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圳市南山区监察局)2022)



采购结果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SCG2022000310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A
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241790.0

A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248090.0

A
深圳市科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2497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A
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241790.0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社区南新路阳光科创中心二期A座1401 中标(成交)金额:324179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计划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
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
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
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邱金印、李伟、潘炎生;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向南社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一楼西侧。质疑咨询电话:0755-86673821。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南山区纪委监委 联系方式:潘先生0755-86531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向南社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一楼西侧 联系方式:0755-26662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工 电话:0755-86273611 技术支持:0755-83938599,0755-83948100,0755-83938584 十二、附件 1.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谈判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谈判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谈判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后面附件- 7.谈判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 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 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 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pdf开标记录表.pdf;资格性审查表: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pdf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pdf;采购结果公告:NSCG2022000310-A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告.pdfNSCG2022000310-A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告.pdf;符合性审查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pdf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pdf;评分结果表:评分结果表.pdf评分结果表.pdf;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pdf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pdf;招标文件:招标文件.zip招标文件.zip;

品口深圳交易集团口F开标一览表包号:NSCG2022000310-A包名: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开标备注1深圳市科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2-11-1813:30应答文件资格性评审表包号:NSCG2022000310-A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代理:牟安东,时间:2022年11月18日供应商名称检查项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通过通过通过供应商缺席谈判的;通过通过通过投标无效情况说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NSCG2022000310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元)A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241790.0A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248090.0A深圳市科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249700.0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元)A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241790.0五、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社区南新路阳光科创中心二期A座1401中标(成交)金额:3241790.0元六、主要标的信息采购计划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邱金印、李伟、潘炎生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九、公告期限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1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供应商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l/content_203163.html)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向南社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一楼西侧。质疑咨询电话:0755-86673821。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南山区纪委监委联系方式:潘先生0755-865315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组织实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向南社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一楼西侧联系方式:0755-2666288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牟工电话:0755-86273611技术支持:0755-83938599,0755-83948100,0755-83938584十二、附件1.谈判文件。谈判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谈判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谈判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谈判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后面附件-7.谈判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一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一详见后面附件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11月18日应答文件符合性评审表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号:NSCG2022000310-A时间:2022年11月18日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符合性检查1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是2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3深圳市科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应答文件综合得分表项目编号:NSCG2022000310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号:NSCG2022000310-A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元)价格类型调整后报价(元)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241790.002917611.00深圳市科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249700.002924730.00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248090.003248090.00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项目编号:NSCG2022000310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号:NSCG2022000310-A序号供应商名称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比例10%中小微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价格扣除比例0%失信供应商价格上浮比例0%1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否否2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否否否3深圳市科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否第三条由南山区纪委办公室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过程和结果实施统筹监督管理与考核。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山区纪委监委物业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合同履约情况、服务人员配备管理、机电工程设备管理、卫生保洁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及其他日常服务管理等。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市南山区纪委监委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实现物业管理优质服务的目标,根据《深圳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南山区纪委监委物业管理考核办法附件2:(四)年度考核。由办公室根据日/周/月检查结果、月考核情况、满意度调查结果,对各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考评。其中,满意度调查可以发放物业服务使用部门满意度调查问卷形式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走访调查。年考核成绩将参照第四章规定,与年支付情况挂钩。(三)月考核。每月由办公室对各服务项目实施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办公室按照标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文件》的工作标准对物业服务情况每月实施考核,其中:日常管理、工程机电类设施设备管理、卫生保洁消杀、绿化及土建项目管理、会务综合管理,计算出考核结果后书面通报管理处。月考核成绩将参照第四章规定,与每月支付情况挂钩。(二)周考核。办公室定于每周一下午2:30分与管理处召开周例会,例会前由管理处提前提交例会材料,内容包括各工作口的相关考核报表,例会时由管理处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安排,例会后由办公室进行工作抽查,按照评分标准对物业服务进行打分。(一)日常考核。由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业务主管同志)按照合同服务项目范围、工作标准进行检查,办公室根据物业考核内容组织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及时反馈给物业相关岗位责任人,并跟踪整改落实。第四条考核由物业管理考核小组组织实施,由日考核、周考核、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组成。第二章检查考核制度(三)卫生保洁消杀工作主要检查考核服务水平、保洁质量、操作规程、内部管理等,考核采用百分制,占当月考核分数20%,最高20分。(详见附表三)(二)工程机电类设施设备管理主要检查考核强电、弱电维护,消防设施维护,电梯维护,电气设备、空调设备、给排水系统维护,土建、装饰和能源管理等。检查考核分两部分:一部分为机电设施设备维护;另一部分为土建设施设备维护,考核采用百分制,占当月考核分数15%,最高15分。(详见附表二)(一)物业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检查考核各岗位职责制定及落实、人员配备、客户服务等,考核采用百分制,占当月考核分数30%,最高30分。(详见附表一)第六条月考核评分设置。主要分日常管理、工程机电类设施设备管理、卫生保洁消杀、绿化及土建项目管理、会务综合管理等部分。第五条考核内容将按照《深圳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参照标书、合同约定,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文件》的工作标准执行。第三章考核内容及评分设置第九条月考核等级及奖惩第八条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采购单位的监管。合同约定,中标总价中的90%作为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10%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将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支付物业管理费,原则上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年度考核中进行结算,中标人必须服从。第四章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第七条年考核评分设置。年考核对各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主要来源为月考评平均分、物业满意度调查及其他项。其中,月考评平均分(百分制)占60%,满意度调查率(百分比)占40%。(五)会务保障工作主要检查考核会务受理、会场布置、会议服务及其他保障工作等,考核采用百分制,占当月考核分数20%,最高20分。(详见附表五)(四)绿化及土建项目管理工作主要检查考核园林养护、虫害防治、浇灌施肥、防风防暴等;检查主体是否受损、楼梯、门窗、天花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考核采用百分制,占当月考核分数15%,最高15分。(详见附表四)考核为75分以下的,供应商对于考评结果和需整改项目有申诉和解释权,经考评小组确认属实,对考评结果可予以调整。确有争议的,决定权归考评小组;(五)考核总得分95分(含)—100分,中标单位将予以口头表彰。(四)考核总得分85分(含)—95分(不含),当月物业管理费按合同约定发放。(三)考核总得分75分(含)—85分(不含)或两个(含)以上单项得分在60分(含)-70分(不含),中标单位将扣除10%当月物业管理费。(二)考核总得分65分(含)—75分(不含)或两个(含)以上单项得分在50分(含)-60分(不含),中标单位将约谈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探讨改进措施,并扣除20%当月物业管理费。(一)考核总得分在65分(不含)以下或两个(含)以上单项得分在50分(不含)以下,中标单位将约谈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50%当月物业管理费。(二)60分(含)—70分(不含)为“合格”,中标单位将视情况约谈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扣除50%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考核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将按违约处理并终止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第十条年考核等级及奖惩一年内如有四次得分在95分以上,中标单位将出具嘉奖信,并将在各类示范项目考评和评优中予以推荐。一年内如有两次得分在75分以下,中标单位应更换管理处团队,并提出整改报告;一年内如有两次得分在65分以下,将按违约处理并终止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全额扣除后期物业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考核为中等或合格的,供应商对于考评结果和需整改项目有申诉和解释权,经考评小组确认属实,对考评结果可予以调整。确有争议的,决定权归考评小组。考核为良好以下的,原则上不续约合同;考核为优秀的,将在合同期满后优先推荐续约,将在各类示范项目考评和评优中予以推荐;(五)90分(含)—100分为“优秀”。(四)80分(含)—90分(不含)为“良好”。(三)70分(含)—80分(不含)为“中等”,中标单位将视情况约谈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改善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扣除20%合同履约保证金。(四)物业服务人员违章违纪,有盗窃等行为;损害客户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管理处进行处理(换人、除名、辞退),并告知服务对象,并追究管理人员(含服务人员)的责任(包括经济处罚)。(三)管理处任用不具备工作条件和资格的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或是其他存有遗留问题的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问题发生或引起严重后果的,甲方除按合同规定扣除合同履约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外,还有权终止解除合同。