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地块 土壤污染 调查报告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2022)
一、项目编号:N5115042022000089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宜宾市金帝庄园B区
6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测绘服务 测绘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按照相关专家评审意见最终定稿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素英(采购人代表)、韩靖、闵阳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收取8,800.00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线下开标模式,计划备案号:51150422210200000315[2022]001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榕树街60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831-8758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市辖区四川省宜宾市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15号中国西南轻工博览城21幢2层205号
联系方式:任先生0831-3520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帅女士
电话:0831-3520200
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6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磋商文件(2022082201).pdf
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磋商文件(202208220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1.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1.doc
评审报告.pdf
评审报告.pdf
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5042022000089,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供应商名称称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报价报价(10分分)服务方服务方案、售后案、售后服务服务(48分分)综合综合实力实力(42分分)综合评审得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分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是/否9.07403685.070第一成交候选人: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10000(元)(陆拾壹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32000(元)(陆拾叁万贰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宜宾市悦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53100(元)(伍拾伍万叁仟壹佰元整)。2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是/否8.75341860.750第一成交候选人: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10000(元)(陆拾壹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32000(元)(陆拾叁万贰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宜宾市悦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53100(元)(伍拾伍万叁仟壹佰元整)。3宜宾市悦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是/否10351257.000第一成交候选人: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10000(元)(陆拾壹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32000(元)(陆拾叁万贰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宜宾市悦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53100(元)(伍拾伍万叁仟壹佰元整)。2022-09-06-第1页-项目编号:【N5115042022000089】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文件编制:共同编制四川·宜宾二〇二二年八月政府采购阳光宣言四川川跃践行公平竞争、诚信的核心价值观,诚信于股东、诚信于服务对象、诚信于员工、诚信于社会。四川川跃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员工廉洁从业规定》,遵纪守法,强化自律,廉洁从业,规范经营。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守商业道德,悉心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权益,开展公平竞争,努力提供优质、细心、专业的服务,为采购人创造价值,与采购人共同成长。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求真务实,克己奉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以出色的效益回报股东,回报社会。四川川跃与服务对象之间是简单的政企、企事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存在个人利益动机。四川川跃员工追逐阳光下的公司利润和个人价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忠于职责,恪守《员工廉洁从业规定》。倡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四川川跃不以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合作关系;2、四川川跃不迷信任何实际存在的或虚构的所谓关系;3、四川川跃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4、四川川跃不向采购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5、四川川跃不给采购人及其亲属报销任何费用;不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采购人及其亲属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提供资金及物资的资助;6、供应商在参与项目时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7、四川川跃不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8、四川川跃、采购人不与供应商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价格、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9、四川川跃坚决杜绝以下行为:①四川川跃员工有行贿倾向、建议等行为;②四川川跃员工有索贿、受贿等行为。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请及时向四川川跃监察部投诉或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各采购人及供应商积极宣传本宣言,了解并自觉践行宣言,共同营造廉洁、公正、诚实信用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政府采购阳光公开。监察投诉及举报邮箱:sccy2310222@163.com监察投诉及举报电话:0831-2310222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十章附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委托,拟对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15042022000089。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3.采购人: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金额:650,0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供应商1名,采购预算为650,000.00元。最高限价为650,000.00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第1页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8月29日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上在线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磋商资格不能转让。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宜宾市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15号中国西南轻工博览城21幢2层205号。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榕树街60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831-8758347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15号中国西南轻工博览城21幢2层205号联系人:任先生电话:0831-35202002022年08月22日第2页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650,0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650,0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4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本项目标的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6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第3页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8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政策。8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限局域网产品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八章规则评审。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第4页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9信息安全要求(如涉及)响应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办法的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10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缴纳。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开户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13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任先生电话:0831-352020014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任先生电话:0831-352020015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宜宾市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15号中国西南轻工博第5页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览城21幢2层205号领取成交通知书。电话:0831-3520201。16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任先生电话:0831-3520200。17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服务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的形式。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1-3520200。地址:宜宾市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15号中国西南轻工博览城21幢2层205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8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6203328。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9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2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收取第6页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8,800.00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收款单位: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账号:5951011000016333922备注1、本磋商文件中“以上”均包含本数。2、本次采购文件中标志“实质性要求”条款,所有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第7页磋商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含商务、技术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和2.3.2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三、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本章节综合评分明细表。第63页3.2除价格因素外,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审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10%10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重×100(保留两位小数)共同评审因素2综合实力42%人员配置24分1.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6分,本项最多得6分。2.拟投入本项目其他技术人员:每有一名技术人员具有环保类中级职称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18分。注:上述人员均不重复计分;对应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在职证明(或聘用书)复印件。共同评审因素2综合实力42%履约经验18分供应商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18分。注:供应商须提供已完成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审因素3服务方案36%36分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包含但不限于:技术类评分因素第64页①建设项目编制背景;②调查依据;③工作程序;④项目分析重点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一小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在上述得分的基础上,每一小项内容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贴切项目本身情况,阐述清晰、完善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16分。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区域环境概况;②相关资料分析;③工作计划与现场调查;④进度安排和进度控制措施;⑤成果提交计划等内容;以上5项内容每提供一小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在上述得分的基础上,每一小项内容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贴切项目本身情况,阐述清晰、完善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20分。4售后服务12%1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②后期服务人员配置;③服务内容以上3项内容每提供一小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在上述得分的基础上,每一小项内容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贴切项目本身情况,阐述清晰、完善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12分。技术类评分因素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第65页4.1评审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评审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五、评审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5.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5.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5.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5.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6.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6.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第66页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6.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6.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67页(样例)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第68页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69页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磋商采购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日期:年月日第70页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72页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单位名称)的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项且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新区PH03-06、PH05-01与渝和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418万元,资产总额为20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9月102日注:(财库[2020]46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究相应责任依照《中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0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评审报告项目编号:N51150420220000892022年09月02日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邀请供应商参加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本次竞争性碳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2、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相关情况:经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批准,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委托四川川跃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09-01、普和新区PHO3-06、PH05-01与渝昆高铁站前广场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项目”以竞争性碳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公告于2022年08月22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无。出售(提供)采购文件时间为: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8月29日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自3四川洁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宜宾市悦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到的供应商情况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11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宜宾市悦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序号序号未签到的供应商名单11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2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3四川洁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洁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碳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名单(一)碳商时间:2022年09月02日11时00分(二)碳商地点:宜宾市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15号中国西南轻工博览城21幢2层205号。(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三、碳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碳商情况等:(一)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1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2宜宾市悦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3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是。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否。(二)供应商响应文件碳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分别碳商,无实质性变动情况(三)其他:无。四、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一)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32000.002宜宾市悦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53100.003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610000.00(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无。五、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和记录: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否。六、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和记录:(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1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应2宜宾市悦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应3宜宾市国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响应(二)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和记录:无。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成交候选人排序供应商名称得分理由第一名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85.07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评审综第二名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0.75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评审综同宜宾市悦畅工程咨询有限公57.00合评分最高第三名司的原则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 土壤污染 调查报告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