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主副食品 农副食品中标结果公示(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YHAQD2022-0381(招标文件编号:HYHAQD2022-0381)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滨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30号2号楼2单元240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主副食品
折扣率(%):94.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青岛滨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丽萍、袁伟、厉蓓蓓、陆彩红、王珍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0532-6657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文玲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A室            
联系方式:凌明嘉 0532-85761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明嘉
电 话:  0532-857612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1月03日 08:30

评审专家名单
梁丽萍、袁伟、厉蓓蓓、陆彩红、王珍鸽。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凌明嘉

项目联系电话
0532-85761207

采购单位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0532-66577165

代理机构名称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文玲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A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凌明嘉 0532-85761207

附件:

附件1
10.10【定稿】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主副食品采购项目.doc10.10【定稿】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主副食品采购项目.doc

附件2
中标公告.doc中标公告.doc

项目编号:HYHAQD2022-0381招标文件机关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海逸恒安HAIYIHENGA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一章招标公告4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2.1.1主食品132.1物资要求13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131.项目说明13第四章采购需求13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12.评分标准231.相关要求23第五章评标办法233.商务条件21★2.2配套服务要求192.1.2副食品13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313.保密312.合格的投标人30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30第六章投标人须知303.评审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2710.招标文件329.采购代理服务费328.履约担保327.偏离326.询问及答复325.踏勘现场3116.投标文件的递交35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35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35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512.投标报价3411.投标文件的组成332.开标381.开标程序38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38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718.投诉3617.质疑359.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43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436.评标405.资格审查40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403.评标委员会38第八章纪律要求4914.违规处理4513.违规处理4512.违法违规情形44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4410.废标431.签订合同50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5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49附件二:授权委托书59附件一:投标函58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574.合同主要条款513.货物质量与验收502.追加合同金额50附件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6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64附件六:近年业绩一览表63附件五:技术响应一览表62附件四:商务响应一览表61附件三:开标一览表60一、项目基本情况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lingmingjia@sdhyha.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十:投标文件密封封套标记格式70附件九、资格证明材料格式(参考)6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相关产品及相关服务。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00万元项目名称: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HAQD2022-0381标包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1机关主副食品1批详见招标文件1)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地点:lingmingjia@sdhyha.com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肉制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是肉制品代理商的,所代理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账号:632580142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价:300.00元(备注项目简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第二步:扫描附件内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选取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缴费”,根据提示完善报名信息后保存提交(经办人:凌明嘉)。第一步: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的扫描件一起发至邮箱(lingmingjia@sdhyha.com)。FF12022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本采购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等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相关内容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及时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注: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山支行(一)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B室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详见招标文件(四)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联系方式:0532-85761207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文玲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A室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32-66577165名称: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话:0532-85761207项目联系人:凌明嘉3.项目联系方式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2采购代理机构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主副食品采购项目4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包。