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罪犯生活费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攀西监狱2022)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865

二、项目名称:罪犯生活费(鲜冻肉及蔬菜干杂)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绿源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88号1栋5层10号
1,1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绿源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农副产品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1(批)
1,140,000.00
1,14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国友(评审小组组长)、王强、翁力、王旭(采购人代表)、梁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05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00022210200017215[2022]05574
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3、中标金额:肉、禽类(鲜、冻猪牛羊肉;鲜、冻鸡鸭兔肉):下浮13%;蛋类下浮:8%;鲜鱼类下浮:15%;干杂类下浮:1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攀西监狱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马坪坝村
联系方式:张老师 0834-2503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8-6573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65731881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罪犯生活费(鲜冻肉及蔬菜干杂)招标文件(2022092602).pdf
罪犯生活费(鲜冻肉及蔬菜干杂)招标文件(2022092602).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报告.pdf
评审报告.pdf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865罪犯生活费(鲜冻肉及蔬菜干杂)招标文件四川省攀西监狱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2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八章附件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攀西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罪犯生活费(鲜冻肉及蔬菜干杂)”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罪犯生活费(鲜冻肉及蔬菜干杂)二、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865三、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1个包,拟确定中标人1名。(采购详情见第五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六、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八、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1.获取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9日;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1)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2)成功获取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1.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温馨提示: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等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国家和社区相关要求,请前来我公司的供应商注意最新的疫情管控措施和要求,避免因健康码等原因无法现场提交相应资料的可能性。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附件1)。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附件2)。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攀西监狱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马坪坝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4-2503837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5731881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定向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项目属性货物3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114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114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实质性要求)不允许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7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8相同品牌处理(实质性要求)(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豆瓣。9信息安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10信用记录查询(实质性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2)查询时间:本项目资格审查时;(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12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接受1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不接受14投标文件的份数“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实质性要求)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15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不收取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1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金额:人民币5万元;收款单位:四川省攀西监狱。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昌长安支行。银行账号:22-631801040005686。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注:1.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17现场踏勘和答疑不举行18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若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19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5731881提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20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谭老师联系方式:028-65731881提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4)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格式详见第八章附件3)21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2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23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代理服务费缴纳及中标通知书领取的事宜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65731881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2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5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1)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15%收取;(2)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银行账号:67786868126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顺序(1)招标文件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有专门规定的,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为准;(2)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3)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二、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4-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成都市财政局文件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海银行成都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联系电话: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028-86627320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402100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87086226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东大街支行028-83318935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小微企业银行部028-85341647潮海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772083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附件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附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川省攀西监狱(单位名称)的罪犯生活费(鲜冻肉及蔬菜干杂)(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鲜、冻猪肉(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昆宁县佰鑫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45万元,资产总额为4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鲜、冻牛羊肉(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晃宁县佰鑫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45万元,资产总额为4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鲜、冻鸡鸭兔肉(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昆宁县佰鑫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45万元,资产总额为4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蛋类(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绿国东创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6005万元,资产总额为16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鲜鱼类(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崇州市富民水产研究所(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245万元,资产总额为32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第7页6.干杂类(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省生生酱园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3人,营业收入为2976万元,资产总额为75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绿源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0月24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2页-四川轩辖罪犯生活费(鲜冻肉及蔬菜干杂)评标报告采购人:四川省攀西监狱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轩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865日期:2022年10月24日评标委员会组长签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四川省攀西监狱对“罪犯生活费(鲜冻肉及蔬菜千杂)”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采购委托四川轩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2年9月2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9日。(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情况介绍:无。二、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标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二)评分标准及权值: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西昌蔬果乐园农贸有限公司2四川鑫宏瑞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3四川沁天鑫商贸有限公司4西昌千食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四川恒优康商贸有限公司6四川臻至善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7四川家知晓连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眉山腾彩科技有限公司9成都市锐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10四川绿源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四、评标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2(一)评标地点:四川轩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曾国友(评标委员会组长)、梁歌、王强、翁力、王旭(采购人代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在四川省财政厅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五、开标情况(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10月24且,在四川轩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11时00分,共收到6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四川鑫宏瑞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2成都市锐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3四川绿源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4眉山腾彩科技有限公司5西昌蔬果乐园农贸有限公司西昌千食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开标会由蒲会主持,蒙星合负责记录,苏述萍_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了宣读,监督进行现场监督。六、评标情况及说明(一)评标过程情况1、评标过程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程序执行。2、评标过程不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3、评标过程不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投标人澄清情况:无(四)有效投标人名单:序号投标人名称1四川鑫宏瑞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2成都市锐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3四川绿源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4眉山腾彩科技有限公司5西昌蔬果乐园农贸有限公司6西昌千食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五)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原因无投标人名称无七、评标得分序号投标人名称得分(平均)1四川鑫宏瑞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93.412成都市锐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87.753四川绿源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95.584眉山腾彩科技有限公司71.245西昌蔬果乐园农贸有限公司93.056西昌千食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2.64八、评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绿源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肉、禽类(鲜、冻猪牛羊肉:鲜、冻鸡鸭兔肉):13%蛋类:8%鲜鱼类:15%干杂类:15%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名称中标金额下浮%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宏瑞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肉、禽类(鲜、冻猪牛羊肉:鲜、冻鸡鸭兔肉):12%蛋类:8%鲜鱼类:26.5%干杂类:23.6%第三中标候选人西昌蔬果乐园农贸有限公司肉、禽类(鲜、冻猪牛羊肉:鲜、冻鸡鸭兔肉):23.3%蛋类:9.8%鲜鱼类:23.3%干杂类:33.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理由: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推荐以上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理由: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推荐以上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理由: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推荐以上中标候选人。九、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成员对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Yate监督人员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罪犯生活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