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塘下第一分院)2022)


一、项目编号:ZJSXCG20220807
二、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200000(元)
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东方南路50号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1号楼5楼516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
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
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与装修工程同步
/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晨雷,沈海(采购人代表),胡东升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3.0
43.9
42.5
43.13
30.0
73.13

1
浙江创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5.5
46.1
45.0
45.53
26.21
71.74

1
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5.5
66.9
67.5
66.63
19.9
86.53

1
温州宇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63.0
66.1
64.5
64.53
20.99
85.52

标项1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
地 址:瑞安市塘下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369020
质疑联系人: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6689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东山街道东都花园北小门2楼
传 真:0577-66805115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伊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6805115
质疑联系人: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7-668051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65822153
联系人 :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附件信息:

(20220930)瑞安市t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docx(20220930)瑞安市t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docx241.0K

成交公告附件.rar成交公告附件.rar44.5K

目录二○二二年九月(电子招投标方式)磋商文件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ZJSXCG20220807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 购 人: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ZJSXCG20220807一、项目基本情况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日竞争性磋商的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预算金额(元):3569652元数量:1采购需求:最高限价:3569652元预算金额:3569652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与装修工程同步;质量要求:合格。备注:简要规格描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单位:项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①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如为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售价:0元。注: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网址):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29幢北小门二楼)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30分(北京时间)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磋商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磋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磋商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磋商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磋商供应商用CA数字证书(制作本项目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同一个CA)在电脑上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事宜。解密时长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建议磋商供应商在操作电子投标流程时使用windows764位或以上操作系统。(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联系人:沈先生地址:瑞安市塘下镇、瑞安市档案大楼16楼采购单位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八、联系方式:7、疫情期间,进入评标室(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等),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在评标室,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不喧哗闲聊,在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做好健康防护。因疫情原因,进场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6、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联系人:卓海媚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29幢北小门二楼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66689015质疑答复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77-65369020联系电话:0577-65827567联系人:蔡先生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6805115质疑答复人:刘志彬联系电话:0577-66805115/151586017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15楼传真:0577-6582757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地址:瑞安市塘下镇、瑞安市档案大楼16楼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7-65369020 质疑答复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77-6668901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29幢北小门二楼联系人:卓海媚联系电话:15158601796传真:0577-66805115质疑答复人:刘志彬    联系电话:0577-668051151.1.4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1.1.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瑞安市塘下镇人民医院,规划凤绣路以南,规划沿河东路以东,兴业路以西 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1.3.2计划工期与装修工程同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如为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由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分 包不允许□允许1.11偏 离□不允许允许2.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30止;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bfbs](如有):以邮件形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邮箱地址:2635475953@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送达时间以指定邮箱自动回复的邮件时间为准)。3.1磋商响应文件1)报价部分2)资格审查资料3)商务技术部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日历天内有效3.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5.3磋商响应纸质文件份数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全套磋商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4.2.3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5.2开标程序(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解密结束后,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填写本须知附表一《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签字后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2635475953@qq.com)。(3)磋商小组先进行资格性、符合性评审;(5)开启资格性审查、符合性评审有效供应商的首轮报价文件,并录入评标系统。(6)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招标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通知,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电子签章并上传。(7)由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提交期限: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天内;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款 1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工程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从投标人银行账户汇出,不得通过投标人分支机构或第三方账户转入。12.1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约定,按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2.2合同管理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2.3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折扣。□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货物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服务、货物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均扣除1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工程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工程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均扣除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向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3%、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2.4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否则该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5备注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请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2.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3.磋商供应商必须遵照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外来建筑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4.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5.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6.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1.1.3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人: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1采购项目概况1、总则磋商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2.3资金落实情况: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项目建设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3.3质量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采购范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其他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磋商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磋商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磋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1.5费用承担(15)法律法规或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磋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磋商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磋商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磋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磋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磋商文件的组成2、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1响应和偏差磋商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0分包(5)合同条款及格式(4)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说明(3)工程量清单(另册)(2)磋商供应商须知(1)磋商公告本磋商文件包括:2.2本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根据本章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8)评标办法(7)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技术标准和要求3.1.1报价部分3.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2.3.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磋商供应商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站会员系统从“下载答疑文件处”自行下载,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2.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1.2资格审查资料;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四)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4)首轮报价一览表;(附件二)1)磋商函;(附件一)序号内容1投标报价2编制说明3投标报价费用表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5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综合单价计算表(含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纸质投标文件中暂不提供,中标后按业主要求提供)9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4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15计日工表16主要工日一览表17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8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9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表;(附件九)(5)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八)(4承诺函;(附件七)(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时适用);(格式自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六)(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附件五)如认为网站所展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公开期限不符合规定以及其他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请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资料。