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设计前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延川县河道管理站2022)


一、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2-00351
二、项目名称: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畏然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紫玉南山小区1-2-1502室
575,1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服务类(陕西畏然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设计前咨询服务 可研 延川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0天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75,14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亮、梁福涛(采购人代表)、王淑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河道管理站
地址:延川县水务局楼
联系方式:15991567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13335311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3335311028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9月06日

相关附件:

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磋商文件.doc
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磋商文件.doc
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成交)明细.pdf
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成交)明细.pdf
2022年8月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2-00351政府采购项目第四章商务要求33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信息来源: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信息时间:2022-08-1020:38:14】【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9第五章合同条款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2-00351一、项目基本情况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合同包最高限价:580,000.00元合同包预算金额:774,600.00元合同包1(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需求:预算金额:774,6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设计前咨询服务可研1(项)详见采购文件774,600.00 580,000.00 合同包1(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无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间: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合同包1(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1室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时间:2022年08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五、开启联系方式:0911-3393818地址:延川县水务局楼名称:延川县河道管理站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公告第二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壹套(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供应商代表在报名和开标时出示“陕西健康码”(绿码)及身份证原件;所有省外及省内有确诊病例的重点地区来延返延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项目联系人:王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11-8331531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本项目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项目说明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911-8331531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地址:延川县水务局楼联系方式:0911-339381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延川县财政局一楼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 0911-83315313监督管理机构延川县财政局4项目名称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2-003516项目性质财政拨款7项目预算77.46万元8最高限价(若有)58万元9项目用途自用10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内容11供应商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2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3服务期限、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地点:延川县河道管理站指定地点。1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08月10日 至 2022年08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5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6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17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无效。18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时00分00秒2、磋商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时00分00秒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20磋商响应有效期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1磋商担保本项目不设置保证金22汇款账户无23备选磋商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24盖章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装订密封: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一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26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前期调研费+编制设计服务费+相关伴随一切费用等。27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28其它事项本次采购、磋商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3、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前五章。2、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与登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项目。三、竞争性磋商文件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8、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根据采购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5-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5-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供应商资格要求: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0、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供应商信用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无效。2、合格供应商说明:开标现场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已出具的书面声明并不能取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复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供应商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采购人仍有权利提请磋商小组取消其成交资格;3-4、特别说明: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3-2、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同步;3-1、使用规则: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要求:4-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4-3、分项报价表(格式)4-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4-1、磋商函(格式)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对应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按实际要求逐条填写。要求:4-5、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3)供应商应按实际响应的商务条款如实填写。(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1)对应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按实际商务条款逐条填写。4-8、实施方案4-7、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时提供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供应商应按实际响应的内容如实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磋商文件要求。(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写说明4-1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11、服务承诺4-10、以合同形式提供供应商2019年01月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4-9、拟派项目组人员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装订:5-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5-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书写潦草、内容表达不清、印章或证明材料内容模糊难辨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5-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5-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正本为鲜章),如有遗漏,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8-1、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8、磋商报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6-2、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一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6-1、密封: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9-2、必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服务;9-1、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和串通磋商。9、各供应商的其他要求:8-3、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注:磋商报价(每轮)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8-2、磋商报价=前期调研费+编制设计服务费+相关伴随一切费用等。五、磋商担保9-7、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磋商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9-6、采购人享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服务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等的监督和管理。9-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无5、退还磋商保证金:4、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磋商担保,并作为其磋商响应的一部分。磋商现场不办理担保收取事宜。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收到足额磋商保证金或有效担保函的,或未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磋商担保凭证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3、磋商担保应当按照法定形式提交。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仅限于通过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磋商结束后以转账形式退至供应商对公账户内。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来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换领专用收款收据。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收到足额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开具专用收款收据。2、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担保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5、供应商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6-4、供应商自行放弃磋商资格而未在磋商会议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的;6-3、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6-2、供应商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6-1、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谋取成交的;6、如磋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担保函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1-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的提交:六、磋商响应6-8、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7、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6-6、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2-2、供应商提出修改要求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样。2-1、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1-3、逾期送达的必备资质文件,将被拒收;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3-1、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成交单位的竞争性磋3、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2-5、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2-4、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3、供应商提出撤标要求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磋商响应,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响应的正式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要“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供应商,供应商签字确认领取。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响应无效: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延长磋商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在原有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响应无效:4-7、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成交;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5-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查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磋商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1-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1、磋商七、磋商、评审及定标(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2-1、磋商小组2、评审1-7、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1-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摄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1-5、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结束,所有供应商离场。