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材 给水用聚乙烯管材 管材中标结果公示(高县水利局2022)
一、项目编号:N5115252022000071
二、项目名称: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21年项目(沙河镇大里村、跳墩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山嘉诚建材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工业集中区
1,272,683.0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乐山嘉诚建材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货物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含管件)
川嘉诚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乙方供货时须提供全新料管材,甲方将随机对每批管材抽样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不满足全新料要求,甲方将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3.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乙方自行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遗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1(项)
1,272,683.07
1,272,683.0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温霞、冯培杰、王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县水利局
地址:四川省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
联系方式:18383185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凯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二单元9-1、11-2
联系方式:13808290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沁
电话:13550717671
四川凯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函.pdf
中小企业函.pdf
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21年项目(沙河镇大里村、跳墩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通知书(2022101101).pdf
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21年项目(沙河镇大里村、跳墩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通知书(2022101101).pdf
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21年项目(沙河镇大里村、跳墩村)一期工程管材采,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年项目(沙河镇大里村、跳墩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次二次)购项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5252022000071,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是否通过资格性审资格性审查查是否通过是否通过符合性审符合性审查查未通未通过原过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乐山嘉诚建材有限公司是是/是第一成交候选人:乐山嘉诚建材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72683.07(元)(壹佰贰拾柒万贰仟陆佰捌拾叁元零柒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宜宾市翠屏区正德机电经营部;报价金额:1465256.44(元)(壹佰肆拾陆万伍仟贰佰伍拾陆元肆角肆分)。第三成交候选人:德阳市鑫金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6637(元)(壹佰肆拾捌万陆仟陆佰叁拾柒元整)。2宜宾市翠屏区正德机电经营部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乐山嘉诚建材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72683.07(元)(壹佰贰拾柒万贰仟陆佰捌拾叁元零柒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宜宾市翠屏区正德机电经营部;报价金额:1465256.44(元)(壹佰肆拾陆万伍仟贰佰伍拾陆元肆角肆分)。第三成交候选人:德阳市鑫金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6637(元)(壹佰肆拾捌万陆仟陆佰叁拾柒元整)。3德阳市鑫金泰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乐山嘉诚建材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72683.07(元)(壹佰贰拾柒万贰仟陆佰捌拾叁元零柒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宜宾市翠屏区正德机电经营部;报价金额:1465256.44(元)(壹佰肆拾陆万伍仟贰佰伍拾陆元肆角肆分)。第三成交候选人:德阳市鑫金泰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6637(元)(壹佰肆拾捌万陆仟陆佰叁拾柒元整)。2022-10-18-第1页-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高县水利局(单位名称)的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21年(沙河镇大里村、跳墩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DN200(1.60Mpa)PE管及管件、DN160(1.25Mpa)PE管及管件、DN110(1.25Mpa)PE管及管件、DN75(1.60Mpa)PE管及管件、DN63(1.60Mpa)PE管及管件、DN50(1.60Mpa)PE管及管件、DN32(1.60Mpa)PE管及管件,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乐山嘉诚建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8人,营业收入为5131.25万元,资产总额为4343.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乐山嘉诚建材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2022年10月17日19扫描全能王创建项目编号:N5115252022000071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21年项目(沙河镇大里村、跳墩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通知书采购人:高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凯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编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2022年10月第一章询价邀请公告四川凯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县水利局的委托,拟对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21年项目(沙河镇大里村、跳墩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152520220000712.采购项目名称: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21年项目(沙河镇大里村、跳墩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人:高县水利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凯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259.83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项目包个数:1个,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2.提供安全承诺书原件3.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未出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并提供制造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查询截图。4.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所需管材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同时提供具有真实性承诺书。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询价。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自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名(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报名及询价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询价文件。政府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并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2单元9楼1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凯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标现场递交。十、询价地点:四川凯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宾市叙州区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2单元9楼1号)。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高县水利局通讯地址: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邮编:645150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990947548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凯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宜市叙州区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2单元11楼2号邮编:644600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550717671备注:各投标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第二章报价须知一、供应商报价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定向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预算限价:259.83万元,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所属行业(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且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进行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6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一.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招标文件有要求的除外),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将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7询价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方式:1、支票。2、保函。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收款信息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由采购人告知成交单位。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采购方出示的结果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9询价文件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1-8249858。10询价过程、结果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1-8249858。11成交通知书领取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550717671。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1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凯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831-8249858。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2单元11楼2号。1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询价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的形式。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3550717671。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2单元11楼2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竞询价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5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费。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28000元整,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6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7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1.2本询价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询价商的采购人是高县水利局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凯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含管件)。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涉及)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知识产权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2除非询价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询价通知书9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9.1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十二、其他1.询价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第七章评审方法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1.询价程序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1.2资格审查。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1.5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代理机构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1.6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1.7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8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2.1.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审查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2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3询价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询价小组评判的(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询价小组评判的;(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的;(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询价通知书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6)属于询价通知书中无效响应情形的。但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除询价通知书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询价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4一次性报价2.4.1本次询价采购一次性报价。发现供应商报价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一次性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询价通知书其他的报价规定的;(2)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询价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询价小组采信的。2.4.2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复核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7现场复核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2.1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评审纪律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样例)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号)的《询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材料、包装、运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管护期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中标人须提供全新的管材(管件)(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管材(管件)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采购人将对每批管材(管件)随机抽样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不达标,采购人将有权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并赔偿损失。3、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供全新料管材,采购人将对每批管材(管件)随机抽样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不满足全新料要求,采购人将有权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并赔偿损失。4、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管材(管件)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中标人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中标人生产场地检查管材(管件)质量和生产进度。5、管材(管件)到现场后由中标人自行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遗失等问题,由中标人负责。6、中标人应对提供货物质量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提供货物质量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真实性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有权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并赔偿损失。四.支付方式1、成交人供货完毕后支付至已供货合同总金额的80%,货物运行良好无质量问题通过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通过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完工验收两年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100%。2、供货方延迟完工时间,每天按合同总金额1%支付违约金(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五、交货及验收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本项目所采购的所有货物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成交单位提供供货清单、管材出厂合格证、卫生许可批件、检测报告、验收结算清单。如有短缺、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人在10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六、售后服务(一)县级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更换。(二)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管材(管件)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甲方将对每批管材(管件)随机抽样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不达标,甲方将有权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并赔偿损失。2.乙方供货时须提供全新料管材,甲方将对每批管材(管件)随机抽样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不满足全新料要求,甲方将有权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并赔偿损失。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七、争议解决办法(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三)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管材 给水用聚乙烯管材 管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