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川剧研究院2022)
“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
二、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18层6号
2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
服务类(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
传统戏曲艺术拍摄制作服务
1、川剧曲牌静场拍摄及录音;2、宣传片配合拍摄。
1、川剧传统曲牌拍摄时采用专业川剧乐队,演员按川剧剧目需要进行专业川剧造型妆容并着川剧服装进行表演。 2、川剧传统曲牌拍摄录制保证画面清晰,美观,包含三个机位的不同角度,剪辑流畅,录音清晰且同步画面。视频中不能出现卡顿、重复、跳帧,黑边框等现象。 3、供应商应提供专业的川剧表演以供拍摄,采购人有权在拍摄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于川剧表演的指导意见。对于不专业的川剧表演人员和乐队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到位。 4、供应商所提供的成品不得违反广告法,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反动以及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内容。 5、对于在本项目服务中产生的相关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及其他平台播出、展播等。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
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2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涛、谌倩、李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包2采用固定价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5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51010022210200010213[2022]02944,采购预算品目:C2002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1.5万元,最高限价: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60万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22.5万元;采购包3最高限价为9万元。2、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28-61882648。3、定向采购情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川剧研究院
地址:东风路北一巷3号
联系方式:028-84444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
联系方式:028-82753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2753723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7日
相关附件: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磋商文件(2022102601).rar
“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磋商文件(2022102601).rar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资格、实质、汇总.pdf
资格、实质、汇总.pdf
“川音川韵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供应商名称称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技术技术环节环节(61分分)商务商务环节环节(29分分)价格价格环节环节(10分分)综合评审得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分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是/否39.83201069.830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10000(元)(贰拾壹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琴弦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0000(元)(贰拾贰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弋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15000(元)(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成都琴弦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是/否24.509.5534.050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10000(元)(贰拾壹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琴弦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0000(元)(贰拾贰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弋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15000(元)(贰拾壹万伍仟元整)。3成都弋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是/否19.509.7729.270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10000(元)(贰拾壹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琴弦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0000(元)(贰拾贰万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弋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15000(元)(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022-11-07-第1页-磋性争竞“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成都市川剧研究院中国•四川(成都)件文商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一章磋商邀请1目录二〇二二年十月共同编制第九章评审方法60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2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1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1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9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川剧研究院委托,拟对“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第十二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78第十一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76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2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已落实。二、资金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采购人:成都市川剧研究院。2.采购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1.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四、供应商邀请方式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采购包进行磋商,选择多个采购包进行磋商的,必须按包件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包3:川剧戏歌创作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包2:传统戏曲艺术拍摄制作服务;采购包1: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服务;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本项目共分为3个采购包: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采购包1、2、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六、本项目各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7、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公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公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四)注意事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三)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7日00:00:00至2022年11月2日23:59:59。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7日10:0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签收邮件不等于签收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装、密封和标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方可进行签收,否则,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的或者因邮寄破损或者因邮寄信息不清楚造成的提前误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而被拒收等不利情形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中铁西城写字楼)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9:30:00至2022年11月7日10:00:00(北京时间)。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联系人:阳老师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3号采购人:成都市川剧研究院十三、联系方式十二、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中铁西城写字楼)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中铁西城写字楼)帐号:18010000001447211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8-84444051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电话:028-82753723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电子邮件:2725928110@qq.com电话传真:028-82753723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承诺的真实性(如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承诺,第三方材料、承诺等),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相关材料、承诺进行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次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方式:见第1章磋商邀请。2采购预算本项目备案号:51010022210200010213[2022]02944,采购预算品目为C2002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1.5万元。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情况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采购包1: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服务;采购包2:传统戏曲艺术拍摄制作服务;采购包3:川剧戏歌创作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60万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22.5万元;采购包3最高限价为9万元;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相应采购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涉及)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6进口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7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节能、环保)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产品范围。