甲方发现问题要求管理处多次整改后仍达不到各项标准和客户要求的,有权终止合同。(二)管理处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足额的服务人员保障服务;规定服务时间内无岗、无人、无服务;服务时间执行不到位等,情节轻微的按合同视作一般违规,除扣分外另作处罚1000元/次;情节严重至影响正常办公秩序,24小时内未妥善解决视为中等违规,除扣分外另作处罚5000元/次。(一)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严,工作人员发生以下行为者,按下表对应的额度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罚,在当月支付物业管理费时进行扣除。第十一条其他奖惩序号行为等级内容奖惩办法1严重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造成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造成重大财产损失;4、造成社会影响恶劣。当月扣除5%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2中等违反合同服务条款,影响正常办公秩序,24小时内未妥善解决。在月服务费范围内处以罚金1000元/次。3一般违反合同服务条款,未能及时处理。在月服务费范围内处以罚金100元/次。第十二条本办法为物业管理合同一部分,自物业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南山区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五章附则(六)管理处及物业服务人员在服务工作中,有删除、篡改、损毁各类考核记录、报表等的,发现一次视为严重违约,当月扣除5%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现两次视为按违约处理并终止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全额扣除后期物业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五)管理处在服务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或存在安全隐患,办公室有权予以制止;损坏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和公物的,视情况予以赔偿。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表谈判文件信息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SCG2022000310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序号内容1供应商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供应商缺席谈判的;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进行应答;2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3对同一项目提供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包组报价或谈判应答总价高于相应的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5谈判小组认为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谈判小组的意见);6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对所投工程、货物、服务在报价要求、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由谈判小组来做出评判);7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谈判文件对应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应答文件;8谈判应答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谈判小组判定谈判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9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10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1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政府采购应答文件目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应答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评标信息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应答书4、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5、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6、项目详细报价7、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示条款(202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类)谈判文件(六)恶意投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关键信息目录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四、请谈判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的“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谈判供应商负责人或谈判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应答文件一并提交。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章谈判公告第六章谈判须知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三章用户需求书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1.必须是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注册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备注:关于本项目谈判公告完整的公示信息详见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8.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供应商应答(上传应答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谈判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备注:本表是谈判须知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谈判须知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一、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2)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及笔记本电脑和CA证书(即政府采购网登录秘钥),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签到地点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签到表。(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2022年11月18日下午14:00至14:30到谈判现场(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爱心大厦1楼西侧服务大厅),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体补充内容3.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10/11应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三日前,供应商有义务在谈判公告发布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18谈判应答有效期120个日历日(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应答文件的大小应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3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38履约担保无(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谈判应答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二)其他事项无(一)与“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二、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2、如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则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甲方如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五、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业。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物业管理总体要求三、服务要求深圳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大楼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占地面积约4078.42㎡,建筑面积约9302.79㎡(其中办公大楼建筑高度37米,地上十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8873.71㎡;信访办公楼建筑高度5米,地上2层,建筑面积约429.08㎡)。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信息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控制金额(万元)PLAN-2022-440305000-001001-10863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325机关工作人员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95%以上,投诉处理率100%;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资格证,专业培训合格率100%;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辖区域内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消防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规定,消防设备完好率100%;监控管理严格遵照有关规定,监控设备完好率100%;工作有计划,服务有保障,投诉有处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有目标;物业管理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评分标准》(90分以上的标准)以及标书、委托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合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实施ISO9001管理方式,使管辖区域的物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达到:本项目采用包干制,受托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轻型工具的方式对委托方所辖物业的房屋建筑主体、房屋建筑主体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各类设备设施、公共环境、消防系统、监控维保、监控人员服务、视频维保服务、会务服务与场地管理等进行管理和维护,具体物业管理范围如下表:物业管理范围要求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标准。用户满意率95%以上;有效投诉率低于0.2%;有效投诉处理率100%;维修服务回访率100%;除因基建质量、设备在保养期内等特殊原因外,房屋及设备、配套设施完好率100%;设备设施完好率95%以上;卫生、清洁实行动态保洁,满意率在95%以上;绿化养护良好,环境绿化达标率在95%以上;序号项目内容1建筑本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2建筑本体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不限于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多功能厅及部分会议室音响系统设备、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电梯及监控系统等3规划红线内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路灯等,按设备维修和养护规范标准定期维护4消防系统维护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有资质的公司委派符合消防安全管理的专人对规划红线内所有消防设备进行专项管理5监控系统维护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有资质的专人对规划红线内所有监控设备进行专项管理6公共环境维护和管理包括不限于:物业公共区域、楼层办公室、公共洗手间、茶水间、会议室、餐厅的清洁卫生;物业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大堂大理石地面、各楼层电梯口的晶面处理;公共区域的清洁;各卫生间、走廊通道、污水沟、污水井、垃圾中转站、绿化带、地下车库等容易滋生“四害”的公共场所的消杀工作7绿化养护和管理大院内绿化养护公共区域绿化养护8会场服务负责各类会议会场服务,确保会议设备设施运作正常9文娱服务协助管理本物业内文化娱乐及其他活动10大楼工程监管管理大楼装修活动,开展工程质量监督11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及资料12秩序维护负责楼宇监控服务及楼内及外围巡逻。13其他采购人要求的物业管理范围其他工作。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大楼配置不少于38人,要求如下:物业管理人员和岗位要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参照《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评分标准》的标准及物业管理协会行规,对管辖区物业管理实施ISO9001管理方式,使管辖区域的物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为加强对深圳市南山区纪委监委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应参照执行《南山区纪委监委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物业管理每月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2-附件3。物业管理质量要求与考核注:具体物业管理目标、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类别职务人数要求综合管理类(8人)项目经理14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持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具有县(区)级(含)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理解、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强;能管理好团队,善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综合主管1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持物业管理类上岗证,具有县(区)级(含)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协助经理完成项目管理工作。安全主管1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县(区)级(或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项目相关安全主管工作经验。客服主管1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善于沟通,形象端正,举止大方;具有县(区)级(含)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1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机关单位会务服务专业知识;纪律观念、保密意识强。客服员4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善于沟通,形象端正,举止大方;具有县(区)级(含)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1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机关单位会务服务专业知识;纪律观念、保密意识强。公用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类(4人)工程主管1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上岗证书和中级以上的相关等级资格证书,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其中大厦维修岗位1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房屋、公共设施等方面的维修经验和能力。工程师2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上岗证书和中级以上的相关等级资格证书,具有机电专业中级职称,专业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有强烈的责任心,确保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弱电工程人员1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上岗证书和中级以上的相关等级资格证书,专业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有强烈的责任心,有机电设备、智能化系统、电梯、音响广播系统等设备维护经验和能力。