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为200万元,其他资金为/元。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9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无需支付□ 采购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代理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80%计取。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4招标文件的质疑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6投标报价的范围本项目报价以折扣率形式体现。17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0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1确定核心产品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22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 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23样品☑ 不需要24投标文件编制1.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资格资信文件统一装订成册,共一册。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3.响应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建议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25投标文件签章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6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3.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格式:word格式;介质:“U”盘。27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二个密封件,分别是:响应文件密封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件;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21年7月**日14时00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签字。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2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9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 1 组,其中:第1组,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 4 人。3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3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评标委员会确定 名中标候选人。☑ 是,评标委员会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授权确定 1 名中标人。32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3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3.1书面形式的定义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交上述证明材料1-8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如营业执照)□原件 复印件2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查询内容: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 复印件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原件 复印件4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 □复印件5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6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7在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复印件8投标人是肉制品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是肉制品代理商的,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 复印件第四章采购需求2.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2.其他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投标人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投标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通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或检验检疫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所投货物的质量负责。1.2所提供的各类食材均通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或检验检疫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投标人的送货及相关人员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项目说明2.1.1.2小麦粉:符合GB/T1355-2021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不陈旧、无杂质、无虫、无异味、无霉变。2.1.1.1大米:颗粒饱满、手感干燥,不陈旧;无杂质、无虫、无黑斑、无异味、无霉变。2.1.1主食品2.1物资要求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2.1.2.1.4地上茎类(包括莴苣、竹笋等):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莴苣茎皮光滑不开裂,无老根,无黄叶,不糠心,不烂芽;竹笋呈条状或锥状,鲜嫩,根部切口新鲜,无老皮、霉斑、残根。2.1.2.1.3地下茎类(包括土豆、莲藕、生姜、芋头等):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土豆圆滑均匀,无泥土,无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无黑心;莲藕身长个大,表皮颜色白中微黄,肉洁白、脆嫩,无泥土,蒂结少;生姜姜块完整、结实,无损伤,无皱缩,无黑心、糠心,不烂芽;芋头外观良好,干净、个头均匀,无开裂,无断折。2.1.2.1.2块根类(包括山葛、淮山药等):大小均匀,无畸形,无空心,无断折;根形完整,无细小根;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1.2.1.1肉质根类(包括白萝卜、胡萝卜等):表皮坚硬不开裂,干净清洁,无泥沙,无断折断裂;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根形完整,无畸形,无细小根;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1.2.1蔬菜类2.1.2副食品2.1.2.1.10瓢果类(包括南瓜、冬瓜、丝瓜、苦瓜、黄瓜、西葫芦等):外观清洁有光泽,表皮无损伤,瓜肉坚实,无裂口、折断;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1.2.1.9花菜类(包括菜花、西兰花等):个体周正,花球坚实,表面蓓蕾平展,无发乌,无褐变;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西兰花无开花现象。2.1.2.1.8茎类(黄洋葱、紫洋葱、百合等)。菜体完整,无损伤,切口新鲜,饱满紧实;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1.2.1.7结球叶类(包括大头菜、紫甘蓝、生菜球等):叶片无损伤,最外层无枯萎叶,无水滴出,无烂叶,无虫眼,无异常斑点;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1.2.1.6香辛叶类(包括芹菜、西芹、蒜苗、香菜、大葱、韭菜、韭黄、蒜黄、蒜苔、韭苔、大蒜等):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芹菜、西芹、蒜苗、香菜青绿,株棵完整无断折,不干枯,无黄叶、烂叶,无泥土;大葱新鲜青绿,株棵均匀无折断,无干枯,无黄叶、烂叶,不开花,无泥土;韭菜细长,叶呈淡绿色,无烂叶、杂叶、黄叶;韭黄棵杆粗细均匀,色泽淡黄,有光泽感,无折断,无褐变;蒜苔、韭苔青绿脆嫩,干爽无水,苔梗粗壮、均匀、柔软,基部不老化,苔包小,不带叶鞘,无划苔,无折断;大蒜蒜瓣饱满,表皮干爽清洁,无泥土。