7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节能、环保)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优先采购产品范围。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10磋商文件咨询、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先生028-8275372311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公司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1.采购包1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表中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2.采购包2采用固定价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5000元。3.采购包3采用固定价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000元。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12成交通知书领取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凭证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2753723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中铁西城写字楼)。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或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的融资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13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14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对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质疑时间: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3号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28-844440512、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联系人:李先生电话传真:028-82753723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中铁西城写字楼)。3、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注: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川剧研究院。2.采购主体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即可,供应商无须提供)5.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3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本项目不作要求。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各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供应商应对以下有关知识产权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三、磋商文件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各采购包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3.响应文件的组成四、响应文件无。16.报价货币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14.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磋商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若影响评审,则该部分外文资料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分采购包的应按采购包分别制作。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及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8.7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但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8.6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本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均指要求加盖公章鲜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但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8.5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另有规定除外。18.4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并逐页编码。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清楚工整。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分采购包的应按采购包分别制作。其他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及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9.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包装、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10.2若电子文档与书面响应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0.1提供的电子文档为两份,一份为响应文件Word或WPS版本,一份为PDF版本。电子文档保存介质推荐使用USB闪存盘(U盘)。PDF版的电子文档可以为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完成并加盖相应公章及签名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也可为加盖了相应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8.10电子文档18.9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20.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包装,且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及名称、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响应文件一起同时递交。19.4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标注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及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及名称、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9.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按采购包分别包装和密封。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5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20.4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包装、密封和标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供应商可以对不符合包装、密封和标注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递交,但递交时间不得迟于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20.3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邮寄的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包装、密封和标注要求的,由采购代理代签并注明邮寄。20.2各采购包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最后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26.成交通知书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5.成交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项目各采购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8.合同分包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31.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标的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各包件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9.合同转包34.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合同公告本项目不作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6.资金支付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35.验收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磋商纪律要求(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4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或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的融资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承诺符合其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本磋商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不再发布更正公告、磋商文件不再作调整。十、其他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采购包1、2、3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二、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包1、2、3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三、本项目各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授权书按本磋商文件第八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格式提供,并按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署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①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是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不得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小组进行形式审查即可,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四、本项目各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型、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上述内容中涉及承诺函的,供应商可以单独进行承诺,也可以合并进行承诺。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应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注:为不断促进成都市川剧文艺的发展和繁荣,大力提升川剧和曲艺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传统戏曲艺术的传承传播,创新发展戏曲艺术,发展天府文化、成都戏曲品牌,采购人拟挖掘并整理川剧和四川曲艺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便于通过新媒体等线上传播推广为主的音/视频作品。通过多平台、多形式、广角度地来推广传统戏剧及曲艺这类极具成都本土代表性的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戏曲艺术的欣赏普及和宣传弘扬。一、项目目标采购包1: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服务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7、供应商若未将用于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装订入资格性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不利的后果。6、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制作3个用于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宣传推广短视频,每个时长30-60秒,成片符合新媒体平台各项要求并具备良好的传播属性。1、根据采购人指定的1部优秀曲目,进行高质量MV视频制作。