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咨询服务 缺陷修复工程 造价 排水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2022)
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DX-2022-M18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103588-3421
三、项目名称
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99号1幢B区5楼5407室
中标(成交)金额:13.5(万元)
服务类
名称: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并配合该项目财务决算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完成为止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余翠华,熊继斌(组长),程宏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09
2、评审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78%收取
2、收费金额:0.157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企业类型:中型企业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有效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5号
联系方式:027-65669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7-85736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辜慧萍 张丹 吴梦
电话:027-85736399 18062062942
相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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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采购文件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pdf05采购文件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pdf
00采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00.pdf00采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00.pdf
相关合同
上海客茶工程项管理有限公司ShanghaiRong3UprojectMLta保质超越守约重义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单位名称)的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5人,营业收入为25266.7672元,资产总额为12976.667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8次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HBDX-2022-M182项目类型: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采购人: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二年十月页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附件第二册通用条款(竞争性磋商)一、总则二、采购文件三、磋商报价四、响应文件的编制五、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六、开标、评标七、授予合同八、质疑处理九、其他要求页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DX-2022-M182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103588-34213、项目名称: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6.96(万元)6、最高限价:16.96(万元)7、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并配合该项目财务决算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完成为止。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页(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3、方式:现场领取、邮件获取或邮寄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五、开启1、时间:2022年1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六、公告期限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5号联系方式:027-656699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联系方式:027-857363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丹吴梦辜慧萍电话:027-8573639918062062942页第二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提出的服务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相应服务。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本项目服务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3、本项目所有参数不指向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供应者等。若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服务的技术规格时,其含义为“或相当于”该品牌,供应商可以在满足项目技术需求要求前提下选定所投产品品牌。4、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5、磋商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页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项目编号:HBDX-2022-M1823、预算金额:16.96万元4、最高限价:16.96万元5、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完成为止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二、项目内容和要求:(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对江汉区中部区域(京汉大道--发展大道)和南部区域(沿江大道--京汉大道)排水管网进行缺陷修复设计。共计修复d800mm及以上管道功能性缺陷点49个(涉及道路16条)、d150mm及以上管道结构性缺陷点349个(涉及道路37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39.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67.71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二)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及内容:1.1技术要求:为该项目提供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主要包括: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②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③工程结算审核服务。(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根据项目的规模、单位造价与行业指标的差异、采购人的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审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对经过采购人或其委托方认可及相关部门图审后的工程控制价进行审核,最终经采购人认可后的造价成果为施工招标的依据;2)参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有关的工程会议;3)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页(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办法,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提供付款建议,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调整,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提供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对该项目中施工阶段发生的各项工程事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价格签证、工程进度款等咨询事项进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协助、参与采购人或其委托方及其与各承包人的商务谈判,并提出书面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2)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3)协助采购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4)参与图纸会审、造价控制有关的专题会议和工程例会,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5)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审核用款计划书;6)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7)对变更联系单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8)对图纸会审和联系单变更进行造价初审,审核期在一周内完成;9)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变更单及相关的招标文件,对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10)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采购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11)参加对工程的各工序工程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记录;12)对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13)做好本工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中对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归档等工作,确保资料完整;14)会同采购人或其委托方协同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1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或其委托页方提供咨询意见;16)积极配合采购人或其委托方的法定审计工作,并及时提交各项所需资料;1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造价方面的工作。(3)工程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对该项目发生的建设工程造价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标投标投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对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3)对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4)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及工程合同执行情况审核;5)出具项目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6)协助采购人对各类工程(含设备)竣工结算资料的核查,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审计复审完成后将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套移交给采购人;7)参与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有关的工程会议;8)涉及工程结算审核的其他相关事项。(4)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相关事项。(5)质量要求编制和出具的各类报告及文件的编写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和深度,确保审批顺利通过;编制和出具的各类报告及文件的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证充分,结论明确,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6)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总人数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1.2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页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文件所确定范围及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成本、利润、应交纳的各项税金、保险费、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动和政策变化等。供应商的少报漏报视为已经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应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或恶意竞标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除合同约定外)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予以调整。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未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注:项目结算审减率在15%以上时,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支付。(三)项目执行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名单开展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可以用同等资历、同等资格的人员代替,但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批准;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合格的造价工作人员或增加符合项目需要的造价工作人员数量,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2、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各类咨询服务相应国家标准或规定要求。