2.1.2.1.5普通叶类(包括上海青、菠菜、大白菜、生菜叶、油麦菜、空心菜、奶白菜、苦菊、茼蒿、油菜、芥兰、菜心等):叶茎完整,鲜嫩,无枯黄叶、花斑叶、烂叶,无烂根,不开花,不生杆,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他杂物,无明显浸水现象;捆扎成捆的,捆内无杂物,捆把直径在5-8厘米为宜;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1苹果(红富士):直径大小符合规格要求,果形端正、扁圆呈橘形,手感结实、饱满,颜色浅红、淡黄色为底,外表有光泽,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皮薄,果肉奶白色、爽脆多汁、清香鲜嫩、甜中带酸;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水果类2.1.2.1.14芽菜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豆苗等):芽茎鲜嫩,色清洁白净,跟呈白色,头呈淡黄或淡绿色,无折断,无变色变质;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1.2.1.13食用菌类(包括蘑菇、平菇、金针菇、香菇、杏鲍菇等):外形饱满,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鲜香菇、平菇等带柄类要求柄不能过长、过粗,且手轻捏无水渗出。2.1.2.1.12荚果类(包括芸豆、长豆角、荷兰豆、豌豆等):豆荚饱满无空心,外表无破皮或斑点,色泽鲜艳光亮;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长豆角长度约40公分左右,折断为实心。2.1.2.1.11浆果类(包括茄子、西红柿、青椒、尖椒、杭椒等):外表端正,皮亮有光泽,无破皮,着色均匀,有一定弹性;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7葡萄(含提子):果粒大且圆,结实饱满,呈黑紫色或紫红色,表面有霜,皮上无斑痕,果梗青绿且与果粒边接牢固,整串紧凑,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皮薄有籽,口感脆爽肥嫩,甜浓多汁,甜中带酸;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6火龙果:果实形状如一团火焰,果体结实、水分充足无皱纹,颜色鲜红光亮,体表有较厚的短叶、底部的花萼叶子较长,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肉乳白、肉中布满芝麻状的黑色种子,肉质脆嫩,口感清淡、微甜,水分充足;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5橘子(包括柑橘、沙糖桔、贡橘等):果实扁圆形,顶部有瘤状突起,蒂脐端凹陷,色泽橙黄,裹壁薄,易剥离,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肉爽脆、汁多、化渣、口味清甜;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4橙子:外形椭圆,果体较硬,光滑有弹性,颜色金黄或橙黄色、有光泽,表皮油点颗粒细小、结构紧凑,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皮薄,皮肉结合紧密不易剥落,瓣瓤不易分开,水分充足且较甜;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3梨(包括水晶梨、黄冠梨、香梨等):外形椭圆,果体饱满微软、整齐匀称、有晶莹之感,颜色浅黄,表皮光滑、有细小果点,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皮薄,果肉奶白色,肉质脆嫩无渣或硬块、甜美多汁;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2香蕉:果形长而弯曲,棱角不明显,果身圆满有弹性,中间为黄色(如需存放数天后食用,呈青色),两端青绿色或黄色,色泽自然光亮,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皮薄、易剥离,果肉呈淡黄色或奶白色,口感甘甜香浓、柔糯不涩;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13芒果:果面光滑,果体结实、水分充足无皱纹,味道甜美多汁;无斑点、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12菠萝:外形完整良好,呈黄绿色,两端略带青绿色,冠叶为深绿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外表较厚,有突出果眼(即鳞状的斑),果肉淡黄色,香气浓郁,味道甜美,脆爽多汁;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11柚子:果体颈部较短、似梨状,果身较硬、有弹性、分量重,颜色黄色或青黄色,表皮粗糙,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肉白或红色,隔分成瓣,瓣间易分离,味道酸甜;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10哈密瓜:呈长椭圆形,瓜形端正,果身结实微软,果把新鲜,网纹稠密,颜色浅绿色或黄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内瓤软硬适中,果肉浅黄色,鲜艳光润无坏心,味道甜美多汁;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9西瓜:椭圆状、形周正,无瓜蒂、瓜脐小,瓜声清脆、重量较轻、瓜身坚实,颜色墨绿、淡绿、白绿,有蛇状或不规则花纹,表面有光泽,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瓜皮较薄,瓜瓤为鲜红、淡红色或黄色,有黑色或褐色籽,无坏心现象,多汁、果肉脆爽甘甜;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8圣女果:果实呈椭圆形,直径约1-3厘米,橘黄或橘红色,颜色鲜艳,果面光滑,大小均匀,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皮不易剥离,汁多,无核,味道清甜;农药残留不超标。需使用食品级牢固塑料袋包装,不系死扣、不破袋,且在袋外表面标明需求单位、物资名称及重量。随供应物资附带检验检疫报告单。2.1.2.3鲜肉类2.1.2.2.17莲雾:果体呈长钟形,果色深红至紫黑色,水分充足无皱纹,海绵化组织少,脆爽多汁;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16龙眼:果实圆球形或扁圆球形,大小均匀,果体结实饱满,皮黄褐色,果肉乳白色或浅黄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15木瓜:椭圆形,瓜形端正,瓜身坚实,果肉颜色为橙色或橙红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2.1.2.2.14青枣:果实卵圆形,皮薄、浅绿色或黄绿色,汁多,肉质乳白色,脆嫩爽口,味清甜;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2.1.2.4冷冻肉类2.1.2.3.5其他(包括猪肚、猪心、牛肚、牛板筋、羊杂、鸡杂等):新鲜无异味,富有一定弹性,无药水浸泡迹象。2.1.2.3.4鲜禽肉(包括鸡肉、鸭肉、鸽子肉等):皮肤有光泽,肌肉切面新鲜,肉质富有弹性,白里透红,手指轻按后陷下处能够迅速恢复,表面微湿但不粘手,肉纤维不宜过粗;无异味、无淤血或死血、无注水迹象。2.1.2.3.3鲜羊肉(包括羊里脊、羊腿肉等):肉色深红、切面新鲜,肉皮为白至浅灰色;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而不粘手、无淤血,肉纤维不宜过粗;具有明显的羊膻味、无寄生虫、无注水迹象。2.1.2.3.2鲜牛肉(包括牛里脊、牛腱子、牛腩等):肉色深红、切面新鲜;肉质富有弹性,手指轻按后陷下处能够迅速恢复,表面微湿但不粘手、无淤血或死血,肉纤维不宜过粗;具有明显的牛肉气味、无寄生虫、无注水迹象。2.1.2.3.1鲜猪肉(包括五花肉、里脊肉、精瘦肉、肘子肉等):整体色泽鲜亮、切面新鲜,瘦肉部分为鲜红色,脂肪部分为白色或乳白色;肉质富有弹性,手指轻按后陷下处能够迅速恢复,表面微湿但不粘手、无淤血,肉纤维不宜过粗;无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迹象。其中,五花肉肥瘦相间、层次分明(共五层),带皮肉(五花肉、肘子肉等)表皮无毛,鲜排骨骨肉联结紧密、无以次充好现象,棒子骨带肉量合理。2.1.2.5.3活虾(包括中虾、中草虾、皮皮虾等):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眼部突起,虾身较挺,甲壳发亮发硬,肉质坚实;无异臭味、无畸形、无寄生虫。2.1.2.5.2鲜贝(包括鲍鱼、扇贝、芒果螺、带子螺、小白螺等):在静水中会伸出身体的一部分或微张口,受到外界刺激迅速恢复;表面清洁完整,两表壳相碰发出均匀实响,开壳无沙,肉质较肥;新鲜无异臭味、无畸形、无寄生虫。2.1.2.5.1鲜鱼(包括草鱼、鲫鱼、黄骨鱼等淡水鱼及海鲤、鲳鱼、石斑鱼等海水鱼):活鱼反应敏捷,杀好的鱼无异味、无腐烂粘稠。无嘴烂及其他外表损伤,鳞片有光泽、完整不易脱落,粘液无浑浊,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腹部坚实不膨胀,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无异臭味、无畸形、无寄生虫。符合检验检疫标准,需使用食品级牢固塑料袋包装,不系死扣、不破袋,且在袋外表面标明需求单位、物资名称及重量。2.1.2.5水产类需要提供检验检疫报告单;整箱包装完整,无破箱,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厂家信息明显,供应时间距货物生产日期不得超过该货物质量保证期的1/3。2.1.2.6.3豆腐皮:呈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有韧性,软硬适度,薄厚均匀,无杂质、不粘手;无发黑长毛现象,无酸臭等异常气味。2.1.2.6.2豆腐干:块形完整而有光泽,边角整齐,有一定的弹性,切开处挤压不出水、无杂质;无发黑长毛现象,无酸臭等异常气味。2.1.2.6.1豆腐:成均匀的白色或淡黄色块状,完整而有光泽,软硬适度、质地细嫩,有一定的弹性;有豆制品特有的香味,无发黑长毛现象,无酸臭等异常气味。2.1.2.6豆制品(预包装品)类2.1.2.5.5其他(包括鳝鱼、鱿鱼等):活体对外界刺激反应敏捷,表面光洁,非活体无异味、无腐烂粘稠;色泽纯正,无异臭味、无畸形、无寄生虫。2.1.2.5.4活螃蟹(包括三点蟹、大闸蟹、青花蟹等):体肥富有活力,翻扣在地上能够较快翻转过来;蟹腿坚实肥壮、手捏有硬感、能够有力地弯曲,脐部饱满、腹部发白,外壳呈青色、冷亮;无异臭味、无畸形、无寄生虫。