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定远县教育体育局2022)



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定远县严桥学校等
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cg202209-181
二、项目名称: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百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定远县金源广场3幢1801室
成交金额:1087943.0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施工期限:不高于5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伟 职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234192018952)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志祥、崔华春、周耀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执行,收费金额0.44万元(不含专家评委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华邦汇富大厦,联系电话:0550-4020006。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定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幸福路广电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550-402514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定远县定城镇幸福路
联系方式:19810895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定远县定城镇华邦汇富大厦
联系方式:0550-4020006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主任 王工
电  话:19810895060、0550-402000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单
3.竞争性谈判文件

附件:
成交结果公告.pdf
成交结果公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单.pdf
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单.pdf

视频:

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czcg202209-181二、项目名称: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百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定远县金源广场3幢1801室成交金额:1087943.02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项目名称: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期限:不高于5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李伟职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234192018952)五、评审专家名单:曹志祥、崔华春、周耀勤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执行,收费金额0.44万元(不含专家评委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华邦汇富大厦,联系电话:0550-4020006。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定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幸福路广电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550-4025140。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幸福路联系方式:198108950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华邦汇富大厦联系方式:0550-40200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主任王工电话:19810895060、0550-4020006十、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2.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单3.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单位名称)的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安微百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20人,营业收入为4333万元,资产总额为20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有虚假,将禁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安百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8年9月28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采购人:定远县教育体育局(盖单位章)项目编号:czcg202209-181竞争性谈判文件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目录2022年9月22日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52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1第七章图纸51第六章工程量清单48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四章评审办法20项目编号:czcg202209-181一、项目基本情况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十章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65合同履行期限:不高于50日历天采购需求: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包括:严桥学校、年家岗初中、炉桥二小、程桥学校、朱马学校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99910.97元预算金额:170.0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具备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售价:0元方式:网上下载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8日三、获取采购文件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时间:2022年0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按照电子标规定上传至指定位置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供应商投标,未登记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八、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名称:定远县教育体育局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远程解密方式为: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请供应商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供应商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联系方式:王工0550-4020006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华邦汇富大厦名称: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许文祥19810895060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幸福路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550-4020006项目联系人:王工3.项目联系方式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单位名 称: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地 址:定远县定城镇幸福路联 系 人:许文祥联系方式:1981089506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定远县定城镇华邦汇富大厦联系人:王 工联系电话:0550-40200063项目名称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4项目地点定远县相关学校5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100%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在定远县藕塘小学等3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定远县能仁学校等6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定远县第二初级中学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定远县第一初级中学等12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定远县张桥中学等12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采购中,一个企业最多可成交一个项目。在先评审结束的项目中已成交或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在后续项目中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7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审法8工期计划工期:不高于5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供应商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工期每推迟一天,处以1000元/天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0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1谈判文件发布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2踏勘现场☑不组织, 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13响应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1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及方式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9月24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 ,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15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2年9月2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 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6偏离不允许;□允许17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文件。18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本表第 14条19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99910.97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发布时间:与谈判文件同时发布。发布地点: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0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2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2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谈判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3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网上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注:以供应商在开启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解密时间为2022年09月28日09点00分至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25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6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27开启程序开启顺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后,由谈判小组评审。28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谈判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9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1名。30成交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3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无条件担保)数额:成交价(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额)×2%(四舍五入取至千元的整数倍)户 名:采购人另行通知开户行:采购人另行通知帐 号:采购人另行通知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注:未按规定时间金额交纳的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网上公告)缴纳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履约担保(附言中注明的名称可以简写)。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具体要求:①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②须有保函编号;③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④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注:履约保函格式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执行。采用第三方担保的具体要求:采用第三方担保的,须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3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按谈判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代理服务具体金额: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费、以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请各供应商在谈判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代理服务费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本项目代理费为4400.00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费用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专家评审费(不出具发票)以实际发生为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将以上费用支付给代理公司。