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备 科研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2022)



[景德镇市本级]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JXXT2022126-1号)结果公示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JXXT2022126-1号)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JXXT2022126-1号
二、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省弘伟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张家铭
供应商联系电话:0798-8200978
供应商地址:景德镇市浙江路银信商住楼C栋16号店
中标(成交)金额(元)\(%):126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2020年度省级区域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正田 强力巨彩光
ZT-B075E Q2.5Pro
1
1269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袁辉,余晨,董学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9959.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处与九江银行景德镇分行签订“政采贷”融资协议,对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提供信贷融资服务。银行经办机构联系人胡女士、服务电话1360798329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
联系方式:18507980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7天酒店(中国陶瓷城店)3楼
联系方式:0798-851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8507980624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9959.0元

标段编号:JXXT2022126-1号

评委姓名:袁辉,余晨

附件下载:

3竞争性磋商126-1.pdf
3竞争性磋商126-1.pdf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包号:JXXT2022126-1号采购人: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章)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章)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XT2022126-1号项目名称: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287730.28元最高限价:1287730.28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30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F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1日00:00至2022年10月18日00:00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德镇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德镇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可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通过报名系统不见面开标网址处登入。注意事项:(1)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本单位职工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且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时需将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回复意见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格式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2)现场签到: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进行网上签到即可。(3)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招标代理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企业未解锁的,作投标无效处理,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5)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6)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联系电话:185079806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7天酒店(中国陶瓷城店)3楼联系电话:0798-85108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先生电话:18507980624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磋商保证金的金额:0元。11.7.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报价分确认排序,报价分相同的按技术分高低确认,均相同的随机抽取确认。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教学设备工业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条款号条目内容□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电子邮件(jxxtzb2011@163.com)或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发送。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8-8510808;通讯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7天酒店(中国陶瓷城店)3楼。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确认;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注: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人负担,潜在供应商报价时应将评审费用与代理费用考虑在内。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不允许分包项目无需填写)甲方(供应商):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_。2.分包金额:_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不允许分包项目无需填写)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投标报价的比例(%)1□小微企业□其他类型2□小微企业□其他类型…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注:1.本表仅在投标人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填写;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要求填写。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10-4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类,如无则不需提供)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10-5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项目或非联合体投标无需填写)联合协议______、______及______就“______(项目名称)”______包采购项目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商工作。二、______为本次磋商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磋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四、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六、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七、______负责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八、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其他约定(如有):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10-6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10-7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实质性格式)致: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的一切损失。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按此模版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按投标无效(响应无效)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签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10-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0-9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十一、投标货物技术文件提供综合评分法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评议标准编制相关索引)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十二、磋商二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直接在报名系统中“磋商二次报价”条目中插入单位主锁进行报价,并签章递交即可成交通知书江西省弘伟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对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XT2022126-1号)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景购2022F000697712融合公共实2020年度省级区域性职业教育产教训基地建设项目批电子白板江西省弘伟科技有限公同12690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采购合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江西金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日期2022年10日日期:2022年10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设备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