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河流环境应急项目编制中标结果公示(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2022)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防城港市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防城江、茅岭江流域)项目编制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CZC2022-C3-10001-GXJR(重)
二、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防城江、茅岭江流域)项目编制采购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陆万陆仟元整(¥76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防城江、茅岭江流域)项目编制采购 服务范围:防城港市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防城江、茅岭江流域)项目编制采购一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2022年12月30日前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审核验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世玉,黄海燕,钟超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玖拾元整(¥1149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防城港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区万鹤路
联系方式:钟超莉,0770-2835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金狮花园南二巷41号
联系方式:凌艳婷,17344569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艳婷
电 话:17344569975
4.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电 话:0770-610231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采购人: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委员会办公室采购人: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25-GXYL项目名称: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第三章采购需求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2021年7月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合同文本5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0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元整(¥1,00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25-GXYL一、项目基本情况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评审验收并交付正式成果。采购需求: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编制服务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无方式:①本项目由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填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②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③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地点:政采云平台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5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五、开启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具体地点以响应文件提交当天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开标室为准)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防城港政府采购网站、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六楼评标室。时间:2021年8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后(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二楼205室名称: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磋商保证金:无。(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70-2882899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杨林玉,0770-2829101采购人: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70-6102319名称: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4.监督部门电话:0770-2882899项目联系人:熊福玉,包文杰供应商须知正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1年7月29日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条款号内 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2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技术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2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15.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的价格;包含软件和设备费用、安装调试费用、运行维护费用、项目验收费用、技术培训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费用等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8.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0.1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9时00分至 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6.2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28履约保证金:1.成交金额的5%【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如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免收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完毕,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4.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成交人提供。备注:(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联系电话:0770-2882899,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业务时间: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 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4000157977 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定义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适用范围一、总则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6.转包与分包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5.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4.竞标费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特别说明6.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竞争性磋商公告;8.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9.供应商的询问(6)合同文本。(5)响应文件格式;(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采购需求;(2)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3.计量单位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组成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竞标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4.竞标的风险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3竞标报价要求17.磋商保证金:无。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竞标有效期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8.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3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提交19.2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19.1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6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磋商小组成立四、评审及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8.1成交金额的5%【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如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免收履约保证金】。28.履约保证金: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备注:(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28.4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成交人提供。28.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完毕,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28.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询问、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和或者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注: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其他内容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合计收费=1.5+0.4=1.9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100万元×l.5%=1.5万元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3.