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建设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宜川县档案馆2022)
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DCGDL-ZB2022-028
二、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 金额
陕西云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流沙杏小区B区5排3号
2,097,75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类(陕西云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技术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097,754.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智(采购人代表)、林耀莉、呼延梅、高延芳、安 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2.378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川县档案馆
地址:宜川县丹州新区郭俭村
联系方式:18992179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10楼
联系方式:罗瑞梅 18109118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瑞梅
电话:18109118505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DCGDL-ZB2022-028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宜川县档案馆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九月第1页共76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页共76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DCGDL-ZB2022-028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135,076.4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合同包预算金额:2,135,076.4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135,076.4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技术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2,135,076.402,135,076.4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第3页共76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文件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内容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供应商为陕西省外企业的须提供在陕西省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甲级资质无需提供);3.4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5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6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第4页共76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于2022年9月16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2日17时30分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川县档案馆地址:宜川县丹州新区郭俭村联系方式:189921797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10楼联系方式:罗瑞梅181091185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瑞梅电话:18109118505第5页共76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名称:宜川县档案馆地址:宜川县丹州新区郭俭村联系方式:189921797251.2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10楼联系方式:罗瑞梅181091185051.3.3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1.3.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2项目预算金额:2135076.40元;最高限价:2135076.40元。5.4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8.1/12.1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0元)14.1供应商需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开标当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开标时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第6页共76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锁(CA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无偿为采购人提供盖章齐全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三套,正本1套,副本2套,纸质版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16.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18.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19.2信用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之间23.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7.1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27.2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是、否)31.1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日32.1预付款比例为:另行约定3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37.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37.4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10楼联系方式:罗瑞梅18109118505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7页共76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1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特定资格条件)为: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内容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供应商为陕西省外企业的须提供在陕西省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甲级资质无需提供);4.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技术支持(软件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2.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第8页共76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3CA业务网点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网点1: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1号窗口客服电话:0911-2162266第9页共76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3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3.4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第10页共76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10)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必、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必、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59页共69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如果是,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第60页共69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第61页共69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格式自拟)第62页共69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投标供应商,现郑重承诺: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货物、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63页共69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1.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不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实施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64页共69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技术偏离表共页,第页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投标文件条款响应偏离及其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条款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提交空白表格视为投标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65页共69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共页,第页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服务期付款方式服务地点质保期投标文件有效期...声明:除本商务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项目外,其他所有商务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第66页共69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完成日期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12345…注: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2、每个项目合同须单独具表,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无相关证明的项目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注: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关资料格式自拟。第67页共69页宜川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其他资料(格式自拟)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第68页共6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数字化建设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