清洁卫生和绿化养护类(9人)环境(清洁)部长1年龄50岁以下,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大厦清洁主管2年以上)岗位经验,有较强的保洁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清洁人员7年龄30-55岁,身体健康,有从事过保洁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验,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职业道德。绿化人员1年龄55岁以下,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绿化管养,有较强的绿化种植、专业养护技能,身体健康。公共秩序维护类(17人)秩序维护队长1年龄25-45岁,身高170cm-185cm,大专以上学历,具有C1以上驾照,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有强烈的责任心。退伍军人或有政府物业系统工作经验优先。秩序维护员15年龄22-45岁,身高170cm-185cm,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有强烈的责任心。退伍军人或有政府物业系统工作经验优先。具有C1驾照优先。停车场秩序员1年龄30-50岁,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良好,具有B1以上驾驶证(准驾车型:中型客车和C1、M),具有2年以上中巴车驾驶经验且未出现交通安全事故(不含轻微刮擦),近3年无深圳市交通违章记录,驾驶技术高,责任心强,保密意识强。退伍军人或有政府单位公务车驾驶经验优先。共计38人员配置须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均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品行端正,主要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如对受托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有问题或不满意时,委托方有权向受托方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受托方采取有效措施给予预防、纠正、改进。对委托方提出的情节较为严重的、受托方责任内的物业管理问题,受托方在合理时间内仍不能改进的,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委托方有权免付相应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并免除承担任何责任。负责对受托方管理及服务实施日常监督、不定期检查和定期考评。有权要求受托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或不合理、低效率的工作计划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采纳委托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受托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要求;对受托方进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如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受托方出现重大管理失误的,经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审定受托方的相关物业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等。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方在各管理服务点提供2间管理用房(含值班室、仓库、维修场所等),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受托方不承担日常水、电、固定电话费用。委托受托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委托方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及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报告等管理信息,有权要求受托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委托方投诉给予书面答复。在处理特殊事情和紧急、突发事故时,委托方对受托方现场工作人员具有直接指挥权。合同履约期间受托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负责双方约定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及消费安全工作职责。因受托方直接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或因受托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受托方赔偿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在岗人数进行检查考核。受托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要求,全额配备各岗位人员。因离职等原因导致人员缺位的,应在一个月内补充完毕,若考核发现受托方存在长时间岗位空缺情况,当月考核履约评价为“不合格”。认真做好物业接管、验收各项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应急措施及计划、实施细则、各岗位人员日常工作职责,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损害委托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法规规定由委托方承担的其他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处理非受托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类纠纷。委托方负责提供及安装物业红线范围内的物业岗亭、道闸及各类门牌、各类标识指示牌等。受托方必须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受托方须为全体员工配置统一固定的工作服,组织全体员工到正规医院进行体检每年至少一次,费用由受托方自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提供全体员工身体状况情况报告和体检等员工综合素质资料。受托方必须依法与配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按月及时发放工资。受托方如与配置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及其他纠纷,与委托方无关,因此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有权向受托方追偿。受托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方管理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若因受托方人员故意或工作过失导致发生消防、人员伤亡等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事件,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委托方有权直接解除服务合同,并不用对受托方做任何补充。受托方严格按照投标书承诺的且不低于委托方招标文件提出的物业岗位及人数需求标准及素质要求配置物业管理人员,保证各岗位员工100%持证上岗,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规范言行、注意仪容仪表;各岗位人员的配置及聘用资料须提前报送至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核批准后才能实行聘用上岗,上岗前须向委托方提供身份证、上岗证及要求的职称证、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健康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案;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有效的健康证、岗位证等证件;若委托方发现因受托方人员配置不足或岗位设置不合理而达不到服务标准时有权要求受托方限期整改,受托方须无条件执行;重要岗位人员变更时,须提前知会委托方,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如遇员工离职或员工违规违纪被辞退等情况,应向委托方及时报告并说明情况。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因受托方人员管理不善、作业流程不规范、疏忽、失误等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而导致委托方物业、设备、财产及其他损失时,受托方须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受托方不得自行或同意他人在管理区域内投放任何形式的广告或横幅,公益广告活动横幅需经委托方同意。对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在此基础上完善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在本合同终止后将前述档案资料全部移交委托方。受托方有权对生产安全、消费等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火灾等),并及时向委托方通报;如遇特殊天气情况,受托方至少有二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现场值班。受托方有权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性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或辅助性项目并自行承担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受托方必须对所聘的专营公司专项管理业务承担连带责任。受托方需将外聘情况及时告知委托方。负责编制委托管理范围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和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消防安全监控工作、项目(含本体、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维护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本合同终止时,若受托方不再管理本物业的,受托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委托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委托方有权利制定专业审计机构;受托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留存本合同项下物业档案。受托方应在当地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实施属地交税,并按时向委托方开具物业管理费发票;注:以上表内更新、更换的材料、零配件及配套工具由受托方负责;在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要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使用三无产品;重要的设备更换零配件时须用原厂生产的零配件(如5匹以上空调、中央空调等);更换洗手间设备设施时要与原来使用的品牌、型号基本保持一致或高于原使用的标准。公用水电及发电机燃油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用电),受托方应加强对水电使用的管理、杜绝浪费。委托方负责提供及安装物业红线范围内的岗亭、道闸及机电设备设施专用工具、各类门牌、各类标识指示牌、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桶,除以上设施设备外,若受托方在标书中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投标单位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例行保养清单如下:委托方招标托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含房屋建筑物体本体,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易损、易耗材料费用,供水配电设施,空调系统,电梯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消费系统,照明系统,会议系统等的维修或零部件材料更换,单个维修或零部件材料更换费用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由受托方承担和组织实施,委托方有权对受托方的上述支出项目费用和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其余日常维修材料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将指定材料供应商库,并对材料进行核算),物业负责人工费用;大、中修及更新改造项目由中标人制定方案后报请招标人批准后实施,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序号类别维修内容1装饰类各类门、窗五金配、锁、闭门器;(不含各类锁)。2市政类各类井盖、马路牙、道路减速带的刷漆保养。3电器各种灯具:路灯(莲花灯)灯罩、灯头及节能灯、灯盘;各类电线、底座、开关、配电箱的继电器、交流接触器、中间继电器、时间继电器、热继电器、断路器等;监控电源、配电柜上的指示灯、按钮及其它配件;各类PVC、PPR线槽、线管。4给水各类水龙头及其配件、软管:各类金属软管;各类阀门及其零配件;马桶水箱配件;感应水龙头的感应眼等零配件;各类水管;各类浮球阀;洗脸盆连接器、排水管;5排水排水系统管道疏通(全包),如:厕所、茶水间疏通,化粪池、隔油池的清理。6分体空调各类小于5匹空调,加雪种;直径小于25㎜的各种冷凝水管;各种分体空调移位、内外机清洗。7中央空调类主机冷冻油换油、冷却塔保养加油,连接软管、电磁阀、冷凝水阀门;风机盘管维修;滤网清洗。8消防更换应急照明灯、应急指示标志;消防设备的刷漆保养。9电梯电梯维修保养项目全包(不含钢丝绳及更新改造部分)。10清洁各办公室卫生;公共区域地面:大理石打蜡、做镜面;卫生间清洁;清洗水池等。11绿化化肥、农药,剪草机用汽油,生石灰粉,阴棚扎带;相配套的工具:如动力剪草机、小推车、油压拖车、修剪机、打草机、高压喷杀机、打边机、高枝剪等其它工具;12会议大楼内各会议会场布置,会议桌、椅摆放等临时活动。13其它负责大堂及会堂、路灯等处高空作业。(需配备高空作业证人员);委托方要求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四、商务要求法规政策规定的受托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受托方应选聘具备相关技能的工作人员进驻物业进行服务,同时确保派驻人员工资、社保等事项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方不因此招致任何形式之追索,否则,相关损失概由受托方完全承担。接受委托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受托方必须严格服从、积极落实委托方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管理及服务要求。受托方在管理期间保管的文件档案、资料、财产若有损坏或遗失,受托方需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委托方按月支付管理服务费。计算方式:据实结算,即在受托方通过月考核的情形下(考核总分85分或以上的),委托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用,每月支付费用=合同金额/12。如月考核总得分低于85分(不含),则依据附件考核管理办法,扣除相应比例的管理费后据实支付,并附上本月支付说明。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提供的完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南山区财政支出相关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因受托方延迟提供货不能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则委托方有权推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南山区财政支出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延迟付款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采用包干制,受托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轻型工具的方式,单价不作调整。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价格调整的理由,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付款方式:(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应答文件格式、附件“四、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服务期限:受托方如果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委托方有关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受托方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疏忽、失职失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如火灾、人员伤亡等)的,由受托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善后才处理(生产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且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受托方赔偿相应损失。因委托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委托方统筹处理,受托方配合善后处理。如受托方未尽到合理管理义务的,受托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因受托方原因,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受托方应给予委托方相应补偿。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采购单位在采购需求范围内不接受对合同价格作任何增加,且采购单位将根据采购文件、应答承诺及合同条款对成交单位的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五、服务需求明细物业公司要出具完整的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包括物业总体规划、管理方式、工作计划、秩序与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洁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行政辅助管理、突发事件管理、疫情防控管理、能源能耗管理等内容。物业团队要在2022年12月19日之前进驻现场开始服务,并且人员要配置齐全。