2.1.2.8调料、饮品类2.1.2.7.2散装调味香料类:形状完整、手感干燥,手捏不易碎,无杂质、无虫、无异味、无霉变。2.1.2.7.1五谷杂粮、坚果类:颗粒饱满、手感干燥,不陈旧;无杂质、无虫、无黑斑、无异味、无霉变。2.1.2.7散装干货类2.1.2.6.5预包装品(包括凉粉、凉皮、内酯豆腐、千叶豆腐、酸菜等):处于合理的保质期范围内,且无包装破损或胀袋现象。2.1.2.6.4豆腐泡:呈浅黄色,有光泽,软硬适度,质地细嫩,有一定的弹性,无杂质、不粘手;无发黑长毛现象,无酸臭等异常气味。2.1.2.8.5鸡精:质量符合SB/T10371。2.1.2.8.4食用醋:桶装或瓶装,质量符合GB18187,卫生符合GB2719。2.1.2.8.3酱油(味极鲜、生抽、老抽等):桶装或瓶装,质量符合GB18186,卫生符合GB2717。2.1.2.8.2味精:袋装,质量符合GB/T8967,卫生符合GB2720。2.1.2.8.1食用盐:袋装,质量符合GB5461,卫生符合GB2721。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厂家信息、产品信息齐全、正规;生产日期清晰、真实、准确,接收日期距货物生产日期的时间不得超过该货物质量保证期的1/3;内外包装完整、干净,无泄漏、涨袋;每批次产品要有明确的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生产许可标识,拒绝一切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保证食品安全。2.2.2所有响应报价均为含税价格,如投标人不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不得参与该包响应。确定中标人和成交价格(折扣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增加税费。★2.2.1所配送的食品,在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均应达到无公害食品的标准。畜禽肉类、水产类除标明为冻品的品种外,其余均为新鲜食品。肉类和海产品必须提供质量检疫证明。成交后每批次产品供应前均须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证明文件书面提供给采购人,产品合格方可供货,全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2配套服务要求2.1.2.9鸡蛋:整箱包装完整,无破箱,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厂家信息明显,供应时间距生产日期不超过一周;箱内鸡蛋无破损。2.1.2.8.7酱类:质量符合GB/T24399、SB/T10612,卫生标准GB2718。2.1.2.8.6糖:质量符合GB1445。2.2.8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战时、执行重大任务、重大自然灾害之前的应急保障方案,如2(6、12、24)小时内分别能够供应蔬菜水果(畜禽肉、调料冻品)XX吨,其中蔬菜不可打水,要保障存放时间;投标人可为招标人储存蔬菜水果(畜禽肉、调料冻品)XX吨,以备招标人战备所需。2.2.7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本次报价必须包含“三包”服务,如因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6质量保证期:所有货物中,新鲜食品自接收之日起7天以上,冷藏、冷冻储存的食品自接收之日起120天以上,调料、饮料类食品按国家法定质量保证期执行,且接收日期距货物生产日期的时间不得超过该货物质量保证期的1/3;干货类食品质量保证期自接收之日起12个月。2.2.5中标人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配送,且副食品必须按照“生熟分装,蔬果与肉类分装”原则装车。招标人最晚于当天21时前提出需求,中标人必须于按时将物资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由中标人负责卸货,双方现场进行验收签字。2.2.4所配送的主副食品,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折扣率,折扣率全年不做调整;主副食品的供应价格=市场价格*折扣率;市场价格每月调查一次,市场调查小组由采购人、投标人双方代表共同组成,市场调查地点为青岛当地主副食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市场调查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当月调查价格作为下一月的市场价格。2.2.3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品种,确定中标人和成交价格(折扣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未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货物,供应价格、结算方式由供需双方另行约定。2.3.2投标人拟定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必须为食品专用车辆,不得与其他非食品货物共同或交叉使用同一运输车辆。应具备冷藏、保温功能,在配送各种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保质保险,不会造成腐烂等质量问题。2.3.1投标人拟定的配送小组,至少要包括1名专职司机,2名分拣人员。配送小组人员必须提供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2.3人员和车辆配备2.2.11由于中标人自身经营原因或在其服务过程中经过招标人考核认为其不再适合提供供货服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考核办法在双方签订合同中提现。如在供货期内遇管理政策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2.2.10招标人定期或不定期将对中标人供货的质量、价格、用户满意度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要求中标人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终止供货协议。2.2.9中标人所配送的副食品需按照实际情况拟订食品损耗率,经双方研究确定后不可随意更改。配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3.1配送期3.商务条件2.4.中标人在供货期内不允许将产品进行转包,一经查出取消其资格,企业承担相应责任。2.3.4中标人车辆人员进入我单位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体温量、出示健康码、人员信息登记等防控要求方可进入。中标人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供货商、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2.3.3中标人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3.4验收每月月终支付,期间货物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且中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后据实结算。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支付的,招标人予以提前告知,顺延付款期限。自中标人供货之日起,招标人每月月末按实际货物发生量(以每月供货实际数量为准)为中标人结算货款,付款前中标人需要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后据实结算。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支付的,招标人予以提前告知,顺延付款期限。3.3付款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3.2配送地点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上述不良行为中,经采购人认定无责且免于处罚的,不计入不良行为记录;3.4.2投标人在澄请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招标人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3.4.2中标人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如因质量问题引起就餐人员恶心、呕吐、中毒等事件,一经证实,中标人将承担由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3.4.1招标人对采购食材的质、量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形、形式不合要求、感官检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招标人有权将不合格的货物退给中标人,并要求中标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按招标人要求重新换货。若招标人收货后仍发现所供食品质量不合規定,应于收货之日起二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中标人,中标人进行调换或退货。若中标人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如果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下列标准:1.3当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1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1.相关要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说明:2.