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中标结果公示(凤阳县李二庄中学2022)



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cg202210-093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阳晶利科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
成交金额:叁拾捌万玖仟玖佰元整(小写:38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数量: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单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五、评审专家名单:司敬超、杜文卫、胡秀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费金额为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米兰花园北门东侧5楼,联系电话:18949713055。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联系电话:0550-636782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李二庄中学
地址: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
联系方式:0550-2551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凤阳县米兰花园北门东侧5楼
联系方式:18949713055、18705175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王工
电 话:18949713055、1870517534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凤阳县李二庄中学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2/10/25 15:17:20

提交用时:

0天6小时25分50秒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2/10/25 15:40:4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4分29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6小时25分5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4分29秒

附件:

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成交结果公告.docx
成交结果公告.docx

分项报价清单.jpg
分项报价清单.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视频:

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采购人:凤阳县李二庄中学(盖章)项目编号:czcg202210-093竞争性谈判文件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32第三章评审办法2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七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6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4采购需求: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最高限价:55万元预算金额:55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czcg202210-09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方式:网上下载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三、获取采购文件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时间:2022年10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二开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其他补充事宜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二开标室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米兰花园北门东侧5楼名称:安徽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50-2551651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名称:凤阳县李二庄中学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8949713055、18705175343项目联系人:吴工、王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949713055、18705175343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1.1项目编号czcg202210-0931.1供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1.1供货(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凤阳县境内)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联 系 人:衡校长 电 话:0550-2551651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代理机构:安徽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吴工、王工电 话:18949713055、187051753431.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4采购预算投资估算价55万元1.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4.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7.2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0.1谈判预备会不召开10.2供应商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质疑,请于2022年10月21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2年10月22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11.1联合体谈判本次谈判□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收费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专家评审费(无票据):具体已实际发生为准;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支付主体:上述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16.3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款23.1谈判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24谈判保证金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5.1响应文件数量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以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 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注:以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解密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15时00分至2022年10月24日16时00分。27.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8.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2 年10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二开标室28.3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29.1谈判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32.1.1是否授权谈判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32.1.2谈判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32.2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成交通知书发放形式:数据电文。36.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付款方式、时间、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并具备实施条件 5 个工作日预付合同价的 40%(中标人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设备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且提供相关资料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100%(以上均无息)。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谈判文件发布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特别提示1.供应商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谈判文件,否则无法上传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谈判,请供应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审委员会否决其谈判资格,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谈判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响应文件。4.供应商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5.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供应商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响应文件。7.供应商投标MAC地址一致,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投标。8.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供应商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谈判资格。9.评审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供应商雷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谈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供应商和代理公司到谈判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谈判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可能出现由于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谈判机会,请各供应商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而废标或无效响应的情况,责任自负!11.系统中提供的表格与谈判文件中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 13.本谈判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谈判文件的响应。 14.评审委员会只依靠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 15.谈判公告发布的内容与谈判文件中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本谈判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项目概况(一)总则二、供应商须知1.4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本项目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标包划分:2.2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2.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范围: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谈判方法:5.1本次采购项目合同采用单价合同。5.计价方式:4.1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采购方式:8.谈判费用7.4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需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供应商资格: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1不组织,供应商务必自己踏勘现场9.踏勘现场8.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2.代理服务费11.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适用)10.3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0.1本项目不招开谈判预备会10.谈判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3.4所有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都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的,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递交的时间为准)。(本项目不适用)13.3推荐品牌有助于供应商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最大限度满足谈判文件提供的详细参数。(本项目不适用)13.2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13.1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12.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专家评审费(无票据):具体已实际发生为准。上述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13.6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谈判;16.1谈判文件包括内容:16.谈判文件的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谈判文件。15.谈判文件的编制依据(二)谈判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谈判办法中相关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7.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7.1谈判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4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10月21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16.2除16.1款内容外,采购答疑亦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9.1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供应商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19.样品(本项目不适用)18.1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18.谈判文件的发出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3谈判文件的解释21.