(附件十三)(11)信誉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10)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根据《浙江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由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复印件需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附件十二)(9)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8)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此表投标时不用提供;表格内人员必须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要求,且需在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业主方);(附件十一)(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主要技术响应表(附件十六)建议与少量偏离表(附件十五)磋商供应商自2019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十四)3.1.3商务技术部分注:如各类证件在年检、升级、变更,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原件。(1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及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0)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详见第八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款的评审因素。(8)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售后服务(格式自拟)保障措施(格式自拟)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规格书及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配置、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及产品样本图册;(如果资料提供不全,可能导致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定)(格式自拟)3.2.5除非本磋商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磋商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3.2.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总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安全施工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3.2.3磋商报价为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2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磋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2.1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磋商价格。3.2投标报价3.5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除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磋商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4备选投标方案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拒绝前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最终磋商响应文件。3.3.1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3.3磋商有效期3.5.3.3签字、盖章3.5.3.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bfbs]:“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3.5.3.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3.5.3电子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文件制作3.5.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②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①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5.4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③盖单位公章:使用电子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②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系统无法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操作,需线下签字或盖章扫描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①按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签字、盖章。供应商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4.1.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完好性由供应商负责。4.1.1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电子签章进行加密。4.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③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采用左侧装订,装订应当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4.2.3除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磋商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1磋商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3项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1)未按规定标记的响应文件;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磋商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磋商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2.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5.2.1开标程序:采购人按照本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开标。5.2磋商程序5.1.2在采购过程中或评审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小于3家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执行。5.1.1采购人在本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磋商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1开标时间和地点5.5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否决改变,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5.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上轮的报价(实质性变动的除外),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采购文件评审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5.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可能涉及服务要求、价格、售后服务、合同草案,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首次报价不公开。(3)投标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磋商小组6.评标5.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投标报价低于首次报价,除采购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或要求其重新出具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其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中各项报价均按比例下调,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最终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六份。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6如果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政府财政预算价或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时,磋商小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6.2评标原则(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磋商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磋商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4评标过程保密磋商小组按照第八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八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6.2.3评标定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6.2.2评标定标活动依法进行,评标过程和结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2成交通知采购人按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但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资金的除外。7.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7.合同授予磋商之后,直到授予磋商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7.4.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自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7.4.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7.4.签订合同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7.3.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履约担保(l)磋商截止时间止,磋商供应商人少于三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重新采购:8.重新采购采购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raztb.com)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发布成交公告。7.5.采购结果通知7.4.3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或磋商书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机构取消该单位的成交权,另选其它磋商供应商成交。10.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组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0.质疑与投诉9.2如果成交预选供应商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磋商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成交备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备选供应商仍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不接受或否决任何磋商,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9.1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磋商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磋商。9.否决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2)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重新采购的情形的。受理电话:0577-66805115(2)质疑受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理电话:0577-66689015(1)质疑受理机构: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10.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0.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或网上下载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或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对实行报名购买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但磋商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壹万贰仟元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预算造价编制费不在报价中单列。11.代理服务费投诉电话:0577-65827570投诉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15楼(3)投诉受理机构: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不存在利害关系;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工程(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浙江首信工程管理项目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附表一: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C.业务指导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A.投资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工程量清单说明第三章工程量清单2022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名)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②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磋商供应商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①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磋商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2)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1)本招标文件;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2.投标报价说明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7)清单中所列措施项目;(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2.5“投标报价费用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费用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4因磋商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3%)以上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错误绝对值累计占投标报价3%以内的,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或金额,应包括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和工程设备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风险。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综合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其他的相关资料(温州市现行有关规定)。(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③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②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①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下列规定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2.6.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2.6.5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磋商供应商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7.5本工程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不得低于规定费率的下限。2.7.4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7.3“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磋商供应商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2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采购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项目进行细化或增减。