全文明实施措施方案叙述一般、可行性一般、没有重大瑕疵,得4 分;安全文明实施措施方案叙述有欠缺、可行性较差、瑕疵较多,得 1 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2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及劳动力计划(10分)应急方案、应急措施: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完善、应急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0分;提供的应急方案较完善、应急措施较合理可行的得 7 分;提供的应急方案一般、应急措施一般的得4分;提供的应急方案较差、应急措施较差的得 1分;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103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的关键内容能反映相关信息)。10合计(100分)5、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4、评审委员会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3)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对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3)响应文件中的响应申请及声明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或委托书非原件的;2)响应文件少于指定份数或未密封的;1)逾期送达的;7、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无效响应文件不予参加评审。6、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文件处理。上述评分办法均以磋商文件、评委的判断为准。10)改变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9)供应商企业名称或项目经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一致的;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7)响应文件载明的工程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的;6)响应文件中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经评委会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1#、2#、3#、4#楼维修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a.原现状瓦屋面和基层板拆除,新做钢檩条,屋面板,铺水泥彩瓦,做找平保护层,卷材防水层等;b.屋面施工:墙体加高,增加钢筋砼构造柱、圈梁等;c.增加成品檐沟,新增水落管、水落管更换和新增屋面避雷网等;d.外墙窗户清查-打胶、换胶条-结构胶修补-窗户清洗-淋水检查-保证所有渗水点均处理到位不渗水;e.空调搁板补做卷材防水,增加水泥砂浆保护层;f.外墙立面清理、刷界面处理剂、满批耐水腻子、刷外墙弹性涂料等。第四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14)响应文件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1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存在严重错误;12)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11)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①业主提供的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1#、2#、3#、4#楼施工图纸;4.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依据: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涉及的各项措施费及风险因素后再进行报价。3.工程采购和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不分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内容描述不详的,以施工图纸和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凡说明了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内,清单中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该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如发现清单存在遗漏内容或不明事项均应在答疑期间提出,否则视同已综合考虑至投标报价中或视同让利,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计划工期:见采购文件。2.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应充分考虑本工程场地现状的特点,可能对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并由此增加的费用等,作出考量一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8.暂列金额:详见招标清单。7.措施项目清单数量为“1”项,为措施包干项目,有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清单按实计量。各磋商响应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或工程现场条件情况)及施工方案可以自行增添措施项目清单内容,自行报价。为本工程服务的总价措施费和单价措施费均需报价,该费用均由施工单位结合工程情况及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包干不调整。6.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无。5.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按技术标准规定要求执行。③计价依据《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及有关规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人工执行苏建函价(2022)62号文,税金执行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规定;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③外墙脚手架面积约2550平方。②砼须按商品砼考虑,砂浆按预拌砂浆考虑,其他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①施工现场不提供住宿。9.其他须说明的问题: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项目名称: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全称)成交供应商(简称乙方)发包人(全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甲方)三、合同工期承包范围: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施工。二、工程承包范围资金来源:省财政拨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内容:按采购清单及图示要求。五、合同价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设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四、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竣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日期顺延开工日期:暂定2022年8月开工,具体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日期为准2、本合同专用条款1、本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六、组成合同的文件¥:万元金额(大写):元(人民币)8、工程预算书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6、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5、响应书、采购文件和成交通知书4、本合同通用条款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十、合同生效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___南京市鼓楼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的通用条款执行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3.1本合同使用汉语。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7)施工图纸;(8)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9)竞争性磋商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3.3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经过正式批准的施工图肆套。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4、图纸另行商定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5、工程师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无约定。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姓名:____职务: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设计变更、工期、造价变动等文件的确认需有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方生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有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协调配合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资格审查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变更,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损失。项目经理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不少于6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并接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总监的监督,有事须书面请假。发包人发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发包人有权按每天每人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扣罚,连续五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并报采购办备案。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专职,不得兼职其它工程。职权:姓名:证号:6、项目经理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无职权:1、协调监理单位与承包人的工作关系。2、签署设计变更、工期、造价变动等文件。3、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总控制。(一)发包人在施工现场为承包人提供电源到施工现场范围内,由承包人自备合格电表计量,从计量柜至用电设备的线路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购置费、电费及用电耗费由承包人支付。(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地表面各种障碍物清除。(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8、发包人工作(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负责施工道路的畅通。