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支付主体:中标人。需说明事项1.本谈判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谈判文件的响应。2.本项目谈判公告与本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谈判文件为准。3.本项目严禁非法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依法处理。付款方式、时间、条件合同签订、开工令下达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经采购人审核无误的等额保函 (须为见索即付保函(无条件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核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的,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100%)(1年后回访合格,无息退还)。其他相关要求1.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针对环保、禁噪、防尘、防护等措施,必须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2.施工场地及周边场地、道路、绿化等,若被施工方(中标人)损坏,施工方(中标人)必须无偿按照原貌恢复,并承担相应后果。3.供应商自行勘察施工现场情况,因供应商未勘察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由甲方协助施工方处理,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安全文明管理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同时遵守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经检查,达不到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由项目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处承包人10000元/项/次的违约金。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结束,切实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宿舍安全、卫生工作。工程质量管理1.承包人被发包人项目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或第三方巡查等检查出未按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施工,存在质量隐患的,必须按要求和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同时处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2.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处理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质保金中支付。相关政策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以及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滁人社发【2019】21号,其中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和开设。若为联合体中标,由联合体中牵头人缴存和开设专户。2.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3.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4.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供应商投标,未登记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请供应商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供应商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远程解密方式为: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解释权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或格式文件)与谈判文件中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中提供的为准;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其他说明根据滁州市公管局《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备案管理办法》、滁办发(2018)9号文件及滁州市公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文件精神,招标人(及其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已经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备注本项目采用“钉钉”APP直播,谈判文件中如有不一致条款,按此条款为准。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采购。1.1项目概况1.总则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供应商资格要求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为采购人不具有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6)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5费用承担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8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1偏离1.10.3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响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响应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响应预备会(3)资格审查办法(2)供应商须知;(1)谈判公告;2.1.1本谈判文件包括:2.1谈判文件的组成2.谈判文件(9)响应文件格式;(8)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如有);(6)工程量清单;(5)合同条款及格式;(4)评审办法;2.3谈判文件的修改2.2.2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留言或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谈判文件的澄清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本工程暂列金额与暂估价详见采购人发布的最高限价。2.4.2暂列金额与暂估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2.4.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2.4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可以修改谈判文件,并以澄清的方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2)供应商对最高限价有异议的,可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或供应商提出异议经采购人复核后的最高限价,即为最高限价。(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4.4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符合电子评标系统格式的谈判文件最高限价清单文件上传到评标系统中。2.4.3电子文本上传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首次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首次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3.2.1供应商应按第九章“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响应报价响应文件的具体组成部分及材料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3.1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3.3.2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60天。3.3响应有效期3.2.3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评审法,谈判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谈判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谈判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结果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名成交候选人。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望各供应商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谈判保证金(本项不采用)3.5.1响应文件应按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响应文件的编制3.4.5谈判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21〕7号)规定执行。(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响应的等。(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响应3.5.6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3.5.5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分别签章。3.5.4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3.5.3本次谈判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供应商的电子系统中制作、签章、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3.5.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请供应商通过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利用CA锁进行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已加密的响应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响应文件。(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下载对应标段谈判文件分别生成对应的响应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上传到系统中。(1)供应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锁登录下载谈判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好的响应文件格式:cztf格式加密响应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符合电子评标系统格式的谈判文件电子文本上传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4.1.1电子文本上传4.1响应文件上传及其光盘刻录说明(本项目采取远程解密方式,供应商无需递交电子光盘)4.3.1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启时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递交(5)如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50-3801701。(1)宣布谈判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5.2开启程序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5.1开启时间和地点5.开启5.3谈判异议(6)谈判结束。(5)公布供应商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3)公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等;(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6.1谈判小组6.评审供应商对谈判有异议的,操作方法详见“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供应商版)”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3d450d5b-86ce-40e3-b4f4-017ed27b4778&categoryNum=039。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审原则(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7.1成交7.合同授予采购人应将所有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6.4成交果公告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评审7.2.1成交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7.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2成交通知7.1.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7.4.1本采购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1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7.4签订合同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的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履约担保7.2.3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和其评审排序。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4.4除法定情形外,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响应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7.4.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5.2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在谈判期间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8.5.1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2)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供应商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1)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资信证明文件所需材料”里。