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2022)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658-22711A61376(招标文件编号:0658-22711A6137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华强北街道赛格科技工业园7号楼、深圳市宝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74区流塘路北一巷23号
中标(成交)金额:2228.83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区局机关大楼、区局创业路办公区(含新安税务所)、西乡税务所、福永税务所、福海税务所、新桥税务所、沙井税务所(含国家税务总局大湾区智慧税务大数据中心)、松岗税务所、燕罗税务所、石岩税务所10处办公楼及其部分附属物业。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二、第三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人上一年合同服务经验收通过。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不续签合同,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报价提供3年服务,并综合考虑投标成本及风险。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正军、杨玉平、黄鹂、孙向晖、杨眉、贺敬凯、麦柏强、林齐齐、陈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方按中标金额根据招标文件所列费率表的服务类招标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2209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评审情况

投标人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评标总得分
排序

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广东国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21,612,934.40
92.79
2

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众昊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松达电梯有限公司
22,980,798.00
92.19
3

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2,288,380.00
93.99
1

深圳市源纯实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17,805,352.58
45.39
4

深圳天安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红杉(广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东中云建安建设有限公司
22,768,369.39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82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0755-27788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山总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罗湖总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联系方式:杨恩瑜 、聂玉珍 0755-25116449、19928797091、15625169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恩瑜 、聂玉珍
电 话:  0755-25116449、15625169565、1992879709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2090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定稿).pdf
2022090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定稿).pdf