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磋商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磋商供应商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和税金外的全部费用。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相关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是采购人对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的专业工程的估算。(2)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发包阶段已经确认发生的专业工程,由于设计未详尽、标准未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等原因造成无法当时确定准确价格,由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一个暂估总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按相关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为采购人对拟自行采购及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估算,磋商供应商不得调整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并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在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备注栏中应明确哪些材料由采购人采购。(1)材料及工程设备暂估价:指发包阶段已经确认发生的材料、工程设备,由于设计标准未明确等原因造成无法当时确定准确价格,或者设计标准虽已明确,但一时无法取得合理询价,由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若干暂估单价。2.8.2暂估价:是指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须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及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专业工程等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部分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招标文件中对采购项目有创建国家、省、设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的,投标报价时应按照相关标准暂计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按照暂列金额单独列项。其中:2.8.1暂列金额:是指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和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等费用的追加,包括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优质工程暂列金额和其他暂列金额。(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2.8.3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专项措施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相关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专项措施暂估价是采购人对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的专项技术措施的估算。(3)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以下简称“专项措施暂估价”):是指发包阶段已经确认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由于需要在签约后由承包人专出专项方案并经论证、批准方能实施等原因造成无法当时准确计价,由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一个暂估总价。2.10.1价格分析表是采购人或评标人确定磋商供应商报价是否合理的参考用表,磋商供应商应按表中规定内容认真填写。2.10价格分析表:税金应根据《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依据国家税法规定的计税基数和税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磋商供应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范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2.9规费和税金(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E、分析后所得的合价,应与报价时的相应综合单价一致。D、各项费用为某工程内容一个计量单位的费用乘以相应工程量。C、工程量为清单项目一个计量单位工程量所含某项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B、工程名称为清单项目所含工程内容的工程名称。A、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相应内容填写。2.10.2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含技术措施):2.15投标总价为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4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磋商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3管理费应由磋商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磋商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2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磋商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1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磋商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F、每项清单综合单价后必须分析组成明细,即定额组成,具体表格使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2.16.5一个招标项目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采购人和工程造价编审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压低或抬高预算造价。2.16.4工程招标控制价应依据《计价规范》、《计价规则》;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计价规定;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方案、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温州市或瑞安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并考虑市场因素等编制。2.16.3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投标的,采购人应设立招标控制价。工程招标控制价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采购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2.16.2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提供工程量清单时,应详细说明工程概况、工程招标和拟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施工的特殊工艺要求、工程质量、工期、主要材料等特殊要求、采购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等,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16.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采购人负责。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采购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2.16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2.16.10暂列金额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调整,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但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2.16.9措施项目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自主确定,磋商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项目并填报措施费。2.16.8分部分项清单单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清单子目)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并不得与其他清单内容重复,不得考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税金及其他招标文件已列示的措施费等。2.16.7磋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计价要求填报投标价。磋商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工程实际、企业经营和技术管理水平、市场风险等状况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2.16.6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的招标控制总价明显超过经批准的概算投资额的,应暂停招标,由投资概算批准部门对其建设规模进行复核。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及时核实,作出答复或修改意见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B.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以一项为单位的施工单位自行测定综合报价,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其他按相应规定执行。A.本标文提供的工程费率(除不可竞争费外)仅供参考,各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若须增加,在包干风险费用中自行列支计入综合单价。2.17.1各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承包本工程可能存在的包干风险,并计入投标报价,包干风险应包括下列因素:2.17补充条款2.16.12磋商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人员应能够对本单位投标报价当场做出解释,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该磋商供应商中标的裁决。2.16.11磋商供应商清单报价即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磋商供应商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磋商供应商违反本条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①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采购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G.交通运输费用:F.采购人需要更改设计错误或其他变更,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接受,不得以此理由提出额外索赔,并按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E.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而影响利润。D.报价中应包括施工图内及按常规理解应包含在此范围内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应包括的项目费用而定额子目可能包含不完整的费用。C.除暂定价材料、设备外,其他一般材料(均按优等品计价)将采用一次性包干,由各磋商供应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参照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一次性包干所需考虑的增加费用(包括合同实施有效期间的材料设备涨价等风险因素)。H.地方性干扰性等因素引起的费用:⑥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的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⑤因磋商供应商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④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并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采购人给与协助。③磋商供应商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②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采购人和监理人使用。(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词语定义。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经审定本工程取费标准参照如下:3.1词语和定义3.其他说明③按瑞建发[2005]182号文件要求设置建筑工地临时设施的费用。②凡是标文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管理主管部门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或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等。①在弃土外运及场外消纳中,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与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给采购人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采购人可从成交供应商的工程款中扣回。序号项目名称费率(%)一施工组织措施费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7.35~8.98其中2、标化工地增加费(计入暂列金额)/其中3、提前竣工增加费/其中4、二次搬运费0.08~0.44其中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06~0.20其中6、行车行人干忧增加费(限市政)/其中7、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16.29~27.15三利润7.80~13.00四规费30.63五税金(不可竞争费用)9.004、详细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另册(2)工程量清单提供品牌要求并不是唯一标准,磋商供应商可参照清单要求品牌提供“相当于”或“高于”本要求标准的品牌,具体由磋商小组确定,假如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提供品牌低于清单要求,可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供应商未对材料、设备等参考品牌做出实质性响应的,视作中标后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参考品牌中的任一品牌。C、以上费率表仅供参考(不可竞争费用除外),各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今后不再调整。B、安全文明施工费: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采购文件公布费率的下限,否则按无效标处理。A、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税金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变动,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注:(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文件依据第四章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说明(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7)《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3、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其他说明(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投标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发包人(全称):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折扣。(3)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供应商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享受价格折扣。(2)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承包人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部分。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①磋商文件;②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③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如“履约过程中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等。1.1.1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1.1.3.9永久占地包括:详见总平。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详见总平。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按现行国家、浙江省和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条例》等。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详见总平。