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土空间 监测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
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TBC-20221016 二、项目名称: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省地理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锦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95号、南京市秦准区红花村2号56幢202室 中标金额:86(万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1号)的要求,以 2021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掌握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继忠、赖群荣、徐君民、刘云、张竞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吕科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联系方式:025-8969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玉娟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EA-2栋10楼1029室 联系方式: 15151871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玉娟 电 话:15151871596 十、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文件.doc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文件.doc
二○二二年十月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TBC-20221016项目名称: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编号:ZTBC-20221016项目名称: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5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要求等23第三章评分方法及评分标准1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采购公告3目录3、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2、项目名称: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1、项目编号:ZTBC-20221016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0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服务期服务要求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89万元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23年 4月30日之间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1号)的要求,以 2021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掌握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5、投标人资格要求:4、采购项目预算:89万元(单位:人民币)。超过预算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具备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1)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地点: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EA-2栋10楼1029室)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8、招标文件的获取:11、投标文件的递交:10、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保证金金额:无需缴纳。现场出具“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供应商投标行为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精神,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9、投标保证金: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联系人:吕科12.1采购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2、联系方式: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EA-2栋10楼1029室会议室。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必须佩戴口罩参加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30时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00时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EA-2栋10楼1029室联系电话:15151871596联系人:谢玉娟12.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联系电话:025-89690901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13、其他要求:2、定义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1、适用法律一、总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3.1中小企业政策3、政策功能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2.2“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除在“投标邀请”中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2节能产品政策(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进口产品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1)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4、联合投标3.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1)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5.3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人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5.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5、招标文件组成二、招标文件构成投标人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可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二、投标文件的编制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6.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7.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8.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8.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8、投标文件的组成7.7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上一年度审验报告(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4)*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0)*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9)合同条款(8)《商务条款偏离表》;(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技术条款偏离表》;(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10.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0.3投标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0.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0.1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6)服务承诺;(5)项目集成(实施)方案(如有);(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如有);(3)《供货一览表》(如有);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1.5《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1.4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11.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1.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4.1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14、投标有效期无。13、投标保证金12.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6.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评委费按实际支付结算。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请投标人予以关注。1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投标费用15.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15、投标文件签署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7.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7.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四、开标、评标与定标20.2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拒绝其投标。20.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诚实信用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1.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1.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开标(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2.1.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2.1评标组织22、评标21.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投标函》或《投标函》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22.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2.2评标程序22.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2.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9)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由同一个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8)没有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22.2.2.3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1.6款执行。(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2.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22.3.3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22.3.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供应商综合实力、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对项目的认识及分析、实施方案综合评价、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保密措施、服务承诺、类似业绩等。22.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2.3评标方法和标准22.2.4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3.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3.2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3.1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2.6款执行。23、确定中标供应商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4、编写评标报告23.8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3.7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3.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赔偿中标价10%的补偿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6.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签订合同五、签订合同25.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5.1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7.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六、质疑和投诉2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7.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8、投诉27.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7.5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29.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9.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9.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9.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9、诚实信用说明:1、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4%的加分(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二、评分标准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第三章评分方法及评分标准评分内容满分评分标准价格(10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备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供应商综合实力(15分)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者不能为同一人)两人均同时具备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及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3分,满分为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任何一人不符合以上条件要求,此项不得分。