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宣传整合 平台运营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湖南省司法厅2022)



“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8日

湖南省司法厅的湖南省司法厅“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于2022年09月29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司法厅“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721号

代理机构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9548-20220906-240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C020702-平台运营服务
“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1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2、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采购人推荐意见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
/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政策功能执行。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供货明细

1

中标供应商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1,598,00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军泽 电话:18175980221;086-0731-82965701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258号红网大楼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 1980号文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13860 元

五、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李月明
随机抽取
全过程
/

组员
陈晖
随机抽取
全过程
/

组员
李力
随机抽取
全过程
/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曹新权
电 话:15111192821

2、采购人

名 称:湖南省司法厅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0731-84586391

邮 编: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1603-1604房

联系人:刘浪舸
电 话:13755094101

邮 编:410000
电子邮箱:526759099@qq.com

附件下载:

(发售版)“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rar(发售版)“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rar

委托代理编号:LWINT-CG2022-107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721号采购人:湖南省司法厅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司法厅“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协商须知正文协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协商须知第一章协商通知2022年9月目录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五、协商采购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说明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章协商通知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七、其他规定5、联系方式:4、你单位收到协商通知后,请于2022年9月2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单一来源采购。3、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超过13860(元)。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6楼开标室。1、请你单位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7:0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604,持协商通知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领取或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采购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湖南省司法厅的“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协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协商须知电话:0731-84586391电话:0731-85868178联系人:贺先生联系人:曹新权、高枫、张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604采购人:湖南省司法厅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一章第1.1项采购项目湖南省司法厅“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第一章第2.1项采购人湖南省司法厅第一章第2.2项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第3.1项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近三个月特指:2022年6月-2022年8月。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一章第5.1项采购进口产品否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一章10.4项采购项目预算160万元第一章第12.1项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查询到账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未按以上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第一章第12.1项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第一章第12.1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时间2022年9月29日15:30第一章第14.1项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一正二副、电子档一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17.1项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6楼开标室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一章第25.1项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第一章第27.3项履约担保/七、其他规定第一章第29.1项采购代理服务费13860元整第一章第30.1项其他规定1、有融资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2、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响应文件和有效保证金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相关信息的查询记录(网站截图)打印后递交给协商小组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简称协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协商须知正文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采购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协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符合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5.采购进口产品4.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第一章协商通知6.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2本章第5.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协商。5.1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7.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二章协商须知9.响应文件的组成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写(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保证金(1)协商响应声明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0.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0.报价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产品成本测算表(6)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12.保证金1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11.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协商须知前附表。10.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0.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2.3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2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2.1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协商须知前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3.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4.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供应商同意该要求,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1除本章第12.1项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六十天,从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文件截止之日起算。13.响应文件有效期(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15.1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4在协商过程中,应采购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4.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14.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五、协商采购17.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协商地址。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6.2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9.1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进行补充或修改,使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19.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8.1协商程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协商;推荐成交供应商。18.协商程序20.3供应商应按采购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0.2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0.1采购小组在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响应文件的澄清(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1.5采购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但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采购小组不接受的,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采购终止。21.3商定价格,供应商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项目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双方可按供应商价格清单及说明协商价格,并以供应商近期其他中标或成交项目合同作为价格协商参考依据。21.2协商采购需求,采购小组可以组织多轮协商。在每一轮协商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资料。21.1在协商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21.协商(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1协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协商终止:23.协商终止22.1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22.推荐成交供应商25.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4.1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24.保密要求23.2采购小组应将协商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成交通知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26.询问25.1协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协商须知前附表。2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成交项目。2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28.签订合同27.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27.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2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协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见协商须知前附表。