注: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合同生效后,提供四套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后14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后7天内;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每月提供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供发包人、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发包人现场指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红线图为准。1.10.3场内交通1.13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及单价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给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给第三方。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2)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予调整:③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②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重复列项;(1)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予调整:1.13.1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第1.13.2条第(3)点处理。因第1.13.1条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变化,按以下规定调整综合单价:1.13.2综合单价调整。(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浙江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②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差异绝对值≥3%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差异部分造价绝对值≥1%投标造价);①依据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处理:③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第1.13.2条第(3)点重新计算综合单价。②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①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14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③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②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合理成本和利润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以上公式中的中标价及预算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预算价)×100%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1)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第1.13.2条第(3)点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1.14.2综合单价异常且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3)其他异常情况。(2)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规定计价依据计算出对应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30%以上;(1)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1.14.1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2)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按第1.13.2条第(3)点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鉴证等;对投资进行管理,负责本合同投资控制的履行、负责施工单位上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结算资料等涉及工程价款的事项的复核。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的要求:符合施工条件。(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1提供施工现场(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以书面形式,于开工前10天内办理交接手续(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种批件、证件。(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工程开工前7天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9)双方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完整的竣工图纸及其他竣工资料5套,电子档案1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在工程(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及其他竣工资料5套,电子档案1份。(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整个工程的竣工图纸,提供过程性验收确认单,材料跟踪单等。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需为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用房2间,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水电费用;办公用房房间应进行满足办公条件的室内装修,并配置相应的办公和会议桌椅、空调、电话等设施,接通水、电、通讯等管线。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所有用房及其设施的完好使用和通讯正常,以上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养护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向工程师提供年度、季度、月度工程计划;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本月工程产值报表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一式三份。每周一报告下周作业计划,本周实施情况一式二份。(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自觉处理好与周边群众和睦相处。(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实际需要由承包人提出解决方案,经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如在施工工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损失的,此损失部分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所有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有责任为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或其他任何部位进行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承包人办理有困难时,发包人尽合理努力协助(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取得发包人同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必须达到80%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得低于24个日历天,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组织项目管理班子;(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3)指挥生产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4)选择施工作业队伍;(5)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利。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者的项目经理,或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经理到位时间为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15天内,逾期视为应未到位,并按项目经理到位率处罚处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补充条款第21.1条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补充条款第21.1条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项目经理未到位处理。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补充条款第21.1条相关规定执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项目班组人员到位率的担保处理办法处理。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1)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交的:说明: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署后5天内支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以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担保(含质量保证金、建造师到位保证金、项目机构五大员到位保证金、工期保证金、安全保证金、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工程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发包人指定帐户。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提交完整的资料后,予以全部退还(无息)。如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从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在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后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保函期限: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之日止。(如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时,有违约事项未处理,则保函期限至违约事项处理为止。)2)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1)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2)若采用工程保函形式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2)履约担保退还时间:待工程竣工预验收并整改完毕后,予以全部退还(无息)。1)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索赔事项;(6)开、停工令;(7)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核实工程量工程款等工作。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审核等)。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4)如果由于工期延误或工程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2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若不出具,发包人有权对工程保函进行收兑。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如需提供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等基本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隐蔽或中间验收,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书面报告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签字;验收不合格的,承包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特别是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具体参照《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瑞建发[2011]45号)文件。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无。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做好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服从发包人的治安管理。如出现打群架现象,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10000-2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3)关于本工程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7关于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支付时间和支付依据的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为支付依据。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参照温住建发[2012]190号《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预付该费用总额的100%;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建建发【2015】517号文件规定,合同约定创温州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而实际未创建的或实际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低于合同约定的,不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后7天内。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7.3.1开工准备7.3开工(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非施工单位过失引起的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况,工期顺延。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以书面形式,于开工前7天内办理交接手续。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不可抗力情况、发包人和监理人原因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情况外,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主体装修项目工期延误的,工期延误按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工期提前不奖7.9提前竣工的奖励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无。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无。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承担。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1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9.4现场工艺试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13款执行。10.4.1变更估价原则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根据磋商文件及磋商补充文件、投标须知中约定。。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及工程量差异所产生的实际工程量按合同规定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承包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收到承包人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含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40%(含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双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2)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1)为无条件保函:即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升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具体拨付时间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12.2.2预付款担保工程量计算规则:浙江省2018计价依据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省市文件。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5)如因承包人未及时提供预付款担保,导致发包人无法支付预付款,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得以此拖延或不履行合同义务。4)出具保函的机构:需经发包人确认。3)保函期限: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每月15日前提交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月报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进度完成后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应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①所有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含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②待该工程验收合格(相关验收报告等完整资料移交采购人备案),办理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8.5%,同时无息退还履约担保。