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



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ZX2022-10(ZC)-00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700-2022-00476
三、项目名称
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中大地质基础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楠竹林磁湖路79号
中标(成交)金额:13(万元)

服务类

名称: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万红红,周学军,郑先伟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0-26
2、评审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收费金额:0.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
联系方式:1333993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
联系方式:0711-3258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曼莉
电话:0711-3258658

相关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斜坡治理工程、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pdf竞争性磋商文件--斜坡治理工程、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竞争性磋商鄂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2-00476项目名称: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X2022-10(ZC)-004采购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10月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招标/采购文件审查确认表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贵单位的委托,由我公司承担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我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编制的招标/采购文件,已经我公司内部审核,认为符合要求,请予以审核并确认。附件: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审查意见:同意按此文件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ZX2022-10(ZC)-004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2-004763、项目名称: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5(万元)6、最高限价:15(万元)7、采购需求: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相应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获取时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自行下载);(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五、开启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1、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2、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3、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联系电话:1333993059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联系电话:0711-32586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曼莉电话:0711-3258658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第二章磋商程序及内容一、磋商程序1.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竞标单位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查验到会竞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磋商竞标单位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检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参加磋商顺序的抽签。5.磋商小组对磋商竞标单位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并按竞标单位的抽签顺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磋商招竞标单位对需要澄清补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承诺。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本次磋商中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未加盖公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3)磋商时,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或认证不符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6)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8)本项目磋商小组认为其他应属于废标的情况。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竞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竞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8.评标、定标原则:(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单位的评审方法。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单位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招标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竞标单位或者报价未超过招标预算的竞标单位不足3家的。二、磋商内容1.对磋商竞标单位的公司概况、经营业绩进行确认。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等技术要求。3.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竞争性优惠条款进行核实确认。4.对磋商竞标单位的服务方案进行确认。5.磋商竞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最终磋商价格及有关承诺。6.其他必须涉及的磋商内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第三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类别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联系人:陈科长联系电话:13339930598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联系人:金曼莉联系电话:0711-32586583项目名称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4采购内容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5预算金额15万元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7磋商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相应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8本项目类型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类型: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本项目所采购的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10价格扣除比例□货物类服务类□工程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本表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4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磋商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无须提供本授权书。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5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八、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名称及基本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或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员工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上一年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6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需要提供该承诺。供应商(公章):日期: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7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时,间:年月日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8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符合)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9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十二、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名称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0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十三、承诺书我公司郑重承诺:在(项目名称)磋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愿意接受相应惩罚。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1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十四、其他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1.招标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须提交的其他资料;2.磋商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2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坳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ZZX2022-10(ZC)-004十五、二次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元小写:元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服务承诺注:1.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计算,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2.本表为磋商所用,其内容必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二次报价表自带,并加盖公章,现场填写)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3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中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中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的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李墩村五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王铺村公路边坡墙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需要提供该承诺碳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湖北省中大地质基础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2022年10月21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公路边坡崩塌治理工程设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