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堤防工程 调查中标结果公示(扬州市水利局2022)



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成交公告

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
评价项目
成交公告
一、 项目编号:JSZC-321000-SSZX-C2022-0021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肆万捌仟圆整(¥2348000.00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 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服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 评审专家名单:曹邱林、陈凌、叶素飞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金额:25784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水利局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
联系方式:0514-87225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21
联系方式:0514-85100713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15152732066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采购文件.doc
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采购文件.doc

2022年9月15日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JSZC-321000-SSZX-C2022-0021号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第四章项目需求22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水利局的委托,就其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8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最高限价:236万元预算金额:236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00-SSZX-C2022-0021号(2)资格声明(原件)(1)磋商响应函(原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0月底前完成(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2022年6月-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6月-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十六)条:其他未列明行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注:1、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售价:300元/份,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方式:自行下载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西)时间:2022年9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西)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名称:扬州市水利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6、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714307627@qq.com,联系电话:0514-85100713、15152732066),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联系方式:0514-85100713地址: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21)名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4-87225915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电话:15152732066项目联系人:刘洋3.项目联系方式1、适用范围一、总则(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第二章磋商须知(4)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评标委员会就响应文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供应商授权代表手机未接听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3)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和48小时内核酸报告。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为:如成交价200万元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4.3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4.2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参加磋商费用代理服务费户名: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代理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包含在磋商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3)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2)代理服务费额: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1.5万元+0.8万元=2.3万元代理服务费为100万元*0.015=1.5万元,100万元×0.800%=0.8万元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账号:7560020109030383行号:313312000111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甘泉支行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7.1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7、磋商文件的解释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4、磋商响应报价表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4其它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3有关费用处理详见项目需求。4.2标的物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5报价采用的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无6、磋商保证金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3、迟交的响应文件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5、磋商响应有效期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磋商仪式四、磋商与评审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扬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1磋商程序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2.2评审标准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确定成交单位五、成交(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2、质疑处理(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7)将采购合同转包;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6提出质疑的日期。2.4.5必要的法律依据;2.4.4事实依据;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8诚实信用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签订合同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2.8.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项目编号:JSZC-321000-SSZX-C2022-0021号项目名称: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履约保证金:无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1、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订本合同。见证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方(卖方):甲方(买方):扬州市水利局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2、合同总金额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磋商响应文件;(2)磋商报价文件;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4、知识产权保证(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参加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8、项目服务期7.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转包或分包无6、履约保证金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货款支付9.1服务地点:_________9、服务地点8.1项目服务期日。12.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税费合同签订,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首付款,完成目标任务提交《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10.3付款方式: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3、交付和验收12.4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4、包装、发运及运输13.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3.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3乙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2验收标准:按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15、违约责任14.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14.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14.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15.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5.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7.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争议解决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8.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8.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8、合同其它17.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甲方:扬州市水利局乙方:18.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一、项目名称项目需求日期:年月日项目经办人:刘洋见证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本次调查评价的范围为扬州市全域,面积6591平方千米。(一)工作范围三、工作范围、对象和水平年堤防工程是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御洪水的重要工程基础,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安全屏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持续开展堤防工程建设,累计建成1~5级堤防约5200公里,有效抗御了历次洪水灾害,保障了江河安澜、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为全面、科学、准确掌握我市堤防底数,强化堤防安全管理,保障堤防安全运行,更好支撑对全市防洪情势的精准判断,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发展底线,我局拟开展全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工作。二、立项缘由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本次调查评价的基准年为2022年。(三)水平年(2)江都区、高邮市、宝应县、仪征市负责辖区内4~5级堤防的调查评价工作,总长约4250千米。(1)市级负责全市1~3级堤防,以及广陵区、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瘦西湖景区境内4~5级堤防的调查评价工作,总长约950千米。本次调查评价的对象为扬州市域范围内1~5级堤防,总长约5200公里,详见附表1。按照堤防管理权限不同,分市级、县(市、区)两级确定工作对象,具体如下:(二)工作对象(4)汇总全市堤防调查评价成果。对江都区、仪征市、宝应县、高邮市辖区内4~5级堤防调查评价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成果校核、汇总,形成全市堤防调查评价总成果。(3)堤防安全综合评价。结合我市堤防工程实际,制定堤防工程安全评价体系,明确指标项、权重、赋分方法,对全市堤防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论将堤防(段)分为达标堤防、不达标堤防,分析全市堤防工程达标情况。(2)堤防安全复核计算。从防洪标准复核、渗流安全复核、结构安全复核等3个方面进行堤防安全复核。防洪标准重点复核堤防防洪标准和堤顶高程;渗流安全重点复核薄弱堤段典型代表断面渗流比降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结构安全重点复核堤防抗滑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各项复核计算需给出具体计算工况、计算方法、典型断面、计算参数、边界条件、计算结果等主要结论。(1)堤防工程现状调查。即按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堤防调查工作,利用已有防洪规划、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水普、水旱灾害普查、统计年报等既有成果,结合现场实地查看查勘和补充勘探测量,摸清堤防结构形式、外观参数、工程地质等基本情况。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等技术规范规程,结合扬州堤防工程实际,本项工作主要包括现状调查、安全复核计算、安全综合评价、全市成果汇总、复核调整年报数据等,具体如下:四、工作内容(2)《扬州市堤防安全复核计算分析报告》(1)《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报告》(一)报告初步考虑,本次工作主要形成2个报告、4张附图、4张附表、1个数据库的总体成果:五、工作成果(4)复核调整水利综合统计年报数据。