c、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b、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3)磋商小组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2)采购人派一名代表进入磋商小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i、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h、向财政部门报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g、对磋商过程及各供应商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f、拟定磋商结果;e、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d、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j、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磋商会议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评审阶段。缺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不合格,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供应商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下述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逾期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2-5-1、资格审查2-5、磋商工作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2-4、评审办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节评分标准)。2-3、磋商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合格者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2、符合性审查(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8)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2-5-1-2、特定资格条件:2-5-1-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条件;(7)磋商报价(每轮)超过采购预算;(6)针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5)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量;(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装订;(2)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2-5-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1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11)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对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未作出明确响应,对不得偏离的要求是否作了实质性响应;(9)对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未作出明确且实质性响应;(8)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2)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h、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g、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f、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e、磋商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磋商小组评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5-4、评议:(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a至d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无效。c、如果磋商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b、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a、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5)评审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综合评分明细表(满分100分)2-6、评分标准d、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期间一切费用自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10分)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以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值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满分100分技术方案(30分)对本项目功能、特点、重点、难点等理解全面、到位(5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计0-2分;良好:对本项目功能、特点、重点、难点等理解全面较为健全,符合实际,计3-5分;满分100分技术方案(30分)2、技术流程结构科学合理,各项技术指标表述正确(5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计0-2分;良好:技术流程结构科学合理较为健全,符合实际,计3-5分;满分100分技术方案(30分)3、技术路线可行,工作流程合理清晰,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数据处理等技术路线详实合理(5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计0-2分良好:技思清晰、技术详细较为健全,符合实际,计3-5分;满分100分技术方案(30分)4、质量保障措施严密;根据响应情况计(5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计0-2分;良好: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健全,符合实际,计3-5分;满分100分技术方案(30分)5、技术支持方案全面详尽,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5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计0-2分;良好:技术支持方案全面较为健全,符合实际,计3-5分;满分100分技术方案(30分)6、技术保障措施详尽、到位、具有可操作性(5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计0-2分;良好:技术保障措施较为健全,符合实际,计3-5分;满分100分成果质量控制(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过程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比较打分,10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计0-5分;良好:成果质量措施较为健全,符合实际,计6-10分满分100分实施进度措施(10分)项目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保证措施完善、科学,10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计0-5分;良好:技术保障措施较为健全,符合实际,计6-10分满分100分保密措施体系(10分)项目保密措施完善、确保项目信息数据安全,10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计0-5分;良好:技术保障措施较为健全,符合实际,计6-10分满分100分专业人员投入情况(1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得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2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中有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每增加一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2分,最高加6分。满分100分服务承诺(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项服务承诺,服务内容的详实具体、可操作性综合打分。1、具备合理的售后服务流程和服务响应机制得6-10分;2、基本满足售后服务流程和服务响应机制得1-5分;满分100分企业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的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每个2.5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10分。(0-10分)以上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并胶装在响应文件中。满分100分2-7-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2-7、政府采购政策评分标准c、评议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分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复会。b、当供应商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磋商报价分的计算。a、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依次比较报价得分,实施方案得分,商务能力得分,以得分高的排序在先。3)特殊情况处理:(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6%)。2-7-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4)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3)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须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2)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0%)。(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磋商报价*(6%)。2-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3)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认真评审。经过评审、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程序后,从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3-1、定标程序3、定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4-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磋商无效的情形: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按《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最后磋商报价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若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的成为成交供应商。确定结果后,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定标复函》。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5、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4-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八、合同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5-1、成交通知书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5、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九、合同的履约验收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成交后,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的服务,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无十、招标服务费1、询问十三、询问、质疑与投诉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8〕26号),参加采购活动或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审专家审核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采购人不改变采购需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可以现场自行决定采用,不再进行公示。十二、特殊情况处理(4)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认定所有磋商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时限为:2、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投诉2-6、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911-8331531,地址: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延川县财政局一楼)。2-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鲜章)。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函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2-3、供应商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说明提出质疑。2-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一、项目概况: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2、供应商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应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一致。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磋商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十四、拒绝商业贿赂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政府采购法》第55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7条等有关规定执行。1、永坪川河工程建设范围全长68.2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16.79km,新建生态低堰15座,河道清淤67.00hm2,栽植护岸林13.23hm2。三、可研范围与要求2.甲方提供的可研任务书;、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二、设计依据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共涉及5条河,分别为永坪川、清涧河(白家硷至郭家塔段)、拓家川、清坪川和文安驿川。可研文件5套及PDF格式电子版文件。四、成果要求5、文安驿川河工程建设范围为延川县县城至康家村,全长36.3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16.97km、生态护岸14.17km,护岸林6.63hm2(垂柳、国槐、油松、新疆杨混交),生态低堰3座。4、清坪川河工程建设范围为延川镇大禹街道马家坪至关庄镇岔口村河段,全长28.66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17.15m、生态护岸15.39m,生态低坝9座,护岸林5.01hm2。3、拓家川河工程建设范围全长25.9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13.2km,新建生态低堰3座,河道清淤30.09hm2,栽植护岸林11.00hm2。2、清涧河(白家硷至郭家塔段)工程建设范围为大禹街道办白家硷村至郭家塔村段,全长9.6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6.77km、生态护岸6.65km、护岸林8.81公顷、生态低堰4座。七、工期要求2.成交供应商须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采购人沟通联络,成交供应商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六、售后服务承诺响应供应商根据需要,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响应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五、踏勘现场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自行协商。2、服务地点:延川县河道管理站指定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一、服务期限及地点:第四章商务要求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在合同签订和采购人提供资料齐全后60天内提供全套成果资料。4、成交单位不得对服务业务分包或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本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2、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及时向有关部门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发生索赔按现行法律、法规和合同执行。