响应文件的组成、上传说明20.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0.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20.响应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2谈判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响应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上传到系统中。(1)供应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谈判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谈判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好的响应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响应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非加密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将第一种响应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中。21.2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请严格按照上述响应文件组成内容要求准备电子标书,资信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上传至资信文件中、商务文件相关材料上传至商务文件中,无对应上传窗口的,可以在其他所需材料中上传。如发生资信证明文件内容上传至商务部分中,或商务标内容上传至资信证明文件中等此类类似现象的,被谈判小组判定其某部分内容缺失,导致评审结论不合格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21.1响应文件的组成(2)本次谈判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供应商的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3响应文件的编制(5)如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50-3801701。(3)请供应商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已加密的响应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响应文件。22.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2谈判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服务的名称总价。22.1谈判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2.谈判报价(4)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分别签章。(3)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22.9谈判报价中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响应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2.8谈判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22.7如响应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响应服务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22.6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5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供应商自负,采购人将认为这些费用供应商已计取,并包含在报价中。22.4谈判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4.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2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1谈判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谈判有效期22.10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谈判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谈判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谈判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结果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最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时由采购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望各供应商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最后报价的综合单价结合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综合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计算下浮比例时最后报价和首次响应报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价款结算时按计算后的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如有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包含暂估价或暂列金额,该费用结算时不予下浮。(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4.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25.2电子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5.1响应文件数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4.4谈判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17】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响庆的等。28.谈判(五)谈判、评审和成交27.1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谈判时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2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谈判系统不予接收,谈判将被拒绝26.响应文件的提交(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宣布谈判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28.2开标程序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28.1谈判的时间和地点28.3谈判异议多标段(包)项目应按以上顺序依次开启。(6)谈判结束。(5)公布供应商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3)公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等;29.2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9.1.2谈判小组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29.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29.1谈判小组的组成29.谈判小组供应商对谈判有异议的,操作方法详见“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00415/0f4f2581-0577-4c0d-af56-731ccaf08778.html。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9.3谈判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5)无效响应情况说明;(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览表;(3)谈判记录;(2)谈判小组成员名单;(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9.4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10)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9)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8)供应商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6)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30.1.2阅读、研究谈判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获取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0.1.1阅读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编写的采购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0.1评审准备工作30.评审29.6谈判小组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谈判小组成员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及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1829.5谈判小组接受采购人授权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30.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0.3评审原则:30.2.1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30.2谈判办法30.1.4核对评审工作用表。30.1.3熟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30.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30.5报价合理性的判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0.4.2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0.4.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30.4响应文件的澄清30.9成交结果公告谈判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30.8评审过程的保密30.7.1谈判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审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30.7评审报告的签署(2)竞争性谈判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审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审。31.1.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31.1.2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31.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31.成交采购人应将所有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32.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1.2.4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分别向招标代理机构、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费。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31.2.3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和其评审得分与排序。31.2.2成交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代理公司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31.2.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1.2成交通知书32.2变更交易方式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1重新谈判3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3.1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供应商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3.合同授予标准(六)合同的授予按照滁州市公管局相关规定执行。35.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谈判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4.5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须为谈判文件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响应的有关方面高于谈判文件标准的,可按高的标准执行。34.4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34.3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供应商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2采购人如不按本供应商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谈判保证金的数额对供应商进行赔偿,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7.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36.1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6.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七)纪律和监督35.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质疑与投诉39.1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9.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9.2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38.1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38.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40.5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供应商出具受理证明。40.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供应商公章后,将该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40.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0.1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0.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送达采购人。40.1供应商对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0.询问、质疑1.本次谈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一、总则第三章评审办法41.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进行投诉。41.投诉40.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供应商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2.2.