其他要求:委托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直接解除或单方解除、终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扣除受托方的履约保证金。如受托方延迟提供或不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供账号信息有误的情况,则委托方有权推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财政支付原因或受托方原因导致延迟付款的,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序号采购计划编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1PLAN-2022-440305000-001001-10863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1项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应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本项目应答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采购范围和谈判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应答报价;一经成交,应答报价即作为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七、其他重要条款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作应答无效处理。六、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具体以谈判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带“★”且标红的需求项为准。8、工业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详见https://www.miit.gov.cn/jgsj/cws/zfcg/art/2020/art_641b052914d94d87a0110e802a8fa7c6.html?ivk_sa=1024320u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详见http://www.ccgp.gov.cn/news/202012/t20201229_15715888.htm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5、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4、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3、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正常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在应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应答文件组成: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详见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shtml9、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详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201801/t20180103_1569357.html7、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6、项目详细报价5、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4、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3、应答书2、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内容,以及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我均承认。3、如果我单位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2、谈判价格具体见“开标一览表”,具体以谈判最终报价为准。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谈判公告,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谈判文件后,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谈判应答文件一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应答书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电话:地址: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应答文件的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应答文件(含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承诺)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在“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谈判应答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受此约束,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承诺: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谈判,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应答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我单位本项目所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并已知悉且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9.我单位承诺成交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应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应答文件中全部应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应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成交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7.我单位如果获得成交资格,将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谈判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成交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谈判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15.物业团队要在2022年12月19日之前进驻现场开始服务,并且人员要配置齐全。14.我单位响应的服务期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13.我单位保证,若我单位成交,成交后按照谈判文件的“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三、服务要求”的“四、物业管理人员和岗位要求”进行人员配置。不随意更换投入人员,确需更换的,必须征得采购单位同意,且更换的人员不低于原投入人员的资质水平。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别提示: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五、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注意事项:谈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格式及内容提供《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日期:年月日供应商: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填写指引:(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第四处,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谈判文件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谈判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谈判小组判定;如谈判小组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应答无效处理)。(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供应商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供应商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供应商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供应商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六、项目详细报价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2.该表格可视情况延展。注:1.总报价为各分项价格之和。(一)分项报价表序号需求名称金额(元)说明一******二**费用**费用小计三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小计四税金……合计(元)以上各项之和(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七、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知悉人(公章):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联系人:地址:甲方:(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日期: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乙方:联系电话: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荷载试验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服务时间:项目内容:项目名称:第一条项目概况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号项目结果,***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4、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3、2、1、第二条服务范围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四条咨询服务资料归属4、3、2、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第五条甲方的义务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1、应按照谈判文件及应答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第七条乙方的义务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第九条乙方的权利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第八条甲方的权利第十一条乙方的责任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甲方的责任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第十二条人员要求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保密要求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1、乙方应配备成交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第十三条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2、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应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三个阶段:第十五条验收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1、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第十六条付款方式3、验收依据为谈判文件、应答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第十九条违约责任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号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十八条风险责任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6、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甲方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3、乙方交付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应于7日内无条件修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应答文件;(1)谈判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与谈判文件、应答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第二十条其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谈判说明1.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出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所适用的一般性须知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谈判须知的内容进行补充。1.谈判须知说明一、总则第六章谈判须知3.4“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3“供应商”,即谈判供应商(也称应答供应商、应答单位、投标人),指参加谈判竞争并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谈判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定义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3.9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即谈判应答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3.6“合同”指由本次所采购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5“日期”指公历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谈判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2供应商资格要求5.1供应商应在参与谈判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引》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4.2谈判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谈判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无效。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谈判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政策导向8.谈判费用7.7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7.6工期要求:供应商在谈判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5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成交后,除非另有约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谈判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关键信息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9.1谈判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谈判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谈判文件的编制与组成二、谈判文件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应答文件与递交应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第六章谈判须知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10.3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供应商。答复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谈判须知第11.3、11.4款规定执行。10.2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10.1谈判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供应商在查阅谈判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与谈判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0.谈判文件的澄清9.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2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应答文件11.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为使供应商在编制谈判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日期。