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生物安全柜 电解质分析仪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中标结果公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2)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244

二、项目名称:2022年临床检验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参宝镇良石坪街73号
255,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777号1栋2单元11楼1109号
51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赛科希德
SF-8200C
1(台)
80,000.00
80,000.00

1
临床检验设备
生物安全柜
鑫贝西
BSC-1500ⅡA2-X
1(台)
20,000.00
20,000.00

1
临床检验设备
电解质分析仪
康立
AFT-800G
1(台)
10,000.00
10,000.00

1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B
迪瑞医疗
BF-6900CRP
1(台)
75,000.00
75,000.00

1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A
迈瑞
BC-5180
1(台)
70,000.00
70,000.00

合同包2:
货物类(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
临床检验设备
采血管血液混匀器
无锡杰瑞安
JRA-ⅢA
1(台)
2,000.00
2,000.00

2
临床检验设备
离心机B
四川蜀科
TD-4Z
5(台)
1,200.00
6,000.00

2
临床检验设备
离心机A
四川蜀科
DD-6000
1(台)
3,000.00
3,000.00

2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长春迪瑞
CS-1300A
1(台)
350,000.00
350,000.00

2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科美博阳
LiCA 500
1(台)
150,000.00
1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奠忠(采购人代表)、高善芬、李从容、陈敏、罗德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61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00022210200014262[2022]06301
采购品目: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8-86723190、028-86725932;
采购预算:134.82万元;
最高限价:01包43.5万元;02包65.8万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号
联系方式:唐女士,0830-312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3111881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3111881926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2022年临床检验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101803).pdf
2022年临床检验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101803).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招标编号:N510001202200224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2年临床检验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2年10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4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4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6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48第七章评标办法······················57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68第九章附件························75,2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拟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2年临床检验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5100012022002244二、招标项目: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2年临床检验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2个包,采购清单如下:包号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台/套)单价限价(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备注01-2全自动血液分析仪A111110101-1全自动凝血分析仪11212/0101-3全自动血液分析仪B113130101-4电解质分析仪12.52.50101-5生物安全柜15502-2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444402-3离心机A10.50.50202-1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1202002-4离心机B50.221.102-5采血管血液混匀器10.20.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00(北京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30(北京时间))九、开标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4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号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0830-312512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邮编:610004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926传真:028-8779316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34.82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01包43.5万元;02包65.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本项目不适用。,6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产品政府采购政策6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通知;开户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通知;银行账号: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通知;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质保期结束且设备无重大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退回至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不按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和不应退还的除外。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0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92611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92612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登录我司网站http://sale.scbid.net/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中标通知书领取的事宜。咨询电话:财务部18113029526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7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13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926服务质量投诉:企业发展部028-87793117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926服务质量投诉:企业发展部028-87793117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926服务质量投诉:企业发展部028-87793117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926服务质量投诉:企业发展部028-87793117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14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质量技术部028-87797776转820/725。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质量技术部028-87797776转820/725。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质量技术部028-87797776转820/725。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质量技术部028-87797776转820/725。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7招标服务费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17招标服务费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7招标服务费100以下1.5%1.5%1.0%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0.7%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服务费交纳账户:(1)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3)银行账号:9902001776661132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服务费交纳账户:(1)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3)银行账号:9902001776661132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服务费交纳账户:(1)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3)银行账号:9902001776661132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服务费交纳账户:(1)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3)银行账号:9902001776661132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18送样提醒本项目若涉及样品,要求送样至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的,供应商应乘坐货梯至三楼,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摆样。本项目若涉及样品,要求送样至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的,供应商应乘坐货梯至三楼,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摆样。本项目若涉及样品,要求送样至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的,供应商应乘坐货梯至三楼,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摆样。本项目若涉及样品,要求送样至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的,供应商应乘坐货梯至三楼,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摆样。19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20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现场管理措施1、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办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事宜需出入我司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供应商,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现场管理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出示健康码。2、未规范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37.3℃或健康码异常或未按当地防疫要求提供核酸阴性报告而被拒绝进入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1、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办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事宜需出入我司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供应商,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现场管理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出示健康码。2、未规范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37.3℃或健康码异常或未按当地防疫要求提供核酸阴性报告而被拒绝进入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1、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办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事宜需出入我司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供应商,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现场管理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出示健康码。2、未规范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37.3℃或健康码异常或未按当地防疫要求提供核酸阴性报告而被拒绝进入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1、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办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事宜需出入我司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供应商,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现场管理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出示健康码。2、未规范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37.3℃或健康码异常或未按当地防疫要求提供核酸阴性报告而被拒绝进入办公场所或采购活动现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1承诺提醒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22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100-5001.1%0.8%,9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0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千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用职权、玩忽职守、狗私舞鼻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112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菜[2013]200号)同时废止-10-113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一114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原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三)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2-115(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13—116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4-17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118附件:《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市财政局文件成财采发[20201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1一,119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海银行成都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联系电话: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120,1212022年临床检验设备政府采购项目:39:052022-11-1018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24439:39:052022-11-10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30分)技术、服务要求(50分)售后服务及其他(15分)业绩(5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府采司台2是-1018:是/否30采501-1021239193.000四川温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是一否17.5925.510053.090四川卡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18:310是/否17.7118.522-1039046.210四川中生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22.是2022-1018:39是1018:318.245022.11-1010.42.11-1039583.640四川省政府序多评审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1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55000(元)(贰2拾伍万伍仟元整)。3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温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35000(元)(肆拾叁万伍仟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心4四川卡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32000(元)(肆拾叁万贰仟元整)。01包: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中生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全自动血液分析仪A为同一品牌“迈瑞”,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由于评审后得分最高,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2022年临床检验设备政府采购项目8:38:13评审情况表川省政府省政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24438:1018:38:131-1018:2022-11-10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30分)技术、服务要求(50分)售后服务及其他(15分)业绩(5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四川省政府评审结果1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是21018是否19.446.5-101813583.90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1000(元)(伍拾壹万壹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30500(元)(叁拾叁万零伍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卡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56800(元)(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2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3039.51282.50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1000(元)(伍拾壹万壹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30500(元)(叁拾叁万零伍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卡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56800(元)(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3四川卡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1.1018是8:13否四川省15.130-1018108:1355.10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1000(元)(伍拾壹万壹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30500(元)(叁拾叁万零伍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卡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56800(元)(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4四川中生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是是0188:13否15.24471058:1377.24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1000(元)(伍拾壹万壹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30500(元)(叁拾叁万零伍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卡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56800(元)(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5成都中孚同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是2022否1-1018未满足招标文件P32页第九条要求四川省政否平台2078:13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1000(元)(伍拾壹万壹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瑞祥昇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30500(元)(叁拾叁万零伍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卡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56800(元)(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Y。02包: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中生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为同一品牌“科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由于评审后得分最高,四川基尼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生物安全柜 电解质分析仪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