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 水务编制中标结果公示(神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2)
一、项目编号:SXXSJ2022-55
二、项目名称: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 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38号3号楼
4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 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工程设计服务
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本期项目为新建项目,区域包含神木市水务集团、采兔沟水库供水有限公司、瑶镇水库供水有限公司、柠条塔供水公司、上榆树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神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大保当分公司、杨伙盘供水有限公司、常家沟水库供水有限公司以及引黄供水有限公司。
合格
60日历天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同时必须满足智慧水务的有关要求和设计的标准规范。
49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艳(采购人代表)、苏晓波、惠增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 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0.7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神木市东兴街神府能源大厦5楼
联系方式:18791987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沙河口综合市场五楼
联系方式:0912-2256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
电话:0912-2256048
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项目编号:SXXSJ2022-55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采购人:神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2第四部分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36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XSJ2022-55项目名称: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2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工程设计服务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编制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52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神木市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4)投标人须提供内容为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须具有已缴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须具有已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人须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截图加盖服务商公章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6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使用CA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投标企业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投标人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四楼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或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0912-3515031、029-88661241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投标报名成功与否以平台确认信息为准。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神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神木市东兴街神府能源大厦5楼联系方式:187919872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沙河口综合市场五楼联系方式:13310925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倩电话:18209291629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0日第二章服务商须知一、名词解释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邀请函。3、“供应商或服务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或者工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5、“货物”系指服务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7、“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0、“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1、“福利性企业”是为集中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二、服务商注意事项(一)询问1、服务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服务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内容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服务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2、CA办理: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购买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咨询电话:0912-3515031(二)质疑和投诉1、服务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联系人:温江荣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金控大厦6楼联系方式:187919872212、服务商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除外)、开评标程序提出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下列任一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国库司制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见下方链接)进行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倩联系电话:0912-2256048通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沙河口世纪嘉兴酒店五楼(招标二部)范本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3、服务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或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服务商。4、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服务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同时提交服务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服务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服务商;(2)超过法定期限,或未以线上、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4)书面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5)书面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委托授权书的(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服务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6)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又提出其他质疑事项的,或质疑答复后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6、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神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投诉。服务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服务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有关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三)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服务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2、服务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服务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服务商信用记录查询的时间段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含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将以纸质截图形式留存。(四)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的有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4%—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依据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编号:SXXSJ2022-48)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服务商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监狱企业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五部分服务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其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磋商服务商,现郑重承诺: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服务商,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1、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不与其他服务商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服务商;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方案一、服务商可结合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相关要求及第二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各评审要素编制响应方案,格式自定。二、拟派项目团队及人员情况: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性别年龄专业工作年限现任职务注:人员数量及要求需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无相关证明的项目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并提供(学历证、资格证等)给采购人备案确认。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类似项目经验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完成日期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12345…注:1.服务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2、每个项目合同须单独具表,本表后附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无相关证明的项目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条款响应说明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响应说明说明:1、按照服务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条款须如实填写(包括提交成果期、地点、结算方式等)。2、响应说明填写:优于、相同、低于。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技术/服务偏差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请按项目实际情况,对应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完全响应只需填写全部响应;若有偏离,偏离情况填写:优于或等于或低于。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服务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他情况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 水务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