评分标准1.5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4“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内容分值评分因素分项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备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商务部分10企业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业绩(合同中须包含主食、肉食、粮油、蔬菜、水果等包含但不限于上述主副食品供货合同)业绩的每份得2分,最高10分。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须提供同一项目的合同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计分。商务部分8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配送车辆的,每配备一辆得1分,最高6分。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车辆为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计分。商务部分8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在服务区域内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其冷库面积≥1000㎡的,得2分;1000㎡≥冷库面积≥500㎡的,得1分。投标人在服务区域内不具有冷库或冷库面积小于500㎡的,本项不得分。技术部分8配送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是否满足用户需求,以及包括制作、管理、配送、人员配置、车辆配置、仓储及验收方案等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A、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8分;B、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C、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配送方案无可行性或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技术部分6供货渠道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关于供货渠道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分。A、有长期合作关系,货源供应稳定,供货渠道质量优,品质评价非常满意的,得6分;B、有固定合作的货源,供货渠道相对稳定,产品质量好的,得4分;C、没有固定合作的货源,但供货能力满足项目实际需求,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供货渠道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技术部分6人员配备及服务团队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的专业人员列表、以往服务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A、配备的人员技术力量雄厚,相关培训服务经验丰富,相关人员身份证明、资质证书材料详实,得6分;B、配备人员齐全,有相关培训服务经验,有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和资质证书材料,得4分;C、配备人员较少,无相关培训服务经验,证明材料简略,但能够保证项目按时完成的,得2分。未提供专业人员列表,无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技术部分6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保障和管理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A、有详细、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和管理措施,能够有效全过程(源头、检验、包装、供应、装卸、运输)保障食品卫生及安全,溯源清晰的,得6分;B、有完整的食品安全保障和管理措施,能够基本保障全过程(源头、检验、包装、供应、装卸、运输)食品卫生及安全,溯源可查的,得4分;C、有具体的食品安全保障和管理措施,对全过程(源头、检验、包装、供应、装卸、运输)食品卫生及安全有一定的保障,溯源可查的,得2分;食品安全保障和管理措施缺乏可行性,无法溯源查询的,或未提供相关保障和管理措施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服务承诺承诺做到专人负责、专库存储、专车运输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承诺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服务承诺根据各投标人承诺的执行重大任务、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对于所投产品的储备量≥20吨的,得5分,每减少5吨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关承诺或承诺储备量不符合实际的不得分。技术部分6应急保障措施根据供投标人预见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分:A、有详细、合理、切合实际的应急保障措施,可实施性强的,得6分;B、应急保障措施完整,有一定实施性额,得4分;C、应急保障措施简略,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对应措施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后期咨询人员配置、服务标准承诺等),进行评审:A、方案适用本项目,且描述详细、清晰,技术支撑材料详实,售后服务人员力量雄厚且提供了相关售后服务人员身份证明资料的,得5分;B、方案完整,描述合理,有技术支撑材料,售后服务人员充足且提供了相关售后服务人员身份证明资料的,得3分;C、方案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疫情防控方案根据副食品供应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方案,进行综合评分:A、方案适用本项目,且描述详细、清晰,计划合理,保障措施完善的,得5分;B、方案完整,描述合理,计划有执行性,保障措施合理的,得3分;C、方案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技术部分3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经磋商小组评审,每认可一条合理化建议,加1分,本项最高加3分。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5%以上的,则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价格可给予联合体_4_%的价格扣除。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3.1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3.评审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3)投标人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投标人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的不得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评审时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_10_%×(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报价/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_10_%×(监狱企业产品合计报价/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否则不予认定。3.2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③评审价格的计算:评审价格=最后报价×(1-扣除幅度).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一部分为节能、环保产品,由评委在评审时依据节能、环保产品所占比重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价格评审总分值和技术评审总分值的__4__%。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的__4__%的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的__4__%的加分;②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在供应商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①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的环保、节能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报价表中注明,未按要求提供和注明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报价处理。3.4节能、环保产品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第六章投标人须知②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不得分。①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说明: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合格的投标人2.