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单位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圳市风华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49人,营业收入为380万元,资产总额为1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深圳市风日期:2022年9月2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单位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章头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00人,营业收入为35154.36万元,资产总额为34650.06万元,属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L(企业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深圳市宝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成员)(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00人,营业收入为28054.70万元,资产总额为11311.31万元,属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课圳市风华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包供应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49为380万元,资产总额为1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名称(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2年9月27日企业名称(投标联合体成负):深圳市宝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2年9127.日心、25.企业名称(分包供应商:深圳市风华正日期:2022年9月2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58-22711A61376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09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六、其他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投标文件初审表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价格四、商务条款偏离表五、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一、服务方案说明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四、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其他资料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0658-22711A61376(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预算金额:2300万元/年。(四)最高限价(如有):2300万元/年。(五)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区局机关大楼、区局创业路办公区(含新安税务所)、西乡税务所、福永税务所、福海税务所、新桥税务所、沙井税务所(含国家税务总局大湾区智慧税务大数据中心)、松岗税务所、燕罗税务所、石岩税务所10处办公楼及其部分附属物业。(六)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二、第三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人上一年合同服务经验收通过。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不续签合同,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报价提供3年服务,并综合考虑投标成本及风险。(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或联合体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函》中作出声明)。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联合体成员或分包供应商总数不超过3家。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9日17时30分(工作日上班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new.sztc.com/后点击网上报名流程,登录http://new.sztc.com/后点击【投标人】——【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查询报名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并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在线缴纳平台使用费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提交后请与客服联系(电话400-616-6620),在线缴纳平台使用费的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二)方式:在线下载,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下载招标文件(订购前须确保在new.sztc.com网站已注册会员,如未注册,请登陆http://new.sztc.com/gyssc/17414.jhtml页面了解如何免费注册会员);(三)电子招投标服务费:本项目免招标文件订购费,用户仅需购买电子招投标服务人民币500元即可参与项目,支付成功后由平台方开具电子发票。(四)本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在网上投标报名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22年10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36开标室。招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品目:物业管理(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三)答疑事项:2022年09月09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登录http://new.sztc.com/网站,在【招标文件澄清管理】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递交。(四)现场踏勘: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82号联系方式:李小姐0755-277889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南山总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罗湖总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联系方式:杨恩瑜、聂玉珍0755-25116449、19928797091、15625169565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3、项目联系方式机构及项目联系人:杨恩瑜、聂玉珍联系电话:0755-25116449、15625169565、19928797091电子邮箱:nieyz@sztc.com4、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信息:账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帐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用于支付中标服务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09月02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编列内容填写或选择。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采购预算2300万元/年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无☑有,金额:2300万元/年核心产品无,本项目为服务项目1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告媒体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new.sztc.com/、https://www.szygc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2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82号电话:0755-27788983联系人:李小姐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南山总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罗湖总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电话:0755-25116449、19928797091、15625169565联系人:聂玉珍、杨恩瑜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4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或联合体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招标文件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函》中作出声明)。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联合体成员或分包供应商总数不超过3家。5标前会或项目现场勘察☑不组织□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6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招标文件法及标准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提供联合体协议(须盖公章),协议中列明涉及专业分包的,应提供其分包所需的专业资质和相应证明材料。