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附件1: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说明:第三章采购需求注:供应商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附件2: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供应商申请项目名称:供应商申请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采购单位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备注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资格审查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服务需求1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服务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规划范围结合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北部湾国际枢纽海港等国家发展新定位驱动下,防城港在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港口发展领域的国际区域性功能、定位问题,同时,结合城市发展、产业发展、港口发展实际,研究论证渔澫港区、企沙港区相应作业区等布局空间布局优化调整、集疏运体系完善等问题。二、规划内容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一)具体研究防城港渔澫港区、企沙港区规划调整,能力升级问题1. 研究在企沙南作业区距离城市较远或位于港区下游位置的规划布置新增若干个5万吨级以上液体散货泊位,适应北部湾港能源基地布局规划建设需求。2.研究渔澫港区第六作业区规划开发论证、空间布局调整及配套进港航道优化、调整、能力提升。3.研究渔澫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功能布局优化、升级和第五作业区部分5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及配套进港航道能力提升。4.研究渔澫港区马鞍岭作业区兼顾旅游和货运功能,并适当增加部分岸线,提高岸线功能和使用率。5.研究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等大型散货泊位岸线向南延伸,增加若干个20万吨级以上泊位岸线,提高进港航道使用效率。6.研究赤沙作业区21-31号泊位能力提升,满足片区临港产业发展需求。7.研究在潭油作业区增加10万吨级以上散货泊位和多用途泊位布局,提升配套进港航道等级。8.结合广西生态红线划定,研究调整优化渔澫港区工作船泊位以及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潭油作业区等布局。9.研究论证防城港云约江修造船基地保留开发或结合港口需求统筹兼顾、综合开发问题。(二)论证报告中小港点布局优化、能力提升、平陆运河功能衔接问题1.研究榕木江西港点岸线向西适当延伸,增加若干个5000吨级以上泊位,提高产业服务配套能力。2.研究论证在东兴潭吉、京岛、防城江山等恢复增加布局相关中小港点可行性,同时对防城茅岭等港点进行优化提升,满足区域边贸、产业发展配套需求。3.研究平陆运河防城港支线通道规划衔接问题,研究大小冬瓜港点、皇城坳古运河复航,拓展增加防城港江海联运功能。(三)结合实际及工作经费情况,配套开展有关海域地质勘察等专题。三、成果目标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文本、编制说明。四、成果交付时间要求:1. 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编制说明等初稿。2.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第二稿。3.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第三稿。4. 2021年10月15日前:召开前期研究评审会,讨论通过《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工作成果。5. 2021年10月31日前,编制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成果至市北部湾办(港口和物流发展局),由市北部湾办(港口和物流发展局)上报市人民政府。二、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报价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有内容及相关其他相关服务的投入、附加培训、完成本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税金、利润、异地调研、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成果交付时间及地点1.成果交付时间: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评审验收并交付正式成果。2.成果交付地点:防城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0%;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规划成果(评审稿)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40%;成交人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向采购人提交规划成果(终稿)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质量及验收标准所有成果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其他要求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投入相关专业技术力量(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以供评标,技术服务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四章评审方法及定标标准”中的内容。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服务需求1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服务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规划范围结合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北部湾国际枢纽海港等国家发展新定位驱动下,防城港在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港口发展领域的国际区域性功能、定位问题,同时,结合城市发展、产业发展、港口发展实际,研究论证渔澫港区、企沙港区相应作业区等布局空间布局优化调整、集疏运体系完善等问题。二、规划内容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一)具体研究防城港渔澫港区、企沙港区规划调整,能力升级问题1. 研究在企沙南作业区距离城市较远或位于港区下游位置的规划布置新增若干个5万吨级以上液体散货泊位,适应北部湾港能源基地布局规划建设需求。2.研究渔澫港区第六作业区规划开发论证、空间布局调整及配套进港航道优化、调整、能力提升。3.研究渔澫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功能布局优化、升级和第五作业区部分5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及配套进港航道能力提升。4.研究渔澫港区马鞍岭作业区兼顾旅游和货运功能,并适当增加部分岸线,提高岸线功能和使用率。5.研究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等大型散货泊位岸线向南延伸,增加若干个20万吨级以上泊位岸线,提高进港航道使用效率。6.研究赤沙作业区21-31号泊位能力提升,满足片区临港产业发展需求。7.研究在潭油作业区增加10万吨级以上散货泊位和多用途泊位布局,提升配套进港航道等级。8.结合广西生态红线划定,研究调整优化渔澫港区工作船泊位以及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潭油作业区等布局。9.研究论证防城港云约江修造船基地保留开发或结合港口需求统筹兼顾、综合开发问题。(二)论证报告中小港点布局优化、能力提升、平陆运河功能衔接问题1.研究榕木江西港点岸线向西适当延伸,增加若干个5000吨级以上泊位,提高产业服务配套能力。2.研究论证在东兴潭吉、京岛、防城江山等恢复增加布局相关中小港点可行性,同时对防城茅岭等港点进行优化提升,满足区域边贸、产业发展配套需求。3.研究平陆运河防城港支线通道规划衔接问题,研究大小冬瓜港点、皇城坳古运河复航,拓展增加防城港江海联运功能。(三)结合实际及工作经费情况,配套开展有关海域地质勘察等专题。三、成果目标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文本、编制说明。四、成果交付时间要求:1. 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编制说明等初稿。2.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第二稿。3.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第三稿。4. 2021年10月15日前:召开前期研究评审会,讨论通过《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工作成果。5. 2021年10月31日前,编制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成果至市北部湾办(港口和物流发展局),由市北部湾办(港口和物流发展局)上报市人民政府。二、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报价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有内容及相关其他相关服务的投入、附加培训、完成本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税金、利润、异地调研、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成果交付时间及地点1.成果交付时间: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评审验收并交付正式成果。2.成果交付地点:防城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0%;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规划成果(评审稿)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40%;成交人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向采购人提交规划成果(终稿)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质量及验收标准所有成果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其他要求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投入相关专业技术力量(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以供评标,技术服务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四章评审方法及定标标准”中的内容。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服务需求1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服务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规划范围结合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北部湾国际枢纽海港等国家发展新定位驱动下,防城港在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港口发展领域的国际区域性功能、定位问题,同时,结合城市发展、产业发展、港口发展实际,研究论证渔澫港区、企沙港区相应作业区等布局空间布局优化调整、集疏运体系完善等问题。二、规划内容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一)具体研究防城港渔澫港区、企沙港区规划调整,能力升级问题1. 研究在企沙南作业区距离城市较远或位于港区下游位置的规划布置新增若干个5万吨级以上液体散货泊位,适应北部湾港能源基地布局规划建设需求。2.研究渔澫港区第六作业区规划开发论证、空间布局调整及配套进港航道优化、调整、能力提升。3.研究渔澫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功能布局优化、升级和第五作业区部分5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及配套进港航道能力提升。4.研究渔澫港区马鞍岭作业区兼顾旅游和货运功能,并适当增加部分岸线,提高岸线功能和使用率。5.研究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等大型散货泊位岸线向南延伸,增加若干个20万吨级以上泊位岸线,提高进港航道使用效率。6.研究赤沙作业区21-31号泊位能力提升,满足片区临港产业发展需求。7.研究在潭油作业区增加10万吨级以上散货泊位和多用途泊位布局,提升配套进港航道等级。8.结合广西生态红线划定,研究调整优化渔澫港区工作船泊位以及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潭油作业区等布局。9.研究论证防城港云约江修造船基地保留开发或结合港口需求统筹兼顾、综合开发问题。(二)论证报告中小港点布局优化、能力提升、平陆运河功能衔接问题1.