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2.2响应文件的澄清2.1.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1谈判文件的初审2.评审程序2.4.1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2.3.1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资信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比较与评价2.2.3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2.2.2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成交的依据。3.2数字证书,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挑选相关材料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或按谈判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所需材料”里,做电子投标书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供应商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3.1评审细则3.资格性审查:二、响应文件初审2.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企业诚信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评审核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下述文件: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5)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技术参数响应表及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7)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声明函) 2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8)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协议(如有)4.3.谈判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标书中须按谈判文件要求上传扫描件,以供审查。4.1评审细则4.符合性审查3.3电子标书中的材料请上传清晰的扫描上传,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即使供应商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响应处理。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响应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4)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响应文件的完整 性(5)响应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2响应文件的完整 性(6)响应文件形式内容响应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3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5.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答复。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质疑、询标、澄清回复等操作方法详见《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5.1评审阶段,评审专家可能会要求有关供应商就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如因供应商未参加谈判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供应商放弃该权利。三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6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4.5供应商可在20分钟内对谈判小组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供应商的异议进行复议。4.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6.详细评审即按本章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小组将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四、竞争性谈判5.4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论供应商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供应商拒绝对响应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报价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响应的数量与谈判的数量不一致时,以谈判数量为准。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响应数量与谈判数量不一致时,以谈判数量为准。5.3谈判小组修正错误的原则:本项目最后报价具体要求:本次谈判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谈判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谈判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结果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最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时由采购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望各供应商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最后报价的综合单价结合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综合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计算下浮比例时最后报价和首次响应报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价款结算时按计算后的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如有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包含暂估价或暂列金额,该费用结算时不予下浮。6.1.4供应商需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最后报价为不可更改价格,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依据。6.1.3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1.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要求:①如果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该报价可大于或等于或小于原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但不得高于最高限价;②如果未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该报价可等于或小于原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③无论最后报价属于哪种情形,最终是否认可的权利属于谈判小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6.1.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6.1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8.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8.无效条款7.经资信标评审、商务评审后,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若几个投标人最终响应报价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的方式确定其排列名次位置。五、推荐中标候选人2.成交候选供应商享受政策性优惠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开、公示。特别说明:1.评审专家检验上述材料的电子标,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本项目不适用)(2)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8.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2)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1)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谈判系统不予接收,其响应将被拒绝。(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7)被暂停营业的;(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5)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4)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1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14)供应商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3)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委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2)供应商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5)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供应商的报价各项单价高于谈判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4)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但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8.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8.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10)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本条不适用);(7)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委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6)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措施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报价的。(6)拒不确认谈判小组评审修正的响应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无效;(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供应商有效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谈判小组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响应无效;(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二.技术参数要求一、采购需求清单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7)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双人床2502踏步衣柜1753脸盆架90白乳胶:采用环保白乳胶,游离甲醛≤1.0g/kg,苯≤0.2g/kg。总会发性有机物≤110g/l,投标人提供依据GB/T11175-2002《合成树脂乳液试验方法》HG/T2727-2010《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对外观、粘度、不挥发物、PH值、压缩剪切强度(干强度)、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进行检测并检测合格的白乳胶检测报告(供应商供货的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床板:床板正反刨光,板条为橡木材质,板材铺板刨光后厚度不小于17mm,铺板间距不大于5mm,两面光边倒圆角。喷漆均匀,表面漆膜平整光亮、无皱皮、发粘和漏漆现象。油漆采用环保净味油漆,五底三面,均为整体喷涂漆面符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经过烘干、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油漆:水性环保底漆和面漆,VOC含量≤110g/L,甲醛含量≤30mg/kg,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mg/kg)(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乙二醇二甲醚、乙二醇二乙醚、二乙二醇二甲醚、三乙二醇二甲醚)苯系物总和含量mg/kg(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未检出。(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标准)供应商供货同时需提供符合上述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性底漆和面漆检测报告(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或其他供应商原因导致在归定时间内不能及时送货安装,影响项目进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每个部件均经过刨光、砂光、倒角、圆角处理,成品无毛刺、无裂纹,接缝自然,无明显缺口和缝隙。踏步衣柜:全部用橡木材质,深度为1.1m,宽度为48cm,每个踏步的高度为33cm,橡木木材厚度为3cm,共计4个踏步,每个踏步门打开都可以放置衣物等。双人床:橡木材质,内径1m*1.9m,外径1.1m*2m,高度是1.98m,一层和二层之间距离是1.2m,一层下的储物空间是30cm,上下床的立柱是10cm*12cm,床边是8cm*12cm,床头立柱之间分别有三根4cm*12cm的立柱,一根4cm*12cm和一根4cm*12cm方木相连,护栏高度为38cm,床边前后护栏分别有3根6cm*7cm的方木相连,床边为2.2cm厚的橡木板材,上下各有5根6cm*7cm厚的橡木支撑,稳固性很好,所有实木用料下差2-3mm,橡木床保用10年。附图:不锈钢盆架:脸盆架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直径为39.5cm,三角边弧度分别为长50.8cm,宽为36cm,单层高度为22cm,共计3层,总高度为1.28m.五金件: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五金配件,经防锈处理,达到国家标准。投标人提供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27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过载试验要求:垂直向下静载荷达到300N,水平侧向静载荷达到150N,功能试验要求:垂直向下静载荷达到200N,水平侧向静载荷达到100N;、金属表面耐腐蚀符合中性盐雾150小时检测标准达到10级标准;8、质量工艺:所有板材外表面不应有刃角,棱角部位应做到倒棱、倒圆角,处理后线条应均匀保持一致。外表面和内表面乙级手指可触及的隐蔽处,均不得有锐利的棱角、毛刺以及小五金部件露出的锐利尖锐。(中标单位根据现场尺寸,中标后3日内提供一间样品间,給业主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供货。)