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舱清洗机 有创呼吸机 三维后装治疗系统 流式细胞仪中标结果公示(南京鼓楼医院2022)
南京鼓楼医院单舱清洗机等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009-2241HOLLYF09
二、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单舱清洗机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上海昕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松金公路2758号(张堰经济园区)
中标金额:500,000.00元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南京久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利园区216幢3单元202室、11号、12号
中标金额:579,000.00元
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江苏维航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2幢1102室
中标金额:4,190,000.00元
第四包
供应商名称: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21号1007室
中标金额:1,0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
名称:单舱清洗机
品牌:新华医疗
规格型号:Victor6000
数量:2台
单价:250,000.00元
第二包:
名称:有创呼吸机
品牌:美敦力
规格型号:PB 840
数量:3台
单价:193,000.00元
第三包:
名称:三维后装治疗系统
品牌:Elekta
规格型号:Flexitron HDR
数量:1套
单价:4,190,000.00元
第四包:
名称:流式细胞仪
品牌:BD
规格型号:BD FACSCanto Ⅱ
数量:1套
单价:1,050,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晓菲、成月花、刘敏、邵勤、查晓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35%收取。
支付方:中标供应商
金额:28638.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鼓楼医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321号
联系方式:025-83106666-6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
联系方式:025-52278371
传 真:025-52278761
邮箱:hollyzbzy@artal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晗晓、阮登湖
电话:025-52278371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南京鼓楼医院单舱清洗机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南京鼓楼医院单舱清洗机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009-2241HOLLYF09南京鼓楼医院单舱清洗机等采购项目采购人:南京鼓楼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日 期:2022年9月一、总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目录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8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15五、无效标、投标被拒绝、串通投标认定条款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二、招标文件9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6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22一、资格审查22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2九、质疑与投诉20八、验收及付款19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0合同专用条款48合同通用条款41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41二、技术规格27一、货物需求一览表26三、投标函56二、投标人信用承诺54一、投标人基本情况53目录52评审索引表51封面50九、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65八、响应偏差表63七、中小企业声明函61六、明细报价表60五、开标一览表59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十三、投标所需其他材料69十二、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68十一、服务方案67十、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66项目概况南京鼓楼医院单舱清洗机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单舱清洗机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009-2241HOLLYF09一、项目基本情况包号名称数量采购项目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是否接受进口01单舱清洗机2台7070否02有创呼吸机3台7560是03三维后装治疗系统1套420420是04流式细胞仪1套116110是3)2022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1.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半年内的任一月社保证明;由授权人参与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半年内的任一月社保证明;(二)其它:(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获取招标文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须上传以下材料:2、选择项目填写正确的供应商信息;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选择招标服务;方式: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楼开标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开票、退款相关事宜请联系025-522787614、支付标书费:100元/份②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诚信档案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楼开标室。2022年10月9日10点00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321号名称:南京鼓楼医院1.采购人信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传真:025-52278761联系方式:025-52278371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5-83106666-665282022年9月14日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电话:025-52278371项目联系人:阮登湖、万晗晓3.项目联系方式邮箱:hollyzbzy@artall.com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1、招标方式一、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特别说明若有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投标有效期9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文件1份(盖章的pdf扫描件U盘 )。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均应单独密封,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在封套上注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封套上均须按如下格式写明: 采购文件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的全称、地址、邮编和电话。并写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确定各投标人经评审后的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7中标通知书领取领取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需提供材料:中标服务费缴纳截图8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35%收取,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账户信息:户 名: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中华路支行 账 号:527460884999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0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 工业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3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民法典》、《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设备和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2、合格的投标人6.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6、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投标费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7、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6.