MV视频总时长4-5分钟,画面清晰流畅、立意明确、符合主流价值观,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具体要求:结合成都市川剧研究院所选优秀曲目或其他作品,精心创作一批适合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传播的精品视频。(一)专属音像库建设服务内容及要求(三)宣传专区建设3、原创设计制作互动性H5产品1个,H5成品展示页面不少于4张,适用于移动端(至少符合微信端)传播需求,无逻辑错误及产品缺陷。2、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形象进行表情包原创设计,不同动作/状态的表情包总数量不少于16个,表情需符合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信、微博等)传播要求。1、根据采购人指定曲目设计制作原创宣传海报4张(电子版),海报设计立意明确,结构清晰。(二)新媒体内容作品创作3、根据采购人指定的4部曲艺作品完成视频拍摄制作,成片需保证曲目完整性,画面干净清晰、无嘈杂背景音,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2、线下宣传(2)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不少于4次的成都市级新媒体平台/矩阵(包含但不限于成都市级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服务(图文/音频/视频等形式)。(1)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不少于4次的央级新媒体平台(包含但不限于中央级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的宣传推广服务(图文/音频/视频等形式)。1、线上宣传(四)宣传推广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音/视频素材,搭建央级(包含但不限于中央级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或账号)媒体音频专区1个,专区内专辑不少于4张,每张专辑曲目3-5条。四、实施要求3、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设计制作类内容的监督指导和对作品内容进行调整的要求。2、采购人拥有原创设计制作类内容的作品版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及其他平台播出、展播等;供应商仅享有对原创设计的作品的发表、署名、修改及保护作品完整权。1、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提供的原创设计制作类内容,应保证其内容的原创性,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反动以及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内容。★三、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指定的短视频内容,在成都地铁3号线(大西南文化旅游专线)进行投放,连续每天在高峰时段(早高峰07:00——11:00、晚高峰17:00——21:00)投放12次,连续总投放时间不少于14天。2、验收时间:项目履约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的7日内。1、验收主体:采购人。五、验收3、针对突发疫情,供应商制订应急预案,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保质保量如期完成。2、供应商根据项目目标、服务内容及要求制订项目整体策划方案,各项服务内容的执行方案,进度计划安排,进度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具有明确的人员分工与岗位职责。3.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成都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六、商务要求4、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服务标准的约定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服务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内容:专属音像库建设、新媒体内容作品创作和宣传专区建设成果以有宣传推广相关资料。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七、违约责任(2)成交供应商须先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再行支付合同款,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项目履约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9)供应商承诺接受违约条款的约定,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6)如果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供应商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供应商还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5)供应商保证本合同所涉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1‰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5%。①组织专业川剧演员、专业川剧乐团,着统一服装,采用专业视频录制设备录制视频,采用专业音频录制设备录制音频,视频和音频分别录制拍摄100支川剧传统曲牌——司鼓、帮腔、打击乐、声腔演唱。1、川剧曲牌静场拍摄及录音二、服务内容为不断促进成都市川剧文艺的发展和繁荣,大力提升川剧和曲艺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传统戏曲艺术的传承传播,创新发展戏曲艺术,发展天府文化、成都戏曲品牌,采购人拟挖掘并整理川剧和四川曲艺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便于通过新媒体等线上传播推广为主的音视频作品。一、项目目标包2:传统戏曲艺术拍摄制作服务③川剧行当静态图片拍摄,集川剧生、旦、净、末、丑五种行当中不同角色,各角色不少于10张。②川剧声腔集萃拍摄,传统川剧代表剧目将川剧昆曲、高腔、胡琴、弹戏、灯调五种声腔及主要伴奏乐器进行展现,视频时长1-5分钟;①川剧表演技法集萃拍摄,川剧传统技艺里独特的表演技法,视频时长1-3分钟;组织专业川剧演员和专业川剧乐团,着专业川剧服装以及专业川剧造型妆容,配合电视台相关拍摄团队完成三个宣传川剧的视频拍摄,内容包括:宣传片配合拍摄②将正式拍摄前的排练花絮拍摄并编辑成片。★5、对于在本项目服务中产生的相关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及其他平台播出、展播等。★4、供应商所提供的成品不得违反广告法,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反动以及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内容。★3、供应商应提供专业的川剧表演以供拍摄,采购人有权在拍摄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于川剧表演的指导意见。对于不专业的川剧表演人员和乐队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到位。2、川剧传统曲牌拍摄录制保证画面清晰,美观,包含三个机位的不同角度,剪辑流畅,录音清晰且同步画面。视频中不能出现卡顿、重复、跳帧,黑边框等现象。1、川剧传统曲牌拍摄时采用专业川剧乐队,演员按川剧剧目需要进行专业川剧造型妆容并着川剧服装进行表演。三、服务要求3、视频总共需包含100支川剧传统曲牌的全场录制视频、一部排练花絮视频短片(时长5分钟以内)。2、单张照片不小于2M,格式为jpg。1、所有视频必须达到:码流:1920*1080P50i,格式:mp4。★四、成果要求3、针对突发疫情,供应商制订应急预案,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保质保量如期完成。6、供应商根据项目目标、服务内容及要求制订项目整体策划方案,各项服务内容的执行方案,进度计划安排,进度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六、商务要求(四)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服务标准的约定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服务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三)验收内容:本项目成果。(二)验收时间:项目实施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的7日内组织验收。(一)验收主体:采购人五、验收(1)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支付余下的30%。3、付款方式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3号。2、服务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1、服务期限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1‰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5%。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七、违约责任(2)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先行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包3:川剧戏歌创作服务9)供应商承诺接受违约条款的约定,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6)如果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供应商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供应商还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5)供应商保证本合同所涉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3、歌曲长度不低于4分钟,歌词主体为中文,可借鉴部分大运会宣传内容的英文语句。2、歌曲立意深刻,歌词适合传唱,形式为川剧元素戏曲歌曲。歌词内容要以运动、拼搏、青春、奋斗为主,达到鼓舞运动员精神、推广川剧文化之目的。★1、歌曲为原创歌曲,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二、歌曲要求为迎接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召开,提高我市城市文明水平,推进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在全国、全党上下为二十大胜利召开奋力拼搏之际,成都市川剧研究院拟采购歌曲创作服务,创作一首易于传唱的,体现成都精神和天府文化的,独具川剧魅力的地方戏剧宣传歌曲,积极对外宣传推介成都形象,推广川剧文化,凝聚城市发展磅礴伟力,形成对外宣传热潮。一、项目目标5、供应商于采购人完成最终版本确认后进入歌曲录制阶段,供应商负责歌曲编曲、配器后,使用专业录音棚,邀请前述名家完成歌曲录制,并完成混音及后期制作等工作。4、供应商邀请川剧名家进行演唱,演唱前演唱人员征得采购人同意,保证川剧韵味。3、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曲谱(总谱和分谱)的纸质稿及电子稿。2、主创人员具有与歌曲创作相关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3人,优先采用荣获过国家级大奖的专业技术人员。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创作要求进行歌曲创作,接受采购人创作监督指导及时进行修改,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创作相关情况。三、服务要求五、验收2、本项目歌曲版权归属于采购人,采购人使用录音制品,无需另行取得授权及付费。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录音制品母版及成品电子版。★四、成果要求★7、供应商所提供的歌曲不得违反广告法,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反动以及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内容。6、供应商应当保证录制歌曲拥有无损音质,声音保真、没有噪音,音质饱满、明亮、清晰、柔和。1、完成期限★六、商务要求(四)验收标准:供应商提交的录音制品母版及成品电子版通过采购人审核为准。(三)验收内容:录音制品母版及成品电子版。(二)验收时间:供应商提交录音制品母版及成品电子版并向采购人提供验收申请后的7日内组织验收。(一)验收主体:采购人。(2)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先行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余下的30%。3、付款方式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3号。2、履约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5)供应商保证本合同所涉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1‰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5%。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七、违约责任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标注★的内容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9)供应商承诺接受违约条款的约定,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6)如果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供应商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供应商还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强制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全部内容均可实质性变动。