研究榕木江西港点岸线向西适当延伸,增加若干个5000吨级以上泊位,提高产业服务配套能力。2.研究论证在东兴潭吉、京岛、防城江山等恢复增加布局相关中小港点可行性,同时对防城茅岭等港点进行优化提升,满足区域边贸、产业发展配套需求。3.研究平陆运河防城港支线通道规划衔接问题,研究大小冬瓜港点、皇城坳古运河复航,拓展增加防城港江海联运功能。(三)结合实际及工作经费情况,配套开展有关海域地质勘察等专题。三、成果目标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文本、编制说明。四、成果交付时间要求:1. 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编制说明等初稿。2.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第二稿。3.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第三稿。4. 2021年10月15日前:召开前期研究评审会,讨论通过《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工作成果。5. 2021年10月31日前,编制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成果至市北部湾办(港口和物流发展局),由市北部湾办(港口和物流发展局)上报市人民政府。二、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报价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有内容及相关其他相关服务的投入、附加培训、完成本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税金、利润、异地调研、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成果交付时间及地点1.成果交付时间: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评审验收并交付正式成果。2.成果交付地点:防城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0%;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规划成果(评审稿)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40%;成交人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向采购人提交规划成果(终稿)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质量及验收标准所有成果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其他要求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投入相关专业技术力量(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以供评标,技术服务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四章评审方法及定标标准”中的内容。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1)商务技术评审11)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报价评审1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5)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3)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磋商程序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4.最后报价3.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1)供应商不确认的;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比较与评价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4.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二、评审标准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10%)。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竞标报价。(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6)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 10分2技术服务方案分评审因素2.1对项目的理解和工作重点的分析(1)对项目的理解不够全面,对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重点的分析一般、不够完整客观的,得3分。(2)对项目的理解基本全面,对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重点分析较完整的,得7分;(3)对项目的理解全面、充分、准确,对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重点的分析完整、到位的,得15分。15分2.2咨询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1)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2)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较具体、较可行、有针对性的,得7分。(3)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完善、针对性强的,得15分。15分2.3进度计划(1)工作计划较简单,进度控制一般,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单一、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2)工作计划基本完整,进度控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3)工作计划清晰、周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高效、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6分2.4服务承诺(1)服务承诺不够全面,服务措施不能完全符合项目实际,得3分; (2)服务承诺基本完整,服务措施一般的,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得6分;(3)充分了解项目服务的需求,服务承诺详细全面、具体有效,服务措施到位,可行性和针对性强的,得9分;9分2.5人员配置状况(1)拟派项目负责人(4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自2010年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类似项目【如港口总体规划或港口总体规划修编(不含港区、作业区规划)】获得批复,且项目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咨询成果奖的加2分。本项满分4分。(业绩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附有效的合同、批复、报告成果签字扉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原件备查;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或获奖公示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需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的缴纳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证明是本单位职工(在该供应商单位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往本项目人员在该供应商单位参保的证明,如为事业单位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予计分。(2)项目组其他人员(4分)①拟投入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具备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加0.2分,满分2分;②拟投入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水运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位加1分,满分2分。注:需提供拟投入人员的需附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提供供应商单位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往本项目人员在该供应商单位参保的证明,如为事业单位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予计分。8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3.1项目业绩分2010年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如港口总体规划或港口总体规划修编(不含港区、作业区规划)项目获得批复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15分(业绩时间以批复时间为准,附有效的合同、批复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合同含多个项目,按项目分别计分,合同原件备查)15分3.2信誉分(1)2010年以来,供应商所完成类似项目【如港口总体规划或港口总体规划修编(不含港区、作业区规划)】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咨询成果奖,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6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仅记为一项,“人员配置状况”中的“(1)拟派项目负责人” 类似优秀咨询成果奖不重复计分,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或获奖公示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2)供应商获评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的得3分,满分3分。(以2020年新发布年度结果为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19分3.3ISO体系认证有相应行业ISO质量认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执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3分总得分=1+2+3年月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注: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年月日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致:(采购人名称):竞标声明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特此承诺。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副本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报价表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单位:元供应商名称:分标(如有):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采购人名称):(如有委托时)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所竞分标:项目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 报价要求成果交付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期付款条件质量及验收标准其他要求分标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服务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序号名称磋商文件服务需求竞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质疑函(格式)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事项: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成交结果□采购过程□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供应商: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格式)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地址:被投诉人1:邮编: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签字(签章):公章: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说明:日期:合同编号: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合同第六章合同文本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签订地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乙方):采购计划编号:采购单位(甲方):3.