供应商综合实力(15分)12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项目参与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每有一名加1分,满分4分;每配备一名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的得2分,满分为8分。注:(1)须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若项目团队人员有多种证书,仅计算一次,不重复得分。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10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优劣进行评分: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10分;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8.0分;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缺或低于其他档次投标人的,得6.0分。未提供不得分。对项目的认识及分析10根据投标人项目认识及分析进行评分:认识深刻、全面,理解透彻,论述详细、符合实际、总体构思合理,得10分;认识较深刻、较全面,理解较透彻,论述较详细、较符合实际、满足要求且可行,得8.0分;认识一般,理解有偏差,论述简单,得6.0分。未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综合评价20根据投标人服务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完备程度、响应程度、实施计划)进行评分:方案合理,内容详细,措施完善,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得20分;方案比较合理,内容较详细,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达到采购要求,得16.0分;方案内容有遗漏,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或低于其他档次供应商,得12.0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10针对投标人的质量目标的承诺、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及结果质量检查方案的制定情况进行评分:质量目标明确,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成果质量检查方案完整、措施到位的得10分;质量目标较明确,保证措施较有针对性、可行性,成果质量检查方案较完整、措施基本到位的得8.0分;质量目标模糊,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成果质量检查方案一般的得6.0分;未提供不得分。保密措施10投标人应对保密成果承担保密的义务和责任,应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和措施,针对供应商制定的相关保密措施进行评分;保密措施清晰明确、措施详细可行、制度完善、规范性强的得10分;保密措施较合理可行、制度较完善、规范性较强的得8.0分;保密措施一般,基本可行的得6.0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10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进行评分: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响应程度高或优于采购需求的,视情况得 10分;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较好,技术支持能力较强,服务响应较快,满足采购需求,视情况得8.0分; 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基本符合招标要求,但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响应速度较差或一般,视情况 6.0分。未提供不得分。同类项目业绩52018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项目主要标的物必须包含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测绘资质证书注册名称一致。(因事业单位改革新成立企业不满2年的,原事业单位业绩可作为投标人业绩使用,但须提供政府部门证明材料);2.评审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项目委托书或项目任务书原件扫描件,否则此项不得分。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项目范围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一)项目名称一、项目概述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地理国情监测、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工作成果,收集涉及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林业、卫生健康、体育等行业,现势性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专题资料,POI数据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一)资料收集二、工作任务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1号)的要求,以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掌握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三)工作背景和目标本项目监测范围为江苏省南京市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四)监测成果分析按照《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关于监测数据成果要求建立监测成果数据库,完成成果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及上报工作。(三)数据建库、上报城区监测范围内,按单体形式采集地上建筑物,并补充标注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城镇住宅还需标注套(间)数,原则上2023年1月底前完成工作不少于总任务量的1/3,2023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确定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对于有独立用地的监测对象,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矢量化时应尽量参考大比例尺地形图;对于没有独立用地的监测对象,以单独图层表示其矢量位置,并标注相关属性。对于相关部门权威资料可以表明相关属性的,可以直接使用。对于监测时实地与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发生变化的,如属于需要细化与补充相关信息的地类,细化为三级类;如原地类属于需要细化与补充的,现地类不属于细化与补充相关信息的,对其范围进行标注。(二)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3.南京市主城四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总结;2.南京市主城四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总结;1.南京市主城四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设计书;(一)文档成果(采用WORD或PDF格式)三、上交成果基于形成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结合主管部门业务需求,开展监测成果统计分析。四、项目进度要求按照《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中成果汇交要求组织成果目录,完成成果资料汇交。南京市主城四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二)数据成果5.南京市主城四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统计分析报告。4.南京市主城四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自查报告;中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省关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的保密要求,保障监测工作各个环节数据安全。(二)安全要求中标人应严格落实南京市规划和资源局关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康档案和管理台账,在服务工作中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疫情防控要求五、其他要求原则上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完成上级部门规定的任务,全部工作在2023年底前完成。合同编号: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按合同约定付款。六、合同付款方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日期:服务单位:采购单位:项目名称:第二条合同价款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项目:主城四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合同编号:南京市财政局监制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所地:南京市中山路171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2)技术规格响应表;(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关于(采购编号)的采购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2.2本合同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2.1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相一致;若技术要求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权利保证(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4)中标通知书;第八条合同款支付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七条履约保证金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1、合同事项完成时间应以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要求时间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5、若遇国家或地**府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协商。4、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3、如乙方对工作编制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2、如乙方提交的支付文件和单据有误,甲方将在收到支付文件和单据后十五(15)天内书面通知乙方。1、项目合同签订后,待预算批复支付合同总额的70%;项目成果验收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9.6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9.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9.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9.3如乙方不能按照要求交付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9.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9.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10.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10.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9.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9.8乙方在承担上述9.4-9.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诚实信用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一份交中泰百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分散采购机构: 日 期: 年 月 日 致: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申请及声明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日期: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电话:地址: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传真: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一览表附件三、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总价合计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服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填写“是”或“否)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2、“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非小微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附件四、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其中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附件五、信用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分项报价表附件六、分项报价表格式202年月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二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服务分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总价小计: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附件七、项目主要成员简历表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名称及等级、证书号专业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年限承担过项目情况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八、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件八、类似业绩注:本表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填报的具体人员序号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合同金额(万元)完成情况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要求规格供应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要求规格供应商响应偏离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一、企业声明函格式(格式)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其他资料附件十、其他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 监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