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招标文件的澄清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4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邮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9.1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招标文件的修改11.1资格证明文件;11、投标文件构成10.3投标文件须加盖公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或加盖的为非投标单位法人公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付款方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1.1.32022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1.2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11.1.10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1.9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11.1.8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半年内的任一月社保证明;由授权人参与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半年内的任一月社保证明;11.1.7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11.4报价文件1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11.1.13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1.1.1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1.1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5.3货物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11.5.2货物设备清单(以表格形式列明所投全部设备及配件清单)及主要货物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实物样图、使用手册、规格说明等)(格式自拟);11.5.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度安排、设备使用维护及培训方案和验收方案等(格式自拟);11.5技术文件11.4.2明细报价表。11.4.1开标一览表;11.6.2其他商务文件。11.6.1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资料;11.6商务文件11.5.6技术响应偏差表,商务响应偏差表。11.5.5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本地化服务和质保期结束后相关承诺等)(格式自拟);11.5.4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11.8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1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13.1报价为一次报价,于开标会议当场宣读。1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并以中文为准,否则可视为未提供;11.9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或加盖的为非投标单位法人公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投标保证金13.3.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13.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13.3报价注意事项:13.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设备本身、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16、投标文件的提交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有效期17.3未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份数递交的投标文件。17.2未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均应单独密封,单独递交。17.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6.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权修改、撤回其投标文件,以截止时间前最终完成递交的为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8.4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以文字表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标注“*”的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18.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8.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8.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18、以下情形将视为无效投标五、无效标、投标被拒绝、串通投标认定条款18.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8.9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18.8投标文件中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明细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技术响应偏差表、商务响应偏差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未签字和盖章的;18.7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18.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5投标文件出现商务条款(包括付款方式、交货期、质保期等)的负偏差,视为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20、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处理19.4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投标将被拒绝的情形1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0条规定情形除外);19、以下情形投标将被拒绝2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1、凡有以下情形者,一经查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条款进行处理。22.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22.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22.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2、恶意串通投标的情形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1.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2.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22.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22.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2.4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3、开标会议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2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2.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分包顺序进行。24、开标流程开标过程的相关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因投标人原因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开标会议上将当众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23.2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23.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代表有权参与监管。24.4开标会议结束。24.3.2每一分包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唱标;24.3.1如项目有多个分包,按项目分包顺序依次唱标;24.3唱标;24.2公布投标单位名单;24.1宣读开标会议纪律;“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27、评标原则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26、评标委员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经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25、资格审查28.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8.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2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持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28.1符合性检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和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8、评标程序28.