重要提示:资信证明文件评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1审查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1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检验电子标书1审查资料企业诚信响应承诺书检验电子标书1审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检验电子标书1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检验电子标书1审查资料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检验电子标书1审查资料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检验电子标书1审查资料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响应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响应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项目负责人为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检验电子标书1审查资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检验电子标书(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3)企业诚信响应承诺书;(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1.审查资料(3)自2022年1月1日起,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8)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响应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响应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项目负责人为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7)建造师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资质证书;2.审查办法②请供应商认真准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如谈判小组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响应处理。①请各供应商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温馨提示:(1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11)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是);(5)供应商MAC地址一致的;(4)供应商未办理省主体库登记入库手续的;(3)保证金不按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其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条不采用)(2)联合体供应商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本条不采用)(1)未上传电子标书或电子标书经审查不合格;1、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谈判小组)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供应商审查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4.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雷同的;(6)供应商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本条不采用)(1)本表所称响应报价是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修正后的响应总报价(多算响应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商务文件评审备注:(一)商务评审第四章评审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程序。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4.2.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函签字盖章有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4.2.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4.2.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文件签字盖章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章。4.2.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采用两次报价4.2.2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2.2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2.2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2.2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4.2.2响应性评审标准暂列金额与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一致4.2.2响应性评审标准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设备暂估价与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一致4.2.3详细评审标准响应总价(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评审A值=最高投标限价×(1-J)+(暂列金额+暂估价)×1.09×J(其中J=12%,即A=1699910.97*(1-12%)=1495921.65元)。4.2.3详细评审标准响应总价(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评审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4.2.3详细评审标准响应总价(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评审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A值。4.2.3详细评审标准工程成本评审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低于该项目供应商有效最后报价平均值10%以上的,由谈判小组重点评审后界定其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4.2.3详细评审标准工程成本评审异常低价证明材料如下: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4.2.3详细评审标准工程成本评审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说明的依据: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c.人员闲置;d.亏本让利;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g.类似项目业绩;h.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报价依据的情形。谈判小组应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谈判小组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谈判小组的职责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谈判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谈判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谈判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结果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最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时由采购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望各供应商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最后报价的综合单价结合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综合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计算下浮比例时最后报价和首次响应报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价款结算时按计算后的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如有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包含暂估价或暂列金额,该费用结算时不予下浮(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同时提供各项综合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1.评审方法(2)缺漏项金额是指供应商漏计采购人发布的清单项目,必须按发布的清单项目完成,视为供应商主动让利,不修正总价,工程结算时亦不予调整。(3)熟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2)阅读、研究谈判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谈判项目的范围和性质,谈判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1)阅读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谈判项目情况材料。谈判小组熟悉评审工作情况:3.1评标准备工作3.评审程序:先做准备工作,先进行资信证明文件评审,然后进行商务评审。详见商务评审表。3.2商务文件评审3.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资信标评审、商务评审合格后,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详见商务评审表。3.2商务文件评审(4)核对评审工作用表。4.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评审表。4.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评审表。只有通过资信评审的供应商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4.1商务评审4.评审内容3.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资信标评审、商务评审合格后,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2)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响应将被拒绝。5.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5.无效响应条款4.2.3详细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评审表。谈判小组依据上述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5)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本条不采用)(4)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3)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本条不采用)(2)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5.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11)开启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供应商雷同的,响应无效、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10)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9)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被暂停营业的;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1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15)供应商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谈判。(本条不采用)(14)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供应商材料的;(13)供应商MAC地址一致的;(12)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6)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响应报价的。(5)响应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各项单价高于谈判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4)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对响应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2)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5.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9)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7)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6)拒不确认谈判小组评审修正的响应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无效;(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供应商有效响应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响应无效;(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7.评审结果6.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无效响应情况说明。(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览表。(3)谈判记录。(2)谈判小组成员名单。(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7.2谈判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7.3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限定在1名。(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9)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6)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应商提供的与响应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全责。8.其他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竞争性谈判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公管局执壹份。十三、合同份数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1.1.1合同1.1词语定义与解释1.一般约定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供应商自行准备。