1、招标、投标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招标投标双方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凡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追究责任方的法律、经济责任。四、其他事项三、验收:项目实施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文献资料进行审核、考评。第五章合同条款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五、违约责任5、成交单位不得在服务期间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发现项目管理人员工作不力时,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到场。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服务名称),并接受了乙方以价格(成交金额大写)(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服务。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2-00351),在延川县财政局的监督管理下,由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竞争性磋商。延川县河道管理站(以下简称“甲方”)确定(成交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成交单位。一、合同格式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3)成交通知书附件1—服务承诺2)合同条款附件1)合同条款7、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延川县采购中心备案壹份。服务地点:延川县河道管理站指定地点。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日历日。5、付款方式:4、考虑到乙方提供的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3、考虑到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负责人:确认方:甲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乙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甲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乙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8、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按照上述约定提供的服务。第四条甲方的权利第三条乙方服务人员:是指乙方派出的符合本合同资格条件的、在甲方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其与服务人员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得因与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第二条服务定义:根据甲方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的服务等业务。第一条本着平等互惠、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针对本项目的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二、合同条款1、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与指导,配合乙方履行职责。第五条甲方的义务5、对乙方相关服务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的约定: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相关内容。4、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甲方人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此类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3、甲方有权根据服务要求和标准考评乙方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考评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按照一定比例减少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减付比例结合乙方提供服务未达到约定的范围,严重程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等确定。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人员,且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前述约定标准。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改正后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2、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内容,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项目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1、由于甲方的原因或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则服务周期顺延。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2、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签订前的各项方案)。6、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服务最终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5、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提交项目资料。如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服务周期提供服务,每延误一天,应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但由于受天气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除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外,乙方应承担因延期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所承担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而对服务的内容进行调整。4、服务实施过程中,乙方未按磋商响应文件约定配备服务人员或乙方派驻服务力量无法胜任项目实施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增加人员和充实技术力量,乙方应立即安排实施,其费用被认为已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如乙方拒绝增加人员或充实技术力量,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服务周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项目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服务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项目总价款。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服务价款。第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变更合同。第十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索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8、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30%的违约金,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7、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负责所有资料的保密,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资料。严格按甲方要求程序传递各种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回所付项目款。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十五条本合同有关附件及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第十三条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2-00351政府采购项目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3、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1.磋商函(格式)目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7.资格证明文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3.分项报价表(格式)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13.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若有)11.服务承诺10.以合同形式提供供应商2017年01月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9.拟派项目组人员8.实施方案致: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1.磋商函(格式)1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1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函、补充通知等),完全理解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条款。3、我方所附磋商报价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磋商总价为人民币:(同时用汉字大写和数字表示的磋商总价)。2、我方已详细审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确认无误。我方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件份。1、我方具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此,我方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根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就该项目进行磋商。10、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9、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质优价廉的服务。8、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没收投标保证金、要求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和拒绝磋商的条款。6、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1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14、磋商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3、若我方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12、我方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我方对本次磋商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帐号:开户银行: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结算时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据实结算。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2.报价一览表(格式)年月日项目编号磋商报价(人民币:元)服务期限(大写)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项目编号:3.分项报价表(格式)序号工作内容单位 数量单价(人民币元)总价(人民币元)备注(内容自拟)相关伴随费用其他费用总 计(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项目编号:5、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偏离情况偏离说明 序号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服务响应偏离情况偏离说明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致: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权 限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有效期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企业信息企 业 名 称 企业信息法 定 地 址企业信息营业执照注册证号企业信息工商登记机关企业信息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 名性 别法定代表人职 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传 真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致: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被授权项目与内容项目名称被授权项目与内容项目编号被授权项目与内容授权范围全权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被授权项目与内容法律责任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被授权项目与内容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企业信息企 业 名 称 企业信息法 定 地 址企业信息营业执照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性 别法定代表人职务手机号码被授权人姓名性 别被授权人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10.以合同形式提供供应商2019年01月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9.拟派项目组人员(格式自拟)根据评分标准实施方案自行编制实施方案7.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13.《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若有)11.服务承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3、不向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地址:全权代表:(签字)承诺单位:(盖章)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年月日电话:邮编:本公司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致: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序号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制造商金额(万元)所占比例1本企业制造的货物2其他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3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4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申明,并对申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2、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须按此格式附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本声明函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序号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制造商金额(万元)所占比例1本企业制造的货物2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致: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磋商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公章)致: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磋商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公章)封袋正面标识式样附件: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日期:本页以下无内容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成交)明细,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成交)明细受受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项目编码:ZCSP-延川县延川县-2022-0035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延川县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畏然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中标(成交)总价:总价:575140.00元元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畏然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服务类序号序号品目名称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数量数量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单价单价(元元)总价总价(元元)1设计前咨询服务可研延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0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575,140.00575,140.00-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设计前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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