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交通事故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2)



104国道南渡段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恒泰采竞磋-2022007号
二、项目名称:104国道南渡段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通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溧阳市溧城镇游子吟大道19号-1501
中标(成交)金额:1068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104国道南渡段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施工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中分带改造、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缺陷修复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办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 项目经理:张青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苏232141432359)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磊、陈秋萍、李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附件”(计价格[2002]1980号)(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计取)收费标准规定的60%计取。造价咨询费根据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计取。金额为943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
联系方式:0519-81661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联系方式:0519-81182336(转分机号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凌、潘钰曙
电 话:0519-81182336(转分机号8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104国道南渡段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采购文件.doc104国道南渡段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编号/包号:恒泰采竞磋-2022007号项目名称:104国道南渡段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8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采购邀请-1-目录1.项目编号:恒泰采竞磋-2022007号一、项目基本情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6项目概况104国道南渡段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04国道南渡段,现场桩号K1240+800-K1251+800,总里程11km。项目路段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肩宽26m。现状段落车速较快,中分带开口处绿化过高,遮挡视线等隐患。6.采购需求:5.最高限价:109.2252万元4.预算金额:125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104国道南渡段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办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本项目共设一个包,包号为G104ND-YHZZ,主要工作内容为设计图纸范围内中分带改造、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缺陷修复等。本次整治措施主要包括:降低中分带开口处绿化;缩小部分中分带开口,拆除原有护栏封闭中分带开口现状护栏,新建绿化中分带封闭开口,绿化恢复;公交站台移位至交叉口下游方向50m外;坡度较大的支路坡改平,增设纵向减速标线。(2)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性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三、获取磋商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其他资格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将报名申请表及承诺函(在公告页面下载并填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jshtcz@163.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2.地点:电子邮件1.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时间:2022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2)所有供应商应派相关人员自行踏勘现场,以方便磋商时能考虑全部因素。(1)踏勘方式:自行踏勘。2.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常财购〔2021〕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②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会议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身份证。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另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会议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提前了解本地区疫情防控政策的具体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准时参加:4.疫情防控措施及磋商会议安排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不接受修改。(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10月21日24:00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jshtcz@163.com。答疑回复时间:2022年10月22日24:00时前,由采购代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至领件人邮箱。名称: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1)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未提供的,代理机构不接收其响应文件。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磋商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遵守磋商现场会议纪律。联系方式:0519-81182336(转分机号808)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名称: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9-81661723地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519-81182336(转分机号808)项目联系人:张凌、潘钰曙3.项目联系方式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清单报价。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工作;(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根据工程量清单填报的该项金额;(3)其他要求:如果投标人不具备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单位,则需将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工作分包给具有该资质的单位;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请于2022年10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jshtcz@163.com。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9-81182336(转分机号808);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附件”(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规定的60%计取(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计取)。造价咨询费根据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计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机构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060 1010 0100 7954 22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一说明供应商须知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响应费用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知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响应文件格式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在磋商小组评审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定成交的依据。【注:供应商各自填写工程量清单及最后报价】磋商报价应包含供应商为优质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填写磋商一览表。磋商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报价清单的总价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提交装订的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有效期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凡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当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鲜章。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无效。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审查和评分要求的相关各种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业绩合同等材料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复印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供的任何补充材料。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前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拆封及初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拆封,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检查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至其他会议室等候或在线等待,做好正式磋商准备。首轮报价不公开,直接进入磋商评审阶段。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如有异议须当场示意提出。磋商流程五评审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内容本身,不依靠磋商开始后的任何外来证明。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磋商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磋商评审的依据。2、供应商拒不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的澄清(2)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磋商小组本项目不公开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依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即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4)磋商及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小组评审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且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作为评定成交的依据。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询问与质疑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评审程序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复印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有,具体规定为:_/_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工程量清单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其他:/。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主观分36分2.1总体施工组织及规划7分总体施工组织及规划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施工工艺流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工序计划安排进行评分。对驻地、三场、施工、管理等的标准化、智能化方案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分。提供的总体施工组织及规划完善性、符合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7分;提供的总体施工组织及规划完善性、符合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提供的总体施工组织及规划完善性、符合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7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对本项目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和措施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安全性较高的,得7分;提供的方案和措施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安全性一般的,得5分;提供的方案和措施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安全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3工程质量管理、工期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7分工程质量管理、工期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根据工程质量管理、工期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是否满足要求进行评分。提供的工程质量管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有效性较高的,得7分;提供的工程质量管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有效性一般的,得5分;提供的工程质量管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有效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4文明施工、环保(含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及保证措施7分文明施工、环保(含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及保证措施根据安全管理体系、文明施工、环保(含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与措施合理、全面、有效性及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交通保通措施、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合理进行评分。提供的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合理性较高的,得7分;提供的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合理性一般的,得5分;提供的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合理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5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5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根据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与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合理性进行评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与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合理性较高的,得5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与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合理性一般的,得3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与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合理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6文件规范性3分由评委对磋商文件内容完整性(内容是否缺失、前后矛盾,文中存在错字或表述不清等),格式规范性,装订整齐度(装订错页、编排混乱等)等方面评价,以及其他错误方面等进行评分。文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得3分;文件内容较完整、格式较规范、装订较整齐,得2分;文件内容缺失严重、格式不规范、装订错页散乱,得0分。3客观分34分3.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8分①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每担任过一项公路隐患整治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得4分,最多得4分。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每担任过一项公路养护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得2分,最多得4分。③本项最多可得8分。项目经理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复印件(如有)并加盖公章,若提供资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内容(如完工时间、人员职务等),另需由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分。