服务内容及要求:2.服务期限:。1.服务名称: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前期研究论证报告编制服务。第一条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签订时间: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质量必须与采购文件和承诺相一致。第二条质量保证2、合同合计金额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有内容及相关其他相关服务的投入、附加培训、完成本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税金、利润、异地调研、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本项目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元)。第二条合同金额第四条服务期和验收乙方所交付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工作有关技术资料。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按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项目工作。第五条服务、质量保证期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4、乙方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乙方应按要求提交技术服务材料:,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付。2、乙方应对提交的技术资料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交给甲方。1、服务期: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0%;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规划成果(评审稿)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40%;成交人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向采购人提交规划成果(终稿)后,采购人支付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0%。3、付款方式: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实施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给予适当的补偿。第六条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项目履约完毕,由成交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4、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合计元。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税费(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备注:银行账户: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无瑕疵的技术服务。乙方对项目质量负责。第八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1、采购文件;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位: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项目编号:FCZC2021-G3-10006-GXDY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0投标人须知………………………………………………………………7项目采购需求……………………………………………………………4公开招标公告……………………………………………………………2目录日期:2021年6月项目概况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格式……………………………………………………………28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3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元整(¥6880000.00)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元整(¥6880000.00)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项目项目编号:FCZC2021-G3-10006-GXDY一、项目基本情况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底完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安排,协助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申报、复核、评审工作。采购需求:在防城港市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五、公告期限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请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自行登陆政采云平台上传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防城港政府采购网站、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创投大厦8楼名称: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投标保证金:无。(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杨明,0770-2883091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F-21#4楼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曹海成,0770-2811163项目采购需求2021年6月22日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0770-6102319名称: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研究设计城市安全发展体系的总体架构及核心内容,提出防城港市城市安全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导向。1.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架构顶层设计(一)城市安全发展体系顶层设计及路径谋划二、工作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第一批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安办发〔2020〕35号),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以及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城市安全监督管理、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城市安全应急救援等创建要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全区创建基本情况,查找存在的短板,制定针对性地工作措施,及时部署安排,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提升城市整体安全运行和监管水平,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一、工作目标4.示范试点创建工作基础调研及对标分析细化分解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对相关单位及人员开展示范试点创建工作专题培训。3.示范试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研究及专题培训(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实施及跟踪指导实施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初步评估,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短板和弱项,研究提出城市安全发展的推进路径,编制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总体实施方案。2.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实施路径谋划(三)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重大专题研究协助开展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宣传工作,动态跟踪创建进展,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专业指导。6.示范试点创建工作宣贯及动态指导针对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核心内容,分析防城港市示范试点创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优化建议。5.示范试点创建工作问题分析及优化建议对策研究对示范试点创建工作开展数据分析、对标检查和专家评议,深入分析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现状及基础条件。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城市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相关要求,研究提出防城港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优化建议方案。9.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优化建议研究围绕防城港市重点行业领域选取一个巨灾情景,开展巨灾情景构建及应对策略研究,实施基于巨灾情景的多部门协同演练。8.巨灾情景构建及应对策略研究开展防城港市城市安全风险管控策略研究,建立城市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7.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管控策略研究12.示范试点创建成效动态评估及模拟考评(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过程评估及试点申报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过程中,必要文件制度的编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11.示范试点创建必要文件制度起草针对防城港市面临的主要安全风险,对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进行全面评估。10.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研究四、商务条款三、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协助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材料准备、申报及现场评审。13.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申报对创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分阶段评估,组织评审专家团队实施模拟考评,完成示范试点创建自评工作。序号工作阶段时间基础准备2021年7月顶层设计及路径谋划2021年7-10月创建实施及跟踪指导2021年8月-2022年12月重大专题研究2021年9月-2022年12月过程评估及创建示范试点申报2021年10月-2022年12月(2)完成防城港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架构及核心内容顶层设计,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短板和弱项,研究提出城市安全发展的推进路径,形成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总体实施方案。