质保期满后结清剩余尾款。保修期按相关规定执行。③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人不得移作他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抽走用于本工程的资金,且影响了工程的实施,按承包人违约处理。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60天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30天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六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首先双方协商,无法协商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30天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60天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30天(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30天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30天(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36个月(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1.5%的工程款;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保修期执行相关规定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小时内(具体以承包人承诺为准)(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若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没收质量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投保通用条款第18.2.2款、第18.3款以及施工人员人身保险、施工安全险、施工意外险,因施工和非发包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1工程保险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A、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后续备案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实行工地考勤制度(由承包单位自行考勤打卡),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工地及若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4天(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例外)者,以不到位处理,按每天罚以违约金1000元;若项目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地及若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4天(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例外)者,以不到位处理,按每天罚以违约金500元。违约金可在支付任一期工程款中扣除。21.1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及更换的约定):21.补充条款(2)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符合以上第①、②、③项情形确需更换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经行政监督部门审核,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备案,方可办理更换手续,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更换的人员的名单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布。④因职责履行不佳,建设单位提出更换的。③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的;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的;①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的;B、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更换(特殊原因除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中标后,要求承包方提供所投产品对技术指标要求的功能进行逐项测试验证,测试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1.4.1质保期:3年。承包人须对所投产品(包括硬件更换、软件升级等),验收交付使用后提供至少3年的免费质保期。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损坏,承包人免费保修或更换。免费是指免材料费、人工费等与上门保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21.4售后服务21.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温州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7】72号)文件精神,承包人应认真落实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管理制度、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建设工程综合保险、银行代发工资、设置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各项制度,工程工资款支付应按《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4号)文件执行。21.2本工程不实行人工、材料价格动态管理。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的按每人每次10万元罚扣违约金;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经批准同意更换的,原则上按每人每次5万元罚扣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更换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之外的其他项目备案人员,按每人每次1万元收取违约金。附件目录21.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1.6总包单位(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意见需经瑞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与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总包服务费将由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与瑞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心支付给总承包人。但涉及到与其它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间需要额外支出其他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报价,今后不再进行调整,与招标人不再有任何关系。21.5总包服务费21.4.2维修服务:产品质保期内,承包人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并在1小时内提出维修结论或重新开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3: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1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1:质量保修书格式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三、缺陷责任期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3.建筑工程为年;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保修期执行相关规定。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帐号:帐号: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履约担保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名称):预付款担保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年月日传真:电话: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承包人):支付担保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年月日传真: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四、代偿的安排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五、保证责任的解除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免责条款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八、保函的生效(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七、争议解决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传真: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章)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11-1:材料暂估价表年月日附件11: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一、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承包人:发包人: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12: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二、发包人责任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三、承包人责任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四、违约责任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五、责任书有效期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2、我公司一定按照文件规定实行银行卡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如实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将工资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于每月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否则我司(或个人)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理;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款分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4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业主名称):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本节说明技术标准和要求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签字)承诺单位:(盖章)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特此承诺!工程概况: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采用进口产品,如磋商供应商采用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关于采购执行问题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作出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规定。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规定执行。如后期采购人因设计图纸变更,涉及到工程量的增多或减少,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本节涉及所有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相应项目选用。数量以工程清单为准,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如有),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报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此份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是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或工程进行报价。《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4.1本系统所涉及的设计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得到采购人认可,这些标准包括:参照的标准及规范技术参数(另册)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666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100m2,地下建筑面积6565m2。主楼地下一层,地上九层,裙楼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其余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工程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商用建筑线缆标准》EIA/TIA-56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温州市城区有线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修改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果有不足之处或者未能达到国家或国际最新标准的时候,磋商供应商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采用的国家和国际标准、规范以及采用的版本等有关技术资料。建设依据还包括相关工程设计图以及技术说明文件。4.2其他有关标准其它相关材料和施工标准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5、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4、采购机构将应用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机构、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2、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致:(采购人名称)附件一磋商函6、全部文件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采购补充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全部规定的责任义务。(2)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1)该项目的磋商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报价一览表附后);附件二首轮报价一览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邮编:电话:传真:(7)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次项目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磋商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需提供本表,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总价(人民币元)小写:报价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工程质量目标承诺工期项目负责人本人(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附件三-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公章):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注: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一式二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有一份,另一份在递交标书时,随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原件一起交验。年月日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磋商供应商:附件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粘 贴 处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安装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附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进行编制,或者直接从计价软件中获取导入;投标报价扉页格式里取消“编制人”一栏。附件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安装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附件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折扣。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如成交人声明为小微企业,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划分办法(2017)》规定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规定。