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是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一、资格性响应内容组成材料职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包:)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成都市川剧研究院:2.授权书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为有效。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余提供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说明:日期: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5.身份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审要求的则应通过年检/审,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供应商为自然人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成都市川剧研究院:承诺函按磋商文件第四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的,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可单独提供,也可按第八章“承诺函”格式内容与其他承诺内容一并提供。(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下列条件: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注: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1)(九)中小企业证明材料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1.供应商应针对上述内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可以单独进行承诺,也可以合并进行承诺。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传统戏曲艺术拍摄制作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2)3.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日期: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川剧戏歌创作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3)5.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5.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如涉及则提供。(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说明: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报价函二、其他响应内容组成材料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型或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的,作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5.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包:),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日期:传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人工费、税金、知识产权费(若有)和保险等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注:(二)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采购包号及名称磋商报价(大写)(小写)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单位名称组织形式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地址邮政编码企业资质等级(如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邮箱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主要负责人姓名电话经营负责人姓名电话经营范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名称备注注:本表适用于采购包1、2。采购包及名称: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四)商务应答表序号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商务应答表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注:本表适用于采购包3。采购包及名称:序号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完成期限2履约地点3付款方式注: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采购包及名称: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五)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六)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2.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注:采购包及名称: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采购包及名称: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七)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八)知识产权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包含: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针对以下内容,我方承诺:成都市川剧研究院:采购包及名称: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我方已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了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我方如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我方如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成都市川剧研究院:采购包及名称: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九)公平竞争承诺函日期:5.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3、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2、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1、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或者1、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说明:填写“(1)供应商名称1;(2)供应商名称2;(3)……”)。我单位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我单位:(十)★承诺函(适用于采购包1)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我单位承诺对上述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我方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三、服务要求针对以下内容:成都市川剧研究院:采购包及名称: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七、违约责任3、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设计制作类内容的监督指导和对作品内容进行调整的要求。2、采购人拥有原创设计制作类内容的作品版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及其他平台播出、展播等;供应商仅享有对原创设计的作品的发表、署名、修改及保护作品完整权。1、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提供的原创设计制作类内容,应保证其内容的原创性,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反动以及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内容。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6)如果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供应商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供应商还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5)供应商保证本合同所涉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1‰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5%。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承诺函(适用于采购包2)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并响应,并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9)供应商承诺接受违约条款的约定,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应提供专业的川剧表演以供拍摄,采购人有权在拍摄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于川剧表演的指导意见。对于不专业的川剧表演人员和乐队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到位。针对以下内容:成都市川剧研究院:采购包及名称: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3、视频总共需包含100支川剧传统曲牌的全场录制视频、一部排练花絮视频短片(时长5分钟以内)。2、单张照片不小于2M,格式为jpg。1、所有视频必须达到:码流:1920*1080P50i,格式:mp4。★四、成果要求★5、对于在本项目服务中产生的相关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及其他平台播出、展播等。★4、供应商所提供的成品不得违反广告法,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反动以及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内容。5)供应商保证本合同所涉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1‰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5%。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七、违约责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并响应,并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9)供应商承诺接受违约条款的约定,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6)如果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供应商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供应商还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采购包及名称: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承诺函(适用于采购包3)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录音制品母版及成品电子版。★四、成果要求★7、供应商所提供的歌曲不得违反广告法,不得出现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反动以及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内容。★1、歌曲为原创歌曲,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针对以下内容:成都市川剧研究院: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1‰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5%。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七、违约责任2、本项目歌曲版权归属于采购人,采购人使用录音制品,无需另行取得授权及付费。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并响应,并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9)供应商承诺接受违约条款的约定,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6)如果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供应商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供应商还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5)供应商保证本合同所涉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1.