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9.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28.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28.4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9.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9.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9.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29.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9.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29.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1.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1、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报经监管部门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30.1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30、标后审查七、中标及合同签订32.2中标人应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32.1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中标通知书31.4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1.3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1.2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前,中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八、验收及付款见前附表。34、履约保证金33.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33.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3、签订合同37、质疑与投诉九、质疑与投诉36.1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办理采购款支付手续。36、付款35.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中标人配合。35、验收(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7.2),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所参加项目的具体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1)质疑函必须注明质疑人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联系人及电话;37.4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7.3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2)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1)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投标人;37.5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5)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质疑的还应按37.3条规定提供授权委托书)。(4)提起质疑的日期;37.9对虚假、恶意质疑投诉、举报将予以驳回,并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诚信等级。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报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7.8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7.7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7.6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质疑函后,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4)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人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一、资格审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因素(二选一)审查标准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投标人的财务报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投标人资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信用信息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第11.2条款的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第11.3条款的要求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其他符合招标文件第11条“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1、报价(30分)(初步评审合格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勘误、缺漏项等因素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价格最低者得30分,其它家得分=评标最低价/各家的评标价*30分)2、技术、性能、配置(42分)(满足标书基本要求得42分,正偏离不加分;★参数为关键参数,负偏离一项,视为无效投标;▲参数负偏离一项,扣3分;一般参数,负偏离一项,扣1分;若有▲参数和一般参数累计负偏离累计≥7项,则投标无效)★参数和▲参数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所投产品的品牌质量及售后服务能力评价(16分)由评委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质量、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具体打分点如下:3.1、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6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综合评分: a)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全面可行、方案考虑周全,有合理且完整建议的得6分; b)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较全面科学、方案能满足售后服务需要的得4分; c)用户培训计划和服务措施简略的得2分;d)服务方案差及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3.2、售后服务能力(4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如服务体系、服务 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 综合评分:a)投标人具备非常完善的服务体系,全面的服务内容、可行的故障解决方案、可靠的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和服务电话的,得4分;b)投标人具备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全面的服务内容、可行的故障解决方案、可靠的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和服务电话的,得3分; c)投标人具备一般性的服务保障体系,服务内容一般,故障解决方案针对性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一般的,得1分。 售后服务方案差及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3.3、备件供应及维修站情况 (4分)评委根据厂家提供的备件库及维修站相关信息进行评分 :a)江苏省内设有备件库得2分;国内设有备件库得1分 (二者不得累计);b)江苏省内有厂家维修站得2分; 国内有厂家维修站得1分(二者不得累计)。3.4、维修能力(2分) 服务本项目的维修工程师具有所投产品的原厂培训证书。 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2分4、免费质保期(3分)满足招标文件免费质保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3分;不满足的作废标处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最低免费质保期作为评分依据)业绩(6分)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设备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以有双方盖章的合同或者验收报告为准)6、投标主要产品为环保节能产品(3分)6.1投标核心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5分。如投标核心产品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不得分。6.2投标核心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5分。(2.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1.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说明:(3.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2.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5)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依据(文件中明确要求原件的除外),原件标后备查。