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保密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2.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2.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2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1语言文字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4.5投标费用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投标有效期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询问及答复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踏勘现场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8.履约担保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7.偏离6.2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1)招标公告;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招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采购代理服务费(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6)投标人须知;(5)评标办法;(4)采购需求;(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投标文件格式;(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8)纪律和监督;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3.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11.3.4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和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11.3.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1.3.2提供202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或202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1.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11.3资格审查部分11.4.1投标函;11.4商务部分11.3.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1.3.8投标人是肉制品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是肉制品代理商的,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1.3.7在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11.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11.4.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1.4.6企业综合实力;11.4.5近年类似业绩一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11.4.4商务响应一览表;11.4.3开标一览表;11.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5.5服务承诺;11.5.4食品安全管理措施;11.5.3人员配备及服务团队;11.5.2供货渠道;11.5.1配送服务方案;11.5技术部分12.投标报价11.5.10投标人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11.5.9合理化建议;11.5.8疫情防控方案;11.5.7售后服务方案;11.5.6应急保障措施;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2.10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3.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见前附表。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7.质疑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7.3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18.投诉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六)提起投诉的日期。(五)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提供虚假材料;(一)捏造事实;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8.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宣布开标纪律;1.开标程序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开标1.6开标结束。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签到。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评审专家的抽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3.评标委员会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3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及相关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7.6编写评标报告;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8.4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3.8.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5技术和商务评审;4.4符合性审查;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1资格审查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5.资格审查4.10宣布评标结果。4.9编写评标报告;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7比较与评价;4.6澄清有关问题;6.评标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5.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审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重大违法犯罪情况。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6.1.2宣布评标纪律;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2符合性审查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6.3技术和商务评审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7.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7.定标6.3.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7.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7.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7.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后立即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7.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9.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9.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9.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8.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9.7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9.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9.4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9.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10.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0.废标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9.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0.