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尚义县应急管理局2022)



2022年尚义县2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14

一、项目编号: HBJY2022-002 二、项目名称: 2022年尚义县2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学军为采购人代表,原博、杨本芸专家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组成磋商小组,杨本芸担任小组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79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1980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尚义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 尚义县南壕堑镇 联系方式: 陈彦亮 0313-4332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俊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太平街麒麟宾馆巷111号 联系方式 : 李东 0313-790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东 电话: 0313-7901005 十、附件

发布时间:
2022-09-14 地域:
尚义县南壕堑镇 采购人:
尚义县应急管理局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中岳振兴有限公司
2022年尚义县2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
null

979912.8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
尾矿库闭库磋商文件
尾矿库闭库磋商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尚义县应急管理局(单位名称)的2022年尚义县2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尚义县2座尾矿库团库治理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史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中岳振兴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3人,营业收入为5388546229万元,资产总额为_11468.318153万元①,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面企业名称(盖章):中岳振兴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9月13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报。磋商文件编号:HBJY2022-0022022年尚义县2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尚义县应急管理局代理机构:河北俊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参考格式)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碳商公告项目概况2022年尚义县2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JY2022-002项目名称:2022年尚义县2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预算金额:98.26867万元采购需求:2022年尚义县2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采购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山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8日(碳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下载竞争性碳商文件。方式:其他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碳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CA加密投标。五、开启(竞争性碳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2年9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投标单位须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尚义县应急管理局地址:尚义县南壕堑镇联系方式:15030361965联系人:陈彦亮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俊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尚义县南壕堑镇太平街麒麟宾馆巷111号联系人:李东联系电话:13383335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东电话:13383333569第二部分,竞争性碳商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2年尚义县2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项目预算: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贰仟陆佰捌拾陆元柒角小写:¥98.26867万元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另附)三、商务要求1、报价: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最终碳商结果以最终报价为准。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响应无效。2、工期:22022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3、施工地点:尚义县甲方指定地点4、资金结算:根据工程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计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一年后付清5、质保期:一年6、质量标准:合格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级相关规定及规范注:以上商务要求中的所有条款,有一项不响应的响应无效,所有商务要求均可以优于投标人证明文件要求四、1、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3)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原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承诺函原件5(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原件;(6)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相关备案材料或其他能够反映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投标人无控股管理关系声明函原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山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4、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原件: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其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无需提供,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保存截图,如查询结果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的:(2)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投标无效。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6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注:(1)由供应商按报价表的格式提供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制造商)、规格型号、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等信息,由采购人或其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并作为评审资料留存。采购的货物为强制节能产品,按供应商提供的证书编号等信息进行查询: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若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作为证明资料;若供应商既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现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又查询不到的,为无效投标。(2)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自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2%的扣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若具有节能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作为证明资料:若供应商既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20)46号),本采购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6、根据《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版权字[2016]12号)的规定,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采购时,必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和所需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同步列入。投标人在报价时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价格并入计算机硬件设备价格内,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在报价表中价格单独体现。软件价格要符合《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号)要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7、所投货物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口市的,应符合《张家口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张财字【2018】44号)。所投货物不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投标无效8、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9、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10、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2资金情况财政整合资金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承诺函;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6.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相关备案材料或其他能够反映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无控股管理关系声明函;8.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山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60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2017-12-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中药材仓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储和其他仓储业”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150≤Y¥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20≤XX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300≤Y¥建筑业资产总额(2)万元Z≥800005000≤Z300≤Z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5≤xX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1000≤YY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10≤xx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100≤YY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20≤Xx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200≤YY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XX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100≤YY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20≤XX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100≤YY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YY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10≤XX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50≤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10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2000≤Z2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XX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Y¥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2)万元Z≥1200008000≤Z100≤Z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66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口(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附: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函、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