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品工程专业本科实验教室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安徽工程大学2022)



安徽工程大学生食学院食品工程专业本科实验教室改造工程(三次招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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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生食学院食品工程专业本科实验教室改造工程(三次招标)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FSSD34000120226403号001二、项目名称:安徽工程大学生食学院食品工程专业本科实验教室改造工程(三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宇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济美路3#门市房; 成交价格:856970.19元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安徽工程大学生食学院食品工程专业本科实验教室改造工程(三次招标)施工范围:对老图书馆三楼、五楼食品工程专业本科实验室改造,对门窗、吊顶及室内灯具风扇等拆除,新装断桥铝窗、防盗门、铝扣板吊顶,耐腐蚀PVC卷材,地砖铺设,墙面出新,水电改造等。施工工期:40个日历天项目经理:欧阳鹏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51674621五、评审专家名单:苏长凤、 王汝洪、柴方松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4285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8.1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8.2 中标单位业绩:无。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座301室,联系电话:15305530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53-2871413)。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工程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联系方式:0553-2871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栋3楼301室联系方式:153055301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云 15305530139附件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jpg1.9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工程专业本科实验教室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