11.3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1.2谈判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1.1谈判文件发出后,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谈判文件内容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11.谈判文件的修改14.应答文件格式具体要求在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进行规定。13.应答文件组成1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应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1供应商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应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应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2.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6.2供应商提供证明应答技术方案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应答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应答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应答文件组成部分。16.证明应答文件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本项目的谈判应答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5.谈判报价货币如谈判文件提供了应答文件格式,则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6.3相关资料不符合16.2款要求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为应答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应答无效处理。16.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6.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6.2.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应答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应答文件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16.2.2相关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8.谈判应答有效期17.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作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供应商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供应商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17.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谈判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应答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应答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应答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应答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7.应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6.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16.4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6.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应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谈判小组来评判。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19.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9.关于谈判保证金18.3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18.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谈判应答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应答在原谈判应答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应答文件。18.1谈判应答有效期为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应答文件均保持有效。22.应答文件的保密四、应答文件的递交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21.应答文件的制作要求20.2如果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供应商除应提交一份满足谈判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应答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0.1供应商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否则供应商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应答无效处理。24.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2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成员人数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1本项目谈判小组将于谈判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后一定时间内即开始进行谈判。23.谈判要求五、谈判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26.谈判方式及程序25.2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25.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应进行澄清、说明。25.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表》。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应答无效处理,不得进入谈判:26.1.5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26.1.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26.1.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应不少于三轮。应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最后一轮谈判时供应商谈判代表将获得提示(提示为最后一轮谈判),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26.1.2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服务方案、报价及其它相关事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更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书面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6.1.1谈判主持人将在谈判现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26.1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谈判程序如下: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所有条款均为应答无效条款,对不属于应答无效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应答无效的理由。供应商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应答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见《符合性审查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作应答无效处理:27.应答无效六、成交26.2供应商报价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29.谈判结果公示28.2谈判小组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8.1谈判小组依据本须知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并按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以评审(评标)信息为准]进行评审。28.成交30.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成交通知书。3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0.1采购结果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打印《数字中标(成交)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86673821)。30.成交通知书29.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6673821。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33.合同的签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应答或所有应答,以及宣布谈判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应答的权力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谈判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1.合同授予标准七、合同的授予与备案34.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34.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4.履约担保33.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3.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33.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33.1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谈判应答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37.1采购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37.项目验收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36.合同变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35.合同备案39.供应商违法责任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b.案例介绍、推广等;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38.宣传(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谈判)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39.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谈判截止时间后,撤销应答的;39.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6)恶意投诉的;40.1提出质疑40.质疑提出与答复八、质疑处理(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应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40.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疑,为招标(谈判)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之日;40.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40.3质疑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0.2法律依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事实依据;(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0.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40.4提交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提出质疑的日期。(6)必要的法律依据;40.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40.6收文办理程序地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一楼西侧),质疑咨询电话:0755-86673821。40.5.2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40.5.1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质疑】”中提出质疑。40.5提交方式(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40.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40.8投诉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40.7质疑答复时限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END----41.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1.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41.质疑后续处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谈判文件信息项目编号:NSCG2022000310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项目名称: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供应商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供应商缺席谈判的;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进行应答;2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3对同一项目提供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包组报价或谈判应答总价高于相应的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5谈判小组认为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谈判小组的意见);6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对所投工程、货物、服务在报价要求、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由谈判小组来做出评判);7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谈判文件对应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应答文件;8谈判应答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谈判小组判定谈判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9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10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1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应答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应答文件目录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应答书4、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5、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6、项目详细报价7、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谈判文件(服务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谈判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的“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谈判供应商负责人或谈判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应答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目录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注册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3.