如为小微企业投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日期: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诺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财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致:(采购人名称)承诺函附件七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3、如成交人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日期: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公章):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主体工程和关键部分不得分包,如果磋商供应商拟分包,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2.所有独立磋商供应商都须填写此表。注:1.本表后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八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1企业名称2企业地址:3代表处地址:(适用进温企业)4电话:传真:联系人:5注册地、注册年份:6主营范围:7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及等级:8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十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所有独立磋商供应商都须填写此表。2.本表后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1.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列明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任命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附件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表企业概况企业名称企业概况企业地址企业概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投标情况建设单位工程投标情况工程名称工程投标情况工程概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名称姓名证号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1姓名:身份证号码:2性别:年龄:职称: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等级:4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及有效期:5原受聘单位:现工作单位:6上二年度是否获优秀称号:7主要工作经历及类似项目业绩: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我方拟派该工程现场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等)均已列入。附件十一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3.所有独立磋商供应商都须填写此表。2.项目负责人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1.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学历专业年限职称安排上岗的起止时间附件十四磋商供应商自2019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附件十三信誉要求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由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十二《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此表投标时不用提供;表格内人员必须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要求,且需在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业主方。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数量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附件十五建议与少量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注:磋商供应商2019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序号招标文件重述投标文件偏离附件十六主要技术响应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招标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投标人响应情况规格型号品牌及产地备注12345678910附件十七随机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公章):备注:以上所有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必须详细填写响应情况,“投标人响应情况”栏必须详细填写相对应的响应技术参数,不得填写“响应”、“满足”、“完全响应”等简单回答,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设备名称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名称品牌产地单位数量单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4、设备验收时,实到的随机备品备件的产地等应与此一览表一一对应。3、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本表中所列价格应计入投标总价。注:1、本表所列为随设备所带的附件及备品备件。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磋商供应商作为预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按商务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所有得分均相同,则由采购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小数位的计算除另有约定外,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八章评标办法日期:年月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2.1.1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响应性文件编制符合磋商文件的编制要求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工 期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1.2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 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2资格评审标 准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 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 准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 准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具备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注: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两个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一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证明。2.1.2资格评审标 准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项目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证书;2.1.2资格评审标 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由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2.1.2资格评审标 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承诺。2.1.2资格评审标 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2.4项规定。(供应商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2.1.2资格评审标 准注意事项磋商供应商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各类证件在年检、升级、变更的,不能提供的,应有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原件。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技术部分:70分报价部分:30分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磋商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值时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同类业绩(1分)根据磋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合同有效性认定:1.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提供供货合同和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和发票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为准,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磋商供应商综合实力(3分)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要求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认证查询系统内查询到相关证书信息提供截图证明,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 产品性能、技术参数(45分)计算机网络系统(0-7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含内网信息网络系统、外网信息网络系统及设备网信息网络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7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 产品性能、技术参数(45分)视频监控系统(0-8分)根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选型及主要参数的满足性(0-8分)。①优于的得6-8分;②基本满足的得3-6分;③稍有欠缺的得0-3分。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 产品性能、技术参数(45分)医护对讲系统(0-8分)医护对讲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 产品性能、技术参数(45分)排队叫号系统(0-8分)排队叫号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 产品性能、技术参数(45分)机房工程(0-8分)机房工程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 产品性能、技术参数(45分)其他系统(0-6分)根据其他系统设备的选型及主要参数的满足性(0-6分)。①优于的得4-6分;②基本满足的得2-4分;③稍有欠缺的得0-2分。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项目技术人员情况(3分)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IT运维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3.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智能化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4.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注:同一种证书不重复得分,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上述全部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项目实施方案(5分)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方案(包括供货方案、项技术方案、安装调试及施工方案、目验收方案、维护方案等)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切合项目实际,能够准确把握采购人信息化现状,能够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很详细,理解很清晰,针对性很强的得4-5分;方案切合项目实际,较准确把握采购人信息化现状,较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较详细,理解较为清晰,针对性较强的得2-4分;③ 方案切合项目实际,理解本项目关于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一般的得0-2分。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项目保障措施(4分)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安全保障措施等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自行打分(0-4分)。①措施及预案合理可行的:3-4分②措施及预案较合理可行的:1.5-3分③措施及预案欠缺合理可行性的:0-1.5分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售后服务(8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包括保修部件范围,保修服务标准,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0-6分)。①保修部件范围、保修服务标准(0-2分)②售后人员配备情况(0-2分)③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0-2分)2.2.2(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售后服务(8分)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质保期前提下,主要系统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得2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1分)1、所投产品中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件指定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或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2、所投产品中有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件指定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或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或中环协(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或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2.2.2(2)报价部分评分标准(30分)磋商基准价合格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中最低的评标价(最后磋商报价-不参与评标价)为磋商基准价。合格磋商供应商: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及后续评审(商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均合格。2.2.2(2)报价部分评分标准(3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标价)×30分2.2.2(2)报价部分评分标准(30分)注: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本项目扣除比例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折扣。3.1评 标程 序评标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对各磋商供应商的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进行评审;第二阶段各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进行评审;第三阶段计算综合得分。3.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3569652元3.4预算造价预算造价为:3966280元3.6不参与评标价/ 3.7风险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参与评标价)×85%+不参与评标价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2)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l)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2)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l)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磋商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标处理。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3.1.2.1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标处理。3.1初步评审3.2.4商务标计算错误的修正3.2.3磋商供应商得分=A+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磋商小组在后续评审时,发现因磋商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3%)以上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错误绝对值累计占投标报价3%以内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评标时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2)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磋商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如果磋商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c.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b.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a.