3、供应商对所出具的工作报告和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善性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4、服务工作中的各项取证资料要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5、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对项目相关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6、成交供应商或人员在服务期限内被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7、在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将项目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页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副本可以是盖章后正本的复印件,在响应文件纸质版封面的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电子响应文件外须注明单位名称。如果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纸质盖章正本为准;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盖章文件不符,以纸质盖章文件为准。4.响应文件如有涂改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五、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十五)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合包在一个包装内,并在包装上标明“响应文件”字样。须单独提供两份“磋商函附录”及“分项报价表”(如有),并将“磋商函附录”及“分项报价表”(如有)及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应标明单位全称)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信封外标明“磋商函附录”及“电子版响应文件”字样,放在“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外。1.2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和单独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具体详见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密封要求”。1.3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和单独的信封封口及密封接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印章或签字。1.4供应商到场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单独提交一份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参与现场竞标应提供法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注: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打印书写上与所附授权代表名字,证件号码,相一致无任何错误信息,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及签字。(十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十七)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竞争性磋商须知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本采购文页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送达、签收、保管。六、开标、评标(十八)组建磋商小组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在相关系统中随机抽取。(十九)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按竞争性磋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宣读评标办法。(二十)开标时将组织采购人和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二十一)磋商准备与初步评审1.磋商小组按抽签确定的磋商顺序,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细则。(二十二)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报价、服务质量和服务期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二十三)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页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二十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如果响应文件正本的内容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盖章正本为准。磋商函附录报价响应价格与响应文件盖章正本的磋商函附录报价不一致的,以磋商函附录报价响应价格为准;磋商函附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函附录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同时出现以上两种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磋商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将被拒绝。3.若磋商函附录的总价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函附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二十五)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二十六)响应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竞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竞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竞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标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行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页解释或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4.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二十七)对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不少于2家】。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7.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8.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二十八)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页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向其授予合同,采购人也可授权磋商小组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除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二十九)评标过程保密1.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三十)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页2.但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采购人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除外,该等情形包括:一旦予以拒绝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的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采购人或主要用户出具明确要求维持既定结果的书面意见等。3.在上述考虑维持结果的情形下,采购人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采购人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三十一)采购项目终止、弄虚作假、违标、串标及其他违法行为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满足采购文件报价方式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采购文件或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采购文件:(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磋商的;(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的或人证不符的。3.采购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按废标处理:(1)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对其进行书面说明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报价的;页(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4)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七、授予合同(三十二)合同授予标准除本须知(三十二)条的规定之外,磋商小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三十三)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八、质疑处理(三十四)质疑受理机构页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质疑。针对采购需求的质疑也可以向采购人提出。(三十五)质疑处理原则1、质疑处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应有具体的事项及事实根据。(三十六)质疑受理的时效和范围1、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至有效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磋商小组、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答疑程序处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按质疑程序处理。(三十七)质疑条件1、提出质疑的应是直接参与相应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联合体共同提出;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质疑人应随质疑函一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3、因质疑事项而受到损害的权益、有合理的事实和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4、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有明确的质疑对象、有明确的质疑请求、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5、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或页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三十八)受理质疑办理程序1、先与质疑供应商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采购规则和程序的不了解而引起的质疑。对沟通情况满意的,供应商撤回质疑,质疑处理程序终止。2、处理质疑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相关调查;组织原磋商小组或磋商小组进行复议。3、在质疑处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形决定暂停采购活动。4、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以直接领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5、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在质疑处理期限内,不得同时向其他方面提起同一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疑程序终止。6、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收文,出具收文回执。7、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向供应商说明原因,供应商可在法定质疑期内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8、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事项需要向有关部门取得证明或者组织专门机构、人员进行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质疑处理期间。(三十九)相关责任与义务1、采购单位、评标专家和相关供应商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视情节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或其他处罚:2.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2.2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质疑的;2.3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四十)投诉页对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自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要求(四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页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人: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编制单位: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编制时间:〇二二年十月201120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武汉市《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武财采【2021】有关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1】1479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及项目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金额:16.96万元最高限价:16.96万元2、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负责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并配合该项目财务决算等内容3、预算绩效目标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已于前期开展了可行性研究工作批复文号:江建可研【2022】11号),且已包含规定的需求调查内容,所以不再重复进行需求调查。