(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售后服务条款一、货物需求一览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序号货 物 名 称数量交 货 期交货地点1单舱清洗机2台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院方指定地点2有创呼吸机3台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院方指定地点3三维后装治疗系统1套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院方指定地点4流式细胞仪1套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院方指定地点装机所产生的垃圾必须摆放整齐,不得有影响工作人员、病人及家属安全通过的行为。公司在装机后24小时内必须完成对包装拆除物的清理。因包装拆除物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和纠纷,由公司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赔偿方式。设备安装时,乙方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但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的医用物资保障处联系,并与医用物资保障处共同参与,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所有医疗设备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线,插头制式必须为中国标准制式,保证安全接地,不接受欧标、美标等制式电源线。进口设备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到货日期六个月(或180天),国产设备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到货日期三个月(或90天);第二包:进口设备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到货日期十二个月(或365天),国产设备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到货日期六个月(或180天)。乙方免费提前为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图纸,并充分协助甲方做好机房的准备工作(如必要的话)。甲方:南京鼓楼医院乙方:设备供应商如设备软件升级,乙方负责免费软件升级,保证软件为最新、最高版本。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上门维修,乙方工程师至甲方维修本设备,必须事先与甲方医用物资保障处取得联系,并做相应登记;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维修工作。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每年肆次定期维护,并经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留档备查。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1小时之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若无维修站点,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或免费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上述设备免费保修第一包≥三年(原厂);第二包≥三年;第三包≥一年;第四包≥三年,保修范围包括合同中所有配置。并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95%,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5%(一年按365天计算,每年18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两周。保修期外乙方对本设备终身负责维修。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对设备试用后进行验收(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免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协助验收工作。保修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外故障待修复后只收配件费,免收上门费、人工费。供应商需保证提供的商品、服务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采购人在使用该商品或服务以及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侵犯任何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收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如果产生与设备价值、成本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技术培训: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过塑封好,挂在设备上),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为止,工程师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操作技术为止。详见乙方公司承诺书。乙方需在交货后五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全套资料,含产品合格证(国产设备)、出厂计量合格证(强检设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含详细电路图)、海关报关单(进口设备)、商检合格证明(进口设备),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或退货,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设备具有远程维修诊断功能,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安装。包二:有创呼吸机包一:单舱清洗机★中标后采购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投设备到用户处针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现场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招投标参数不符,视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二、技术规格序号技术规格及要求一数量:2台 二技术参数要求2.1功能:对手术器械、麻醉呼吸管道、换药碗、导管等进行清洗、消毒和干燥。▲2.2单台设备腔体总容积≥500升,清洗架容积≥310升。▲2.3单台设备单次可处理≥18个标准清洗篮筐,单台单次可清洗篮筐总容积≥100升。2.4加热方式:外接蒸汽型。2.5门结构:全自动垂直升降门,双门互锁、带有透明玻璃观察窗。2.6功能要求:具备预洗、主洗、消毒、漂洗、上油、干燥功能。2.7消毒功能:物理消毒,最高级别消毒为水温达93℃可维持10分钟。2.8喷淋臂要求:喷淋臂上下双向喷水,喷淋臂及每层网架可手动快速拆卸,清洗架层间高度可调并满足不同高度器械的清洗。喷淋臂未端可拆卸,以便喷淋臂内部的清洗。2.9器械清洗架的每层喷淋臂横管与清洗架垂直立柱的连接处为快速式塑料接头(可手动直接拆卸),塑料部分为耐高温聚合材料,可以耐受高温高湿环境,经久使用,不脱焊、不变形、不变色。2.10清洗架注水方式:清洗舱向清洗架注水口≥2个。2.11双侧≥7英寸彩色全触摸屏;能动态实时显示工作程序,温度,时间等信息;预设程序≥7个,内置程序≥20个,电脑自动控制程序,具备自动故障诊断功能。2.12主机操作系统:应采用同品牌操作系统(非Andorid操作系统),操作系统更安全、更稳定;具有中文操作系统,方便工作操作。2.13加剂泵:自动清洗剂加入泵数量≥3个。设计科学合理,机身内设清洗液存储柜,便于管理和节约安装空间,无须单独设置清洗液存放空间。2.14内置打印机,可实时打印设备运行重要物理参数,如时间,温度,A0值等。2.15腔体材料:耐酸耐腐蚀不锈钢。2.16干燥系统:含高效过率器、双效节能功能。2.17喷淋臂喷淋面积大、高流量低流速,保证清洗效果;循环泵流量符合清洗要求,防止流量过大造成器械损伤或流量过小造成清洗质量不合格。★2.18配置追溯系统。所有端口和数据开放,并无条件提供技术支持,以便与追溯系统对接,如系统升级,均需配合调试,并且不再另外收取费用。2.19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 15883证书。3提供所投产品的详细配置清单序号技术规格及要求一总体要求★1.1适用于成人、儿童、新生儿的呼吸机(提供厂家彩页或检测报告或重要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1.2具备≥20寸彩色触摸屏(非外接),可在屏幕上设置模式及参数,同时也能显示监测数据,可旋转,可同时显示波形和警报设置,用不同的颜色显示控制、辅助和自主呼吸。★1.3可以选配外置空压机。▲1.4呼气端和吸气端都有细菌过滤器,且过滤器可经高温高压消毒后多次使用,能够达到院感要求(提供厂家彩页或检测报告或重要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1.5采用晶体热膜式流量传感器(非耗材)。1.6参数可根据理想体重进行智能设定。1.7使用比例电磁阀技术控制送气氧浓度,氧浓度范围:21-100%。二呼吸模式:2.1容量控制:VCV,CMV,A/C ,SIMV。2.2压力控制:PCV,CMV,A/C ,SIMV。2.3自主呼吸:SPN,SPONT,CPAP/PSV。2.4高级模式:2.4.1具备双水平气道内正压通气/压力释放通气:Bi-level、BiPAP、Bi-Vent或者APRV。(提供厂家彩页或检测报告或重要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2.4.2具备压力调节控制通气:Autoflow、PRVC或者VC+。(提供厂家彩页或检测报告或重要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2.4.3可以选配成比例辅助通气:呼吸机按照患者瞬间吸气努力的大小成比例的提供压力辅助。2.5具备容量支持功能:VS。2.6具备无创通气:NIV。2.7具备漏气补偿功能:LC。三呼吸机参数设定:3.1最低潮气量≤2 ml,最高潮气量≥2500ml(提供厂家彩页或检测报告或重要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3.2呼吸频率可调:调节范围≥1-100次/分。3.3吸气时间可调:调节范围≥0.2-8秒。3.4吸气压力可调:调节范围≥5-90cmH2O。3.5压力上升时间可调:调节范围≥0-2秒。3.6PEEP:调节范围≥0-45cmH2O。3.7压力支持:调节范围≥0-70cmH2O。