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2022)
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BHZC2022-C3-00007-YHZC
二、项目名称: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80000(元)
广西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25号太平洋世纪广场A座21层2103号房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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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总可售建筑面积5千平方以下或销售收入10亿以下的项目
总可售建筑面积5千平方以下或销售收入10亿以下的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符合验收规范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凌霞,杨东华,杨海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地 址: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0779-3228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海市银海区政府1号楼701室
联系方式:0779-3228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弛
电 话:0779-3228426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最终报价.pdf567.3K
007银海区2022土增税清算服务(三).doc007银海区2022土增税清算服务(三).doc646.4K
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磋商文件,项目编号:BHZC2022-C3-00007-YHZC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碳商文件项目编号:BHZC2022-C3-00007-YHZC附件2报价表项目名称: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项目编号:BHZC2022-C3-00007-YHZC分标号:无序号服务项目名称需求内容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x②总可售建下的项目筑面积5千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防范税收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海市银海区房地产开平方以下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拟组织统一开展土地增值入10亿以新决士地境值税消3点,点问题确保生或销售收税清算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地增值税依法依规清算入库。180000.00180000.00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Y小写180000.0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至60日内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Y小写180000.0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至60日内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Y小写180000.0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至60日内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Y小写180000.0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至60日内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Y小写180000.0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至60日内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Y小写180000.0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至60日内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2、报价指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和所涉及的工具、劳务、人工费、交通、保险、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2、报价指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和所涉及的工具、劳务、人工费、交通、保险、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2、报价指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和所涉及的工具、劳务、人工费、交通、保险、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2、报价指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和所涉及的工具、劳务、人工费、交通、保险、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2、报价指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和所涉及的工具、劳务、人工费、交通、保险、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2、报价指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和所涉及的工具、劳务、人工费、交通、保险、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碳商供应商名称(盖章):广西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时间:2022年9月30日采购计划编号:2022-04-F70-01-004项目编号:BHZC2022-C3-00007-YHZC项目名称: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2022年9月26日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5第五章合同格式38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3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项目名称: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项目编号:BHZC2022-C3-00007-YHZC一、项目基本情况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9日9时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BHZC2022-C3-00007-YHZC)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数量:1标项名称:总可售建筑面积5千平方以下或销售收入10亿以下的项目采购需求:清算服务费用给付标准为:1个清算项目基础价30,000元和追加费二项费用相加,其中追加费按清算后调减退税额或增加补税额(即清算结果与纳税人自行申报基数的差额)的2%计算,共3个清算项目,最终应付费用合计不能超过320,000.00元,如成交价低于320,000.00元的,最终应付费用合计不能超过成交价。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备注: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至60日内。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简要描述:清算项目为3个,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分配。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预算金额(元):320000.00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存在其他违反国家规定、行政法规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不足三年的,不得参加投标。(3)与本项目确定的房开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后期审核鉴证工作公正性的不得参与投标。(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文件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8日三、获取采购文件六、公告期限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时间:2022年10月9日9点00分五、开启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9点00分。名称: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4.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相关下载-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行查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磋商文件。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名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方式:0779-3228418项目联系人:陈艺文传真: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政府3楼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方式:0779-3228426项目联系人:张弛传真: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政府701室一、总则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9月26日序号条款号内 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项目编号:BHZC2022-C3-00007-YHZC2磋商供应商资格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1.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与本项目确定的房开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后期审核鉴证工作公正性的不得参与投标。(4)存在其他违反国家规定、行政法规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不足三年的,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报价要求报价: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4磋商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s://www.zcy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政府1号楼70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政府大院一号楼701室,联系人:张弛,电话:0779-3228426。本中心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9时00分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6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7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10月9日上午09:00—9:30)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8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见第六章)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2.1“采购人”是指: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2.定义1.1项目名称: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项目编号:BHZC2022-C3-00007-YHZC。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3.1供应商资格:磋商供应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与本项目确定的房开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后期审核鉴证工作公正性的不得参与投标。(4)存在其他违反国家规定、行政法规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不足三年的,不得参加投标。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4.2竞争性磋商公告:见2022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4.1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本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4.3.4本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中心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4.3.3本中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顺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4.3.2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4.3.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如发现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5.2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本中心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5.1.3磋商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下载。5.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报价表(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5.7.1价格文件5.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5.6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后进一步精简评标事项和环节,梳理采购流程,取消原件审查、核对等环节。