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3法律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前14日内提供;1.7联络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有关图纸内容,工程竣工后,原图全部收回。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成交人必须按照所给的工程量清单完成施工,未经批准不得增加工程量。供应商应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核对,若发现有误或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如未提出,即视同认可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内容,工程结算时即使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工程量、综合单价及工程总价也不予增加。施工中必须按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中的工程量施工,未经批准擅自增加的工程量结算时不予增加费用,实际减少的工程量结算时予以扣除。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职务:甲方代表;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审批权;工程变更、签证的确认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款的审查权和支付权;特殊及重要施工工艺和材料发包及指定分包权;建筑材料价格的确认权;合同的解释;等等。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另行约定。(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另行约定。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另行约定。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人每天每次500元违约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保证每月在工地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特殊情况下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和监理同意后方可离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方可离开。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时。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岗位管理水平及技术水平等原因要求时,发包人和监理人可要求承包方更换,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谈判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并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同时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人.次。如承包人拒不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若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发包人对其处以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人.次。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人每次200元违约金。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每人每次0.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和相关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无条件担保)缴纳方式:按谈判文件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缴纳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履约担保(附言中注明的名称可以简写)。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注:未按规定时间金额交纳的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网上公告)帐号:采购人另行通知开户行:采购人另行通知户名:采购人另行通知数额:成交价(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额)×2%(四舍五入取至千元的整数倍)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采用第三方担保的具体要求:采用第三方担保的,须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注:履约保函格式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执行。采用银行保函的具体要求:①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②须有保函编号;③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④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确认权;工程施工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向承包人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发包人和承包人间分歧或异议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撤换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含分包)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及有关人员的建议权;分包单位资质及能力的审查权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法定职权等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5.工程质量(3)。(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处理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质保金中支付。承包人被发包人项目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或第三方巡查等检查出未按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施工,存在质量隐患的,必须按要求和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同时处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应达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5.1质量要求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同时遵守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经检查,达不到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由项目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处承包人10000元/项/次的违约金。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结束,切实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宿舍安全、卫生工作。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通知应包含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重新验收。承包人不服从质量管理的,发包人有权清退其出场,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提供标后施工组织设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立即修改进度计划和采取赶工措施,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告上报监理、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2)拖延工期违约金直接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推迟一天,按每天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提前不奖励。(1)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费用自理)。发包人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局部因发包人拆迁等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发包人只顺延工期,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发包人不予补偿。发生不可抗力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办理签证,承包人须以书面形式经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3)对严重拖延工期,经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可单方面中止施工合同,承包人承诺接到发包人中止施工合同7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退出施工现场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开始进行清算。同时承包人同意按原成交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包括变更施工许可证、盖章等),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3)/。(2)/;(1)/;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承包人响应报价。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双方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需经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承包人所购材料质量不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中所给价格的材质,否则不得进场使用。8.2承包人采购材料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4.1.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0.4.1.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整:。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二次招标。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3)人工费按滁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标准执行。(2)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本工程施工机械费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1)材料价格:主要材料(半成品):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的规定。结算价=成交价±工程量变更造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成交价/最高投标限价)。(成交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下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合同补充条款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12.2.1预付款的支付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文件等。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执行。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见付款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执行。(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无。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执行。(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②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①合同签订、开工令下达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经采购人审核无误的等额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保函(无条件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核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的,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100%)(1年后回访合格,无息退还)。(3)其他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无。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无。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执行。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的矛盾对发包人进行上访行为,按2000元/次处以违约金,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发包人按照合同支付条件无拖欠承包人工程款情况,承包人不得有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如有发生,承包人将三年内不得参与由发包人招标的所有项目。承包人必须按滁州市相关规定合法用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如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负面影响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现场所有用工人员须有劳动合同,并将有关合同及工资发放资料进行档案管理(现场留复印件),并抄报发包人备案。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3)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乘建筑面积);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元。(工资性工程款除月工期);(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6)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5)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4)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周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或3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审核价款的3%;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自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由发包人另行安排队伍进行修整,由此产生的费用将在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事后出现漏水、漏电等情况,承包人应在12小时内修复。