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 住宿和餐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苍溪县妇幼保健院2022)
一、项目编号:N5108242022000108
二、项目名称:苍溪县2022年中财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国森大酒店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中段2号
6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国森大酒店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住宿和餐饮服务
住宿和餐饮服务
苍溪县范围内
满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34人、乡村医生67人进行培训的食宿要求
150天
保证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34人、乡村医生67人培训提供良好的食宿环境及标准
66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德洲、蒲元成、白显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9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苍溪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8号
联系方式:0839-52238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凯旋丽都六楼4-6号
联系方式:0839-5666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9-5666321
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苍溪县2022年中财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谈判文件(2022110101).pdf
苍溪县2022年中财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谈判文件(2022110101).pdf
苍溪县2022年中财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项,苍溪县年中财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8242022000108,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性审查未通未通过原过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四川国森大酒店有限公司是是/是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国森大酒店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68000(元)(陆拾陆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苍溪县梨州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669500(元)(陆拾陆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苍溪县楠洋酒店;报价金额:670000(元)(陆拾柒万元整)。2苍溪县梨州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是是/是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国森大酒店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68000(元)(陆拾陆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苍溪县梨州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669500(元)(陆拾陆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苍溪县楠洋酒店;报价金额:670000(元)(陆拾柒万元整)。3苍溪县楠洋酒店是是/是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国森大酒店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68000(元)(陆拾陆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苍溪县梨州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669500(元)(陆拾陆万玖仟伍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苍溪县楠洋酒店;报价金额:670000(元)(陆拾柒万元整)。2022-11-07-第1页-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苍溪县妇幼保健院的签溪县2022年中财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苍溪县2022年中财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千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属于住宿和餐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国森大酒店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600万元,资产总额为5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工万元,资产总额为上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座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国森大酒店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7日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28页项目编号:N5108242022000108苍溪县2022年中财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苍溪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编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二〇二二年十月“政采贷”业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29.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16.雅安市商业银行30.长宁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31.自贡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18.乐山市商业银行32.筠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33.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20.绵阳市商业银行3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35.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9.四川天府银行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3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38.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成都银行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27.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1.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28.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廉洁自律书为进一步规范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二、总则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四、响应文件五、评审六、成交事项七、合同事项八、谈判纪律要求九、询问、质疑和投诉十、其他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二、服务所属行业三、项目服务要求四、商务要求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封面格式格式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7承诺函1(实质性要求)格式8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性证明材料格式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格式10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11商务应答表格式12承诺函2格式13响应函格式14知识产权声明函格式16现场报价表格式1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8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章谈判邀请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溪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拟对苍溪县2022年中财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8242022000108。采购项目名称:苍溪县2022年中财补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采购人:苍溪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上级专项670500.00元。三、采购项目简介: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34人、乡村医生67人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等多方面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线下培训120天,乡村医生线下培训30天。苍溪县妇幼保健院拟采购相关人员食宿,完成培训服务。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第1页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要求: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第2页(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09: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7日09: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十一、谈判地点:苍溪县凯旋丽都六楼。十二、关于进一步做好采购活动中疫情防控工作: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请进入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所有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监测、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扫码等防控工作,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2.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现场要求执行。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苍溪县妇幼保健院地址: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18号联系人:鲜女士电话::0839-522386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苍溪县凯旋丽都六楼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839-56663212022年10月X日第3页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6705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670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4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促进残疾人就业第4页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本项目不涉及)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八章规则评审。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7谈判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第5页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竞争性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评审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2评审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2.3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章2.3.1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3.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相关规定,公开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成立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确第46页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2.4谈判2.4.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签到顺序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评审小组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2.4.3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5谈判过程中,竞争性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注:仅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评审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4)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第47页(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6)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3)响应文件除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2.4.7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8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评审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9谈判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报价2.5.1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2竞争性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3.1的情况除外)。或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3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第48页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评审小组发出告知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告知函的解释未被评审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5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评审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以上(本章2.3.1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评审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若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并列,根据技术、服务等指标择优选择;若供应商在技术、服务、报价等指标同等条件下,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优先选择;若仍然无法选择的,应当由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2.8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评审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评审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审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第49页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评审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谈判报告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第50页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三、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1评审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4评审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写出书面报告。3.5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四、确定成交供应商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评审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第51页5.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5.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5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5.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5.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6.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6.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6.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6.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52页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第53页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第54页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日期:年月日第5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 住宿和餐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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