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 年报审计费用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2022)



一、项目编号:2022-08-065
二、项目名称: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630000.00元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其它区延安西路1357号

2
上海开放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638000.00元
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450号绿地和创大厦15楼

3
华东政法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681600.00元
上海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998号305室

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688000.00元
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赤峰路433号2楼

5
上海理工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710000.00元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层

6
上海市盲童学校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670000.00元
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8楼

7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532500.00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上海上海市其它区淮海西路55号6C2室

8
上海师范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560000.00元
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468号中环商务大厦17楼

9
上海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560000.00元
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海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76号6楼

10
上海商学院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600000.00元
上海欧柯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18号5楼AB区

11
上海音乐学院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532500.00元
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其它区上海市陆家浜路804弄28号

1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607200.00元
上海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376号东峰434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2
上海开放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开放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3
华东政法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华东政法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5
上海理工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理工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6
上海市盲童学校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市盲童学校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7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8
上海师范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师范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9
上海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大学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10
上海商学院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商学院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11
上海音乐学院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音乐学院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1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需求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穆家乐,陈益新,牛家平,汪立元,江云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推荐理由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3314室        
联系方式:021-23112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35968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子倩         
电         话:021-35968040         

  

2022年09月20日
 

 

2022年08月18日
 

附件信息:

482b0cd844b04bdd9380b785de1f41ae.rar482b0cd844b04bdd9380b785de1f41ae.rar
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pdf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

品目

采购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20日 19:12

评审专家名单
穆家乐,陈益新,牛家平,汪立元,江云涛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子倩

项目联系电话
021-35968040

采购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3314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23112956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1-35968040