且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1)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4.付款方式:3.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2年12月底完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安排,协助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申报、复核、评审工作。(3)防城港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清单;(2)防城港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实施方案;(1)防城港市安全发展体系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研究报告;5.成果要求:(4)协助甲方通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现场评审或甲方组织的验收,且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3)完成项目主要内容,协助甲方完成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自评报告,且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9)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必要的文件制度草案;(8)防城港市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报告;(7)防城港市巨灾情景构建及应对策略研究报告及情景视频;(6)防城港市城市安全风险清单及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5)防城港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主要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清单;(4)防城港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基础调研报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满足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审批相关要求。6.验收要求:(10)防城港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自评报告。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项目2采购单位: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根据采购需求作完整唯一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4投标保证金:无。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缺页、附件不全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1份,副本4份。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13日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具体开标室根据6楼电子屏幕显示),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8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7月13日9点30分整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具体开标室根据6楼电子屏幕显示)开标室开标。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10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和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1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2%收取。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表),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办理退还手续。12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13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付款方式:(1)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2)完成防城港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架构及核心内容顶层设计,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短板和弱项,研究提出城市安全发展的推进路径,形成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总体实施方案。且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3)完成项目主要内容,协助甲方完成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自评报告,且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4)协助甲方通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现场评审或甲方组织的验收,且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15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16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17采购预算价(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元整(¥6880000.00)。18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现场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二)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适用范围一、总则9.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防城港政府采购网站(zfcg.fcgs.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fcgggzy.cn)。8.“投标人公章”系指投标人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不包含专用章。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3.“服务”系指招标项目采购内容的所有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五)投标费用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四)投标委托公开招标。(三)招标方式(八)特别说明: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联合体投标(九)质疑和投诉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7.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1.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二、招标文件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按“二、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第一条款”执行。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和年检情况记录);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新成立企业除外。(6)提出质疑的日期。6.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4.评标办法及标准;3.投标人须知;2.采购需求;1.招标公告;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缺页、附件不全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二)投标人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请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电话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或者在网上查询。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不用传真方式发出,如在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不上门领取的,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资格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情况介绍;2.商务/技术文件★(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新成立企业以实际财务状况报告为准。(必须提供)★(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以实际纳税情况为准;(必须提供)★(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以实际纳税情况为准),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必须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5)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2)投标报价明细表;★(1)投标函;3.报价文件: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单位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三)投标报价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交。(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开户名称:/4.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账户(逾期不予受理,因此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账户上的时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保证金(无)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保证金不计息。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证明复印件和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副本1份后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银行账号:/开户银行:/(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2.投标人应按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7)投标人有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2.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应按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即各部分的文件先单独包装,然后再将三个密封袋包装在一起),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再与其他投标文件一起包封,最后提交时应为一个密封袋。