3.8最大吸气流速:≥180L/min。3.9流量触发灵敏度:调节范围≥0.2-15L/min。3.10压力触发灵敏度:低于PEEP0.1-20cmH2O。3.11呼气灵敏度可调:调节范围≥1-80%。3.12吸呼比:调节范围≥1:10-4:1。四监测要求:4.1可监测:吸气末和呼气末压力,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分钟呼出通气量、自主呼吸分钟通气量,总频率,吸呼比等。4.2波形显示: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压力-容量环。4.3肺功能:静态顺应性和气道阻力,PEEPi和总PEEP,浅快呼吸指数和呼吸疲劳指数等。五报警:5.1可提供报警信息:呼出分钟通气量,呼吸频率,气道压力,吸入氧浓度,窒息报警时间等。5.2具有报警自动设置功能:自动报警设置功能,声、光、色三级智能报警,不仅提供报警信息内容, 同时可以提供报警解决方案,解决方案以具体文字形式显示在触摸屏上。(提供厂家彩页或检测报告或重要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六配置要求:6.1主机及附件(附件包括回路挂钩,彩色显示屏,吸入端/呼出端过滤器,支托回路用手臂等)。6.2加温湿化装置及附件。6.3呼吸管路。6.4台车。6.5保证呼吸机正常使用的其他必备组件。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注:带“★”“▲”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包四:流式细胞仪包三:三维后装治疗系统序号技术规格及要求一总体要求 1.1系统用途:主要用于高剂量率后装近距离治疗。1.2基本要求和系统基本组成1.2.1系统组成:系统包括后装治疗机、近距离治疗计划系统和施源器。1.2.2系统基本功能:系统能完成近距离治疗的二维和三维治疗计划的设计和实施。1.2.3治疗计划系统基本要求:近距离治疗计划系统应能精确重建所用施源器,并精确计算病人体内吸收剂量,将剂量分布结果以二维和三维方式显示。二后装治疗主机 2.1基本要求 2.1.1治疗通道:后装机应具备至少20个治疗通道。2.1.2放射源驻留步长:步长应达到1mm。▲2.1.3放射源驻留点数目:每个通道驻留点数应≥400个。2.1.4治疗长度:最小步长1mm时,治疗长度应达到400mm。2.1.5治疗导管长度:所有传输导管都为相同标准长度,避免传输管长度混淆。2.1.6主机重量:主机重量小于100kg,便于移动。2.2放射源2.2.1放射源类型:使用铱192放射源。2.2.2放射源活度:新放射源的活度应在10Ci±10%的范围。2.2.3放射源尺寸:放射源包壳尺寸应达到:直径≤0.9mm,长度≤4.6mm。2.2.4源线直径尺寸:源线直径应≤0.9mm。★2.2.5放射源传输次数:放射源传输次数≥30,000次。2.2.6放射源数量≥3颗。2.3放射源驱动系统 ▲2.3.1放射源到位精度:放射源到位精度应达到0.5mm。2.3.2放射源最小步进长度:放射源最小步进长度≤1mm。2.3.3放射源最小治疗半径:源所能通过最小治疗通道半径≤13mm。2.4辐射漏射2.4.1装载10居里放射源时,距离机器表面5cm处的剂量当量率≤ 0.01mSv/h。2.5安全性和质量保证要求2.5.1假源线:假源线检测传输导管和施源器连接的通道通畅性。2.5.2传输导管与后装机连接监测:通道分度器时刻监测所有传输导管与后装机的连接。2.5.3放射源回收系统:应具备采用电池供电直流电机的放射源回收系统。2.5.4放射源放射性污染检测工具:应具备专用源线擦拭工具,用于检测放射性污染。2.5.5放射源到位精度调整:可在控制系统中对放射源到位精度进行调整。2.6治疗控制系统2.6.1基本组成:含控制记录用计算机一台和治疗控制面板一套。2.6.2计算机硬件:计算机显示器至少22英寸,操作系统为Windows 7或以上操作系统。2.6.3控制系统模块:治疗控制系统应该包括治疗、计划管理、维护、报告模块和专门的QA模块。2.6.4用户界面信息。2.6.4.1用户界面应可显示患者和系统的信息。2.6.4.2应具备信息显示栏,显示系统状态和提示下一步需要进行的操作。2.6.4.3应具备检查列表,实时显示系统状态和安全连锁信息。2.6.4.4治疗时,彩色动画显示治疗通道、放射源驻留位置和系统状态。2.6.5治疗计划修改和编辑:可方便的修改和编辑计划。2.6.6治疗报告:生成治疗前和治疗后报告。2.6.7治疗计划导入:可支持通过网络导入DICOM治疗计划。2.6.8用户权限管理:可对每个用户单独设置用户权限和密码保护。2.6.9治疗控制面板 2.6.9.1操控方式:治疗控制面板应采用触控式设计,可动态显示各种控制信息。2.6.9.2报警2.6.9.2.1出现报警状况时显示警报和编码。2.6.9.2.2出现报警状态时具有声音报警。2.6.9.2.3治疗状态显示:治疗过程中,动态显示剩余治疗时间和照射状态。2.7配套工具和设备2.7.1应具备应急源罐。2.7.2应具备应急钳子和剪刀,用于紧急情况下处理放射源。2.7.3应具备放射源位置检查尺,精确验证放射源到位精度。2.7.4应具备放射源位置模拟尺,用于确定治疗位置以及测量施源器的长度。2.7.5应具备独立室内辐射监测系统。2.7.6应包括彩色闭路监视系统和对讲系统1套。2.7.7应提供1套放射源验证系统,包括井型电离室、静电计、放射源适配器支架、线缆及放射源校准证书。三近距离治疗计划系统3.1计算机工作站:含一台近距离治疗计划工作站及外设。3.1.1操作系统:WINDOWS 10 64位专业版操作系统。3.1.2CPU:英特尔至强八核CPU,主频≥3.0GHz。3.1.3硬盘:固态硬盘500GB以上。3.1.4图形加速卡:品牌彩色图形加速卡,显存≥1GB。3.1.5内存:工作站内存配置16GB。3.1.6彩色液晶显示器≥24英寸。3.1.7配置DVD刻录机。3.2应配置A4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3.3应配置不间断电源。3.4近距离治疗计划系统软件:后装机用近距离治疗计划系统软件。3.4.1轮廓线勾画和图像融合功能。3.4.1.1应具备轮廓线勾画和图像融合功能。3.4.1.2可三维重建任意层面,并支持在冠状面、矢状面、横断面及其他任意切面上都可以进行靶区和正常组织勾画。3.4.1.3可实现CT、MR、PET等多个系列影像融合。3.4.1.4可提供全自动、Dicom Identity信息、标记点、三维表面和手工的图像配准。3.4.1.5可提供透视镜方式显示融合图像。3.4.1.6可提供棋盘格、横向和纵向叠加等多种显示方式显示融合图像。3.4.1.7可在融合的图像上直接勾画器官轮廓。3.4.2近距离计划工具3.4.2.1应支持多种基于投影图像的二维重建方式: 1) 正交投影重建; 2) 半正交投影重建; 3) 变角投影重建; 4) 等中心重建。3.4.3支持基于CT、MR图像的三维重建 1) 逐层图像的施源器重建; 2) 从任意方向切面图像上重建施源器; 3) 自动识别施源器; 4) 从施源器接口端或顶端开始重建; 5) 在融合的图像上重建。3.4.4计划模板功能:应具备计划模板功能。3.4.5剂量参考点设置 1) 病人剂量点; 2) 施源器点; 3) 其他类型剂量点,包括坐标轴、施源管坐标系点、巴塞尔坐标系点、距离最小剂量、靶区表面点等。3.4.6计划评估工具3.4.6.1提供剂量体积直方图 (DVH)。3.4.6.2任意层面上显示剂量冷点和热点。3.4.6.33D图像的冷点和热点显示。3.4.6.4任意平面和3D的实时剂量线和剂量云显示工具。3.4.6.5应支持多个计划的评估和比较。3.4.6.6支持多个计划同步进行比较。3.4.7打印输出:3.4.7.1应支持剂量分布打印输出。3.4.7.2用户应可自定义打印图形比例。3.4.7.3应可显示放射源衰减表。3.4.7.4显示界面应可截图打印。3.4.8DICOM输入和输出接口:应支持DICOM RT标准,支持:1) DICOM RT images;2) DICOM RT structure sets;3) DICOM RT plans;4) DICOM RT doses;5) DICOM query and retrieve;3.4.9提供至少2种基于不同优化算法的逆向优化工具,通过设置靶区和危及器官的剂量体积限制条件自动优化剂量分布。3.4.9.1可自动优化放射源驻留时间;3.4.9.2可设置多个靶区和危及器官剂量限制条件;3.4.9.3至少1种逆向优化工具可锁定指定的通道,优化过程中锁定通道的驻留位置和驻留时间不会变化。3.4.10软件应具备施源器模板功能:3.4.10.1应具备施源器库管理功能;3.4.10.2可支持最常见的妇科施源器的三维建模;3.4.10.3可支持在投影图像、断层图像上使用施源器库进行施源器重建。四施源器4.1应提供Fletcher型金属三通道妇科施源器6套,每套应包括15度、30度、45度宫腔管各1根,以及微型、半球形卵形帽对各1对。4.2应提供Fletcher型CT/MR兼容妇科施源器2套,应包括直径4mm的15度、30度和45度宫腔管各1根,卵形帽对最小半径7.5mm。主要部件为非金属材质。MR兼容性标识应为MR安全(MR safe)。在CT和MR图像上没有伪影和变形。另外应提供15mm和20mm的插植卵形帽各1对,并提供至少25根配套长度为294mm的塑料插植针。4.3应提供阴道施源器2套,施源器应带至少15度、30度和45度三个不同角度宫腔管,直径20mm、25mm、30mm和35mm的圆柱各1套。4.4应提供直径1.5mm,长度200mm的金属插植针40根,并提供配套插植针芯40根。4.5应提供直径6F、长度240mm的塑料尖头插植针至少18根,并提供配套插植针芯。4.6应提供直肠施源器1套,施源器圆筒由柔软的硅材料制成,表面上有8个放射状的治疗通道。4.7应提供鼻咽施源器1套,应包含至少5个鼻咽腔模具。模具按鼻咽腔形状设计,由柔性硅树脂制成。模具的上表面包含2个通道,用于优化鼻咽治疗。4.8应提供直径5F、长度140cm的塑料管施源器1套,可沿闭合通道将放射源送到治疗部位。塑料管上应带有厘米刻度标记,标记长度≥85cm,可用于测量施源器的插入深度。4.9应提供食道施源器1套,包括6mm、8mm、10mm三种不同直径的食道施源管,治疗管位于探条管中心,可以优化食道壁治疗的深度剂量,同时减少粘膜剂量。探条管顶端为柔软的锥形,易于食道狭窄扩张。4.10应提供上述施源器所必需配套传输管及标记线。五保修与服务支持5.1保修期:应免费提供自验收之日起≥12个月保修服务。5.2放射源:厂家应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负责新源的进口和旧源的出口手续以及环保相关各项手续,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旧源拆除、新源安装、新旧源国内国外全部运输费用、剂量检测等。5.3安装和维修: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应由厂家工程师完成,以确保服务质量。六安装与培训6.1安装6.1.1投标人协助完成机房设计。6.1.2厂家提供免费安装服务。6.2培训6.2.1提供5天的现场培训。6.2.2场培训应包括医生、物理师、技师和护士的培训。6.2.3现场培训内容包括后装机的操作、质量保证、治疗计划系统、施源器知识以及换源、安全程序和紧急情况处理。七提供所投产品的详细配置清单编号技术规格及要求一整体要求1.1产品的功能参数及软硬件配置应满足买方要求。二技术参数2.1流式细胞仪至少配有2根激光器及6个荧光检测通道,其中配备的激光器波长须包含488、633nm,且仪器可以根据科研需求具备升级空间,可就地升级满足更复杂多色实验要求;★2.2流式细胞仪荧光检测支持≥6色荧光;▲2.3流式细胞仪的荧光检测通道采用高灵敏PMT光电倍增管作为检测器,且支持PMT的电压调节,满足弱信号的精准调节;2.4流式细胞仪的荧光检测灵敏度:FITC2.5流式细胞仪的细胞获取速度不低于9000细胞/秒;2.6流式细胞仪节约样本,要求最小进样量2.7流式细胞仪单管样本交叉污染率▲2.8流式细胞仪采用鞘液聚焦细胞结合正压上样方式,避免真空泵、注射泵和蠕动泵等负压上样设计的后续维护成本和不稳定性;▲2.9流式细胞仪配有独立外置的液流车供给装置,配备≥2个能够独立加压的功能性液体容器,包括鞘液桶、废液桶、清洗液桶等,实现日常开机、清洗液流自动化控制; 2.10流式细胞仪支持数字化矩阵补偿、在线补补偿、脱机补偿等多种补偿方式,方便后续的数据分析;2.11为避免采样失真对检测结果的影响,要求流式细胞仪的动力学分辨率优于18bit,浮点运算解析度优于32bit;2.12流式细胞仪配备原装电脑工作站,要求CPU不低于Intel I7,内存≥16G,硬盘≥1T,显示器≥34寸,配有激光彩色打印机,采用Windows操作系统;2.13配套工作站内置原厂质控软件,可以检测仪器各荧光通道的状态,可生成Levey-Jennings质控曲线,自动跟踪监测仪器性能,并最终形成全面的质控报告;2.14配套工作站内置分析软件,能够通过自动化获取程序预览并记录复杂的多个样品的数据。