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盗门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2022)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训练用防盗门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2-2195(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2-2195)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训练用防盗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葭英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破拆训练用防盗门
折扣率(%):9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葭英贸易有限公司
破拆训练用防盗门供应服务
破拆训练用防盗门供应服务
破拆训练用防盗门供应
订单下达后2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批按实结算。
按照国家、行业等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华祥、黄敏、虞蕾磊、杨胜强、陶伟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1.5%,100-500万以内部分按1.1%差额累计后计取。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综合实力强,方案针对性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宋文凯、陈沁雯 ,联系电话:021-62445303,传真:021-62446678)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南路25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1-2213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宋文凯、陈沁雯 021-62445303、5255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文凯、陈沁雯
电 话: 021-62445303、52555817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训练用防盗门采购项目.pdf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训练用防盗门采购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训练用防盗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案2022-2195招标文件招标人: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9月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第六部分格式附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训练用防盗门采购项目2编号招案2022-21953预算金额总预算人民币28万元,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28万元整。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由招标人随机选取三家市场实体店进行比价后取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格,最终再以中标人的投标折扣率结算作为实际结算价格,分批按实结算。5招标概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6招标人式公开招标7招标人单位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南路258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1-221391198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宋文凯、陈沁雯电话:021-62445303、52555817传真:021-62446678邮箱:songwenkai@cwcc.net.cn9包件适用有关包件的所有条款均适用于本项目不适用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12是否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13招标内容破拆训练用防盗门供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4交货时间订单下达后2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批按实结算。15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6报价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17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近3年内(从2019年7月1日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8是否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接受19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0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9月5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2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22提问方式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3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24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25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8项2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2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地点:上海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帐号:31641803001602577注: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帐户的“帐”字。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保证金。2、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项目编号及资金用途,例:“招案2022-2195,投标保证金”28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26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29开标会时间、地点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3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附件1);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2);3)授权委托书(附件3);4)开标一览表(附件4);5)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5);6)货物/服务报告(附件6);7)偏离表(附件7);8)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见附件10);11)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采购需求偏离表、货物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等(详见第六部分格式附件)。3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U盘或光盘,应包括所有投标文件含签字盖章内容pdf版,Excel版报价明细,并保证在评标时能正常读取,电子档仅供存档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3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4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4)未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9.1条的规定的。35代理服务费支付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1.5%,100-500万以内部分按1.1%差额累计后计取。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36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7其他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若存在上述情况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训练用防盗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招案2022-2195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训练用防盗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8万元采购需求:破拆训练用防盗门供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订单下达后2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批按实结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近3年内(从2019年7月1日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方式:现场或微信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预算金额:总预算人民币28万元,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28万元整。投标人报名步骤:投标人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报名登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南路258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21-221391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联系方式:宋文凯、陈沁雯021-62445303、525558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文凯、陈沁雯电话:021-62445303、5255581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中小企业声明函;7、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8、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须知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2、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附件7-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招标人):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中小企业声明函;7、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8、根据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本签字人确认投标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传真:邮编:附件7-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名称:(公章)日期:附件7-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请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股东及持股明细(格式自拟)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格式)投标人全称:保证金的递交保证金的递交已递交的保证金形式:已递交的保证金金额: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的退还开户行:户名:帐号: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联系电话:注:1、投标人可将递交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作为本页附件。2、投标人应准确填写保证金的退还账号、联系人等相关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及时退还保证金。(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单位名称)的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训练用防盗门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训练用防盗门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茂英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500万元,资产总额1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名称:上海蘭英贸易有限日期:2022年9月221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盗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