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不适用四、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1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C1008项1否否0100%(二)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对江汉区中部区域(京汉大道--发展大道)和南部区域(沿江大道--京汉大道)排水管网进行缺陷修复设计。共计修复D800MM及以上管道功能性缺陷点49个(涉及道路16条)、D150MM及以上管道结构性缺陷点349个(涉及道路37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39.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67.71万元2、服务范围及内容2.1技术要求:为该项目提供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主要包括: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3、工程结算审核服务。(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根据项目的规模、单位造价与行业指标的差异、采购人的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审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对经过采购人或其委托方认可及相关部门图审后的工程控制价进行审核,最终经采购人认可后的造价成果为施工招标的依据;2)参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有关的工程会议;3)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办法,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提供付款建议,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调整,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提供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对该项目中施工阶段发生的各项工程事项,包括施工过程现场签证、价格签证程,设计现场签证、价格签证工程进度款等咨询事项进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协助、参与采购人或其委托方及其与各承包人的商务谈判,并提出书面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2)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3)协助采购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4)参与图纸会审、造价控制有关的专题会议和工程例会,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5)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审核用款计划书6)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7)对变更联系单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8)对图纸会审和联系单变更进行造价初审,审核期在一周内完成;9)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变更单及相关的招标文件,对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10)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采购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11)参加对工程的各工序工程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记录;12)对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13)做好本工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中对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归档等工作,确保资料完整;14)会同采购人或其委托方协同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1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或其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16)积极配合采购人或其委托方的法定计工作,并及时提交各项所需资料;1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造价方面的工作(3)工程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对该项目发生的建设工程造价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标投标投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对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3)对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4)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及工程合同执行情况审核5)出具项目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6)协助采购人对各类工程(含设备)竣工结算资料的核查,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审计复审完成后将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套移交给采购人;7)参与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有关的工程会议;8)涉及工程结算审核的其他相关事项。(4)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相关事项。(5)质量要求编制和出具的各类报告及文件的编写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和深度,确保审批顺利通过;编制和出具的各类报告及文件的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证充分,结论明确,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6)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拟派服务团队成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总人数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2.2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碳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文件所确定范及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成本纳的各项税金、保险费、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动和政策变化等。供应商的少报漏报视为已经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应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或恶意竞标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的碳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除合同约定外)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予以调整。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未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注:项目结算审减率在15%以上时,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支付。供应商的碳商报价,应是响应本次采购内容、范围、周期等全部要求而制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计费。五、采购实施计划1、合同订立安排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预(概)算:16.96万元最高限价:16.96万元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序号任务内容预计时间安排参与/实施方采购意向公开30个日历天(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5月17日)采购人2确定招标方案3-5个工作日采购人3签订采购代理委托协议3-5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4确认采购文件3-5个工作日采购人5采购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6碳商公告发布后10个日历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7成交结果确定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8成交结果公告公示1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9成交通知书发布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采购代理机构10合同签订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个日历天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1.3.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组织形式: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采购包划分:1合同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1.6供应商资格条件1.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6.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1.7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1.8竞争范围面向市场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征集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竞争。1.9评审规则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1.10其它:/2、合同管理安排2.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2.2定价方式:参照鄂建工服规[2012]149号文进行折扣报价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GF-2015-02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制式文本)2.4履约验收方案2.4.1履约验收主体: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2.4.2履约验收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时间验收2.4.3履约验收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方式验收2.4.4履约验收内容:根据合同约定内容验收2.4.5履约验收其它事项:2.5风险管控措施2.5.1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的风险防控(1)依法依规建立采购需求制定机制,准确、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2)保障采购资金,采购资金应来源合规,对采购预算指标是否到位、采购计划是否按时编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3)认真审核及确认采购文件,规范表达采购需求,力求做到采购文件依法合规、严谨易懂,符合语法规范无歧义,规避可能导致质疑投诉的事项,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采购效率。2.5.2采购、评审等环节的风险控制(1)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按法律法规规定答复处理(2)采购失败应对措施:按法律法规规定重重新采购,如遇重大变故,依法取消采购活动。(3)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实现,依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合同,违反规定的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不履行合同的,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4)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不得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经发现严肃处理六、审查情况1、审查意见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经审查,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经审查,采购实施计划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单位盖章)2022年10月18日附件1: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投资金额:5.资金来源6.建设工期或周期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五、酬金或计取方式酬金及计取方式: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12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份,咨询人执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咨询服务 缺陷修复工程 造价 排水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