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监管 银行中标结果公示(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招选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NZT-(2022)-GC-029(招标文件编号:HNZT-(2022)-GC-029)
二、项目名称:招选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市分行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西侧那大控规8号街区和瑞综合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活期存款利率
费率(%):0.5500000

供应商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人民大道21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活期存款利率
费率(%):0.4500000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儋州市东坡路117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活期存款利率
费率(%):0.4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市分行
招选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3年
详见附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
招选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3年
详见附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
招选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3年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丽丽、徐艳楠、黄晓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
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
第三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儋州市那大镇         
联系方式:羊女士0898-23327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卓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新世界花园小区B9号             
联系方式:王工 0898-23589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898-2358967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招选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银行服务/银行代理服务

采购单位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27日 10:4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丽丽、徐艳楠、黄晓娜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23589679

采购单位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儋州市那大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羊女士0898-23327910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卓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新世界花园小区B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0898-23589679

附件:

附件1
需求书docx.pdf需求书docx.pdf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一、服务范围:儋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之日起3年。三、具体要求(一)银行应按《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建立端口与住建局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进行对接,并承担网络建设、维护、信息等相关服务费用。(二)银行应全面履行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义务,在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前,与甲方、开发企业签订《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三)依照住建局委托的权限范围,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资金划拨、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要求为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和拨付等相关业务,并做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收支情况的报表工作,每月底向住建局报送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的对账单。(四)银行根据《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明确住建局出具的预售监管资金同意拨付证明等手续,方可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等相关业务,银行不得开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网银功能和和自动扣款等转账业务,银行不得擅自划扣。(五)商品房预售资金只能用于相应的监管项目工程建设,银行不得将监管协议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以任何方式冲抵该开发企业的贷款及相关利息和其它费用等。开发企业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银行凭住建局出具的《注销监管通知书》及时办理监管账户内资金结算与注销监管账户手续。(六)银行对未按规定使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未按规定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及以收取其它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的开发企业,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同时记入人民银行诚信系统。(七)银行应按国家规定利率政策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存款计付利息。(八)单家银行需要按年度支付给业主委托第三方监督费用:单价银行支付的费用为该银行当年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所产生的年日均余额*千分之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品房预售监管 银行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