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递交质量保证金保函。(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次违约金。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监理人、发包人及有关管理部门确认后,所有违约金经由发包人、监理人现场下发违约金通知单。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检测试验单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承包人无权自行委托检测单位。即便承包人自行选择了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发包人有权否定该检测报告,并要求承包人重新检测试验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使用单位的验收签字。承包人末及时维修或末在合理期限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末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承包人质保金时直接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事后出现渗漏水情况,承包方应在12小时内修复。工程资料不完善,资料报告或检验结论的时间不符合实际施工节点时间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对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下发的关于质量安全问题的通知书,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立即整改,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同一事件引起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再次下发通知书的,处以5000元/次违约金。需要见证取样的材料必须见证取样,合格方可使用,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承包人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材料或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不符合谈判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必须及时清场,否则处以该种设备、材料价格10%违约金,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对于发包人、监理单位巡视或平行检验过程中提出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承包人应在要求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监理人发出监理通知,每发一份监理通知处1000元的违约金,同一问题每一次通知逾期仍不整改完毕或未整改的,每二次监理通知处2000元违约金,屡教不改的,责令停工整顿,违约金按5000元/次。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的行为违反施工技术规范或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除了采取措施纠正其错误行为外,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承包人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承包人质保金时直接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工程施工期间及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产生的检测鉴定、修补、加固、返工及赔偿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质量、进度、安全的管理配合,即承包人参加分包工程验收,提出整改验收意见。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承包人违约。未建立符合生产需要的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使用记录责令限期改正,如未在限期内整改落实处以5000元/次违约金。未健全安全施工日志、台帐、会议纪录,安全资料不完整,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次违约金。工程资料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与工程进度同步。发现资料出具不及时、与工程实体不相符的,处以500元/次违约金。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5.4.3修复通知(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详见补充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8.1工程保险18.保险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1.合同以外价款调整方法(变更采用):21.合同补充条款:(2)向定远县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1.1.2综合单价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1.1.2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1.1.1.1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1.1.1工程量的调整1.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的调整内容包括:工程量、综合单价、合理工程索赔。具体方法如下:1.1.3工程索赔引起合同价的调整(3)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调整其综合单价。(2)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参考“清单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后乘以成交价/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结算依据。(成交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1)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1.2.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1.2.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综合单价。3.1、总承包企业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及时确认劳务分包企业按月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详细单。相关要求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现行规定。其他2.1成交人在开工前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标准规定。对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人员考核:工程开工进场后,承包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发包人将组织对上述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对未按响应文件配备或经考核不合格要求更换人员的,承包人7日内必须整改调整到位。否则,对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按照500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对于“项目部其他人员”按照200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处罚金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8日内未整改调整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员进行“黑名单”处罚。人员考勤: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考勤。项目部主要人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2天。未按规定在岗履责的,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处罚500元/人·天的违约金,对项目部主要人员中其他人员处罚200元/人·天的违约金。处罚金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必须向发包人项目组长履行请假手续。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考核监督管理制度索赔方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索赔处理的原则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包括索赔事件、索赔理由、索赔费用及有效证据的索赔报告。被索赔方或其委托方应及时对索赔事件、费用、理由、证据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计算,核定索赔费用。凡索赔成立的,应按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对方责任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3.4、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3.3、结算审核费用的有关规定:施工方报送的结算,审减额在5%以内(不含5%)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审核费;审减额在5%以外(含5%)的,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审核费。3.2、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等一切责任负责,如发生相关责任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计价依据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2.3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2.2除谈判文件另有约定外,本项目计税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2.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工程造价确定1.2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现行计价文件规定。1.1计价依据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的规定以及工程造价信息要求。(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2)《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3.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如下:3.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2.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3.3供应商在响应报价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和核对,发现问题应按谈判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3.2工程量清单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报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7)采购人对项目其他相关要求文件。(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5)拟定的谈判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4)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4.1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如下:4.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要求3.6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应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工程范围一致。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应当完整、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全面,与施工图纸保持一致。3.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描述的,对清单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有要求的,见谈判文件技术部分。措施项目清单中通用部分遵循计价规范编制,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按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3.4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不可竞争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工程量清单”。(7)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5)《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修编内容》(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3号)(4)《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3)2018版安徽省配套计价定额;(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4.2最高投标限价为本次工程限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在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最高投标限价不做上调或下浮。如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批准的概算,采购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12)其他相关材料。(11)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10)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8)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4)综合单价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均按2018版安徽省定额消耗量计算;(3)本谈判文件中列有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按暂估价计算;(2)综合单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以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暂估价、市场调查价格计算;(1)综合单价中人工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4.4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本谈判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结合第4.1款编制依据确定。