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0.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2记名投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1.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11.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1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2.违法违规情形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2.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2.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2.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13.违规处理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2.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2.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2.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3.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3.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3.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3.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14.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以及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4.1中小企业优惠办法14.违规处理13.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3.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14.1.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4.1.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享受上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14.1.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上述小微企业应为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证明须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标价格的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格=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投标人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只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5)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第八章纪律要求14.5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仅用于评标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标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投标人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投标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并列明节能、环保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等;同时,在节能环保产品报价表后,附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可能会导致所投报的节能环保产品因无法认定而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4.4环保节能产品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6)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1.签订合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2.追加合同金额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3.货物质量与验收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甲方(最终用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4.合同主要条款货物标准:货物内容:货物名称:一、合同标的(甲方)所需(货物名称)经以(项目编号)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含货物规格型号)如下:乙方(中标人):乙方开户单位: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整。(分项价格详见附件合同货物清单)。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合同金额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开标时中标单位相关承诺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本合同的参数和技术规格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等条款相一致。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分期支付方式五、付款方式甲方支付四、付款途径账号:开户银行:3.1自货物验收合格投产使用之日起年。若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本合同项下设备质保期长于前述约定的,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3、质保期: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六、交货日期、地点、要求自中标人供货之日起,招标人每月月末按实际货物发生量(以每月供货实际数量为准)为中标人结算货款,付款前中标人需要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后据实结算。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支付的,招标人予以提前告知,顺延付款期限。七、售后服务3.6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甲方可垫付费用对设备进行修复,甲方修复设备所垫付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5设备在本合同约定质保期内,无法修复或者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3.4乙方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符合国家、行业和生产者的质量检测标准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并向用户交付相关资料的工具3.3在本合同约定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质量缺陷或者瑕疵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派专人到设备所在地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2乙方对设备的质量保证承诺。八、验收5、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4、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3、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乙方的售后服务承诺,对交付甲方的设备提供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九、知识产权4、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十一、乙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十、甲方责任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十二、违约责任5、消防车辆等大型装备应提供全寿命周期的主要耗损件、易损件及更换总成的目录和年度价格清单,并承诺保证供应且价格合理;4、合同除列明装备名称型号外,必须附有详细的中文技术规格书和清晰的外观照片,消防车辆等大型装备要附有设计三视图和随车器材、工具、零备件清单;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6、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5、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损害赔偿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