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采集 外业调查 土壤普查中标结果公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2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2022-51
2、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样品采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9月2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对潢川县表层土壤样点、典型代表剖面开展调查采样,具体包括预设样点的外业定位、土壤立地条件调查、表层土壤样品采集、土壤剖面挖掘与采样、土壤样品的描述与记录、样品的包装与运输、样品的内业交接、土壤图的野外校核、野外调查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供应商须依据以下技术规范文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5)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与专题图制图规范(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制图技术规范(7)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规范(8)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9)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10)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壤普查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注: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项目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本项目采购、服务、监督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一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包
采购需求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调查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南姚寨路东天一大厦
1,860,000.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样品采集项目
潢川县全区域
/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孔令元,成员为李乐、李俊、张绪忠、程路凯(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费金额:27,9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潢川县航空北道西118号
联系人:闻志刚
联系方式:13937639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未来路1号门面房1-1
联系人:王军辉
联系方式:1933768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辉
联系方式:0376-3209981/19337681915
非小微企业申明函.jpg非小微企业申明函.jpg
评标报告.pdf评标报告.pdf
招标文件2022.9.7.pdf招标文件2022.9.7.pdf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称)采赠活动,提供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系的中小企业承接)理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质准行业)行业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力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204评标报告一、项目概况分包: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样品采集项目分包编号:zjg202209040-1采购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开标情况本项目开标会于2022年09月28日09时30分在第三开标厅召开截止到2022年09月28日09时30分本标段(包)共收到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开标记录如下:序号投标单位/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开标备注1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1880400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2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一院1884800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3嘉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884186120天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4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1875900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5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调查院1860000.00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组长为孔令元,成员为李乐、李俊、张绪忠、程路凯。口口品0EpoimEpoint1017EPoinCPoIEpoin四、评审情况评委委员会首先对每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单位情况如下: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未通过原因其他单位均通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最终打分结果如下:序号投标单位/供应商名称最终得分排序1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调查院97.8012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一院78.6123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77.3534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75.874五、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推荐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名称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调查院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一院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组长):pwqz_72072评标委员会成员:口口品0EpoimEpoint1017EPoinCPoIEpoin李候张(有忠程路凯2022年09月28日EpoinbEpoinEEpoinbEpoinEpoinEEpoin上EPo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样品采集项目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2022-51采购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二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招投标特别提示一、投标人(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ls.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三、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罗山县))(https://ls.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四、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XYTF”。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五、投标(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格式中所有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投标人(供应商)的CA印章。2、投标文件(响应)格式中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不含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CA印章。六、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壹份(*.XYTF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七、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供应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原件等。八、澄清与变更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招标人(采购人)对招标(采购)文件予以澄清。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菜单进行发布,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九、其他注意事项1、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社保、纳税等固定内容可在交易中心主体信用信息中录入。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布入围公告或候选人公示时需同时将入围人或第一入围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同时公告(涉及供应商商业机密除外),强化社会监督。3、入围企业认为投标文件中资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要求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模糊处理后公示。4、潜在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特别提醒5、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在确保清晰的前提下,每张最好控制在500kb内,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最好不要超过50MB。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样品采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gs.xyggzyj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2022-512、项目名称: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样品采集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898900元最高限价:189890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需求:对潢川县表层土壤样点、典型代表剖面开展调查采样,具体包括预设样点的外业定位、土壤立地条件调查、表层土壤样品采集、土壤剖面挖掘与采样、土壤样品的描述与记录、样品的包装与运输、样品的内业交接、土壤图的野外校核、野外调查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供应商须依据以下技术规范文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5)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与专题图制图规范(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制图技术规范(7)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规范(8)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9)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10)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壤普查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注: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项目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本项目采购、服务、监督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5.2项目地点:潢川县全区域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5.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一致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1若为中小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2.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甲级测绘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农学、测绘、地质水工环、地质物化探其中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并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9月8日00时00分至2022年9月15日23时59分;2.地点: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gs.xyggzyjy.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请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2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三开标室。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xyggzyjy.cn:8088/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5.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376-636967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潢川县航空北道西118号联系人:闻志刚联系方式:0376--3168609代理机构: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未来路1号门面房1-1联系人:王军辉联系方式:0376-3209981/19337681915监督单位:潢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人:杨先生监督电话:0376-552860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采购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潢川县航空北道西118号联系人:闻志刚联系方式:0376--3168609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未来路1号门面房1-1联系人:王军辉联系方式:0376-3209981/193376819151.1.4项目名称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样品采集项目1.1.5项目地点潢川县全区域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对潢川县表层土壤样点、典型代表剖面开展调查采样,具体包括预设样点的外业定位、土壤立地条件调查、表层土壤样品采集、土壤剖面挖掘与采样、土壤样品的描述与记录、样品的包装与运输、样品的内业交接、土壤图的野外校核、野外调查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供应商须依据以下技术规范文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5)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与专题图制图规范(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制图技术规范(7)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规范(8)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9)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10)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壤普查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注: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项目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本项目采购、服务、监督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1.4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设计服务方入驻现场15天内预付合同总价的40%,采样服务设计质量验收合格,相关资料全部提交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剩余的60%。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以来的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近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2.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1若为中小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2.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甲级测绘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农学、测绘、地质水工环、地质物化探其中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并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组织1.11.1分包不允许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修改、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招标控制价等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2.2.2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2.2.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4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98900元注:任何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都将做无效标处理(五)招标文件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四、拟派服务人员组成(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证号专业专业年限备注(二)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姓名年龄学历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或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如有)。五、服务方案及承诺注: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承诺。六、其他材料1、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相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十、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2、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采购中若获中标(成交),我们保证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附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若投标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不用提供该声明。附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政策解读网址:http://www.hngp.gov.cn/henan/content?infoId=1601449567470800&channelCode=H60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样品采集 外业调查 土壤普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