将结果批量分析并以图形方式呈现;自动创建补偿调节窗口、设定补偿值,可自动输出FCS数据及PDF格式的检测报告;2.15为防止以外断电对设备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随机配备不小于3KW容量的净化稳压电源;2.16提供所投产品的详细配置清单。1.4“工作现场”是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合同货物座落的地方。1.3“检验当局”是指位于工作现场或其附近的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地方分支机构,或“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情况下确定的检验方。1.2“卖方”是指投标文件为买方接受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被指明的卖方。1.1“买方”是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买方。1.定义: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合同通用条款1.10“试运行”是指为验明合同货物的机械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单台货物和一系列货物分别进行的测试。1.9“安装”是指有关货物、备件和材料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设计图将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1.8“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货物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培训。1.7“技术服务”是指在合同货物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技术指导、协助以及监督等。1.6“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货物的检验、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1.5“合同货物”是指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备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详见合同附件1。1.16“合同生效日”是指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得到履行时的日期。1.15“合同价格”是指在卖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1.14“合同货币”是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中所使用的货币。1.13“保证期”是指自验收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卖方保证合同货物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货物存在的任何缺陷。详见合同附件2。1.12“验收”是指合同货物在性能考核中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之后,买方对合同货物的接受。1.11“性能考核”是指根据合同附件3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货物是否达到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的考核。2.2合同货物的原产地国家和制造商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中。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合同货物”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2.合同范围1.19“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1.18“月”是指日历月数。1.17“日”是指日历日数。5.履约保证金4.1买方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4.支付3.2合同货物的分项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1。3.1本合同总价为“合同专用条款”标明的金额。合同总价是固定价格。3.价格B.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现金。银行保函:由买方可接受的的银行。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或买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或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并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5.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本合同货币,或“合同专用条款”中所规定的买方可5.2如果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追索。5.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同货物。实际交货日期的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6.2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交货期限、批次和交货条件交付合6.1合同货物大约净重、总毛量、总体积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6.交货和保险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买方将退还卖方。5.4本合同第11.5条规定的保证期期满证书签署日期起60日后,履约保函6.7卖方应向一流的保险公司投保金额为装运的合同货物的发票价值110%6.6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装运并交付合同货物。运数量、金额、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以及货物准备发运和预计到达卸货地点的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如果有易燃货物和危险货物,亦应注明有关细节。6.5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物的名称、装6.4卸货地点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6.3装运地点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货物应由卖方用新的坚固的木箱进行包装7.包装与标记的规定支付迟交违约金或提供其他救济。迟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货物的义务。6.8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交货,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货物运输保险。若交货地点为买方项目现场,则以卖方为受益人;若交货地点为卖方工厂,卖方代办货物运输及保险,则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协助买方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代表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根据买方要求尽快以原合同价格补供丢失或损坏的合同货物。C.相关合同货物的技术资料一份;B.质量合格证副本一式两份;A.装箱明细单副本一式两份;7.3在合同货物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7.2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标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内容。根据合同货物在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应在包装箱上显著地标明“轻放”、“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以及其它国际运输中通用的标记。对于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合同货物,还应在包装箱上标明重量、重心和挂钩位置。从而保证合同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9.检验8.1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交付技术资料。8.技术资料7.5凡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7.4如果使用集装箱运输,卖方应在装箱以前对集装箱的状况进行检查,以确保用于运输合同货物的集装箱状态良好。集装箱内应备有充足的货物支架和包装垫木,以防止合同货物在集装箱内移动。卖方应对因其疏忽而导致的合同货物的任何损坏负责。D.需要组装的部件及机器的系统装配图一式两份。10.技术服务和考核验收9.4如果技术资料中规定的检验标准和规格不完全,检验当局有权自行决定按照买方国家的现行标准和/或检验当局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进行检验。9.3如果在保证期满前发现合同货物存在缺陷,不论该缺陷是由于归咎于卖方的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隐蔽性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原材料引起的,买方均有权提请检验当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外观、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检验。