投标人提供公寓床依据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材料要求、外观要求、力学性能、理化性能要求、安全性能要求、重金属含量(限色漆)、甲醛释放量进行检测,供货时提供检测结果符合标准的检测报告道00MM米120MM030MM*100MM线30MM×200MM2820828208300300612010510017510017510005120i100高低床侧立面图20860892008宫27527527527527527511b000880高低床平面尺寸圆圳00MM×120MM40MM*128MM30MM*100MM30MM*200MM圳00MM×120MM40MM*128MM30MM*100MM30MM*200MM圳00MM×120MM40MM*128MM30MM*100MM30MM*200MM圳00MM×120MM40MM*128MM30MM*100MM30MM*200MM圳00MM×120MM40MM*128MM30MM*100MM30MM*200MM38183086B38183086B38183086B38183086B38183086B20001000q10015010015000150100150101500高低床正立面圈275275|27527530303301100踏步柜侧立面圈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买方:卖方:合同名称编号一、合同协议书(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采购标的、数量、质量要求(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1)交易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1.本合同文件(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7.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方法6.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5.合同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并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预付合同价的40%(中标人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设备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且提供相关资料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以上均无息)。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3.合同总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名称:(盖章)名称:(盖章)买方:卖方: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8.合同的生效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签字)(签字)(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一.合同文件二、合同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合同的一般性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4.完整物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6.包装(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质量保证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伴随服务(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采购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标的物的交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9.检验和验收(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1.合同价款和支付五.合同价款和支付(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六.违约责任(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合格的销售发票;(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3.买方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5.不可抗力(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14.卖方违约责任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6.索赔七.索赔(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17.履约保证金八.履约保证金(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8.合同的解除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0.合同的生效十.合同的生效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19.合同的转让(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21.争议解决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23.未尽事宜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2.合同份数。十二.附则供应商:(盖单位章)项目编号:项目(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3)企业诚信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的支持资料;(8)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7)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6)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见附件);(5)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件1(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_日地址: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响应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2.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附件2企业诚信响应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件3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日期: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签章)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特此声明。本承诺声明:(供应商名称)对本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致:(采购人):服务承诺书附件4注: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附件5: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序号品目名称规格型号及参数是否响应其他情况说明序号品目名称招标要求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投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是否响应其他情况说明1是/否2是/否3是/否……注: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相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相关技术证明资料,否决其响应文件。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详细配置清单…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日期:供应商(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郑重声明,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单位章)项目编号项目(响应文件二)商务标二、商务标格式文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报价一览表附件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总报价\供货(服务)期总报价 (大写): 元(小写) : 元供货(服务)期: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致:(采购人)响应函附件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4.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谈判保证金。并且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编号)”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供货(服务)期:。电话:通讯地址:日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3、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相关交易服务费、代理费、专家费、调试、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本项目采用格式自拟表格)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自拟)传真:序号服务类型单价数量合价备注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等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元;小写: 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供应商:(签章);二次报价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序号名称事 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报价次数第 次4报价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5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5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6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附件14、报价只需报总价,各项单价按照总价同比例下浮。3、本表无需上传至响应文件中,二次报价时使用。2、响应单位通过远程谈判后再填写最终报价,不需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二次报价是在系统答疑回复栏签章提交。备注:1、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应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不得高于原响应文件报价,否则,报价无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一)工程建设项目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二)政府采购项目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或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或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三、相关要求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附件2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围标、串标的;(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第七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谈判文件进行确认。采购人:凤阳县李二庄中学委托代理人:衡校长联系电话:0550-2551651 2022 年10月18日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王工电 话:18949713055、18705175343 2022 年10月18日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供应商名称:凤阳晶利科贸有限公司三、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czcg202210-093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七、公告期限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费金额为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五、评审专家名单:司敬超、杜文卫、胡秀萍四、主要标的信息成交金额:叁拾捌万玖仟玖佰元整(小写:389900.00元)货物类名称: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品牌(如有):详见分项报价清单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数量: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单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联系电话:0550-636782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米兰花园北门东侧5楼,联系电话:18949713055。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米兰花园北门东侧5楼名称:安徽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50-2551651地址: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名称:凤阳县李二庄中学1.采购文件(有)十、附件电话:18949713055、18705175343项目联系人:吴工、王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949713055、187051753435.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自拟)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单价(元)数量合价(元)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等双人床雅天梦1760.00250440000.00是踏步衣柜雅天梦300.0017552500.00是3脸盆架雅天梦110.00909900.00是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伍拾万零贰仟肆佰元;小写:502400.00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伍拾万零贰仟肆佰元;小写:502400.00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伍拾万零贰仟肆佰元;小写:502400.00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伍拾万零贰仟肆佰元;小写:502400.00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伍拾万零贰仟肆佰元;小写:502400.00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伍拾万零贰仟肆佰元;小写:502400.00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9供应商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022年10月21日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凤阳县李二庄中学(单位名称)的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供应商全部为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凤阳县李二庄中学迁建项目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凤阳晶利科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30万元,资产总额为2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不法承担相应资企业右你(盖、;日期:2022年10月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物资采购及安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