7分包□不接受☑接受: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须盖公章,格式自拟)。协议中注明各分包商分包金额占预算总额的比例。涉及专业分包的,应提供其分包所需的专业资质和相应证明材料。8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8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______________□是9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9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否9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是10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本项目为服务采购,投标人无需提供与此相关的证明10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为服务采购,投标人无需提供与此相关的证明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如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全部由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②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招标文件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价格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4%。③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__10_%。□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同时符合条件的同时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企业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其扣除比例为10%13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需要落实的政策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落实相关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14澄清或者修改时间2022年09月09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登录http://new.sztc.com/网站,在【招标文件澄清管理】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招标文件电房地面等每年一次的全面油漆。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空调设备的深度清洗,每季度清洗一次中央空调盘管机过滤网,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对中央空调盘管机管道的全面清理(需使用杀菌灭藻类药剂)。每半年开展一次厨房油烟排放设备的深度清洗,清洗后油烟排放标准需达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上述维护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协助做好灯光音响的控制。3)中标人负责区域内的水电抄表,确保数据真实有效。4)其它与物业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的事项。相关费用中标人承担。11各服务点主要设备设施情况介绍见附件二。1中标人须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台账及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中标人需在中标后3个月内,对所有设施设备建立详细档案(如品牌型号、数量、图片等),根据所收集的设施设备资料内容、来源进行分类、做到条理清晰、方便查阅。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2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设备故障与维修、保养、调查问卷等登记跟踪制度。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3中标人必须在物业管理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按采购人要求将物业管理有关资料整理好并无条件移交采购人。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1中标人协助采购人按会议要求做好会场布置(包含桌椅、茶水、座位牌等的摆放)、音响设施设备的布置及调试等工作。3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对会议、活动、接待等场地进行清理、清洁、复位等工作。会务接待管理2中标人负责接待、会议、参观等特殊场合的安全保卫、清洁等的保障工作(具体事宜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会务接待管理4中标人对宾客和业主意见及时作出处理和反馈工作。会务接待管理5中标人负责前台接待管理工作,负责来访人员登记、人员控制及其他接待性任务。会务接待管理1当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中标人必须协助采购人保卫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1中标人须每年至少两次对采购人的物业服务点(包括闲置物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包括建筑主体及相关设施设备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向采购人提供正式排查报告及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修缮、维修建议。招标文件安全排查1厨师、厨工及厨房保洁人员岗位人员聘用、调整须提前与采购人沟通取得同意,并须事先将服务人员的履历、证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采购人审批。上述岗位人员的工作由采购人管理与调配。食堂服务内容和要求2厨工负责菜品的传送、摆放及餐具的清洁工作:餐具实行“一洗、二冲、三消毒”的流程,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各种餐具、笼布、机械等用后摆列整齐,并且洗刷干净;厨房保洁员负责保持食堂及仓库清洁,定期进行消杀,消毒,防鼠害,灭蚊蝇,厨房地面保持清洁,及时清理水渍及垃圾,工作台做到随用随清,每周开展一次厨房及仓库大清扫。五、项目验收要求(适用于宝安区税务局各服务点)(一)总体指标在物业委托管理期内,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实施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达到“深圳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服务目标。具体管理服务指标1)办公场所完好率100%。2)零星维修、急修及时率达100%。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实行维修服务回访制度,回访率达到100%。5)清洁、保洁满意率达99%以上。6)道路完好率达98%以上。7)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达100%。8)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达100%。9)公共设施、休息设施及雕塑、小品完好率98%以上。10)确保应急通道畅通,应急照明100%完好。11)治安案件的发生率为0%。1)停车场设备完好率98%以上,车辆被盗率0%。2)设备保养率100%。3)一般设备完好率98%以上,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空调制冷设备的完好率达99%以上(包括空调系统水处理合格率)。4)路灯、标牌完好率达98%以上。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100%。6)杜绝火灾责任事故,火灾发生率0%。7)绿化完好率98%以上。8)二次供水水质合格率达99%以上。招标文件9)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98%以上。10)单位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11)有效投诉率2%以下,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12)服务及时率99%以上。(二)具体管理服务考核指标序号项目服务标准评分标准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确保办公大楼房屋、门窗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2室外场地、道路养护维修确保办公大楼室外红线范围内场地、道路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3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每月检修,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每月消毒,每周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清洁不少于1次;每月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确保抄集办公大楼内分列的水电表行数据准确;因故障停水(市政停止供水除外),接到急修报修后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处理,及时排除故障。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4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空调设备,中央空调主机,中央空调水质处理,厨房油烟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整个系统设施、线路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可启用,每月进行测试不少于1次,确保整个系统反应正常。