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 生态整治工程 湿地 法律顾问 征收搬迁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



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JZB-ZCFW-2022-1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90689-1309
三、项目名称
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
中标(成交)金额:17.6(万元)

服务类

名称: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全部征收搬迁工作为止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志良,陈松林,宋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19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
2、收费金额:0.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青山区冶金大道35号青城荟A座九楼
联系方式:027-86576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系方式:027-85870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静、刘辉、陈东红
电话:027-85870905
相关下载

FW-101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法律专家审核).pdfFW-101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法律专家审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FW-101磋商文件04(法律定稿).pdfFW-101磋商文件04(法律定稿).pdf

相关合同

(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5.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59人,营业收入为16647万元,资产总额为64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日期:2022年9月1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项目名称: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编制单位: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编制时间:2022年08月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8万元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采购是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进行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应根据碳商文件所提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法律服务。1.3预算绩效目标:本次招标采购是按采购人要求对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提供符合要求的法律服务。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属于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不属于必须公开征求意见的项目。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C0801法律服务项1否否0是Y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1)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2款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为资格审查材料,未提交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4.2.1采购标的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4.2.1.1技术要求(一)采购标的服务内容1、对被征收人征收补偿事宜提供专项跟踪、全程指导服务,提供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法律咨询。2、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会议研究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3、根据项目需要参与本专项服务中涉及被征收人签约谈判工作;指导协商笔录等文书的制作。4、审查作出补偿决定所需的档案材料,并提出整改、完善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需要代为拟定补偿决定的相关文本。5、就本专项服务涉及的被征收房屋权属等征收补偿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障碍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6、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专项服务涉及的后续可能涉及的诉讼、复议等相关法律活动。7、按照采购人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安排1名律师每周在征收项目现场办公室或征收项目指挥部坐班半天,提供专项服务。8、其他与本委托事项相关的法律服务内容(二)采购标的服务要求1、法律事务服务机构应符合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具有担任房屋征收及土地规划方面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经验。2、法律事务服务机构应在行政法、土地规划、房屋征收补偿、政府法律服务、建筑房地产等专业方面具有丰富经验。3、法律事务服务机构应具备企业为被征收人且涉及重大复杂遗留问题类项目的房屋征收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三)其他技术要求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执业,切实按照合同或约定履行。2、服务工作中的各项取证资料要完整,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使用。23、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职业规则,对相关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4、进行服务工作的组织准备、交通、食宿及办公公用用品等设备及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被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6、技术服务: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4.2.1.2商务要求(一)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万元,碳商报价超预算金额为无效碳商。(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全部征收搬迁工作为止。(三)服务对象: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四)付款方式: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分批次付款。4.3项目服务人员、设备要求(一)项目服务人员要求1、最低投入人员数量:至少配备6名专职律师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组成员5名。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要适时增加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2、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人员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执业机构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如所提供人员有转所情况的,必须附转所相关证明材料。3、律师不能胜任采购人安排的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律师。4、律师在办理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5、律师对其获知的采购人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6、律师对业务应当一案一卷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自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移交档案资料。7、律师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8、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派项目组人员名单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项目人员名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须经采购人同意并备案。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接受(二)设备等其他要求本项目要求投入所需设备(包括计算机及本项目相关所需要的设备等)4.4项目验收(考核)标准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2、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不能满足需要的,应当采用经过有关领域专家评审的成熟理论和技术方法3、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其立即纠正、整改。4、采购人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项目出具的报告和工作服务进行验收。4.5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碳商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相关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的全部费用,包括为完成任务所必须的人员开支、技术工作费、资料收集、管理费、保险及差旅费、合理利润、税金等。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2、碳商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本项目碳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碳商报价。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4、本项目碳商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的有关费用,且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五、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1.1采购项目预(概)算:18万元。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已于2022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拟定于2022年09月正式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中小企业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1.本项目采购组织形式为政府集中采购选择理由: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鄂政办发[2020156号),本项目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容,拟采用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组织实施。2.委托代理安排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鄂政办发[2020]56号)、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和青山区政府采购实际情况,本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5.1.5.1本项目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划分为1个项目包。5.1.5.2合同分包规定:不允许分包。5.1.6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5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5.1.7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鄂政办发[2020]56号),市县级服务类项目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碳商组织采购。5.1.8竞争范围:公开竞争选择竞争范围的理由:本项目不属于有限范围内竞争或者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选择以公开(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5.1.9评审规则:综合评分法选择综合评分法的理由: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本项目无法仅评价格因素进行判断,需要通过价格、技术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服务人员投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分值6141036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标分项及分值供应商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的荣誉或表彰,省级或以上的每个得3分;企业信誉市级的每个得2分;区级的每个得1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得6分。(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2019年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代理类似房屋征收商务部分补偿专项法律服务业绩。一个专项服务业绩得2分(同一个单位专项(30分)法律服务的不同项目,可分别计分),满分14分。(业绩证明材料:依据所附的法律服务协议首页、标的页及签字页复印件为准)类似业绩供应商2019年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类似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且担任委托单位1年及以上法律顾问的,每担任一个单位得2分(同一个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满分10分。(业绩证明材料:依据所附的法律服务协议首页、标的页及签字页复印件为准)技术部分工作实施包含:6(60分)方案1、项目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对应的解决措施2、法律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案件办理、培训管理、质量保证等内容);3、实施计划(包括审核程序、资料收集、信息反馈、沟通协调、完成时限等):4、风险控制(包括审核风险分析、审核风险控制措施);5、质量保障措施;6、应急处理措施上述每项内容评审指标:①符合度:是否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②完整性: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不得缺项:③合理性:需依据本项目阐述,措施可落地。