(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投标人的投标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实质性要求项目不齐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八)投标无效的情形(1)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7)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服务时间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投标人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投标人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尺寸、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或技术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项目需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出席]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一)开标准备四、开标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2)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随机打开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外包装;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及监督人员一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并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二)开标程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采购评审专家4人共5人组成。(一)组建评标委员会五、评标8.开标会议结束。7.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6.启封《开标一览表》,唱标;2.实质审查与比较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就行审查,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详细评审。1.资格审查(三)评标程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二)评标的方式(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3)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并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五)错误修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澄清问题的形式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作相应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二)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防城港政府采购网站(zfcg.fcgs.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fcgggzy.cn)发布中标公告。(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评标结果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评标过程的监控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合同授予标准七、签订合同(六)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五)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四)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本项目的合同中标价提高(指采购人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采购导致中标金额高于违约中标人的中标价),所超出违约中标人的中标价部分由违约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将赔偿金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若中标人拒绝交纳赔偿金,除按相关法规追收赔偿金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二)签订合同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3.履约保证金将于项目实施完毕后在采购人接到中标人提交的书面申请退付材料(详见附表二)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款的2%,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八、履约保证金(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5)采购合同签订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且签订的合同必须与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采购人负责。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九、纪律和监督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中标服务费十、其他事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七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评标时,对于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一)评委构成: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4名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单数。一、评标原则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一)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二、评定方法:(七)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五)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四)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最后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最后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合同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报价严重不平衡、不合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及主要条款格式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具体内容评定因素分值1价格分(10分)(1)价格分满分10分。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10%); 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 (3)某投标人价格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10 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价格审计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分2技术分(48分)评定因素2.1项目理解和难点、关键点分析对项目理解(包括对项目实施的意义等)及需求分析、把握是否准确;对项目的难点、重点进行分析,提出明确的针对性方法。一档(6分):对项目总体及难点有认识,解决方案可操作性不强,仅能满足项目要求;二档(12分):对项目总体及难点有一定认识,解决难点方案可操作性一般,建议基本可行,较好的满足项目要求;三档(18分):对项目总体及难点有深刻认识,解决难点方案可操作性强,建议可行,充分满足项目要求。18分2.2项目实施方案一档(7分):基本理解本项目的目标、范围;制订的方案基本明确、基本满足国家规范和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了基本可行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二档(14分):较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目标、范围;能够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明确制订方案;提出了基本可行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基本满足国家规范和采购文件的要求。三档(21分):精确理解本项目的目标、范围;精确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制订明确的作业流程,详细制订方案;人员工作分配合理,项目组成员具有丰富经验;提出了较好可行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完全满足国家规范和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有利于该项目进展的意见和建议。21分2.3售后服务方案一档(3分):能够提供符合项目基本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较简单。二档(6分):在符合项目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有售后服务管理流程。三档(9分):在符合项目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售后服务方案另包含有合理可行并且具有针对性的应急保障方案、保密承诺等,且描述了项目售后维护和应急保障方案的方法以及实现方式,售后服务机构及联系人、技术人员名单等资料详细,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有额外服务措施和内容。9分3商务分(42分)评定因素3.1业绩近5年项目业绩:(1)具有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2)具有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编制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3)具有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4)具有区域或行业事故应急能力评估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5)具有事故巨灾情景构建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6)具有省级以上应急救援体系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研究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7)具有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安全评价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18分3.2科研近5年科研项目(课题)经验:具有国家级公共安全领域科研项目(课题)经验,每提供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得2分,每提供一项国家级科研课题得1分,满分6分。6分3.3信誉近5年科技成果奖励:获得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4分3.4人员配置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15人,少于15人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资质、正高级技术职称,得4分,不满足以上条件不得分;(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团队中拥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质人员,每个一级安全评价师得2分,每个二级安全评价师得1分,满分5分;(3)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团队中拥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每个得1分,满分5分。