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合同货物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检验当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应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9.2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买方应申请检验当局就合同货物的9.1卖方或制造商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合同货物进行出厂检验。如果安装和/或试运行和/或性能考核因卖方原因发生迟延和/或在其它情况如果在本合同第10.3条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任何指标未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要求,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12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10.4如果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所有保证指标在性能考核中都已经达到,双方授权代表应在性能考核后5日内签署合同货物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10.3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合同货物进行性能考核。10.2在安装工作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合同双方应在安装结束后5日内签署安装证书。该证书的签署日期应视为安装工作完成日。10.1合同货物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11.4卖方保证它是与合同货物和技术资料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如果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而被诉称非法使用或侵犯了知识产权,买方应通知卖方,由卖方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事务,卖方应补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花费、赔偿或损失。11.3卖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合同货物运行必需的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11.2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应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货物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11.1卖方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质量优越的、没有设计上和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合同附件2的规定并且适合于合同规定的用途和目的。11.保证下发生额外费用,双方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货物进行降价。由卖方自负费用以新货物替换有缺陷的合同货物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者补供遗漏的合同货物或技术资料,同时卖方应在重新起算的保证期内对替换后的货物作出质量保证。卖方应自负风险和费用将替换后的货物或补供的货物运抵工作现场。对于急需的货物,卖方应自负费用将其空运到工作现场。由卖方自负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或消除合同货物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工作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12.1如果合同货物在检验、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和保证期内,卖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救济方式,救济方式包括:12.索赔11.5合同货物保证期的期限和内容为“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和内容。保证期满后,买方应出具合同货物的保证期期满证书正副本各一份。13.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13.不可抗力12.3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作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2.2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30日内提出的,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E.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拒收货物,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合同价款和承担相关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全部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必需的其它费用。B.卖方未能使合同货物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者A.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最终期限交付合同货物和/或技术资料;或者14.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14.合同的终止13.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3.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14.4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买方给予补偿。B.“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其旨在使投标价成为人为的、无竞争的价格,并使买方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A.“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14.3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或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4.2如果一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不妨碍或影响行使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17.1本合同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7.合同生效及其他16.1本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6.适用法律15.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或提交法院判决。15.争议的解决17.7任何一方在执行任何合同条款和条件时准予另一方的放松、宽容、延迟或放纵或时间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那一方在合同之下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合同的任何违背、任何免责也不应导致对任何后面或延续的合同分项的免责,或弃权。17.6没有另一方的事先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7.5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17.4合同双方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所有合同文件及相关的修订和合同双方之间的书面联络,应使用中文书就并按中文解释。17.3双方应各自承担中国税务机构向其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税费。17.2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年限。合同到期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附件1供货范围和分项价格清单(略)18.合同附件17.11合同双方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地址发往合同另一方。有关重要事项的传真应及时用挂号信或快件确认。17.10合同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就合同主要内容方面的完整协议,并且取代合同签订前所有关于这方面的通讯、协商、协议(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17.9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仅供参考使用,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文的解释。17.8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文件中的单数含意包括复数,复数也包括单数。下述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的主要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与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通用条款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合同专用条款附件4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略)附件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验收考核(略)附件2技术规格、性能、保证指标和保证(略)条款号内 容1.1买方:南京鼓楼医院1.2卖方:待定。