参与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谈判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应答(上传应答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关于本项目谈判公告完整的公示信息详见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备注:(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2022年11月18日下午14:00至14:30到谈判现场(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爱心大厦1楼西侧服务大厅),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2)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及笔记本电脑和CA证书(即政府采购网登录秘钥),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签到地点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签到表。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体补充内容3.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10/11应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三日前,供应商有义务在谈判公告发布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18谈判应答有效期120个日历日(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应答文件的大小应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3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38履约担保无备注:本表是谈判须知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谈判须知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无(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谈判应答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五、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如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则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甲方如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控制金额(万元)PLAN-2022-440305000-001001-10863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325二、项目概况深圳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大楼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占地面积约4078.42㎡,建筑面积约9302.79㎡(其中办公大楼建筑高度37米,地上十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8873.71㎡;信访办公楼建筑高度5米,地上2层,建筑面积约429.08㎡)。三、服务要求(一)物业管理总体要求物业管理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评分标准》(90分以上的标准)以及标书、委托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合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实施ISO9001管理方式,使管辖区域的物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达到:1.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有目标;2.工作有计划,服务有保障,投诉有处理;3.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辖区域内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消防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规定,消防设备完好率100%;监控管理严格遵照有关规定,监控设备完好率100%;4.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资格证,专业培训合格率100%;5.机关工作人员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95%以上,投诉处理率100%;6.设备设施完好率95%以上;卫生、清洁实行动态保洁,满意率在95%以上;绿化养护良好,环境绿化达标率在95%以上;7.除因基建质量、设备在保养期内等特殊原因外,房屋及设备、配套设施完好率100%;8.用户满意率95%以上;有效投诉率低于0.2%;有效投诉处理率100%;维修服务回访率100%;9.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标准。(二)物业管理范围要求本项目采用包干制,受托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轻型工具的方式对委托方所辖物业的房屋建筑主体、房屋建筑主体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各类设备设施、公共环境、消防系统、监控维保、监控人员服务、视频维保服务、会务服务与场地管理等进行管理和维护,具体物业管理范围如下表:序号项目内容1建筑本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2建筑本体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不限于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多功能厅及部分会议室音响系统设备、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电梯及监控系统等3规划红线内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路灯等,按设备维修和养护规范标准定期维护4消防系统维护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有资质的公司委派符合消防安全管理的专人对规划红线内所有消防设备进行专项管理5监控系统维护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有资质的专人对规划红线内所有监控设备进行专项管理6公共环境维护和管理包括不限于:物业公共区域、楼层办公室、公共洗手间、茶水间、会议室、餐厅的清洁卫生;物业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大堂大理石地面、各楼层电梯口的晶面处理;公共区域的清洁;各卫生间、走廊通道、污水沟、污水井、垃圾中转站、绿化带、地下车库等容易滋生“四害”的公共场所的消杀工作7绿化养护和管理大院内绿化养护公共区域绿化养护8会场服务负责各类会议会场服务,确保会议设备设施运作正常9文娱服务协助管理本物业内文化娱乐及其他活动10大楼工程监管管理大楼装修活动,开展工程质量监督11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及资料12秩序维护负责楼宇监控服务及楼内及外围巡逻。13其他采购人要求的物业管理范围其他工作。注:具体物业管理目标、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三)物业管理质量要求与考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参照《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评分标准》的标准及物业管理协会行规,对管辖区物业管理实施ISO9001管理方式,使管辖区域的物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为加强对深圳市南山区纪委监委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应参照执行《南山区纪委监委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物业管理每月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2-附件3。(四)物业管理人员和岗位要求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大楼配置不少于38人,要求如下:类别职务人数要求综合主管1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持物业管理类上岗证,具有县(区)级(含)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协助经理完成项目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类(8人)项目经理14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持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具有县(区)级(含)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理解、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强;能管理好团队,善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综合管理类(8人)安全主管1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县(区)级(或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项目相关安全主管工作经验。综合管理类(8人)客服主管1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善于沟通,形象端正,举止大方;具有县(区)级(含)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1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机关单位会务服务专业知识;纪律观念、保密意识强。综合管理类(8人)客服员4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善于沟通,形象端正,举止大方;具有县(区)级(含)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5.1供应商应在参与谈判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引》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5.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谈判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谈判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谈判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7.5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成交后,除非另有约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工期要求:供应商在谈判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7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应答文件与递交应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谈判文件9.谈判文件的编制与组成9.1谈判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谈判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谈判须知9.2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谈判文件的澄清10.1谈判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供应商在查阅谈判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与谈判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0.2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10.3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供应商。答复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谈判须知第11.3、11.4款规定执行。11.谈判文件的修改11.1谈判文件发出后,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谈判文件内容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11.2谈判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1.3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1.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为使供应商在编制谈判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日期。三、应答文件12.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2.1供应商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应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应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应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应答文件组成具体要求在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进行规定。14.应答文件格式如谈判文件提供了应答文件格式,则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5.谈判报价货币本项目的谈判应答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6.证明应答文件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应答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应答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应答文件组成部分。16.2供应商提供证明应答技术方案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6.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6.2.2相关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2.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应答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应答文件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16.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6.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6.3相关资料不符合16.2款要求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为应答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应答无效处理。16.4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6.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应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谈判小组来评判。16.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17.应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7.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谈判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应答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应答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应答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应答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7.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作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供应商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供应商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18.谈判应答有效期18.1谈判应答有效期为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应答文件均保持有效。18.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谈判应答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应答在原谈判应答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应答文件。18.3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19.关于谈判保证金19.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20.1供应商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否则供应商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应答无效处理。20.2如果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供应商除应提交一份满足谈判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应答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1.应答文件的制作要求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四、应答文件的递交22.应答文件的保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五、谈判23.