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授权书等材料均以电子采购文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对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5.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小组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5)承诺函(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4)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3)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四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1)磋商书(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5.7.2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11)采购需求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自拟,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10)服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9)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优惠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7)磋商供应商自2022年3月(含3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6)磋商供应商自2022年3月(含3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17)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磋商供应商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13)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四章)▲(12)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计量单位(4)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磋商无效。(3)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磋商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的各种复印件,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磋商无效。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7.4报价:供应商应就《采购项目需求》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7.3供应商应用大写和小写分别详细填写基础指标报价表。大写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三、报价要求9.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3)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8.1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时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10.1在本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本中心将拒收。1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内有效。(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1.2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1.1磋商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磋商开始。1.磋商程序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1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6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1.5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只公开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1.4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时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评审、磋商过程中保密)1.3以政采云平台中“项目采购”应用模块获取磋商文件顺序确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5.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5.磋商4.3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2磋商应作书面记录,供应商并就磋商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生效,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1本次磋商内容为在磋商文件范围内就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在技术、价格、服务、合同等问题进行磋商,最终确定成交与否。4.磋商内容6.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鉴定5.6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5.5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5.4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的最终审定。5.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7.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6.3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6.2.1磋商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2符合性审查6.1.1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6.1资格性审查8.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响应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8.6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8.5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供应商,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撤回。8.3在磋商过程中,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磋商小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8.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8.1磋商小组将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为有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9.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8.8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本中心提供书面磋商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8.7.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7.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7报价审核。对符合采购需求且通过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0.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10.无效磋商的情形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10.8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0.7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10.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盖章”和“签字”缺一不可)的;1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10.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其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0.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0.14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10.1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12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技术偏离说明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10.10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磋商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10.9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未详细应答磋商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经磋商后仍无法详细应答或应答不完整有缺失,致使磋商小组无法评审的;10.20.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0.19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磋商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0.18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17《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10.1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0.15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10.20.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0.20.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20.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0.20.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0.20.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2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0.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0.20.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0.20.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20.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20.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0.21.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0.2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0.2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0.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2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21.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2.1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11.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过程中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推荐等磋商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1.磋商过程保密10.2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0779-3220087。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0779-3228426。13.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本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3.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本中心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3.1本中心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本中心网站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七、成交结果公告14.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采购。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14.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九、签订合同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八、履约保证金15.1政府采购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十、补充合同14.7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14.6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4.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4.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将政府采购合同送本中心备案。18.1解释权十三、其他事项17.1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磋商。