1.4工作现场:南京鼓楼医院指定地点1.14合同货币:人民币2.2合同货物的原产地:待定合同货物的制造商:待定*4.1付款方式:第一、三包:合同生效,货到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30日,医院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120日,医院支付合同总额的60%;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一年,医院无息付清余款。第二包:合同生效,设备经鼓楼医院验收合格后,由南京颐瑞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总额的30%;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90日,由南京颐瑞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总额的60%;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一年,由南京颐瑞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息付清余款。第四包: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合格,医院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0%,设备正常使用一年后无息付清余款。6.1卖方需提供货物大约净重、总毛量、总体积等技术资料6.2交货条件及时限: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详细说明“合同签订后货到项目现场的天数(日历日)”,及“接到买方送货通知后所需完成送货的天数(日历日)”。6.3装运地点:待定6.4卸货地点:医院现场6.5发运前7天。6.6卖方每逾期一周交货,按设备总价的5‰收取滞纳金;如逾期时间超过6周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在不妨碍买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并向卖方索赔。8.1买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说明书。*11.5质量保证期:第一包: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免费质保期,原厂质保免费质保期≥三年;第二包: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三年;第三包: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一年;第四包: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三年。12.1根据卖方违约的程度,买方有权采取A、B、C、D、E五种救济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或几种。12.3A.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14天内给予回复。14.1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14天内仍未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增加14.1DD.未得到买方许可,擅自将本合同货物或服务分包给其他单位。14.4E.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包括定金)。15.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买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提交买方所在地法院判决。(分包号)(分包名称)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封面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目录评审索引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资格审查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符合性审查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六、明细报价表五、开标一览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二、投标人信用承诺一、投标人基本情况十二、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一、服务方案十、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九、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八、响应偏差表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二、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十三、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区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单位性质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备注(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一、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注:20年月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 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不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三、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二、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履约交付;一、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编号为的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名称:(盖章)七、我方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六、我方同意遵守贵方有关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五、我方愿按《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四、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未出席的可不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名称:(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授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公开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名称:(盖章)招标编号:包号:五、开标一览表年月日标题内容单位投标总价元交货期天是否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是否为环保节能产品备注(品牌、型号、国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名称:(盖章)在“备注(符合小微企业等规定的请注明)”栏内,填写“符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产品报价”,“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产品报价总计”填写汇总价(报价折扣无需折算),如果未按上表格式填写,评标时将均不予折扣。注:投标人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六、明细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符合小微企业等规定的请注明)…合计投标报价总计¥ 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其中,小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报价总计¥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单位名称:(盖章)(一)投标技术响应偏差表八、响应偏差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完整填写此函;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偏差内容及说明页码(付款方式、交货期、质保期须逐条应答,且不可负偏差)(二)投标商务偏离表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1、凡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第四部分技术要求须逐条应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偏差内容及说明页码格式自拟,可附相关产品技术彩页九、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2、投标人商务条件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1、凡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须点对点应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名称:(盖章)十一、服务方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名称:(盖章)注:投标人应将所投货物的主要部件、配件等材料的品牌、产地、相关参数、质保期满后的优惠价格等在表中空白处填列。十、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主要部件及辅材品牌产地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质保期满后优惠价格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空置。十三、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二、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拟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单舱清洗机 有创呼吸机 三维后装治疗系统 流式细胞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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