最后报价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内递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供应商响应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说明:(十一)最后报价日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总则第九章评审方法2.磋商报价若有两轮或以上报价的(若有,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4)推荐成交供应商;(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磋商程序1.6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4)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3)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2)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影响评审的;(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影响评审的;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4磋商小组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磋商文件是否有属于应当停止评审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8)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7)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注:采购包1、2、3资格审查标准如下: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第四章)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2.2资格审查。序号项目合格条件结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联合体非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4磋商。2.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2.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位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2.2.2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即可,供应商无须提供。(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允许其参加磋商,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则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允许其参加磋商。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最后报价。2.4.10供应商退出磋商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供应商不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也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表》的,视为其退出磋商。2.4.9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7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2.5.2本项目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可在磋商室外填写最后报价表,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表。(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2.8.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2.8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注:为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磋商小组优先推荐企业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综合评分(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包3采购包2采购包1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评审10%10经评审,有效的最后报价中价格最低的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共同评审因素2履约能力14%6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审因素2履约能力14%8供应商自2018年以来的类似案例中,获得过国家级荣誉得5分;获得过省级荣誉得2分;获得过市级荣誉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共同评审因素3人员配备22%22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创意策划人员≥2人的得4分、平面设计人员≥3人的得4分、视频拍摄制作团队人员≥8人的得8分,内容审核人员≥2人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8分。注:提供详细的人员名单以及其为供应商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人员不得兼任。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设计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美术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无不得分。注: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审核人员具有《网络视听节目审核员》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无不得分。注: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审因素4服务方案评审48%48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项目目标、服务内容及要求和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整体策划,②人员分工与岗位职责;③专属音像库建设(包括MV视频制作、宣传推广短视频制作和曲艺作品视频拍摄制作),④新媒体内容作品创作(包括原创宣传海报、表情包原创设计和H5产品),⑤宣传专区建设,⑥宣传推广(包括线上和线下),⑦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⑧质量保障措施。①至⑧每提供1项得6分,最多得48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提供的前述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6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现行行业规范或标准不一致或者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描述有歧义或逻辑错误或表述不清或凭空编造;方案内容不完整或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情形。共同评审因素5应急预案6%6针对突发疫情,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订应急预案的得6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预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6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现行行业规范或标准不一致;不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或者不能保质保量或者进度超期;描述有歧义或逻辑错误或表述不清或凭空编造;方案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情形。共同评审因素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评审10%10经评审,有效的最后报价中价格最低的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共同评审因素2团队配置24%24分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团队配置包括川剧艺术总监的得1分,川剧演员团队的得1分,川剧乐团的得1分,川剧帮腔团队的得1分,最多得4分;无不得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团队人员中,每有1名戏曲类国家一级职称人员的得3分,最多得15分;每有1名戏曲类国家二级或二级以下职称人员的得1分,最多得5分;本项最多得20分。注:提供相关人员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审因素3服务内容30%3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包括①川剧曲牌静场拍摄及录音;②宣传片配合拍摄。①②项每有一项得15分,最多得30分,每有一项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提供的前述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者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扣5分,直至该项分值15分扣完为止。注:以上“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描述有歧义或逻辑错误或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方案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等情形。共同评审因素4实施方案25%2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①项目整体策划方案;②各项服务内容的执行方案;③进度计划安排;④进度保障措施;⑤质量保障措施。①至⑤项每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25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提供的前述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者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扣2.5分,直至该项分值5分扣完为止。注:以上“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等;描述有歧义或逻辑错误或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方案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等情形。共同评审因素5应急预案6%6分针对突发疫情,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订应急预案的得6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预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6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现行行业规范或标准不一致;不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或者不能保质保量或者进度超期;描述有歧义或逻辑错误或表述不清或凭空编造;方案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情形。共同评审因素5服务经验5%5分供应商2019年(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每有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无不得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审因素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评审10%10经评审,有效的最后报价中价格最低的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共同评审因素2创作方案48%4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创作方案,包含①歌曲创作需求的分析和理解;②歌曲创作方案;③音乐表现形式或演绎手法;④创作理念或音乐创作见解;⑤乐器选择;⑥创作时间计划及节点安排。①至⑥项每有一项得8分,最多得48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提供的前述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者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扣4分,直至该项分值8分扣完为止。注:以上“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等;描述有歧义或逻辑错误或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方案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等情形。共同评审因素3录制方案16%1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①录制计划及各节点安排;②专业录音棚地点;③录制质量保证措施;④疫情突发应急预案。