文汇:琳方:财瑞: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十一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7938.56万元,资产总额为1201.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7938.56万元,资产总额为1201.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9月8日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1人,营业收入为5351.30万元,资产总额为1,230.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会计额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9月8日第十一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件1、2、3、4、5、6、7、8、9、10、11、1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4610.4807万元,资产总额为1971.27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EDPUBUICACCOUED师事务创利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盖章):文TSCO日期:2022年98可NOHS立信佳诚:上会:久信:第12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4人,营业收入为4228.35万元,资产总额为2028.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9月8日11.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_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1600人,营业收入为62011.06万元,资产总额为30350.2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日期:2022年9月7日第十一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2人,营业收入为6347.164033万元,资产总额为1298.2457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9月08日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浦江:中洲:中审众环: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_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_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从业人员221人,营业收入为6316.00万元,资产总额为3627.0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承接为_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3301人,营业收入为216939.16万元,资产总额为107825.45万元,属于大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日期:2022年9月8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1,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2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3,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4,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5,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6,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7,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8,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9,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10,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11,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包12,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148.95万元,资产总额为3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9月2日华安:公信:欧柯盟: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_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3613.06万元,资产总额为2.827.0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微企业名录中公企业名称统一壮情用代码企业类型成立日期登记关百业无享受扶持确自看更多:北京市西城区三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BLICACCOU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企业名称(盖套日期:2022年9NYHS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属于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欧柯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余人,营业收入为1186万元,资产总额为3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欧柯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9月8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的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7人,营业收入为8617.59万元,资产总额为5607.3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9月1日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完善,人员配备合理,业绩较为丰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虽然报价较高,但类似业绩非常丰富,项目实施方案详细,项目人员配备较强,服务承诺细致。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类似业绩较为丰富,服务承诺完善,实力较强。上海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类似业绩丰富,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强,项目组人员经验丰富。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质强,类似业绩丰富,服务方案较好。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方案针对性强,人员配备齐全,类似业绩多。上海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方案针对性较强,人员安排较为合理。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类似业绩较为丰富。上海欧柯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方案较为细化,业绩较为丰富。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人员安排合理,类似业绩较为丰富。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服务承诺细化,人员配备合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实施方案细致、针对性较强,人员配备合理。项目编号:2022-08-065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1页共126页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招标需求第2页共126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9-08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2-08-065项目名称: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8500000元,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2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3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4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5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6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7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8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9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10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11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12包采购预算为69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2个包件,主要内容为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87家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具体包件划分情况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3页共126页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4、投标人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参与投标必须提供总所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2021年7月1日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8-1816:00至2022-08-25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2-09-0814: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25楼联系方式:021-231129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联系方式:35968000第4页共126页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子倩电话:021-35968040第5页共12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项目编号:2022-08-065项目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25楼项目内容:本项目共12个包件,主要内容为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87家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具体包件划分情况详见附件。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500000元人民币,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2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3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4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5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6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7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8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9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10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11包采购预算为710000元,第12包采购预算为69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招标人采购人名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25楼联系人:江云涛电话:021-23112956传真:021-63271007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联系人:冯子倩电话:021-35968040传真:021-35968056前台咨询电话:021-35968090第6页共126页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4、投标人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参与投标必须提供总所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2021年7月1日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四、招标有关事项招标答疑会:不召开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付款方法: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第7页共126页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第8页共126页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第9页共126页(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第10页共126页8.2.1乙方应当守法诚信,保证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不得与甲方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8.2.2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乙方亦不得向甲方提供或报销前述费用以及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若甲方工作人员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或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前述原则的行为,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举报的,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甲方经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8.2.3乙方承诺并且确认,违背本条款的廉洁及诚信义务,将被视为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之前,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透露或促使第三方获得前述应当保密的信息。8.1.3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除应按合同约定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并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8.1.4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8.1.5前述保密义务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而失效。8.2廉洁九、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属9.1知识产权在项目期间内,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提交的项目文件及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阶段性、过程性成果等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9.2所有权在项目期间内,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提交的项目文件及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阶段性、过程性成果等相关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除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阅外,乙方需要查阅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以查阅与其有关的材料(应对乙方保密的材料除外)。十、违约责任10.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的,应当按照未付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一(1‰)按日计收延迟付款滞纳金,直至足额支付服务费用时止,但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就由此造成损失向甲方主张赔偿或补偿。10.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除合同规定或甲方确定同意延期提供服务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服务费用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第117页共126页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0.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10.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5%。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10.5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10.4条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10.6合同履约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变动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的、就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进行转让或分包的、擅自中止合同履行的、履约过程侵害了包括甲方在内任何人合法权益及其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的违约情形,将按照合同10.4条的违约责任处理,情况严重者(如:未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一、不可抗力11.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如突发应急事件,政府采取应急措施的),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如黑客攻击、系统崩溃、互联网灾难等)。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发送给另一方确认。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4当不可抗力情形终止或消除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以EMS证实。11.5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一切努力减少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损失,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11.6如不可抗力延续超过45日以上(含本数)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并应尽快达成协议。十二、合同终止、中止、变更12.1合同终止12.1.1违约终止合同12.1.1.1在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第118页共126页(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1.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另行购买与为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另行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1.1.3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其法律责任。12.1.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进入解散或清算程序,或丧失清偿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列入执行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等情形),视为乙方已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赔偿与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追讨损失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2.1.3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或延迟履行会给一方或双方造成严重利益损害的,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但仍应就已履行部分进行费用结算。12.2合同中止12.2.1除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合同。12.2.2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合同仍有继续履行可能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中止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12.3合同变更12.3.1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3.2除合同规定情形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变更。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十四、争议解决及管辖、送达14.