比对2011~2022年水利综合年报数据中堤防统计相关数据,分析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完成2023年水利综合统计年报中堤防及达标长度“上年基数”,形成相关统计数据成果。(1)扬州市1-5级堤防现状情况统计表(三)附表(3)扬州市1-3级堤防交叉建筑物分布示意图(2)扬州市1-5级堤防达标堤段与不达标堤段分布图(1)扬州市1-5级堤防分布示意图(二)附图六、服务周期整理堤防工程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建立全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库,形成全市堤防工程“一张图”。(四)数据库(4)扬州市1-5级堤防达标情况复核对比表(3)扬州市1-3级堤防交叉建筑物现状情况统计表(2)扬州市1-5级堤防达标情况评价表七、其他要求2023年9月~10月,完成项目审查工作。2023年7月~8月,形成初步成果并征求意见;2023年1月~6月,完成堤防工程评价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堤防工程调查工作;项目中标后1个月内提交工作大纲;6、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就研究的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衔接,及时向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单位提供项目研究资料。5、供应商负责定期向采购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4、若供应商的进度没有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采购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工作人员,供应商应立即安排,且不再增加任何费用。3、如果供应商派遣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更换,供应商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或以上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供应商有权拒绝。2、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报告编制过程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应报经采购人批准。1、磋商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外业调查费、测验费、资料收集费、报告编制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报告装订费、管理费用、利润、税金及后续服务等一切与之相关的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一、评标方法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7、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将包括研究报告在内的所有过程性内容及成果性内容转让给第三方,所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和戒毒企业〔2017〕141号)。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或“原件核查”的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并按要求提交评委会审查。三、评分标准5、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014]68号)。项目评分内容报价(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值,满分10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值/其他报价)×1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技术部分(56分)对本项目的理解(12分)对规划任务、目标和预期成果分析理解准确、全面,方案研究编制思路清晰,得12分;对方案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分析理解基本准确、相对全面,方案研究思路比较清晰,得9分;其对本项目的理解一般、无太大针对性的得6分,对方案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分析理解不够准确、片面,规划编制思路模糊,得3分;其余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项目工作大纲及内容(12分)针对规定的任务要求,提出切实可行、合理、科学的工作报告大纲和全面完整、明确清晰的内容,得12分;提出比较切实可行、合理、科学的工作大纲和比较完整的内容得9分;提出的工作大纲基本满足招标需求、内容本满足招标需求得6分;提出的工作大纲差、内容差得3分;其余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14分)对本项目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得14分;对本项目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相对全面、基本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基本合理、有一定实施性、可靠,得11分;其对本项目的关键问题建议一般、无太大针对性的得8分;对本项目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不够全面准确、相对模糊;相应对策及建议不够合理、实施有难度、不够可靠,得5分;其余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实施组织方案(12分)实施组织方案进度计划细致可行,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全面的,得12分;实施组织方案进度计划比较细致可行,人员稳定保证措施相对合理,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比较详细全面的,得9分;实施组织方案进度计划可行性一般,职责分工比较模糊,人员稳定保证措施不够合理,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全面性一般的,得6分;实施组织方案进度计划可行性一般,职责分工比较模糊,人员稳定保证措施不合理,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全面性较差的,得3分;无实施组织方案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6分)后续服务(6分)后续服务(含修改完善)具体措施得当、清晰,得6分;后续服务(含修改完善)具体措施基本符合项目情况、比较清晰,得4分;后续服务(含修改完善)具体措施不够得当、相对模糊,得2分;其余不得分。商务部分(34分)项目负责人素质能力(8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业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旱灾害普查,水系、区域防洪除涝规划或方案研究),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注:提供的业绩为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之日止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商务部分(34分)项目组成员(14分)1、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置水利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地质、工程测量专业,每有1个专业得2分,最高得8分。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注:专业需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提供2022年6月-2022年8月近三个月社保材料证明为本单位人员,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34分)供应商业绩及设备情况(12分)1、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旱灾害普查,水系、防洪除涝规划或方案研究),有1个得2分,满分8分。2、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每获得一次省级及以上相关行业咨询成果奖的得2分,最高得4分。注:1、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甲方出具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2、咨询成果奖的获奖时间以证书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项目名称: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正或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以上提供的证书、奖项、设备凭证须在磋商公告发布前取得且各类证书及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则取消该单位投标或中标(成交)资格,并向主管部门通报。磋商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评分索引表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说明:日期: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JSZC-321000-SSZX-C2022-0021号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五、分项报价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三、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二、资信证明文件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九、供应商参加磋商认函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2资格声明(原件)1磋商响应函(原件)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二、资信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2022年6月-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6月-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磋商响应函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十六)条:其他未列明行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致: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邮编: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资格声明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供应商开户行:账户:电话:传真:(4)法定代表人:(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2)地址:邮编:(1)供应商名称:1、名称及其它情况:短期负债:长期负债:流动资金:固定资产:(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5)实收资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法人授权书(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地址: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一联合体协议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二企业声明函注:(1)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成交后将公示。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格式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5、《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三、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磋商响应报价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签章):服务名称第一轮报价是否为中小企业大写:小写:(人民币)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五、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2服务分项单价合计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所有报价(含各分项报价)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磋商文件要求。1、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上述项目适当予以调整。备注: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磋商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或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序号项目磋商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1服务期限2服务要求3服务地点4付款方式5磋商响应货币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拟投入人员一览表日期:年月日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学历出生年月专业证书备注年月日(单位公章)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磋商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磋商。本单位已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日期:年月日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14307627@qq.com,固定电话:0514-85100713)。供应商联系表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所投项目名称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报据《政府器的保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格房直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中明函》,《中小企业中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扬州市水利局(单位名称)的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堤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JSZC-321000-SSZX-C2022-0021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提防工程调查评价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扬州市助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280人,营业收入为_25570万元,资产总额为4672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L(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贵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企业名称(盖章):扬州市助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9月28日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堤防工程 调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