谈判要求23.1本项目谈判小组将于谈判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后一定时间内即开始进行谈判。2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成员人数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应答无效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表》。25.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5.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应进行澄清、说明。25.2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26.谈判方式及程序26.1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谈判程序如下:26.1.1谈判主持人将在谈判现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26.1.2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服务方案、报价及其它相关事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更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书面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6.1.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应不少于三轮。应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最后一轮谈判时供应商谈判代表将获得提示(提示为最后一轮谈判),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26.1.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26.1.5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26.2供应商报价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六、成交27.应答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作应答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见《符合性审查表》。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所有条款均为应答无效条款,对不属于应答无效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应答无效的理由。供应商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应答无效处理。28.成交28.1谈判小组依据本须知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并按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以评审(评标)信息为准]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8.2谈判小组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谈判结果公示29.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6673821。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29.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成交通知书30.1采购结果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打印《数字中标(成交)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86673821)。3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0.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成交通知书。七、合同的授予与备案31.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谈判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应答的权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应答或所有应答,以及宣布谈判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3.合同的签订33.1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谈判应答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33.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33.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33.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4.履约担保34.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4.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35.合同备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36.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37.项目验收37.1采购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38.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39.供应商违法责任39.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谈判)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39.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谈判截止时间后,撤销应答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应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八、质疑处理40.质疑提出与答复40.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40.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0.3质疑条件40.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40.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疑,为招标(谈判)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之日;40.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0.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0.5提交方式40.5.1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质疑】”中提出质疑。40.5.2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地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一楼西侧),质疑咨询电话:0755-86673821。40.6收文办理程序40.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40.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40.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40.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41.质疑后续处理41.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41.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END----才政部财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一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2-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3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溢用职权、玩忽职守、绚私舞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0附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采购网公开联合体形式参的网址,合同加”或者“要求中应当包含合同分包”除有关联合体项目)“采购项目全部协议或者分预留”外,还应包意向协议)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部门(单位)名称:日期:11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财政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3日印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附件6: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3)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4)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docx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表一: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日常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30%,总分30分,考核得分表一: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日常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30%,总分30分,考核得分表一: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日常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30%,总分30分,考核得分表一: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日常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30%,总分30分,考核得分表一: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日常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30%,总分30分,考核得分表一: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日常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30%,总分30分,考核得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分考核得分(扣分不封顶)扣分原因(附照片、依据等)1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有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本周工作计划和上周工作总结,有月工作报告。未制定标准和办法的各扣5分,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不得分202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无着便装上班的行为。未着装或者未佩戴标志扣2分53员工服务语言规范,态度柔和,无粗话、无和服务对象争吵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粗话或者态度恶劣,与服务对象无理争吵扣2分54接受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第1次反馈需在2小时内,小修24小时内解决,不能当日解决的,必须制定解决期限,每次维修有回访制度和记录。对各类信息未收集和处理扣2分,处理后未回访或记录扣2分,伪造、删除记录的扣10分。105公司物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对办公室回访一次,和办公室主管沟通一次,了解管理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未及时沟通,扣5分,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扣5分56按合同保证足额员工到岗。每月不能超过两名工作人员离职,人员变动在三个工作日内上报办公室,重要岗位员工的招聘及离职,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保证平均在岗率为95%,正常不得少于62人,少一人扣5分,发现人员变动没有及时上报扣2分157工作积极主动性强,积极沟通每发现一次违纪扣2分58对客诉及时处理,客服专门跟进情况,有相关登记记录及回访处理记录,要求投诉处理后客人基本满意。附客诉处理表,进行回访,处理后服务对象不满意扣5分109保证每周各主管人员与办公室例会一次,例会材料应提前送达,内容包括各工作口的相关考核报表一次会议不开扣5分(如甲方原因导致不开不扣分),人员不齐扣2分,材料不齐一项扣3分,问题无正当原因未解决扣5分,解决不及时或不理想扣3分。1510办公室提出管理处应完成但未完成事项,无任何理由及说明的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10总计100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表二: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工程机电类设施设备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表二: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工程机电类设施设备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表二: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工程机电类设施设备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表二: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工程机电类设施设备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表二: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工程机电类设施设备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表二: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工程机电类设施设备管理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分考核得分(扣分不封顶)扣分原因(附照片、证据等)1工作时间内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足额;按时到岗,不串岗、离岗,不进入与工作无关的部门;做好各机房和设施、设备的卫生工作,达到整洁、无尘。每发现一次违纪扣2分52严格按标书内容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执行设施设备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确保照明灯具完好率达95%以上,其它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每发现一次违纪扣3分103熟悉所有变电系统、弱电系统的各种性能和运行方式,发生一般性故障及时处理。一般停电、跳电应在10分钟内恢复送电;供电系统正常安全运行,不发生电气事故。每发现一次违纪扣4分104给排水系统运维良好,发生一般性故障及时处理。各类泵阀及时检修,污水处理池清洗及时,排水系统畅通。每发现一次违纪扣2分105能按季节和气候情况及时调整温度。确保主机、水泵运行正常。每发现一次违纪扣2分106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电梯管理和养护。做到运行平稳,无安全隐患。因系统问题发生的故障要在10分钟内上报办公室并通知维保单位,同时做好安全疏导工作。因控制操作引发的故障需严厉处理,出具问题调查、解决意见书,同时给予整改报告。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107对会议设备进行管理,确保正常使用。因设备问题发生的故障,要在5分钟内解决(或找到替代方案),同时维护好会场秩序;因操作发生的故障,需严厉处理,出具调查报告、整改方案和处罚措施,做到每周反馈评价80%良好以上。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108能源管理到位,开支节省,浪费减少。工作时间内做到节能环保,非工作时间(不含加班等因素)内做到主要用能设备不耗能。每发现一次违纪扣2分59熟悉各类系统运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对一般性问题24小时内予以解决,较难处理问题3天内联系维保单位予以解决,涉及工程改造的问题应主动提供改造方案。对其他单位提出的维保问题要建立各类问题反馈及跟进表,工程跟踪表、设备故障表(注明故障发生的原因)等,并增加跟踪反馈考核项,做到每周问题解决率90%以上,反馈评价80%良好以上。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2010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施、设备运行状况,按时认真做好各种运行记录及报表,保管好各种技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周六、周日白天确保有两名水电工值班,夜间确保有一名水电工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每发现一次违纪扣3分511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措施行之有效,全年无事故。