3.2拟投入的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外)6分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得2分。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得2分。应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3供应商企业业绩20分①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每完成过一项公路隐患整治施工项目,得5分,最多得10分。②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每完成过一项公路养护施工项目,得3分,最多得15分。③本项最多可得20分。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复印件(如有)并加盖公章,若提供资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内容(如完工时间等),另需由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计分。合计1002、本项目共设一个包,包号为G104ND-YHZZ,主要工作内容为设计图纸范围内中分带改造、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缺陷修复等。本次整治措施主要包括:降低中分带开口处绿化;缩小部分中分带开口,拆除原有护栏封闭中分带开口现状护栏,新建绿化中分带封闭开口,绿化恢复;公交站台移位至交叉口下游方向50m外;坡度较大的支路坡改平,增设纵向减速标线。104国道南渡段,现场桩号K1240+800-K1251+800,总里程11km。项目路段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肩宽26m。现状段落车速较快,中分带开口处绿化过高,遮挡视线等隐患。1、项目概况一、采购需求第四章采购需求(3)项目经理具有一定的资历和相关经验。★(2)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项目经理。(1)供应商具有一定的企业综合实力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企业资历和类似业绩经历。二、企业实力及拟投入人员要求4、质量要求: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办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4、成交单位需严格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采购单位确认合格,成交单位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3、供应商应能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招标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供方提供的标的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2、本项目报价是指为优质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供应商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三、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4)本项目需配备一定数量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一、合同协议书(格式)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注: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带“★”为实质性响应参数,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6、成交单位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汇报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并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同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向采购人汇报或接受检查。5、成交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3)磋商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认可的数量进行计量支付,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固定不变,承包人不得借口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中标合同单价。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7)其他合同文件。(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后);(5)图纸;(4)磋商文件;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为:每月28日为计量截止日,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申报后,发包人按计量支付不低于计量款的80%,完工后付清余款(不计利息)。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5.工程质量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工程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本合同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圆(¥)。④承包人应当建立进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反映农民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家庭地址、工资卡号、联系方式)、岗位技能信息(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劳动合同信息、进退场时间、在岗考勤、工资支付(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和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农民工签字)、诚信信息等。台账报建发包人备案,并至少保存至项目交工且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后三年。③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②承包人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①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由承包人先行垫付欠款。承包人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①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承包人承建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9.农民工工资保障10.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单位应针对工程实际,分析扬尘来源,制定有效的扬尘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应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整治工作。相关费用含在清单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如承包人对施工现场扬尘管控达不到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常交质[2018]4号文”要求标准,则由发包人予以1万元/次处罚。(2)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等管线的正常使用。(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10.1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10.环境保护文明施工(2)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撒、垃圾不乱弃,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1)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围挡、大门、标牌标准化、材料码放整齐化(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集中、整齐码放)、安全设施规范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工作生化秩序化。10.6文明施工10.5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压,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10.4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承包人应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合理设置取土坑和弃土场,取土坑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承包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将临时占地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10.3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储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12.1工程保险12.保险(3)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处理,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疑似病例,应及时送医,并做好该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加强人员上岗管理,人员上岗前应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并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当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防疫教育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执行;(1)工作前制定详细的防疫方案,落实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11.承包人防疫相关要求:13.承包人违约根据苏人社规【2020】1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包人应按合同价0.9‰的金额,为本工程中所有人员(包括临时用工)办理工伤保险,其费用包括在清单报价内,不另行支付。12.3工伤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根据本工程的风险程度自行投保,其费用包括在清单报价内,不另行支付。12.2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根据本工程的风险程度自行投保,其费用包括在清单报价内,不另行支付。1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4.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3.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造成的费用增加以及其他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13.3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任何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宜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办理。13.2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他部分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价格。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并由发包人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监理人应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或13.1当承包人发生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1)发包人可按签约时合同价格的1%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该违约金或通知履约保函开具银行支付或在中期支付证书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或二、廉政合同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1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6.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法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的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承包人的义务(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违约责任(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三、安全生产合同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7.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发包人职责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发包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5.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违约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追偿。3.违约责任(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供应商应按上表的格式,对照磋商文件中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的评审内容,建立起响应文件相关评审内容与页码之间的索引。2.评分索引表的位置应布置在响应文件前面。注: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评分索引表日期:序号评审内容满分分值自评得分响应文件页码范围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①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每担任过一项公路隐患整治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得4分,最多得4分。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每担任过一项公路养护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得2分,最多得4分。③本项最多可得8分。8P ~P 2拟投入的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外)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得2分。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得2分。6P ~P 3供应商企业业绩①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每完成过一项公路隐患整治施工项目,得5分,最多得10分。②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每完成过一项公路养护施工项目,得3分,最多得15分。③本项最多可得20分。20P ~P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致: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主要设备有: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说明:2-1中小企业声明函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4)其它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磋商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说明: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签章或印鉴: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7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合同条款偏离表9合同条款偏离表8工程量清单(按照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需求偏离表10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注:5)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4)文明施工、环保(含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及保证措施;3)工程质量管理、工期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1)总体施工组织及规划;11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项目编号: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编号:项目经理业绩一览表13项目经理业绩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序号项目名称交/竣工时间主要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在项目中担任的职务业主单位对应证明材料页码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编号:企业业绩案例一览表14企业业绩案例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响应。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拟分包情况说明15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响应报价的比例(%)1□小微企业□其他类型2□小微企业□其他类型…合计:16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2.如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1.本表仅在供应商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填写;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104国道南渡段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04国道南渡段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通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0人,营业收入为48616万元,资产总额为7883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一(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一(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一万元,资产总额为一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江期2022年10日F“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交通事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