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利用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成交公告
2022-09-13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2-09-1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2-08-30 成交日期 2022-09-13 成交供应商 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总成交金额 ¥9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370882 采购单位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宜良县匡远街道温泉路8号公务楼1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91827374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东区1幢2单元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370882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JH-2022-131
二、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71号
成交金额(万元):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完成昆明市宜良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以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融合数据成果、国土年度更新成果为基础,健全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提升林地定额管理水平,优化林地空间治理体系,开展规划监测评价,形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林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光亮、舒洪、郑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金额:1.4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温泉路8号公务楼13楼
联系方式:158918273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东区1幢2单元102
联系方式:0871-65370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0871-65370882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YNJH-2022-131规划编制-磋商文件-发布.pdf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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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NJH-2022-131采购人: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8月1/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YNJH-2022-131项目概况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广福小区东区1幢2单元1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JH-2022-1312.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万元):1005.最高限价(万元):1006.采购需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完成昆明市宜良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以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融合数据成果、国土年度更新成果为基础,健全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提升林地定额管理水平,优化林地空间治理体系,开展规划监测评价,形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林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提供给磋商小组。3/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广福小区东区一栋2单元102室。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前来办理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前来办理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前来办理时提供)。4.售价:600.00元/本,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广福小区东区一栋2单元102室。五、开启1、时间:2022年0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广福小区东区一栋2单元102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2.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温泉路8号公务楼13楼联系人:车老师4/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联系方式:158918273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东区1幢2单元102联系方式:159251458000871-653708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工电话:0871-653708825/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温泉路8号公务楼13楼联系人:车老师联系方式:15891827374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东区1幢2单元102联系方式:159251458000871-65370882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6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的内容。7采购需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的内容。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9合同履行期限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的内容。10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其一即可);6/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提供给磋商小组。(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1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1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15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收到问题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澄清7/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方法16分包不允许17偏离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质量要求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18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19磋商时间及地点同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条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20报价方式固定总价。21预算价1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控制价,否则按否决磋商处理。22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23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出现不廉洁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4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5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位置,采用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6响应文件的提交及有关内容文档标书: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正本的电子扫描件及word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电子版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27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不提倡豪华装帧,响应文件的正本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28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的封套应密封完好(正本、副本、U盘或光盘一起包装),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的企业鲜章或密封章。8/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29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写明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写明:(1)(供应商名称);(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响应文件;(4)年月日时分截止,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0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同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条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31磋商程序(l)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由供应商代表(法人或授权人)签到以证明出席;(2)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以及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3)供应商抽取磋商顺序;(4)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评审;(5)只有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6)磋商小组根据抽取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3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4推荐成交候选人(1)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符合以上情形的,磋商小组可推荐2名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35.1履约担保无35.2供应商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35.3采购结果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4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5.5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35.6同义词解释磋商文件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招标”和“投标”应当分别按“采购”和“磋商”进行理解。35.7磋商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5.8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一、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间及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日历天内办理完成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相应手续。二、供应商需确保其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若供应商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挂靠等行为,一经发现,则按以下处理:1.在评审阶段发现的,认定为无效响应;2.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发现的,取消其成交资格;3.在合同签订后履约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承担因此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三、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证件于磋商现场进行核验:1.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2.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10/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二、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其一即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填写“有”或“无”)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未因”或“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4/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6)供应商须具备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特此说明。供应商: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磋商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有磋商文件的资格审查要求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未给出对应格式的,供应商可在此提供,格式自拟。35/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申请函部分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___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6/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三、供应商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经我方仔细研究本项目的全部内容,以本书作为(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的承诺。我方承诺如下: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愿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要求完成本项目,并承担相关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积极配合贵方要求提供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如我方成交,我方将:(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于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承诺将承担售后或后续服务责任(如有)。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其他补充(如有):供应商:(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38/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商务部分格式一、第一次报价一览表序号内容供应商填写1磋商报价大写:小写:元2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时间)3质量承诺4说明供应商: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表需同时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39/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若不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写如下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0/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2)监狱企业声明(注:请声明贵单位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如果是,请附后面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申明格式自拟。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1/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注:请声明贵单位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果是,请附后面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2/43项目名称: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编号:YNJH-2022-131技术部分格式一、项目理解及背景分析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二、技术方案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三、规划编制重点、难点及措施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四、项目实施进度及保障措施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五、项目人员配置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六、企业业绩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七、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43/4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地利用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