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3.3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对工程量清单漏算的造价计算原则是:漏项的工程量×评审区间内有效磋商供应商中该项最高综合单价后计算税金;对工程量变动的造价计算原则是:增加或减少的数量×该项综合单价后计算税金。(4)凡磋商文件要求或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费用而磋商供应商未报,且磋商响应文件中未阐明充分理由并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费用。3.6风险控制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6不参与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5最高投标限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除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1.2磋商供应商在规定解密时间内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1.1在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标标准的;1.磋商供应商或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款,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与本附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以本附件的规定为准。否决投标条款附件一否决投标条款2.5在评标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4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规费费率低于标准费率的30%的;2.3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低于规定费率的下限的;2.2税金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将其变动的;2.1在商务技术部分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2.磋商供应商或其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11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各类证件如在年检、升级、变更的,不能提供的,且无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原件扫描件的;2.10资格审查资料拟派的建造师和商务标投标函中投注明的建造师不一致的;2.9有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8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7对暂列金额或暂估价进行修改、变动的;2.6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2.17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属否决投标情形的。2.16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属于否决投标情形的;2.15未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14存在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3.2.4条款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磋商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2.1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磋商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认定该磋商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5)磋商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磋商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磋商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磋商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磋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磋商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磋商供应商为特定磋商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4)采购人授意磋商供应商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磋商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磋商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磋商供应商;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6.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6)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为谋求特定磋商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3)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2)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1)项目建造师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7.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认定为“挂靠”行为:(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中标单位如需要融资,可联系以下银行:第九章信贷政策(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银行名称产品特点(不超过120字)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手续简便: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融资价格优惠:最低可享受4.15%的优惠利率,随LPR浮动调整;到账时间快速:最快可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放款;办理流程省心:线上操作流程,免去银行排队奔波。张经理0577-65819553(瑞安)0577-88093286(温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一、融资方式:采取简易方式,根据流水及纳税情况核定额度。信用方式。(融资200万以下)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金需求确定,以信用为主,追加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为我行质押。(融资200万以上)二、融资利率:在我行一般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王经理0577-881866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政府采购贷”业务,是指我行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手续便捷、审批快速,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单笔期限最长18个月。郑经理0577-881939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民生银行供应链金融“政采贷”产品,专为政府采购场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而设计,最高融资额度可达政府采购合同交易金额的70%,最高单笔授信金额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年,无需抵押,无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材料简单,流程便捷,利率优惠。项经理180577796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政府采购融资指应供应商申请,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所需资金而向其提供融资的信贷业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授信材料即可申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大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陈经理0577-8800737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门槛低:纯信用,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手续简:线上申请+线上签约,足不出户利率优: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额度高:最高为合同金额的80%叶经理0577-8800893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贷是招商银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无需抵质押物。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同时可开通自助贷款直通功能,自助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支持线上申请、随借随还。陈经理0577-880568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融资担保方式及融资金额:1、采取信用免抵押的企业,最高融资金额200万元;2、采取政府采购中标应收帐款质押的,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利率:在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张经理陈经理0577-88369368/138577131180577-56969696-52650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订单贷:订单在手,融资无忧。用于满足供应商订单采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产品。门槛低,无须抵押,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额度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陈经理1373635586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政采订单贷:1、面向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金周转需求,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2、秒知额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信保贷:1、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2、担保灵活,信用贷款3、贷款年利率至少可享受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 %戴经理136057723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手续便捷,授信审批全程上门服务;无需抵押,无抵押贷款一步到位;额度灵活,随借随贷,单户最高2000万元;期限匹配,与付款周期相吻合;利率优惠,本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水平至少下浮10%;一对一增值服务方案—您的财富管理银行。缪经理0577-8824845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e贷:是浦发银行面向温州地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专属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产品特点:纯信用、免担保、门槛低、授信快、在线贷、秒放款所需材料:企业基础证件、相关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采购合同等)、其他必要文件叶经理0577-555708293、供应商填表后发送至racgb@126.com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自行选择,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注:1、本表填写对象为注册地在温州市域内的供应商。(温州市供应商填写)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是否有融资意向融资联系人联系方式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可多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SXCG20220807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抽取条件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智能化安装工程,2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JSXCG20220807ZJSXCG20220807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2-10-1314:30:002022-10-13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19幢北小门二楼)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19幢北小门二楼)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19幢北小门二楼)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19幢北小门二楼)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19幢北小门二楼)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1温州宇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宇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宇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303400022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20000033浙江创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创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创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42900044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225001/1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JSXCG20220807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2-10-13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19幢北小门二楼)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19幢北小门二楼)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19幢北小门二楼)序号序号供应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温州宇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创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JSXCG20220807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2-10-1314:30:00符合性审查人符合性审查人员员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19幢北小门二楼)序号序号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符合性情况况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温州宇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创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1))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ZJSXCG20220807)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温州宇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创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商务资信根据磋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合同有效性认定:1.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提供供货合同和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和发票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为准,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0-111002商务资信1.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2.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3.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要求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认证查询系统内查询到相关证书信息提供截图证明,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0-333003.1技术计算机网络系统(含内网信息网络系统、外网信息网络系统及设备网信息网络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7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7673.53.53.2技术根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选型及主要参数的满足性(0-8分)。①优于的得6-8分;②基本满足的得3-6分;③稍有欠缺的得0-3分。