①至④项每有一项得4分,最多得16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提供的前述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者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4分扣完为止。注:以上“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等;描述有歧义或逻辑错误或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方案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等情形。共同评审因素4主创人员配置21%21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主创人员具有与歌曲创作相关的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4分,最多得12分;上述人员荣获过歌曲创作相关的国家级大奖的每有1人加3分,最多加9分。本项最高得21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审因素5履约能力5%5分供应商2019年(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每有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无不得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审因素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2)评审专家应对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给出详细的评审说明(报价评分项除外)。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5.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5.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5.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5.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6.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6.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6.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编号: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6.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合同期限项目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甲方:知识产权2、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验收及验收标准服务内容与服务要求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应具备履行合同项下服务的资质和能力,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合同约定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并达到服务质量要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违约责任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须做好安全等防护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服务人员安全。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应在12小时内响应甲方的整改通知,并整改合格。7.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6.如果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乙方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5.乙方保证本合同所涉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5%。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以上或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争议。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口头通知对方,并及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2.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代理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合同生效及其他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邮编:联系人:地址: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第十一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第十二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成都)采购人:成都市川剧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二年十月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十一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第十二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川剧研究院委托,拟对“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2.采购项目名称:“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3.采购人:成都市川剧研究院。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已落实。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本项目共分为3个采购包:采购包1: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服务;采购包2:传统戏曲艺术拍摄制作服务;采购包3:川剧戏歌创作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采购包进行磋商,选择多个采购包进行磋商的,必须按包件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采购包1、2、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六、本项目各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7日00:00:00至2022年11月2日23:59:59。(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三)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四)注意事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公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公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9:30:00至2022年11月7日10:00: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中铁西城写字楼)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签收邮件不等于签收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装、密封和标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方可进行签收,否则,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的或者因邮寄破损或者因邮寄信息不清楚造成的提前误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而被拒收等不利情形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7日10:0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中铁西城写字楼)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十二、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川剧研究院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3号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28-84444051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帐号:18010000001447211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中铁西城写字楼)联系人:李先生电话传真:028-82753723电子邮件:2725928110@qq.com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2753723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承诺的真实性(如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承诺,第三方材料、承诺等),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相关材料、承诺进行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承诺的真实性(如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承诺,第三方材料、承诺等),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相关材料、承诺进行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承诺的真实性(如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承诺,第三方材料、承诺等),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相关材料、承诺进行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次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方式:见第1章磋商邀请。2采购预算本项目备案号:51010022210200010213[2022]02944,采购预算品目为C2002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1.5万元。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情况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采购包1: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服务;采购包2:传统戏曲艺术拍摄制作服务;采购包3:川剧戏歌创作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60万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22.5万元;采购包3最高限价为9万元;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相应采购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涉及)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6进口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7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节能、环保)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产品范围。7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节能、环保)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优先采购产品范围。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10磋商文件咨询、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先生028-8275372311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公司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1.采购包1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表中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2.采购包2采用固定价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5000元。3.采购包3采用固定价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000元。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12成交通知书领取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凭证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82753723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中铁西城写字楼)。