4.3最高投标限价应采用工程单价计价,正确、全面地使用国家、省市标准、计价定额以及相关文件,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程的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1)暂列金额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7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4.6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按本谈判文件中的不可竞争项目清单编制确定。4.5措施项目费按本谈判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根据拟定的谈判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确定。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措施项目费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复杂项目需按专家论证后的方案编制。(6)综合单价中应包括谈判文件约定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风险按本谈判文件第4.1款约定计算。(5)综合单价中综合费费率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5.1响应报价编制参考依据如下:5.响应报价参考编制要求4.8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4.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降低标准。(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谈判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3)计日工按采购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4.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5)《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修编内容》(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3号)(4)《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3)2018版安徽省配套计价定额;(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2)其他相关材料。(11)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10)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8)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7)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7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5.6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根据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项目,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得调整。5.5措施项目费根据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确定。供应商对采购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5.4分部分项工程费根据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项目特征描述等确定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供应商承担的的风险费用。5.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合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5.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了解拟响应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谈判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响应报价不得低于供应商个别成本价。5.9响应报价编制注意事项5.8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调整。(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谈判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3)计日工按采购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1)暂列金额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成交人必须按照所给的工程量清单完成施工,未经批准不得增加工程量。供应商应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核对,若发现有误或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如未提出,即视同认可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内容,工程结算时即使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工程量、综合单价及工程总价也不予增加。施工中必须按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中的工程量施工,未经批准擅自增加的工程量结算时不予增加费用,实际减少的工程量结算时予以扣除。(4)谈判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3)本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响应报价范围内,采购不再承担该费用;(2)结算时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1)除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和甲供材及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其他由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响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中标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含材料运杂费、采保费等一切应有费用;第七章图纸另册。6.工程量清单(7)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6)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在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范围一律不予调整;(5)采购人对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品牌推荐表(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招标人推荐品牌,详见工程量清单2、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1、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发布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牌1品牌2品牌3品牌4备注1234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签章)(响应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3)企业诚信响应承诺书;(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年月日(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8)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响应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响应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项目负责人为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7)建造师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11)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是);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供应商:(签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特此证明。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响应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开启、谈判、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章)(签章)供应商(签章):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响应,不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谈判,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3、企业诚信响应承诺书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响应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九、保证成交之后,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八、保证成交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成交或者成交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如在谈判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签章):(响应文件二)商务标项目名称日期:供应商(盖单位章):(2)响应函;(1)响应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二:商务文件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1)响应报价一览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4)采购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工期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工期: 个日历天完工。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1、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的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的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致:(采购人)(2)响应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供应商人:(签章)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供应商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6、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截止之日算起)。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4、如果我方在本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在成交通知书下达后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另选成交供应商。3、一旦我方中标,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响应函以此响应函为准,系统中原投标函不作要求)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对于采购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等,供应商如认为采购人推荐的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应在本项目澄清提出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1、本表仅针对不采用采购人推荐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供应商填写,并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上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采购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注:(4)采购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品牌推荐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牌 1品牌 2品牌 3品牌 4备注供应商选定品牌1234562、报价只需报总价,各项单价按照总价同比例下浮。(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如有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包含暂估价或暂列金额,各项单价按照总价同比例下浮时应扣除。)1、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应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不得高于原响应文件报价,否则,取消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供应商:(签章)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单序号名称事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报价次数第2次4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5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报价总金额)5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报价总金额)6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附件1第十章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本表无需上传至响应文件中,第二次报价时使用。本表无需上传至响应文件中,第二次报价时使用。我单位对 定远县严桥学校等5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 的谈判文件进行确认。采购人:定远县教育体育局经办人:许文祥联系电话:19810895060(单位盖章)2022年9月22日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王 工联系电话:0550-4020006(单位盖章)2022年9月22日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一)工程建设项目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①前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二)政府采购项目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①前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三、相关要求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附件2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并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