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空调设备的深度清洗,每季度清洗一次中央空调盘管机过滤网,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对中央空调盘管机管道的全面清理(需使用杀菌灭藻类药剂);每月须对中央空调水质进行处理;每半年开展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招标文件排放设备,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一次厨房油烟排放设备的深度清洗,清洗后油烟排放标准需达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制定突发性应急方案,设立安全引路标志完好,零星维修合格率100%。监督,协调保养公司做好维保记录,并向采购人备案。5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地下室、天台、内外墙面、停车场(库)、道路、食堂及厨房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及时清扫积水,确保物业容貌整洁。零星维修合格率100%;保证建筑物外墙(含玻璃外墙)每年清洗最少一次,公共区间每年打蜡护理最少6次。保洁人员的呼叫响应时限为10-15分钟。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6治安及车辆管理确保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环境秩序良好;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过夜车辆停放、无车辆失窃事件。必要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出入办公大楼的物品、人员、车辆进行检查。有重大活动、接待或会议时,根据采购人要求须及时增加适当的安全保卫人员;有意外情况发生时,要求保安人员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及时排除意外。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7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含楼宇自控系统、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每月对各种系统性能状态检查、系统测试和计划性修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24小时内),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实现对大楼内各种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协调控制,确保楼宇设备运转自动化。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招标文件不包括办税服务厅智能化系统、考勤打卡机)8灯光维护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灯光的正常使用;每月检测,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零星维修及时率达到100%,小修不过夜。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必须保证采购人交给物业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各项维修记录、消杀记录的完整性、完好性。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10协助会务服务及前台接待按时准备好会议室,保证会议期间音响、投影等设备正常运作,会议期间及时提供茶水服务等。做好重点场所前台接待及办公室的综合服务工作,保证办公有序和接待服务到位。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11厨房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团结帮助;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制度,严格掌握餐具、炊具、食具的卫生,每次用前及用后要消毒,确保用具的卫生;做好蔬菜类一洗、二泡、三过水的工作,肉类及副食品要保证新鲜不变质,保证食物平安卫生;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批长发、不留长指甲,勤洗手,工作期间穿戴工作衣帽,戴口罩。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12保密规定保密规定:中标人应当对涉及采购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2分13加分项收到科(所)或办事人员表扬信、感谢信、锦旗。每发生一次加2分14扣分项经双方确认的有效投诉。每收到一次扣1分(三)考核细则招标文件采购人每月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指标及考评表对中标人进行物业管理监管考评,每月计算本月物业管理的考评分,根据月度考评分支付本月物业管理费,扣分和评分不及格处罚按考评办法执行。1、事故过错责任事故过错责任是指因中标人存在管理责任,导致标的物业发生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事故过错责任分三个等级:a、一般事故过错责任,指中标人存在管理责任,但没有发生人身损害,仅出现财产损失,且损失金额达人民币【2】万元的情形;b、较大事故过错责任,指中标人存在管理责任,出现人身伤害(低于10级伤残等级鉴定,即没有鉴定法定等级)或财产损失达人民币【5】万元的情形;c、重大事故过错责任,指中标人存在管理责任,出现人身伤害(伤残等级10级以上,含10级)或财产损失达人民币【10】万元的情形。2、标的物业出现前款事故过错责任的,中标人除赔偿采购人或第三人损失外,采购人还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违约金,其计算基数均为当月的物业管理费。一般事故过错的扣罚比例幅度为5%;较大事故过错的扣罚比例幅度为15%;重大事故过错的扣罚比例幅度为25%;3、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扣罚涉及的投诉类型、过错大小、事故性质、有效性有分歧异议的,以采购人后勤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4、采购人将参照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委托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确定考核内容及标准,按月对中标公司物业服务事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核定每月管理服务费。5、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90分(含)以上为优秀,支付每月全额管理服务费;90分以下至85分(含)为良,支付95%的管理服务费;85分以下至80分(含)为中,支付90%的管理服务费;80分以下至75分(含)为一般,支付85%的管理服务费;75分以下至70分(含)为较差,支付80%的管理服务费。70分以下为差,支付70%的管理费。采购人检查人员做好工作检查记录和投诉记录,检查中发现或受理投诉不符合服务标准及细则的,按照考核标准确定扣分,向物业公司发出书面整改及扣分通知书,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认可并整理保存。每月支付管理服务费时,统计本月扣分累计数,对照考评办法评定是否合格,不合格的进行处罚扣款。招标文件(四)中标人承担的责任1.因物业服务人员在物业服务范围内从事违法活动导致的相关责任。2.因工作失误或失职导致物业服务范围内财产被盗责任。3.因工作方法不当、失误而伤害员工或访客以致引发的事故责任。4.因操作不当造成物业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损坏的责任。5.因在管理内容或职责范围内未有效排除险情(自然灾害除外)或未及时反馈给采购人而造成访客及员工伤残责任。6.因管理松散,未按采购人规定浪费资源,视情节轻重扣减物业管理费。7.因对维修、抢修的公共设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情扣减物业管理费。8.因未达到每月物业管理质量量化考核标准,考核结果按评分细则进行奖惩,严重者解除合同。9.因半个月内两天以上(含两天)人员配置不到位或者擅离工作岗位按缺岗计算,采购人有权扣减当月相应比例物业管理费。10.因合同期内提供的服务与承诺相差较大或因管理问题而发生重大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要求整改或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11.因合同期内无故单方解除终止合同,除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外,并处年中标价格5%的违约金。(五)物业管理服务前期交接工作的要求1.中标人对物业管理服务前期交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2.中标人须提前做好进场准备工作,服务开始前一周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准备到位。3.中标人必须参加物业管理项目的全部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履行交接手续后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六、其他要求1.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材料和标准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材料,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2.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如同一技术参数标准在不同的规定中有不一致的地方,按最高标准执行。3.项目未尽事宜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中标人需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基于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七、物业交接要求无论中标供应商在物业交付时或在合同服务期满后,必须履行、且制定物业交付前后的所有物业接收工作和交付工作,同时成立物业接收和交付工作组。招标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招标文件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招标文件(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