14分总得分=1+2+3100分签订时间:乙方(受托方):甲方(委托方):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参考格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甲方(委托方):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项目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五)服务要求(四)服务期限(三)服务成果(二)工作内容(一)项目目标第一条项目内容(3)完成项目主要内容,协助甲方完成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自评报告,且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2)完成防城港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架构及核心内容顶层设计,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短板和弱项,研究提出城市安全发展的推进路径,形成防城港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总体实施方案。且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1)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2.支付方式:按任务完成量分批次支付。1.项目合同总价(大写):第二条付款及支付方式(1)甲方有依法确定服务需求、编制执法计划并要求乙方遵照计划进行技术服务的权利;1.甲方权利(一)甲方权利与义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第三条双方权利及义务(4)协助甲方通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现场评审或甲方组织的验收,且甲方收到发票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2)对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1)甲方有协调组织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配合的义务;2.甲方义务(4)免责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有效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甲方有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验收和考核的权利;(2)甲方有敦促、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合同的权利;(3)乙方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2)乙方在依法履行合同过程中遇不明事项,有要求甲方明示的权利;(1)乙方有依法在本合同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且不受干扰的权利;1.乙方权利(二)乙方权利与义务(3)甲方有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项目费用的义务。(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委托第三方处理服务事项;(3)乙方有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提交创建方案、积极开展调研、编制问题清单及优化建议,开展创建工作实施情况的评估、指导等技术服务成果的义务;(2)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精心组织专家并协调督促专家准时到达现场的义务;(1)乙方有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义务;2.乙方义务(4)免责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有效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一)项目验收标准第四条项目验收及考核(8)乙方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7)乙方参与项目人员对工作过程资料和成果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数据泄漏,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6)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及标准为甲方提供服务,在活动过程中,除合同中约定的费用外,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额外费用;(5)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服务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1)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技术服务内容。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违约: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赔偿。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二)项目考核乙方确定为项目总负责人,全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甲方沟通协调等相关事宜。第七条甲方确定为项目总负责人,全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乙方沟通协调等相关事宜。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未及时通知对方影响本合同履行如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进行整改,乙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实际损失。(3)乙方超越合同规定的范围,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2)乙方安排的专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年月日年月日公章公章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监督管理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各采购人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各采购人要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涉密除外)。第八条自愿接受结果查究工作条款。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年月日开标时启封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文件2.资格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二、资格文件格式资格文件正本/或副本3.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地址:目录年月日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以实际纳税情况为准;(必须提供)★(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以实际纳税情况为准),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必须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1)投标声明书;★(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新成立企业以实际财务状况报告为准。(必须提供)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3.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该服务产品的服务内容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所在部门职务:职务: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新成立企业以实际财务状况报告为准。(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以实际纳税情况为准;(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以实际纳税情况为准),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年月日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正本/或副本2.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1)投标人情况介绍;3.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年月日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5)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投标人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在响应情况中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如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其他材料或实际情况与响应情况不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承诺响应情况与招标要求相同的为无偏离,优于招标要求的为正偏离,差于招标要求的为负偏离。▲注:(2)商务响应表;(1)投标人情况介绍;项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响应情况(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3、“商务响应表”中所承诺内容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或服务承诺书)”中所承诺内容不一致的,投标无效。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合同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项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说明:若此表由多页构成,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项目名称: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四、报价文件格式(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日期:年月日2.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文件正本/或副本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投标函3.投标函格式:年月日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天。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银行帐号:开户银行:投标人名称(公章):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地址:邮编:电话: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金额投标总价合同履行期限:5.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格式: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一览表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所有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项目编号:单位:元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格式)6.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金额投标总价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开标一览表”应单独用文件袋(盒、箱)密封并单独递交。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注:……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年月日附表: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注:中标人凭经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供应商申请项目名称:供应商申请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采购单位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签章 年 月 日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河流环境应急项目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