0-877653.3技术医护对讲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888883.4技术排队叫号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888883.5技术机房工程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888883.6技术根据其他系统设备的选型及主要参数的满足性(0-6分)。①优于的得4-6分;②基本满足的得2-4分;③稍有欠缺的得0-2分。0-64.55444商务资信1.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IT运维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3.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智能化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4.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注:同一种证书不重复得分,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上述全部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0-333005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方案(包括供货方案、项技术方案、安装调试及施工方案、目验收方案、维护方案等)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切合项目实际,能够准确把握采购人信息化现状,能够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很详细,理解很清晰,针对性很强的得4-5分;②方案切合项目实际,较准确把握采购人信息化现状,较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较详细,理解较为清晰,针对性较强的得2-4分;③方案切合项目实际,理解本项目关于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一般的得0-2分。0-544.52.521/66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安全保障措施等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自行打分(0-4分)。①措施及预案合理可行的:3-4分②措施及预案较合理可行的:1.5-3分③措施及预案欠缺合理可行性的:0-1.5分0-43321.57技术1、根据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包括保修部件范围,保修服务标准,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0-6分)。①保修部件范围、保修服务标准(0-2分)②售后人员配备情况(0-2分)③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0-2分)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质保期前提下,主要系统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得2分。0-86.572.538技术1、所投产品中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件指定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或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2、所投产品中有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件指定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或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或中环协(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或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0-11110合计合计合计0-706365.545.543专家(签名):2/6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2))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ZJSXCG20220807)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温州宇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创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商务资信根据磋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合同有效性认定:1.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提供供货合同和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和发票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为准,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0-111002商务资信1.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2.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3.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要求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认证查询系统内查询到相关证书信息提供截图证明,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0-333003.1技术计算机网络系统(含内网信息网络系统、外网信息网络系统及设备网信息网络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7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7673.53.53.2技术根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选型及主要参数的满足性(0-8分)。①优于的得6-8分;②基本满足的得3-6分;③稍有欠缺的得0-3分。0-87.17.165.23.3技术医护对讲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888883.4技术排队叫号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888883.5技术机房工程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888883.6技术根据其他系统设备的选型及主要参数的满足性(0-6分)。①优于的得4-6分;②基本满足的得2-4分;③稍有欠缺的得0-2分。0-64.94.94.84.84商务资信1.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IT运维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3.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智能化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4.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注:同一种证书不重复得分,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上述全部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0-333003/65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方案(包括供货方案、项技术方案、安装调试及施工方案、目验收方案、维护方案等)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切合项目实际,能够准确把握采购人信息化现状,能够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很详细,理解很清晰,针对性很强的得4-5分;②方案切合项目实际,较准确把握采购人信息化现状,较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较详细,理解较为清晰,针对性较强的得2-4分;③方案切合项目实际,理解本项目关于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一般的得0-2分。0-54.94.72.12.16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安全保障措施等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自行打分(0-4分)。①措施及预案合理可行的:3-4分②措施及预案较合理可行的:1.5-3分③措施及预案欠缺合理可行性的:0-1.5分0-43.43.41.61.17技术1、根据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包括保修部件范围,保修服务标准,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0-6分)。①保修部件范围、保修服务标准(0-2分)②售后人员配备情况(0-2分)③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0-2分)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质保期前提下,主要系统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得2分。0-87.87.83.13.28技术1、所投产品中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件指定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或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2、所投产品中有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件指定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或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或中环协(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或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0-11110合计合计合计0-7066.166.946.143.9专家(签名):4/6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3))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ZJSXCG20220807)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温州宇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创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商务资信根据磋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合同有效性认定:1.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提供供货合同和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和发票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为准,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0-111002商务资信1.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2.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3.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要求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认证查询系统内查询到相关证书信息提供截图证明,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0-333003.1技术计算机网络系统(含内网信息网络系统、外网信息网络系统及设备网信息网络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7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7673.53.53.2技术根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选型及主要参数的满足性(0-8分)。①优于的得6-8分;②基本满足的得3-6分;③稍有欠缺的得0-3分。0-877653.3技术医护对讲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888883.4技术排队叫号系统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888883.5技术机房工程中所有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技术条款要求的得8分。一般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带“★”技术条款如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0-888883.6技术根据其他系统设备的选型及主要参数的满足性(0-6分)。①优于的得4-6分;②基本满足的得2-4分;③稍有欠缺的得0-2分。0-655444商务资信1.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IT运维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3.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智能化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4.项目技术人员具有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注:同一种证书不重复得分,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上述全部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0-333005/65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方案(包括供货方案、项技术方案、安装调试及施工方案、目验收方案、维护方案等)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切合项目实际,能够准确把握采购人信息化现状,能够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很详细,理解很清晰,针对性很强的得4-5分;②方案切合项目实际,较准确把握采购人信息化现状,较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较详细,理解较为清晰,针对性较强的得2-4分;③方案切合项目实际,理解本项目关于的建设要求,设计方案内容一般的得0-2分。0-545226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安全保障措施等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自行打分(0-4分)。①措施及预案合理可行的:3-4分②措施及预案较合理可行的:1.5-3分③措施及预案欠缺合理可行性的:0-1.5分0-433.51.517技术1、根据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包括保修部件范围,保修服务标准,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自行打分(0-6分)。①保修部件范围、保修服务标准(0-2分)②售后人员配备情况(0-2分)③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0-2分)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质保期前提下,主要系统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得2分。0-87.58338技术1、所投产品中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件指定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或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2、所投产品中有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件指定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或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或中环协(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或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0-11110合计合计合计0-7064.567.54542.5专家(签名):6/6得分汇总表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智能化工程(ZJSXCG20220807)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资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200000元66.6319.986.531√2温州宇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3034000元64.5320.9985.522√3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22500元43.1330.073.133√4浙江创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429000元45.5326.2171.744评审专家(签名):,2022年10月14日1/1投投标标报报价价明明细细表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标项:ZJSXCG20220807供应商名称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目标承诺工期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备注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200000盛杰勇合格与装修工程同步是无1/1地址:瑞安市塘下镇、瑞安市档案大楼16楼联系电话:0577-65369020联系人:沈先生采购单位名称: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中标单位: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传真:0577-66805115联系电话:0577-66805115联系人:刘志彬地点:瑞安东山街道东都花园29幢北门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36788177联系人:彭晓聪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东方南路50号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1号楼5楼516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化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