4、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退还甲方所支付的合同价款且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退还甲方所支付的合同价款并且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乙方所供货物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十五、争议解决2、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十四、保密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不可抗力十七、本合同附件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甲方: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3、乙方响应文件;2、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1、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封面格式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电话:电话:(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地址: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副本)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HYHAQD20-的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负法律责任: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函附件一:投标函年月日电话:6、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版份。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此授权。(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附件三:开标一览表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名称(公章):2、本表必须按给定格式填写完整,不允许空白,如无相应内容,填“无”。注:1、本表除需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需另外一式三份单独密封,以便于唱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总报价(%)折扣: %备注:1.评审基准价:参照青岛批发市场平均价格,以折扣报价,折扣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格。2.例如,打八折,折扣为80%。七折,折扣为70%项目负责人姓名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声明(是否完全认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响应一览表附件四:商务响应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实际情况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偏差内容备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②请投标人在填写本表时,对应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写,并必须用具体数字或文字来表述,不能复制招标文件要求或仅填写“(不)偏离”或虚假应标。若投标人自行承诺的售后服务承诺与此表不一致的,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①请填写招标文件已列明并要求投标人响应的如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并逐一作出承诺。说明: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技术响应一览表附件五:技术响应一览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实际情况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及条目号偏差情况佐证证明材料页码附件六:近年业绩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②此表后还须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技术参数值的详细说明,并提供制造商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①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中各包的技术要求逐一填写,投标人不得自行增减或删除、修改任何指标,也不能直接复制粘贴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必须填写真实数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投标人名称(公章):请在此表后附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近年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近年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甲方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不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九、资格证明材料格式(参考)注:不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一、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采购诚信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投标人:若以上声明不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二、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如无,请填写“无”: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声明备注:1.招标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2.投标人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注: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与上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附件十:投标文件密封封套标记格式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2)投标人是肉制品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是肉制品代理商的,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年月日投标文件(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电话:投标文件(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电话:开标一览表(包号: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电话:电子文档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电话:封口格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加盖公章)…………………中标折扣:94.00%;中标人:青岛滨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三、中标信息二、项目名称: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一、项目编号:HYHAQD2022-0381中标结果公告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五、评审专家名单:梁丽萍、袁伟、厉蓓蓓、陆彩红、王珍鸽。四、主要标的信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30号2号楼2单元2402室。货物类名称:详见招标文件品牌:详见招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单价:详见招标文件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无。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0800万元。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文玲路5号白金广场C座202A室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32-66577165名称: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1.采购人信息电话:0532-85761207项目联系人:凌明嘉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32-8576120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副食品 农副食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