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或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的融资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13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或代理机构代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14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对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质疑时间: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3号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28-844440512、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联系人:李先生电话传真:028-82753723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中铁西城写字楼)。3、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注: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川剧研究院。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3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查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询并提供即可,供应商无须提供)5.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各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8.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的前述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者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扣4分,直至该项分值8分扣完为止。注:以上“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等;描述有歧义或逻辑错误或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方案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等情形。3录制方案16%1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①录制计划及各节点安排;②专业录音棚地点;③录制质量保证措施;④疫情突发应急预案。①至④项每有一项得4分,最多得16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提供的前述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者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4分扣完为止。注:以上“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等;描述有歧义或逻辑错误或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方案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等情形。共同评审因素4主创人员配置21%21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主创人员具有与歌曲创作相关的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4分,最多得12分;上述人员荣获过歌曲创作相关的国家级大奖的每有1人加3分,最多加9分。本项最高得21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审因素5履约能力5%5分供应商2019年(含)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每有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无不得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审因素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审专家应对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给出详细的评审说明(报价评分项除外)。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5.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5.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5.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5.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6.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6.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6.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6.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6.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服务要求第四条验收及验收标准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第六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具备履行合同项下服务的资质和能力,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合同约定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并达到服务质量要求。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乙方应在12小时内响应甲方的整改通知,并整改合格。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乙方须做好安全等防护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服务人员安全。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以上或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0.5%。5.乙方保证本合同所涉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6.如果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乙方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7.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口头通知对方,并及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争议。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12.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代理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十一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十二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2)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成都市川剧研究院完(单位名称)的“川音川韵”——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传统戏曲艺术拍摄制作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资产总额为8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日期:2022、10:30#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格评审表(包1)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评审时间:2022年11月7日供应商评审内容供应商评审内容成都橙视传媒科技股份成都朗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全搜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V十休宝)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VvvV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v(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Vv()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Vvv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vv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Vv联合体非联合体形式参与碳商VVvC结论碳商小组组长:碳商小组成员:结论碳商小组组长:碳商小组成员:VXX备注:划“”表示该项合格,划“×”表示该项不合格。结论栏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碳商环节。#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格评审表(包2)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评审时间:2022年11月7日供应商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成都代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司评审内容供应商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成都代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司评审内容成都琴弦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VV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VV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V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V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y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C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C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联合体非联合体形式参与碳商vC非联合体形式参与碳商vC(结论Vv碳商小组组长碳商小组成员:备注:划“”表示该项合格,划“×”表示该项不合格。结论栏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碳商环节。#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实质性审查报告(包2)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评审时间:2022年11月7日供应商评审内容成都代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琴弦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VVV响应文件有效期VVV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VV是否满足碳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V不存在碳商文件第二章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资格审查表内容除外)VV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Vvv是否按碳商文件规定和要求格式签署、盖章VV结论碳商小组组长:VC碳商小组成员:备注:划“”表示该项合格,划“×”表示该项不合格。结论栏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最后报价。#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综合评审汇总表(包2)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333评审时间:2022年11月7日评审内容供应商报价评审团队配置服务内容实施方案应急预案服务经验总分排序成都代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7706.6710.832029.273成都四脚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201S2.834069.131成都琴弦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550小6710·832034.0512注:1.分值为平均分。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碳商小组组长签名:海中、岗碳商小组成员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统戏曲艺术制作推广传播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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