(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二)发包人将水管引至施工现场范围内,其费用(含属于发包人的水表)由发包人支付。从发包人水表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购置费及水费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再安装一套合格的水表进行独立计量。(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现场另行确定。(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及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引起的一切后果及其费用。(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9、承包人工作届时由发包人委托。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协商处理。(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需弄清施工区域所有管线位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监理、发包人、设计院,由设计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具解决方案,否则承担一切产生的损失和后果。(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进场后一周内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购材料进场计划及用款计划等资料。以上计划及报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现场代表依据本合同所作的各项批准或认可,不应免除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责任。(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无。(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含在响应报价中(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无。(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按照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遵守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施工手续,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由此发生事故和罚款,均由承包人负责。(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保持工地内及周围环境整治,按照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施工中不得影响发包人的正常工作和周边环境,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在规定位置,及时清运,不得堆积。若承包人不能及时清运或清运不净,发包人将根据实际运量费用双倍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对原成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含在响应报价中。(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做好施工场地邻近建筑及施工区域综合管网等保护和观测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含在响应报价中,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移交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e.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d.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预留洞口尺寸等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口头或书面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c.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发包人的其他专业施工需要,积极进行现场调整,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作面和作业时间,配合其他专业施工。b.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任何的增加和删减。发包人对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变更,承包方应接受并予以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纳入工程结算。如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指令或工程变更,发包人有权直接在承包人当期工程款中扣除五万元/次违约金。a.承包人负责市容、环保、交通、渣土、派出所、街道等部门和周边居民单位的协调工作,发包人协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收到承包方资料5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0、进度计划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四、质量与验收由于发包人原因和国家行政机关要求停工(非承包方的责任),工期顺延。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3、工期延误另行约定五、安全施工由承包方承担19.5试车费用的承担:19、工程试车国家和南京市质检部门明确要求中间验收的部位。此外,发包人有权要求对本工程任何部位进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责令承包人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六、合同价款与支付E、安全员必须专职,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不少于6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并接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总监的监督,有事须书面请假。需佩戴红袖章,对工程安全工作负有一切责任。d、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承包人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等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b、承包人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a、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承包人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②响应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考或参照《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响应报价时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标准及材料价格(无响应报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算,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①本工程量的计取依据按照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响应报价中的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23、合同价款及调整无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内容或工程数量的变更。承包人响应时是在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前提下,结合此工程的风险分析,作出自己的响应报价的。本工程单价固定,合同价款已包括承包人为充分履行本合同而应支付或可能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其合理利润,仅以下情况结算时调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其他原因不再调整结算价。由于设计变更部分、额外增加部分以及签证部分造成新增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为:(1)响应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响应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2)响应文件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响应文件中已有的类似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结算;(3)响应文件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由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2009年修缮定额》、供应商所报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取费费率并参考原子目响应报价与对应标底综合单价相比的同等优惠让利幅度编制综合单价及分析,经监理、发包人及审计部门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4)措施项目清单中的费用无论工程量是否发生变化、设计图纸是否发生变更,结算时将不得调整,这些费用在整个工程中是包干的。(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办法:已含在响应报价内,不予调整。25、工程量确认无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合同签订后承包人进场一周内支付本工程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24、工程预付款(2)按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付清(不计利息);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之日起计算。(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经审计后,承包人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竣工资料后,发包人付至审计价的97%;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每月5日将上月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送发包方和监理,其余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7.1无。27、发包人供应(4)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等额正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付款时,承包人必须设立以法人单位为开户的帐户作为本项工程专用帐户,保证专款专用,否则发包人将不予付款。)(3)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承包人只能用于本工程有关的劳力、材料、机械等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工程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如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用于支付与本工程无关的费用,发包人将立即停止付款。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由发包人或监理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若上述变更非承包商责任造成,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商损失,由业主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八、工程变更本工程按质监、消防等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检验试验等检测费由供应商包干,由供应商自主报价包含在综合单价或措施项目费中,结算时不作调整。