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2022)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814
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海天起点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1号楼24层2806
8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北京海天起点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运行维护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
热线电话支持服务、远程接入支持服务、现场高级技术支持服务等
服务供应商应提供一整套规范的技术支持服务运作体系和流程,指定专职客户服务经理以及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提供故障诊断、技术咨询等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合同签订后,为采购人提供一年期的运维服务。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388-2016)等
89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伍绍凯、黄艳苹、周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 028-86723190。2. 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此为准): 0.945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6楼
联系方式:028-86754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
联系方式:028-855584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强
电话:028-63920874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N5100012022001814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最终稿.pdf
N5100012022001814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最终稿.pdf
评审结果.pdf
评审结果.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公积金MA运维).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公积金MA运维).zip
采购编号:N5100012022001814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印制2022年9月采购编号:N5100012022001814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采购文件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印制2022年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及拟采购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四章应当提供的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五章应当提供的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第七章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十一章附件第一章磋商邀请我公司受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公司)按照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前来洽谈。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N51000120220018142.项目名称: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预算品目:C0206运行维护服务)4.预算金额:90万元5.最高限价:90万元6.采购需求(共1包):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为采购人提供一年期的运维服务。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已报名并获取了采购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履行合同。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www.ccgp-sichuan.gov.cn)。方式:在线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0元(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五、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2.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3.首次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快递、邮寄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六、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七、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6楼联系方式:戴老师,028-867544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联系方式:028-855584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乐铃蓉电话:028-63920872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第二章磋商须知1.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9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9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2报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5定标A.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B.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6拟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家(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4条情形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可以为2家)。7评审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考察现场、答疑会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9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竞争性磋商后90天。11响应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12采购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顺序1.采购文件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有专门规定的,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为准;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2.采购文件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为准。13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联合体磋商。14磋商保证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6号)的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6采购活动咨询联系人:乐铃蓉。联系电话:028-6392087217评审工作咨询联系人:王志强。联系电话:028-6392087218询问和质疑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评审标准、合同条款的询问和质疑:法定期限内依法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对采购文件其他部分以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质疑函内容应当包括:(1)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事实依据;(3)必要的法律依据;(4)其他法定内容。2.质疑函范本见附件1。19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单位名称: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邮编:610016注: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投诉书范本见附件2。20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合计金额9450元,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收款单位: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慧谷支行银行账号:5100186004105250720821信用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融资,相关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2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公告、备案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2.适用范围2.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2.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3.磋商双方3.1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参加的磋商小组。3.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4.1按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2具备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4.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合格的产品(实质性要求)5.1参加政府采购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5.2若提供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5.3除非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5.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进行认证的,必须符合有关强制性规定。6.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的有关一切费用。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8.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9.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6号)的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1.1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与或代理参与本采购项目。11.2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二)付款进度安排1.XXXX;2.XXXX;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第五条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的主体:2.邀请验收对象:3.验收时间:4.方式:5.验收程序:6.验收内容:7.验收标准:7.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技术要求和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技术要求和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7.2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8.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第六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无任何知识产权权利瑕疵,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则本合同金额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4.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XXXX第七条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XXXX;2.XXXX;……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成本补偿、风险分担1.XXXX;2.XXXX;……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应及时付足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X份,乙方1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第十五条附件1.项目采购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十一章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采购编号:N5100012022001814评审日期:2022年10月11日采购编号:N5100012022001814评审日期:2022年10月11日采购编号:N5100012022001814评审日期:2022年10月11日采购编号:N5100012022001814评审日期:2022年10月11日采购编号:N5100012022001814评审日期:2022年10月11日采购编号:N5100012022001814评审日期:2022年10月11日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是否通过供应商得分供应商排名供应商报价(万元)北京海天起点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是94.43189.6四川成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是67.70287北京新明星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是67.12389.7HORIZQN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队运维服务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2.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海天起点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70人,营业收入为6764.99万元,资产总额为5494.2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天起点热北京海天起点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盖章022年10月11日日期台特8931提示: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MA运维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