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119页共126页14.2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败诉一方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14.3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各自文书、信息送达地址。以专人传送的,受送达人签收即构成送达;以邮件或快递形式送达的,对方签收、拒签、退回之日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形式送达,则以传真信息发送确认之日视为送达。前述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时的各自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及仲裁等),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原送达地址在收到变更通知之前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十五、其他15.1本合同于双方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数字证书签订采购合同或纸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15.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报上海市财政局备案。15.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约各方: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第120页共126页附件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项目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教委系统87家预算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二、预算主要内容(1)项目主要实施内容的预算需求2022年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经费850.00万元整。(2)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本项目资金纳入2022年财政部门预算,经费使用按项目推进使用,共分为12个包件,通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包件划分情况见附表。(3)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掌握各预算单位财务及国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规范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财务与国资管理。三、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参与投标必须提供总所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2021年7月1日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且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让。四、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五、服务方案和主要内容1.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需求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提供服第121页共126页务。2.投标人应具备上海市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上海市场实施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资质(包括国家和本市各类专业工种持证上岗要求)、资格和一切手续(如有的话),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服务管理3.1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各项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主动加强和服务业务及安全等有关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标人在职人员,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3.3中标人在组织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按采购人实际服务需求落实所对应提供的服务工作,中标人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做好相关管理记录,保证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3.4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及数量,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若自行更换或撤离,按照合同违约处理。3.5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措施,同时应适当考虑购买自己员工和第三方责任保险,并在报价措施费中列支必须的费用清单。4、招标结束后召开年报审计工作布置会,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各单位开展年报审计专项工作;合同签订后60天内各中标人汇总审计结果报市教委,经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报送市财政局。六、工作职责与要求1、工作要求:1.1接受委托: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中明确的具体业务对象、内容和服务范围与要求,依据上述“工作依据”中相关内容和要求,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采购人的要求下依法开展相关审计服务工作。1.2工作准备:中标人接受具体审计服务工作委托后,应组织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具有资质和相关服务经验的专业人员成立服务工作小组,确定工作组人员分工,在采购人的要求下收集被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实地了解被审计项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1.3项目实施:中标人审计服务工作小组应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工作。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或采取必要的程序通过听取介绍、实地勘察、调研、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与核实。对照指标和标准进行资料收集,对所掌握的有关数据与资第122页共126页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对照指标和标准进行分析与判断,提出审计结论意见(建议)。1.4撰写审计结果文件:中标人审计服务工作小组应对工作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要求撰写审计服务结果文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结果文件和工作底稿要求客观公正、依据充分、数据真实、内容完整。1.5提交审核:审计服务结果文件初稿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需征求被审计项目单位和采购人的意见。中标人应根据反馈的有效意见对结果文件进行修改。如有对审计结果文件中存在意见分歧,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的,由采购人审定。2、工作职责:2.1中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工作依据及采购人委托要求,根据具体委托项目情况依法开展相关审计服务工作,并对审计结果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2中标人应在委托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服务工作,并提交审计结果文件,对结果文件中的不尽事项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充或重新开展相关审计服务工作.2.3对相关审计服务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2.4在具体实施审计服务时,要填写审计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规范、全面,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有效,对审计结果文件有严格内部复核机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具单位盖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审计结果文件;2.5建立严格的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并记录审计服务的情况,做好各类过程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2.6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完成项目其他相关审计服务工作。2.7中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及其他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中所取得的数据、资料、初步分析报告等)及在项目中使用的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属保密范围。中标人及其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利用、使用、发表、引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上述任何资料。2.8承担本项目服务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违反相关准则和廉政、保密规定,与被审计单位相互串通、提供虚假数据与材料、出具不实报告的,或发现有重大遗漏、缺陷、数据等不实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项目费用,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处理建议,取消当年和以后年度的审计服务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且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123页共126页附表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2022年报审计包件划分情况序号单位单位地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重庆南路227号东2楼101室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630号健吾楼102室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包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区龙腾路333号上海师资培训中心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20号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虹桥路1674号包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和田路151号小计71万元上海教育电视台大连路1541号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大连路1541号上海市电化教育馆大连路1541号包件2上海开放大学杨浦区国顺路288号学生事务中心505室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浦东新区浦星公路388号上海海洋大学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陕西南路202号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300号小计71万元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明镜楼B117室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上海市农业学校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上海市人民武装学校虹口区广粤路281号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新城橄榄路135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威海路48号25楼复旦大学附属中学杨浦区国权路383号小计71万元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杨浦区民星路465号上海市气功研究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50号包件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威海路48号25楼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宛平南路650号1号楼107室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中山南二路151号上海电力大学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1851号上海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上海市奉贤区海阔路100号小计71万元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包件3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健康医学院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财务处包件5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校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财务处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延安西路900号305室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重庆南路280号1206室第124页共126页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包件3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健康医学院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财务处包件5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校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财务处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延安西路900号305室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重庆南路280号1206室第124页共126页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包件3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健康医学院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财务处包件5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校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财务处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延安西路900号305室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重庆南路280号1206室第124页共126页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包件3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健康医学院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财务处包件5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校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财务处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延安西路900号305室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重庆南路280号1206室第124页共126页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长宁区凯旋路30号5号楼上海市中医老年医学研究所徐汇区襄阳南路365号C座208室小计71万元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100号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宝山区呼兰路883号包件6上海市盲童学校虹桥路1850号上海市交通学校宝山区呼兰路883号上海科技大学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上海老年大学南塘浜路117号小计71万元包件6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茶陵北路21号2号楼504室上海市高血压研究所瑞金二路197号32号楼315室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包件7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中山西路1247号2号楼(财务室402室)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1号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陕西北路500号小计71万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闵行区龙吴路4989号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嘉定区江桥镇鹤友路500号包件8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徐汇区喜泰支路8号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上海市普陀区澳门路726号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新华医院科教楼904室小计71万元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徐汇区老沪闵路800号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瑞金二路197号33号楼30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251号甲包件9上海大学上大路99号行政楼108上海市机械工业学校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465号216财务处上海市内分泌代谢病研究所瑞金二路197号瑞金医院33号楼203室小计71万元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沈家弄路650号上海市上海中学上中路400号包件10上海商学院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05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徐汇区罗秀新村136号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殷高路42号小计71万元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包件11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财务处B105上海中医药大学浦东蔡伦路1200号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沪青平公路6888号东方绿舟乒乓馆第125页共126页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殷高路42号小计71万元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包件11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财务处B105上海中医药大学浦东蔡伦路1200号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沪青平公路6888号东方绿舟乒乓馆第125页共126页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殷高路42号小计71万元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包件11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财务处B105上海中医药大学浦东蔡伦路1200号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沪青平公路6888号东方绿舟乒乓馆第125页共126页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殷高路42号小计71万元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包件11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财务处B105上海中医药大学浦东蔡伦路1200号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沪青平公路6888号东方绿舟乒乓馆第125页共126页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瓦洪公路3098号上海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南亭公路2080号图文楼301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闵行区莲花路211号行政楼208室绿舟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上海市徐汇区东平路9号八号楼103小计71万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川路995号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延安西路900号305室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徐汇区余庆路190号包件1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海泉路100号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东体育会路665号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长宁区中山西路1247号1号楼518上海肿瘤研究所徐汇区斜土路2200弄25号小计69万元合计金额850万元第126页共12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年报审计 年报审计费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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