本工程中暂估价的材料,发包人保留甲供的权利。承包人按发包人指定的材料品牌及生产厂家自行采购,质量必须符合设计、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场前必须完备报验手续,经总监、发包人认可方可进场,未经认可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和使用,否则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如合同中已有与变更工程一致的项目价格,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31.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31.确定变更价款29.4承包人对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必须经设计师、监理同意,报发包方确认,隐蔽性工程的变更签证要在隐蔽前或3日内办理完,其他变更签证7日内办理,逾期签证发包方不予受理。29.3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报设计师同意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在报请业主代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商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业主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9.2施工中承包商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商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业主的损失,由承包商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32、竣工验收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均按上述方式进行结算。(3)如合同中没有与变更工程相同的项目,由承包商进行单价分析,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执行。(2)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合同中已有与变更工程相似的项目价格,参照类似的价格进行调整。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35、违约十、违约、索赔和争议竣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七天内全部退出现场,每延迟一天退场罚款2000元。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叁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每延迟一天按日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工期按成交单位响应文件中的自报工期,如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此赔偿费的支付不能解除成交单位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采取第(1)种方式调解无效,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请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37、争议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另行协商本工程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达不到标准,返工重做,直至达到合格为准,如承包人不返工,发包人有权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并追究承包人责任。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39、不可抗力本工程不准转包或擅自分包。如若发现擅自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确须分包的特殊专业工程须经发包人确认,工程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对所分包的项目和承包人一样负有同等的责任。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无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41、担保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有关保险费用。(2)承包人投保内容:40、保险47、补充条款正本三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二份副本。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46、合同份数(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4)竣工结算审计时,核减率在5%以下时,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率达到5%不足10%时,审计费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各承担一半;核减率超过10%时,审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本工程发包人指定材料一览表中的材料由承包人供应,必须提供检验合格证明,经发包方代表和监理认可后方使用。(2)承包人响应报价如遇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今后不做调整,产生风险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完善、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规范,造成本工程相邻建筑物损害,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承包人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承包人必须履行保修义务。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本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为2年(按响应承诺)。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之日起计算。发包人(委托人):(盖章)承包人(代理人):(盖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有文件规定按文件规定,无文件规定双方协商解决。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与使用人共同组织验收。附件2:签约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关于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为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特定立本合同如下:承包人(代理人):(以下简称承包人)发包人(委托人):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廉洁合同八、承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七、承包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六、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五、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四、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三、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十四、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十三、本廉洁合同作为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二、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发包人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人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发包人单位予以追缴。十一、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人领导或者发包人上级单位举报。发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人进行报复。发包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一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与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响应权。十、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九、承包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签约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委托人):(盖章)承包人(代理人):(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第六章附件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致: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申请及声明目录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目录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3、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传真:电话:地址: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人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帐号:开户银行: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报价一览表目录三、报价表格式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报价(元)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1汉中门大街145号周转房维修项目响应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项目负责人工期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或 否(本项目为建设工程项目且磋商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供应商按最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进行报价,要求表格齐全,数据详实。主要设备及主材的价格、品牌、型号规格必须体现在“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中,否则按无效处理。)分项报价表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说明: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格式自拟目录五、施工组织设计请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资料。参照采购公告条款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格式自拟目录八、其他资料格式自拟目录七、信誉资料格式自拟目录六、财务状况资料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声明人:(公章)(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转房维修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