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6分,存在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60分)项目团队人员执业年限10年以上的每个得2分,执业年限5年以上的每个得1分。满分10分。(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10项目人员配备劳动合同、工作经历年限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人员配备项目团队人员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专业配套、人员工作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数量充分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项目团队人员机构设立一般、职责较为明确、人员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数量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3分;项目团队人员机构设置略有欠缺、人员条件一般、数量基本满足项目5项目团队人员在法律专业领域中获得荣誉或奖励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要求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项目要求得0分。(提供项目人员配备表及相应的律师执业证书)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律师收费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决策制度、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进行评分,每项1分,满分5分。制度健全完善、合理规范单项得1分;制度欠缺或设定不合理单项得0分。5保密和廉政承诺供应商有保密和廉政执业承诺,得1分:有违反承诺相应的处罚措施,得1分。本项满分2分。2价格部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碳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碳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碳商报价得分=(碳商基准价/最后碳商报价)×10%×10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碳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碳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碳商报价得分=(碳商基准价/最后碳商报价)×10%×100分。10总分总分1005.1.10其它:无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本项目性质为采购人委托服务,因此选择委托合同。5.2.2定价方式:固定总价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本项目采购内容客观、明确,专业性较强,因此选择固定总价的定价方式。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此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为了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做好土地储备及房屋征收工作,防范法律风险,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乙方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应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秘密,提供优质、高效、准确、及时的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派为代表并负责甲方与乙方的工作联系,协助法律顾问开展工作,乙方指派律师作为联系人第二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1.2.3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调查范围内,利用法律允许的调查手段,对特定对象的工商登记及其它政府部门登记信息资料或对特定标的物、抵押物、质押物进行调查。4.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①2③④55.协助甲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仲裁或诉讼代理7.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上述事务的办理和提交应在法定期限内或者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办理完毕。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方式1.乙方每周对甲方进行现场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2.如遇紧急事务,甲方联系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响应,在4小时之内赴现场处理并提供法律意见;3.甲乙双方均需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记录,作为乙方考核依据。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服务事项有关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甲方应当为乙方指派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依约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与乙方指派律师进行沟通。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指派律师应当严格依照《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本行业公认的道德规范及业务标准,尽职尽责、及时有效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2.乙方指派律师应当及时回应甲方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其进行沟通的问题:3.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其他律师或辅助人员,在乙方指派律师指导下提供辅助性、基础性工作,其工作责任由乙方指派律师承担: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乙方指派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9立性和客观性:6.乙方指派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或甲方所属部门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8.不得以甲方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9.与甲方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自行申请回避:10.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利用其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获知的信息,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谋取利益并损害甲方利益: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指派律师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11.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一案一卷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自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移交档案资料:12.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更换指派律师并指派新的律师(1)因工作疏忽发生提交证据错误或未搜集有效证据或因其他程序违法行为造成案件败诉的:(2)答辩状起草的法律水平和文字水平过低无法采用的;(3)无故不履行法律顾问义务的(4)因律师自身原因难以为甲方按时提供法律事务服务,超过一定次数的(5)未按正常途径获取非甲方委托代理事项以外的档案信息的,泄露本机关机密的:(6)其他不当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第六条法律顾问费1、法律顾问费服务范围:2、法律顾问的合同期内聘金为人民币元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七条其它法律服务费1102.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2.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3.因乙方指派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指派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五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并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乙方指派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或者违反第五条规定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第十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自年月_日至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后30日内,甲方及区政府法制部门对乙方指派律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提出是否续签意见呈报领导审定后,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合同第十一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11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区政府法制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5.2.4履约验收方案(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2)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不能满足需要的,应当采用经过有关领域专家评审的成熟理论和技术方法。(3)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其立即纠正、整改。(4)采购人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项目出具的报告和工作服务进行验收。5.2.5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项目开展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相关内容无法实施时,应向采购人报告后,优先寻求合适的变更方式继续实施服务。(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如因重大技术变化导致实施内容存在安全隐患时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如评估不通过,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办法。(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在项目准备阶段会充分做好前期调查工作,确保项目预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如项目预算因客观原因需要进行调整,会立即组织开展需求调整工作,优先保障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重心不偏移。(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会严格按照实际需要拟定采购需求,确保需求的准确性与可行性,保证招标文件合法合规,如确因质疑投2诉影响采购进度,会优先与质疑方沟通了解实际情况,然后根据质疑投诉内容分析原因,力求快速达成双方均认可的处理结果。(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1、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审批程序,及时发现并纠正不按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订合同的行为。2、代理机构要精心指导,加强合同管理。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精心指导采购人与中标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对合同履约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要给采购人及时指出,帮助采购人补齐短板。(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行政主管部门对不按采购文件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和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供应商依法惩处(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项目实施全程将对中标人实施安全、质量和社会影响进行监督和把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采购人将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终止合同。5.2.6其他:无六、审查情况6.1审查意见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详见专家咨询审核意见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详见专家咨询审核意见1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意见记录项目名称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问服务项目H期2022年08月30日专家意见:2022年08月30日,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拍取2名专家(胡国祥、朱华)对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间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供咨询、审核,有关审查意见如下:1、对资格要求的审查意见:无竞元2、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元就元专家意见:2022年08月30日,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拍取2名专家(胡国祥、朱华)对青山湿地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征收搬迁法律顾间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供咨询、审核,有关审查意见如下:1、对资格要求的审查意见:无竞元2、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元就元专家小组成员签字米华铁胡园专家小组成员签字米华铁胡园3、对评分标准的审查意见:元意元4、其他意见:元综上,专家小组认为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中没有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无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无其他倾向性和鼓视性条款。预算单位(盖章)2022年08月30日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青山 生态整治工程 湿地 法律顾问 征收搬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