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随车吊设备中标结果公示(贵州公路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2022)
贵州公路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12吨随车吊设备招标公告
一、报价项目:随车吊设备;
二、采购文件编号:7GS12TSCDSB20221010;
三、联系电话:潘先生 18984281007、赵先生:15085435453;
四、方式:密封报价采购;
五、使用项目:贵阳至平塘高速公路GPTJ-1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壹台)、 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延伸段联合体项目一分部(壹台)
六、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车管所(上户);
七、供货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将设备发运至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八、规格型号及数量:12吨,随车吊(贰台);
九、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合同后,在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40%,设备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开具全额发票, 采购方协助卖方办理完上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55%款项,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支付。质保期为壹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所有结算均执行一票结算,要求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方必须在报价书中对付款方式及期限加以澄清,如报价方不能响应采购人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或有更优方式,亦请在报价书中加以说明并提出相应付款方式。
十、产品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设备及其所有部件必须为全新件,如因设计中的缺陷,造成设备的质量下降或不符合要求的由报价方承担;
2、设备到达现场后,双方共同对外观、配置、性能参数等方面进行初验,若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报价方及时退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方承担;
3、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主要部件若出现两次以上的相同故障,报价方应更换部件总成。若设备(含部件)缺陷造成重大故障,报价方应免费更换新机。
十一、售后服务要求:
(一)设备质保期为壹 年,质保期自该设备交付采购人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二)质保期内在正常操作状态下使用,出现故障,报价方负责免费提供材料、配件和修复;
(三)报价方提供设备的终身维修服务,超过质保期后维修服务费用另议;
(四)报价方负责免费对采购人设备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进行培训;
(五)如设备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报价方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或书面通知必须在4小时给予回复。
十二、运输责任及保险:
(一)到达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均由报价方承担,即到工地现场交货。
(二)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毁损、交通事故等由报价方承担。
十三、所有权转移:
设备送到指定交货地点经使用单位签收后,设备所有权正式移交给采购人,但并不解除报价方对其设备质量应负的保证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及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约,延迟时间可以增加到被延迟的义务履约完为止;
(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报价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真实情况和原因,经有关单位核实,并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不能免除报价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十五、报价书要求:
(一)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应按本采购函文件要求(附表一)完成报价表,报价表应使用采购函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不符合格式的报价无效;
2、报价已包含运费、税费、上牌费、交强险等其它杂费,即到达工地价。凡与报价有关的其他诸如付款条件、付款方式等优惠方案可在报价项目中说明。
(三)技术条款及技术要求:
(1)产品名称:随车吊/随车起重运输车;
(2)发动机要求:柴油,≥280马力,排放国六标准,法士特9档变速箱;
(3)底盘要求:解放或新天龙,额定载重量≥8吨;整车质量≥16吨,底盘前二轮后八轮(三轴),货箱加铺钢板;
(4)改后货箱长:≥8m;
(5)最大起重量:≥12吨;
(6)最大起重高度≥14m;
(7)四节臂;
(8)驾驶室配备冷暖空调,行车记录仪;
(9)排放达到国六标准(必须达到贵州省贵阳市车管单位上牌要求),采购方协助卖方办理完成车辆上牌手续。
(四)报价方资格文件,包括如下内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资质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内容
备注
1
企业简介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
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鲜章)
5
主要负责人联系一览表(包括销售部主要负责人、售后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贵州地区销售及售后负责人名字及座机号或手机号);
6
报价人须有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即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近一年开具的);
8
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审计);
9
近3年内报价产品在高速公路建设行业业绩一览表,包括业绩目录,合同或中选通知书,用户意见反馈书等,其中合同3份以上复印件,设备生产厂家报价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份额(必须付相关的证明材料);
10
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和制造商针对本次报价出具的授权书;
11
证明生产制造商和(或)其代理商资格的其它必要资料;
12
近年有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说明。
注:所提供资质材料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壹份),每页盖章,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一起递交。
(五)报价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报价单原件密封在正本内,复印件密封在副本内。在正本中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其它文件必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无盖章的视为无效。副本只须复印件即可。正本和副本应在报价文件封面标明。当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六) 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且采购人不作任何解释:
1、不在报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送的报价书;
2、未密封、不完整或与采购函文件规定的格式不一致的报价书;
3、以任何不正当行为影响评审委员决策的;
4、缺少报价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参数表及不满足技术要求的,不能被评审委员会接受;
5、资格、业绩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缺少相关证明文件;
6、缺少详细报价清单或报价中有严重缺漏项;
7、缺少详细技术应答、被要求的证明资料;
8、报价函缺少法人签字或与授权书法人签字不一致的。
9、按照《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在我司信用评价中被进入黑名单或被评为 C 类的供应商(或厂家)。
10、在集团内近三年与项目供货合作过程中或招标比价中有重大违约、违规违纪、恶意等不良记录的。
十六、递交报价书方式及时间:
1.16.1(1)递交报价文件接收形式:面交或邮寄(顺丰快递)。
(2)递交报价文件邮寄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舟镇平塘县甘寨村邮政代办所;
(3)递交报价文件接收人: 徐先生,电话:15364964041
(4)递交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面交2022年10月10日9:20之前。邮寄顺丰快递2022年10月09日17:00前送达,在此时间后邮寄到达的递交报价文件将不再接受,以我方签收时间为准。
1.16.2、评审:
(1)评审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0月10日9:30
(2)疫情期间,由于疫情原因报价方不参加此次开标会议。
1.16.3、开标会议主会场地点: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平16标会议室;(由于疫情原因在项目部举行)
十七、评审方式:
(一)议价,一次性报价(请贵公司慎重考虑),采购人将根据情况可要求报价方对其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质量、业绩、售后服务保证等事项进行答疑。
(二)以报价产品技术性能、配置、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期等因素综合评审排序,最优为中选条件;
(三)中选结果:我司有权根据评审情况决定是否将现场公示给各报价单位。
十八、最高限价:
12吨随车吊单台最高限价¥55万元整,大写:伍拾伍万元整(包含上牌一切费用,不含商业保险)。
十九、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整
(二)开户银行及账号
公司名称:贵州公路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延西支行;
帐 号:52050145373600001790。
(三)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10 月09 日前,汇单复印件附于标书正本内。
(四)报价人的保证金在中选人签署《购销合同》后,即转为中选人的履约保证金,待供应关系终止后,由中选人向采购单位开具收据无息退还报价保证金。
(五)在确定中选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未中选单位退还报价保证金的收据后10个工作日退还保证金。
(六)报价方提供虚假资质资料在开封后被确认或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函及开封会议上与采购方达成的协议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报价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采购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随车吊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