十二、适用法律16.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一、合同公告通讯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政府大院701室。邮政编码:536000单位名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18.2有关事宜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本中心,采购需求参数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所有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说明: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采购需求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联系人:张弛。电话:0779-3228426。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海市银海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防范税收风险,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拟组织统一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解决土地增值税清算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土地增值税依法依规清算入库。一、工作目的采购要求:3.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320,000.00元,包含3个清算项目,每个清算项目基础价30,000.00元,即总基础价90,000.00元;追加费按清算后调减退税额或增加补税额(即清算结果与纳税人自行申报基数的差额)的2%计算,报价高于项目采购预算价的,将作无效磋商处理。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必须全部满足,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分标号标项内容备注1总可售建筑面积5千平方以下或销售收入10亿以下的项目(一)供应商需配合税务机关将清算核查项目申报资料导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核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对导入“系统”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分析,提出审核重点方向;在“系统”中对受理成交清算项目提供的电子和纸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查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在“系统”出具含有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的报告,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成果表单,并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的全过程电子系统档案交由主管税务机关永久保存,为了确保本次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的顺利完成,成交供应商如不能满足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服务要求(三)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出具含有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相关成果表单。(二)供应商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查工作,并按要求对清算申报资料做好相关系统信息采集录入和档案资料归整工作。(一)供应商要协助主管税务机关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进行判定。二、工作任务2.2项目建设规模。列明总建筑面积、公共配套面积、可售面积,并分别说明各清算类型的建设规模。2.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及地址、开发类型、占地面积、批文情况等。2.项目基本情况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日期、税务登记证号、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其中,对公司股权结构情况予以重点说明,并附列所有与清算项目相关的关联企业名单。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出具含有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的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成果表单。报告应能完整反映房地产公司基本情况、清算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销售情况、缴纳税款情况及清算审核情况。具体包含以下内容,并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二)出具报告内容要求3.2扣除项目的审核及计算3.1应税收入的审核及计算3.土地增值税审核及计算情况2.5企业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说明公司执行的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以及核算过程中的开发产品完工标准、销售收入确认标准、视同销售收入确认标准、成本费用分摊方法及其他相关的会计、税收政策。2.4项目销售情况。列明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实际开始销售日期以及按房屋类型分类的可售面积、已售面积、未售面积、销售收入等。2.3项目建设情况。简要描述项目取得土地、立项、建设、开发、测绘、验收各个环节进度和基本情况。3.3增值额及增值率的审核及计算(5)税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3)房地产开发费用(2)房地产开发成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4是否有购房人违约支付行为并说明违约金、滞纳金核算情况。4.3是否有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视同销售行为。4.2是否有关联企业介入施工、设计、营销、销售等环节、列出交易清单并说明价格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如关联交易过多可用表格形式附列。4.1是否有单价偏低的房屋销售行为。列出低价销售清单并说明原因。4.其他重要事项3.4应缴(应退)土地增值税的审核及计算4.10是否有回迁房并对说明回迁安置情况。4.9是否有拆迁补偿款发生及现金、白条支付情况。4.8是否有逾期开发的土地闲置费并说明核算情况。4.7是否有政府返还性补贴并说明补贴性质及核算情况。4.6是否有代收费用并说明代收费用性质、是否计入房价及相关核算情况。4.5是否有售后返租行为并说明租金支付及核算情况。4.16其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说明事项。4.15是否有预售资金对外投资情况并说明投资收益核算方法。4.14是否涉及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三项费用分摊并说明分摊计算的方法及过程。4.13是否精装修并提供精装修相关情况,包括装修费用、装修面积、装修项目清单、标准、发票取得等。4.12是否采用对项目开发成本具有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材料情况并说明具体名称、价格及是否符合行业标准。4.11是否有甲供材料情况并说明具体材料品名、数量、金额、用途等具体去向以及是否已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金。(四)数据保密要求2.鉴证报告成果提交后,主管税务机关对报告有关事项存有疑议的:对于紧急事项,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远程、电话服务,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协调解决;非紧急事项,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远程、电话服务,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解决。涉及有关清算数据调整的,供应商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做好相关系统数据的补充采集录入和资料归整工作。1.鉴证业务工作开展期间,供应商对纳税人提交的清算申报资料或有关涉税事项存有疑议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协调沟通的,应及时提出,确保鉴证工作畅顺开展。(四)事中事后服务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土地增值税审核项目的鉴证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同意,可适当延期。出具的报告应符合主管税务机关的质量要求,如出具报告与税务机关最终结论有较大差异(差异率超过10%)的,第一次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第二次将终止服务并录入诚信系统。(三)报告完成时间和要求5.不得存在压价购房或强行介绍业务的行为;4.不准接受被查企业或其人员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得代理该企业委托的税收鉴证业务;2.在与税务机关合作期间,如遇审核的企业是服务单位(包括关联企业),应主动提出回避;1.对检查情况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未经税务机关同意不得与被查单位接触交流,不得自行要求企业提供资料;供应商应遵守以下保密工作原则:10.不得利用执业之便,刻意制造税企矛盾,向被核查单位索取财物,牟取非法利益;9.不准向与主管税务机关无关的单位或个人泄露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或信息;8.不准泄露被查企业的商业秘密或利用知悉、掌握被查企业的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费;7.不准以交易、筹划等形式向被查企业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6.不准接受被查企业的宴请、娱乐等活动;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1.不得要求被审核企业及其相关利益方接受或指定税务代理业务和其他有偿服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正/副本)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截标时才能启封)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二、附件年月日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1.报价表;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磋商书附件1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2.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1.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4.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3.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行号: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分标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表(格式)附件2序号服务项目名称需求内容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1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服务期限: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2、报价指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和所涉及的工具、劳务、人工费、交通、保险、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报价时间: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职务:性别:附: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磋商供应商(盖章):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证明。在我任职务,是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4身份证号码:粘贴委托代理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住址:年月日(单位公章)单位名称:贴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供应商(公章):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件5【由供应商按《采购项目需求》中的要求自行填写】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格式)附件6注: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书面提供给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的无效):附件7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的无效):供应商盖(公章):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承诺函(格式)附件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5.6.2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成交费用”、“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五、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附件9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磋商供应商(盖章):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七、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附件10磋商供应商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注:供应商应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服务响应表中详细列明采购要求及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服务的响应情况,并填写“偏离说明”。“偏离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参加磋商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要求相同或符合采购要求的为无偏离,参加磋商所提供的服务高于采购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采购要求的为负偏离。服务响应表(格式)项号采购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说明2.