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代采紧急物资 防疫相关物资及核酸检测物资 疫情应急物资及核酸检测物资 疫情中标结果公示(海城市中心医院2022)



海城市中心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代采紧急物资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海城市中心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代采紧急物资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11-16 至 2022-11-17

撰写单位:
海城市中心医院
撰写人:
海城市中心医院器械科

海城市中心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代采紧急物资采购结果公告 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要求,现将代为海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采购防疫相关物资及核酸检测物资结果进行公告,本次采购金额总计玖佰壹拾玖万壹仟贰佰零捌元整。 附:疫情应急物资及核酸检测物资采购公示明细表 海城市中心医院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2022海城市中心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代采紧急物资采购结果公告(08.13+08.31).rar2022海城市中心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代采紧急物资采购结果公告(08.13+08.31).rar

海城市中心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代采紧急物资采购结果公告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要求,现将代为海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采购防疫相关物资及核酸检测物资结果进行公告,本次采购金额总计玖佰壹拾玖万壹仟贰佰零捌元整。附:疫情应急物资及核酸检测物资采购公示明细表海城市中心医院2022年10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疫情防控期间代采紧急物资 防疫相关物资及核酸检测物资 疫情应急物资及核酸检测物资 疫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