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基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2022)
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30623]ZHBY[CS]20220015
二、项目名称: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西南街林泉综合楼-1层2号商服
3,280,461.0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类(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苗圃基地280亩
苗圃基地280亩及设施,满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
/
/
3,280,461.0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铁、朱宇、李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2.806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4.67
7.46
92.13
1
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
地址: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7704594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服务外包园B10座415
联系方式: 0459-60464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459-6046460
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0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pdf
开标记录表.zip
开标记录表.zip
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022092301).pdf
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02209230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9月3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374页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小微企业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Q查询小微企业库说明信息争议申诉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22年09月15日统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0623MABXECTC9P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22年09月15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22年09月15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22年09月15日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登记机关:大庆市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中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第375页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230623]ZHBY[CS]20220015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开标地点线上开启线上开启线上开启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投标报价(元)1林甸县博艺园林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林甸县博艺园林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3,580,272.352黑龙江岚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岚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64,428.763黑龙江省誉鑫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誉鑫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579,519.704肇源县古恰镇子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肇源县古恰镇子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3,580,245.135林甸县碧涛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林甸县碧涛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3,580,491.676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3,580,510.05-第1页-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623]ZHBY[CS]20220015)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大庆市千木翠园林绿化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3,280,461.05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品品目目号号品目名品目名称称工程名工程名称称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施工工期施工工期项目经项目经理要求理要求执业证执业证书要求书要求单价(元)单价(元)数量数量单单位位总价(元)总价(元)1-1其他建筑工程苗圃基地280亩苗圃基地280亩及设施,满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项目全部内容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3,280,461.051.00项3,280,461.05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10月02日-第1页-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30623]ZHBY[CS]20220015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09月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名称: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230623]ZHBY[CS]20220015三、磋商内容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1详见采购文件3,580,539.69四、交货期限、地点:1.交货期: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2.交货地点: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五、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要求:(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三)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会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参会时提供)。如参会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附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2)法定代表人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六、参与资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选择“交易执行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应标→项目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报名,不再受理。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详见磋商公告。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详见磋商公告。七、磋商文件售价: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无元人民币。八、询问提起与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一)对采购文件的询问采购文件处项目经办人详见磋商公告电话:详见磋商公告(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九、质疑提起与受理:(一)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已注册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网登录系统,成功下载磋商文件后,方有资格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第2页采购文件质疑联系人:李蕊采购文件质疑联系电话:0459-6046460(二)对磋商过程和结果的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期内一次性提交质疑材料;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2.质疑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磋商过程和结果质疑:详见成交公告十、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备注: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平台将拒收。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黑龙江政府采购网(https://hljcg.hlj.gov.cn)十二、联系信息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联系人:李雪地址: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177045944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服务外包园B10座415联系方式:0459-60464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459-6046460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09月第3页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一.项目概况苗圃基地280亩及设施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75%,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小微企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5%)2期:支付比例22%,按形象进度付款3期:支付比例3%,工程竣工并经甲方或委托第三方单位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验收要求1期:满足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合格验收标准。采购人应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在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招标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工程苗圃基地280亩项1.00003,580,539.693,580,539.69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苗圃基地280亩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满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项目全部内容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第4页-第4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计划编号林财购核字[2022]00174号2项目编号[230623]ZHBY[CS]202200153项目名称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4包组情况共1包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否6采购资金预算金额3,580,539.69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9评标方式现场网上评标10评标办法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综合评分法11现场踏勘否1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13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14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5投标文件要求(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供应商须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0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0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0份。16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317中标供应商确定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18备选方案不允许19联合体投标包1:不接受20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费:28064元;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中标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中标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为同意此约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第5页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银行:无银行账号:无特别提示: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响应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的响应保证金”。第6页22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5转1号键。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7.投标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已投标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8.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23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使用CA进行签字、盖章。说明:若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24其他25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26报价区间各合同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27报价形式合同包1(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总价二.说明1.委托第7页1.委托授权代表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2.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三.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为人民币元。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包括:★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学生证或毕业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三)报价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1、报价书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2、报价书附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明细表及报价表;(2)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3、报价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1)产品详细说明书。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提供产品样本;(2)产品制造、验收标准;(3)详细的交货清单;(4)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5)供应商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6)提供报价所有辅助性材料或资料。3.报价(一)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为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价格.(二)磋商报价分多次,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且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三)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参与后续报价,且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四)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五)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不再进入后续评审,按废标处理。(六)供应商应注意本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本文件的要求。第8页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一)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二)响应文件应按规范格式编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且页码连续。(四)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0份,副本0份(五)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六)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响应文件存在下列任意一条的,则响应文件无效:(一)任意一条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要求的;(二)单项产品五条及以上不满足非★号条款要求的;(三)供应商所提报的技术参数没有如实填写,没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只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的以及未逐条填写应答的;(四)供应商提报的技术参数中没有明确品牌、型号、规格、配置等;(五)单项商品报价超单项预算的;(六)响应产品中如要求安装软件,应提供正版软件,否则响应无效;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该系统须有唯一的正版序列号与之对应,一个正版序列号只能对应一台计算机,否则响应无效;(七)政府采购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八)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注:本项目评审条款中有特殊情形的,以评审条款中的规定为准。6.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一)非★条款有重大偏离经磋商小组专家认定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二)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还将移交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四)提交的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五)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的需经磋商小组确定后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八)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十)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的;(十一)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十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十三)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应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磋商依据,不得接受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第9页料。7.供应商禁止行为(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二)成交人在磋商结果产生后放弃成交;(二)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提起与受理供应商在参加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出质疑;(一)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活动基本条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4、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五)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代理机构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进行网上公示,推送省级信用平台;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第10页二、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第26页三、资格承诺函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第27页四、技术偏离及详细配置明细表项目名称:林甸县四合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30623]ZHBY[CS]20220015(第包)序号工程名称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第28页五、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供应商全称:(公章)第29页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该同志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负责我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报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响应供应商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签字)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八、报价书(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响应供应商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进行报价。为此: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正本(0)份,副本(0)份2、报价的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3、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小微企业声明函注: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产品是小微企业的提供,否则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34页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十三、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第3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