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HXM-JAFG-20220801(招标文件编号:SHXM-JAFG-20220801)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静溢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 1021 弄 4 栋 4 楼
中标(成交)金额:94.533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上海静溢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箱;支架;电缆 光伏组件(航天);逆变器(阳光);并网箱(星美);支架(无);电缆(起帆) 光伏组件(EN182M-144-545W);逆变器(SG33/50CX);并网箱(400V 并网计量柜);支架(热镀锌钢);电缆(ZR-YJV-0.6/1kV、PV1-F-1x4mm2) 光伏组件(281块);逆变器(4台);并网箱(2面);支架(4.2吨);电缆(ZR-YJV-0.6/1kV-120m;PV1-F-1x4mm2-1.2km) 光伏组件(1415元);逆变器(17280元);并网箱(48000元);支架(17000元);电缆-ZR-YJV-0.6/1kV(860元);电缆-PV1-F-1x4mm2(15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利锋、朱亚文、吴鏞宪、张浚元、黄继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财库〔2018〕2 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1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招标四家企业,经过评审小组的初次评审,一致认可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符合性审查。
比对四家企业的投标响应文件,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海静溢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制定的管理方案全面、针对性较强,项目投入和人员配置合理,项目实施方案最优,报价最合理,综合评分最高。故推荐上海静溢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大统路1051号
联系方式:辛老师,13816566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
联系方式:刁清莹,13761538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清莹
电 话: 13761538793
静安区房管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终版).pdf
静安区房管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终版).pdf
招标编号:SHXM-JAFG-20220801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代理单位: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八月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定标、中标及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其他注意事项第二章项目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公告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SHXM-JAFG-20220801)”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项目主要地点、内容、数量及要求:可利用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屋顶面积约663平方米,以最终安装使用面积为准。屋顶为混凝土结构,项目系统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光伏电池组件(2)光伏支架(3)光伏逆变器、(4)LED显示屏(5)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涉及要求的必要设备设施。3.招标人: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4.采购服务周期:30日历天5.预算金额:94.69万元,最高限价94.69万元。6.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22年8月29日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日16:00:00,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③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④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只有报名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8.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9.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10时开标时间:2022年9月19日10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10.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上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规定,各人员进入开评标场所前,应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测量体(额)温、实名登记;进入开评标场所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杜绝聚集。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1)随申码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随申码的;(2)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3)未佩戴口罩;(4)体(额)温复测≥37.3℃;(5)发热、咳嗽、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6)属于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管理期间的;(7)不配合开评标场所疫情管理规定的。各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因无法及时完成核验不能或逾期进入开评标场所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招标人: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系人:辛老师,地址:大统路1051号电话:13816566994,传真:/12.招标代理: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刁清莹,地址: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电话:13761538793,传真:33688306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8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形式:公开招标采购服务周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可利用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屋顶面积约663平方米,以最终安装使用面积为准。屋顶为混凝土结构,项目系统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光伏电池组件(2)光伏支架(3)光伏逆变器、(4)LED显示屏(5)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涉及要求的必要设备设施。项目地点:青云路750号、大统路1051号2合同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4投标单位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6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9时至9月2日16:00:00止7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踏勘8质量要求: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92022年9月3日上午11:30时前,投标单位如有疑问请发送至邮箱1028221803@qq.com,超过期限视为无疑问。注:如无疑问,投标单位开标时须递交加盖公章的无疑问确认函10投标文件份数为:商务和技术标合并装订: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11投标文件递交: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投标保证金:无1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中小企业: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优惠。(投标人若为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者拟分包情况表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明显错误的,可以依法要求投标人澄清修改。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8)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已上线,自测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最新公告及通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若采购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人应承诺提供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若中标,供货时须附上3C产品认证证书。(5)限制采购进口产品。14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9月19日上午10:00时15开标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10:00时地点:古美路1515号19号楼22层开标室开标携带资料:1、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加盖公章的无疑问函原件;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自开标前一日起三年内),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不接收其投标文件。16服务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文第十五条,代理费由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项目评审费:按实结算,由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总则1.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2招标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3招标代理单位: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招标形式:公开招标1.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100%,已落实1.6招标范围、采购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1.6.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本项目的采购服务周期:见招标前附表1.6.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1投标人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承诺: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12无利害关系声明致:(招标人)我方承诺与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13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致:(招标人)我方承诺与所递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1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序号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股份比例备注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15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如有)投标人名称在此声明,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披露是否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或与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其他单位情况,并宣布接受如下要求:1、在开标时我方投标人代表有义务对其他投标人是否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说明并签字确认;2、如果我方未如实披露和说明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情况,一经发现,我方无条件接受投标无效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资金股东情况股东情况股东情况备注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与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册资金股东构成资金认缴数额资金认缴比例备注说明: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资金股东情况股东情况股东情况备注序号单位名称依据自身存在的上述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资金股东构成资金认缴数额资金认缴比例备注1、投标人应当2、如果投标人不存在上述情形,在表格“单位名称”栏填写“无”。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16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是否提供过服务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致: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本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17投标承诺书本公司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一、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不与招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单位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向招标单位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七、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八、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18保密承诺函格式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并做出以下保密承诺:无论是否投标或者投标后是否中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或之后的研究过程中,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我方对所领取的招标文件和/或从其他相关渠道获取的涉密信息保守秘密,不以任何形式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并在开标的当日,销毁除送达开标现场以外的任何介质的涉密信息。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19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公司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2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