30.其他规定29.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9.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9.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所有项目全部启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有项目全部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4.付款:方式:(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1合同当事人1.定义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履行服务的服务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7.保密义务6.1本合同乙方需履行的服务义务内容按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服务要求”内容拟定。6.服务内容及要求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8.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8.3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8.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或者服务产品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8.1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或者服务产品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8.合同价款支付7.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0.合同的变更9.3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承包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其它公司或个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全部损失。9.1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9.违约责任(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1.1合同的中止11.合同中止与终止10.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0.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2合同的终止13.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3.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3.不可抗力12.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2.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2.合同转让和分包(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14.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4.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14.解决争议的方法13.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6.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6.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6.通知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5.法律适用14.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8.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8.合同生效17.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7.合同未尽事项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名称:湖南省司法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本章第二节第1.2(5)项项目现场湖南省司法厅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地点: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约定地点;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本章第二节第8.4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所有项目全部启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有项目全部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本章第二节第14.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本章第二节第17.1款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采购项目:湖南省司法厅“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采购人:湖南省司法厅(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第四章采购需求本表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项目主要需求(目标):项目预算经费65万元。资金项目包括:网站服务器运维更新费用10万元;内容采编及人力成本等35万元;技术维护、安全保障10万元;年度全线路光纤、办公设备等10万元;共计65万元。1.湖南普法网网站建设(三)采购内容:湖南省司法厅“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整合项目预算总经费160万元,主要包括4个子项目。同时以此4个子项目为主要平台,整合红网内各宣传平台,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让“互联网+法治宣传”及湖南司法行政与红网新媒体集团的“网报端微视屏”媒体矩阵交叉覆盖,形成一个“以湖南普法网、湖南普法微信视频(抖音快手)号为中心,以红网PC端、红网移动端、微信端、红视频、LED联播网及普法活动为补充”的全媒体、全覆盖的法治宣传网络体系,统筹策划好全省新媒体普法工作。(二)项目简介:项目预算经费30万元。资金项目包括:平台升级维护、运营保障及活动开展等每年18万元,频道推广运营每年约12万元,共计30万元。2.红网普法频道运行维护④宣传推广:借助省内知名网络媒体平台资源为网站提供推稿、策划、专题推荐等全方位宣传推广服务,迅速提升影响力。向红网、时刻新闻、中国普法网、学习强国等平台每月推稿100条以上;在红网头条区及时刻新闻头条每年推稿数量不低于50条;确保在全国同类网站排名保持第一方阵(全国前十)。配合省司法厅,做好普法重点活动的策划与专题宣传。每月推出热点专题1-2个。③内容建设:网站内容采编、策划和外推,红网首页导航区开辟专属频道,日常新闻推送,重大活动策划及专题报道。根据内容建设要求,配备:执行总编1名,采编人员5名。总站每月更新量1000条,网群信息报送每月3000条,原创稿件每月200条;②技术维护保障服务:1名专职软件工程师、2名专职网页设计美工为网站运行提供实时技术支持;①网络运行环境配备:租用搭建网站稳定运行所需的网络环境,包括服务器、网络带宽(独享百兆,双线,含IP)、网络设备及网络安全设备等以满足网站正常运行所需的基础软硬件系统,要求提供7*24小时专业技术人员值守服务;3.红网时刻APP普法频道运行④配合省司法厅,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重点活动的策划与专题宣传。③在红网头条区及时刻新闻头条每年推稿数量不低于20条,普法频道每月更新稿件数量不低于300条,红网每月原创稿件数量不低于20条;②在原有的基础上对现有栏目进行优化,在功能上进行全面升级,增加有关栏目的互动功能和服务性栏目。开设普法要闻、法治聚焦、新法速递、以案说法、普法风采、视频访谈、精彩专题等栏目,对湖南普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展示,利用图文、音视频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①在红网首页建设普法频道,利用党网的传播渠道和媒体资源,以专业频道为平台,建立网上宣传阵地。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舆论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项目主要需求(目标):④每月总更新稿件数量不低于600条。安排专人负责内容工作日日常更新常规运营服务,浏览量比上年度增加20%以上。③宣传形式上,采取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同时配合开展“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普法宣传活动的宣传推广。②做好技术研发和维护。红网时刻APP普法频道在栏目设置、内容呈现、功能开发上进行优化和升级,用户可以通过定制方式将其放置首页或任何用户自定位置,便于日常浏览及推荐。①在“时刻”新闻客户端开设时刻新闻《普法》频道。共享时刻新闻客户端下载用户,同时利用时刻新闻客户端的推送功能及时推送法治宣传及湖南司法行政的信息资讯,确保取得最佳宣传效果。项目主要需求(目标):项目预算经费30万元。资金项目包括:红网时刻新闻移动端运营推广12万元/年,技术升级维护及活动开展等费用18万元/年,共计30万元。③利用红网资源积极进行优质内容的推广。年度运营期内,在现有抖音粉丝量(20万)的基础上增加100%及快手粉丝量(79万)的基础上增加50%。100+万综合点击视频合计达到50条以上,其中原创视频100+万综合点击达到10条以上;②抖音或快手入选中央政法委“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①组建专业的新闻宣传及视频制作项目团队。派驻专人1名,负责抖音及快手号的日常内容编发;项目主要需求(目标):项目预算经费35万元。资金项目包括:“湖南普法”抖音号日常内容编辑、发布,年均250期以上(原则上每个工作日一期),8万元;“湖南普法”快手号日常内容编辑、发布,年均250期以上,8万元;24个原创视频(组织团队拍摄),拍摄制作费用14万元;重点内容平台宣传推广费5万元。4.“湖南普法”抖音、快手运营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2年9月-2023年9月,湖南省司法厅。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所有项目全部启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有项目全部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1.1付款人:湖南省司法厅1.结算方法(四)、其他要求及说明④抖音和快手每周至少发布一期原创视频。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协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人工、道具、交通、采访、管理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四、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投标承诺二、投标承诺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七、产品成本测算表(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附件6:报价文件(服务类项目适用)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5:主要人员简历表(工程类、服务类适用)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协商邀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协商响应声明九、最后报价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附件2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协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投标承诺二、投标承诺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经慎重研究,我公司参与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自愿接受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采购人名称):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1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年月日传真: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4-2注册资本:有效期:日期:注册登记机构:机构代码:年月日附件4-3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经济性质:经济行业:地址: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服务方案四、服务方案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3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工程类、服务类适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说明:“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C05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附件6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品目代码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备注包号: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分项价格表(服务类适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序号服务名称品目代码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合计政策功能编码备注1234合计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说明:货物类项目按“附件9”提供产品成本测算表及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服务类项目提供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七、成本测算表说明:品目代码是指货物《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分类代码,应与采购文件的需求对应,否则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政策功能编码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提供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以及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说明:最后报价按第二章协商须知第21条规定,格式按附件6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整合 平台运营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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