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服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项目要求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商务、服务、技术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的详细应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说明:1.应写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商务与服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响应/偏离说明商务部分1服务方式2服务交付时间及地点3付款条件…服务要求服务(技术)部分123…(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1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123456.......注:1.“项目实施人员”指投标单位针对该项目的服务、培训、售后等完成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 2.附各专业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12(6)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填写注意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件13(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说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合同格式采购人(甲方)采购计划号2022-04-F70-01-004合同编号: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签订合同时间:签订合同地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担的分标项目,即本期3个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项目工作,具体项目名称以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提供的项目清单为准。1.服务项目第一条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编号银海区2022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三)(项目编号:BHZC2022-C3-00007-YHZC)第三条权力保证2.鉴证报告成果提交后,主管税务机关对报告有关事项存有疑议的:对于紧急事项,成交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远程、电话服务,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协调解决;非紧急事项,成交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远程、电话服务,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清算数据调整的,成交供应商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做好系统数据的补充采集录入和资料归整工作。1.符合主管税务机关相关的质量要求,具体必须与磋商文件、采购项目需求、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第二条质量保证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工具、劳务、人工费、交通、保险、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合同金额(人民币):按完成的每个清算服务项目基础价元和追加费二项费用相加,其中追加费按清算后调减退税额或增加补税额(即清算结果与项目纳税人自行申报基数的差额)的2%计算,本项目总支付金额不高于元。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资料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应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的有关资料。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在服务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乙方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服务成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应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相关资料。5.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4.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验收方式:在服务成果交付使用约定时间,按清算清单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项目,由乙方把辅助审核结果提交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同时提交贰份到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2.服务成果交付使用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1.服务成果交付使用时间: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每个清算项目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移交清算项目按规定需报送的齐全资料之日起,应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土地增值税审核项目的鉴证报告(注:按规定如还有需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确实影响工作进程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时间不计算在30个工作日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同意,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60个日历日。第四条交付和验收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签订合同自进场开展工作后1个月内,甲方按合同标总金额的30%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开据合法发票给甲方;出具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出具验收审核意见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并须开据合法发票,甲方根据项目结算清册,支付至应清算费的100%。。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第五条付款方式8.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应在约定时间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服务成果以乙方提交服务成果并获得批复后,方为验收合格。6.乙方应按要求提交服务成果材料:详见乙方响应文件,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付。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税费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第六条履约保证金3.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如乙方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本项目融资贷款,甲方不得违规干预。如乙方向金融机构申请本项目融资贷款,则本项目资金支付时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金融机构还款账号,如需要变更还款账号,必须由甲方、乙方、贷款金融机构三方签订书面协议。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成交供应商延迟履约、不完全履约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2.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给采购人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3‰。成交供应商违约的,违约金按约定金额支付,采购人违约的,违约金从采购款中扣除,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3.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北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4)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磋商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成交通知书;1.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银海区税务局各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8)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7)采购单位及成交供应商授权委托书(6)成交供应商澄清函。(5)磋商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书;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注: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合同附件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备案。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年 月 日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服务期责任:3、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1二、评标方法(三)磋商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二)磋商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为磋商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服务方案、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标、经济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标、经济标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一、磋商原则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且其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1)评标报价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投标报价。1.价格分……………………………………………………………………………………………满分30分(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某供应商价格得分=---------------------------×30分评标基准价(金额)(6)价格分计算公式:(5)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30分。(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考核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科学性,是否具有详尽的操作规程,进行横向比较,优秀得5分,良好3得分,一般得1分。(3)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组织形式、内部管理制度情况、技术支持方案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进行横向比较,优秀得5分,良好3得分,一般得1分。(2)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方案技术标准化、规范性,进行横向比较,优秀得5分,良好3得分,一般得1分。(1)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内容是否齐全、结构清晰、表述准确、主题明确,进行横向比较,优秀得5分,良好3得分,一般得1分。2.服务方案分…………………………………………………………………………….…………满分50分某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10)根据供应商针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与纳税人建立代理关系以及提供的廉政承诺,确保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平、公正,优秀得5分,良好3得分,一般得1分。(9)供应商对以后项目成果管理、保密措施等情况的处理安排,优秀得5分,良好3得分,一般得1分。(8)综合考虑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能力及经验情况,专业技术资格及经验是否与所服务行业领域相一致,优秀得5分,良好3得分,一般得1分。(7)根据供应商提供工作进度安排及进度保障措施等是否完整合理、科学严密程度,切实可行程度,优秀得5分,良好3得分,一般得1分。(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工作方法可行性、工作内容方案目标明确性、人员分工方案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优秀得5分,良好3得分,一般得1分。(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先进性、可行性、规范性以及对采购要求的响应情况,优秀得5分,良好3得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截止2022年5月31日,近三年内供应商接受房产企业委托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鉴证报告的,每个可得1分,最高可得10分。4.企业业绩分……………………………………...........................…………………………....满分10分(2)证明材料:提供拟派项目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拟派项目人员中具有3名执业注册税务师得10分;有2名执业注册税务师得6分;有1名执业注册税务师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提供则不得分。3.人员配备分…………………………………………………………………………….…………满分10分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其余以此类推。四、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三、总得分=1+2+3+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助审核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