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5总计100分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表三: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卫生保洁消杀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表三: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卫生保洁消杀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表三: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卫生保洁消杀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表三: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卫生保洁消杀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表三: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卫生保洁消杀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表三: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卫生保洁消杀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分考核得分(扣分不封顶)扣分原因(附照片、证据等)服务水平1.保洁人员全员到岗;执行保洁时间到位。在规定服务时间内全体保洁人员着装统一,佩戴胸卡,按切实可行的计划流程进行保洁。保洁工作有计划流程,保洁设备、工具、药剂齐全,安全措施到位。每发现超过一名人员缺岗/违纪扣3分10保洁质量1.各办公楼出入口地台、地毯(含脚垫)无脏杂物、无污迹;楼内大厅整洁光亮、无浮尘、无水迹、无污迹。2.各楼层走廊、过道、楼梯、阳台整洁、无浮尘、无水迹、无污迹;地毯平整、干净。3.各楼层公共区门窗、窗台干净、无灰尘、无污迹;垃圾桶放置合理,清倒及时、外表干净、无积垢、无臭味。4.各办公楼玻璃门、玻璃幕、玻璃间格、各种柱身、扶手、栏杆(含木质、金属、不锈钢)、内玻璃窗、镜面等明净、光亮、无积尘、无污迹、无斑点、金属、不锈钢按规定时间上保护剂。5.各种室内装饰物、墙上装饰物和各类设施表面(如灯饰、警铃、监视器、火灾报警控制器、风口、安全指标灯、开关盒、消防栓箱、各种告示牌、指示牌等)干净、无灰尘、无污迹。6.卫生间大小便池、坐便器、拖把池等内外光洁,无污垢、无积尘、无臭味;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斑点、无积水、无积尘;地面、墙面光洁,无污迹、无脏杂物、无积水、无积尘、无蜘蛛网;门窗、窗台、内玻璃、天花板、隔板、照明灯具、开关盒、卷纸盒等干净、无灰尘、无污迹;厕纸篓、垃圾桶无陈积物、无臭味,外表干净。香球、卫生纸补充及时,地漏畅通。7.电梯厅墙面、地面、门框、电梯指标牌表面干净,无油迹、无灰尘、无杂物;电梯内墙、地面、门、天花板、通风口、监视器、照明灯具、指标板等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无脏杂物;电梯厢壁、电梯门、框按规定时间上保护剂;地毯按规定更换。8.室外场地、道路干净、无脏物、无垃圾、无沙土;各类设施、各种宣传栏(牌)、告示牌、指示牌表面无积尘、无污迹。9.车库整洁,无脏杂物、无积尘、无蜘蛛网;各类设施、各种标志牌表面无积尘、无污迹;排水沟畅通。天台无杂物、无垃圾,地漏畅通。10.大门口吊顶、天窗、地毯、按计划清洗并达到要求;镜面砖按规定时间处理保养,达到整洁光亮。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50内部管理1.保洁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到位,未损害客户利益,未造成不良影响;2.保洁人员遵章守纪,无盗窃等行为。每发现一次违纪扣10分10垃圾清运垃圾清运按合同执行,保证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粘附物等。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10消杀无鼠尸、无鼠洞、无鼠道、无鼠粪和鼠痕;任一集中区域方圆10平方米范围内蚊子、蚊尸不超过3只;任一集中区域方圆10平方米范围内蝇子、蝇尸不超过3只;任一集中区域方圆10平方米范围内蟑螂、蟑螂尸不超过3只,无明显蟑螂粪迹;室内不允许出现,室外目视蚂蚁包≤5个聚集点。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20总计100分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表四: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绿化和土建类设施设备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表四: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绿化和土建类设施设备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表四: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绿化和土建类设施设备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表四: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绿化和土建类设施设备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表四: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绿化和土建类设施设备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表四: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绿化和土建类设施设备项目)占月考核比例15%,总分15分,考核得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分考核得分(扣分不封顶)扣分原因(附照片、证据等)采光天棚玻璃幕墙检查玻璃有无破损,并书面报告办公室。每发现一次违纪扣2分10道路广场路面应平坦,无明显大面积的起壳、开裂、塌陷、破损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补修。每发现一次违纪扣2分10楼地面及楼梯检查地面瓷砖是否有损坏、空鼓、脱落现象;检查楼梯踢面和踏面有无破损、空鼓、松脱现象;检查楼道扶手有无损坏、锈蚀现象;检查大理石面是否有裂纹、划痕、松动现象。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20门窗检查门窗有无损坏、松脱现象;检查门窗与墙体缝隙密封材料有无开裂、脱落;检查门窗转动部位是否灵活,转动时有无噪音。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15内、外墙面检查墙面涂料颜色是否一致,有无水渍印;检查墙面是否有裂纹、起鼓、脱落现象;检查大理石、瓷片墙面是否有损坏、脱落、松动现象;检查外墙面是否清洁,有无污渍,玻璃幕墙有无损伤、污渍;检查瓷片有无损坏、脱落;检查大理石墙面有无污渍、损伤及锈渍。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30天面天花检查天面及平台地面伸缩缝密封胶有无变硬、疏松开裂、脱落现象;检查地面是否有裂缝、起鼓、空洞,有无渗漏现象;检查吊顶天花有无损伤、擦、划痕及裂纹,如有问题及时更换、修补。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15绿化养护室外绿植绿篱按时修剪养护,保证造型良好,无枯枝黄叶。室外绿植绿篱按时浇水养护,保证长势良好,无干旱缺水。室外绿植按时施肥、打药,保证无虫害。台风前加强预防固植,台风后及时清理。需要补植及更换书面确认报价后,按要求实施。配合支持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其他需求总计100分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表五: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会务综合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表五: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会务综合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表五: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会务综合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表五: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会务综合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表五: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会务综合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表五: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月会务综合项目)占月考核比例20%,总分20分,考核得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分考核得分(扣分不封顶)扣分原因(附照片、证据等)会务受理1.会务受理正确、无差错;2.承办责任明确。3.会前工作准备充分,所需物品及时到位。4.会议结束会场整理及时,保持常备状态。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30会场布置1.会场(会议室)布置整体效果符合主办单位要求。2.主席台、会标、宣传标、撑牌、席签、话筒、盆景、茶杯布置摆放正确到位。3.音响、照明(灯光)、空调、投影、茶水、矿泉水落实到位。4.会场(会议室)符合卫生要求。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40会议服务1.服务规范、细腻,礼貌周到;2.茶水、矿泉水等供给及时,服务到位。3.音响、空调、灯光、投影等保障到位,无异常。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20客诉每周主办单位填写的会议评价表良好率90%以上;合格不得超过2次;不合格不得超过1次。每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10总计100分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考核人员意见说明:3.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辖区域内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消防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规定,消防设备完好率100%;监控管理严格遵照有关规定,监控设备完好率100%;2.工作有计划,服务有保障,投诉有处理;1.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有目标;中标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参照《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评分标准》和《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区》的标准及物业管理协会行规,对管辖区物业管理实施ISO9001管理方式,使管辖区域的物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达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附件1:9.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标准。8.用户满意率95%以上;有效投诉率低于0.2%;有效投诉处理率100%;维修服务回访率100%;7.除因基建质量、设备在保养期内等特殊原因外,房屋及设备、配套设施完好率100%;6.设备设施完好率95%以上;卫生、清洁实行动态保洁,满意率在95%以上;绿化养护良好,环境绿化达标率在95%以上;5.机关工作人员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95%以上,投诉处理率100%;4.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资格证,专业培训合格率100%;2.以计划性维修保养和应急性的修缮养护相结合的原则,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建筑及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独特的景观特色,同时做好维修回访记录且信息完整。1.建筑物外观、各种指示标识完好、清洁,记录完整。确保南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大楼和工作基地的房屋、门窗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一、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各分项服务内容及标准如下:招标人指定团队将根据汇报材料进行跟踪考核与质量评价,其结果直接记入质量评价体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为确保上述工作落实到位,投标人应建立物业工作汇报制度,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人员与招标人指定团队组建物业管理服务小组。定期对上一阶段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汇报,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同时提供各工作口的相关考核报表(例会前提前3小时送达各个工作口)、人员到岗排班签到表、各类问题反馈及跟进表,工程跟踪表、设备故障表(注明故障发生的原因)等。a.房屋本体维修养护计划: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见下表)6.每年向甲方提交建筑物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单次单项费用在500元以上的项目报甲方物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管理。5.建筑物本体完好率98%以上,物业零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维修合格率100%。室外红线范围内场地、道路的完好率98%以上。4.建立建筑物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楼盖、屋顶、梁、柱、共用部位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窗、设备机房、室外场地、道路等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和正常使用,并根据巡视检查的结果,及时做好建筑物的日常零星维修养护工作;建筑物需要大修的,协助甲方做好相关协调事项。3.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整洁,公用楼梯、通道无堆放杂物及违章占用等。二、设备设施管理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表b.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房屋本体维修养护计划表序号项目时间间隔次数维修养护内容1地基基础半年一检查地基有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检查基础有无开裂、破损,勒脚有无破损。1地基基础每季一适时安排白蚁的防治和消杀工作,走访用户,了解其办公室内有无发现白蚁,检查公共部位有无白蚁。1地基基础每年一检查房屋基础结构性能是否完好及地基沉降总量情况。2承重结构梁每季一检查有无变形、裂缝、腐蚀。2承重结构梁每年一检查整体结构性能是否完好。2承重结构板每季一检查有无弯曲变形、裂缝、腐蚀。2承重结构板每年一检查整体结构性能是否完好。2承重结构柱每季一检查有无倾斜,变形、裂缝、腐蚀。2承重结构柱每年一检查整体结构性能是否完好。2承重结构承重墙每季一检查有无孔洞、裂缝、腐蚀。2承重结构承重墙每年一检查整体结构性能是否完好。2备注:对于承重结构各部件,若出现因设计或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严重损坏,委托专家进行分析、计算,拟订维修方案,由专业公司实施处理。3非承重墙每月一检查墙体是否平直、有无裂缝、孔洞、风化等缺陷。3非承重墙每年一检查墙体结构性能是否完好。3非承重墙每年一检查楼地面结构功能的完好性。4楼地面每季一检查楼地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空鼓和破裂。检查地面饰面材料有无松脱、空鼓、破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更换大面积松脱、破损的地面饰面材料。4楼地面每年一检查楼地面结构功能的完好性。5公共通道、门厅等每周一检查地面有无起砂、空鼓、开裂、松脱;发现异常及时修复。公共通道及门厅的墙面有无污迹和剥落,发现异常随时处理。5公共通道、门厅等每半年一检查扶手、踏步有无损坏,发现异常随时修复。补换损坏的地板。修复空鼓的地板。5公共通道、门厅等每年一油漆扶手。6外墙面玻璃幕墙、大理石每周一修补外墙饰面裂缝、脱落部分。更换破碎的玻璃外墙饰面,发现问题立刻处理。6外墙面玻璃幕墙、大理石每半年一结合外墙清洗作业,一并检查外墙面的使用状况。特别注意检查玻璃幕墙的玻璃是否有松动迹象。6外墙面玻璃幕墙、大理石每年一雨季时期对用户窗台进行密封维护检查,杜绝雨水侵入。对于外墙面大面积渗漏久修无效的,局部翻新以防止渗漏面积扩大。6外墙面玻璃幕墙、大理石备注台风暴雨天气及时发布信息,关好、锁好门窗。大风、台风、暴雨过后及时进行巡查。外墙清洗选用适宜的清洁剂。更换外墙饰面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7吊顶每周一检查有无擦、划、刮、踏坏,发现损坏及时修补。7吊顶每月一加强防水、防腐、防裂、防胀、防霉变工作,发现有水浸、腐烂、胀裂、霉变的部分及时修复。8门窗每月一检查木门门扇有无松动、下垂、翘曲变形、霉变和腐朽,发现总问题及时处理。门转轴或摩擦磨损部位加润滑油。(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有无变形、生锈8门窗每半年一更换门窗的易磨损部件。序号项目时间次数维修养护内容1路面路基每周一检查路面有无积水。检查道路路面有无起壳、地鼓、裂缝。检查路基有无塌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修复。2路灯及线路每日一检查灯具完好情况,即坏即修。2路灯及线路每周一检查玻璃灯罩有无破损。有无金属灯架松脱现象。灯口、灯栅有无损坏。2路灯及线路每季一检查路灯线路有无漏电、短路烧毁现象。金属灯架有无锈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修复。2路灯及线路每半年一油漆灯具支架。检查路灯线路有无老化现象。油漆灯具线管一次。3停车场(库)每日一检查路面有无积水。检查停车场地面有无起壳、地鼓、裂缝。检查车道灯有无损坏。检查行车指示标志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修复。3停车场(库)每月一检查停车线、行车指示线是否清晰、完整。限速牌、指示牌是否齐全、完整。检查挡车器是否正常。4沟渠池井每周一检查沟、渠有无堵塞现象,如有异常及时疏通。检查雨水井有无异常。4沟渠池井每季一检查井底及池底是否有污物沉积,如有沉积及时清污。检查井壁有无裂缝及塌陷,如有异常及时修复。检查沟、渠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及时修复。井盖及雨水篦刷漆。检查井盖完好程度,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5公共标识标牌等设施每周一保证标识清晰、无污迹、无脱落、无破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检查牢固程度,如有松脱,及时恢复。5公共标识标牌等设施每半年一检查完好程度,加固。每日一检查管线接头有无渗漏现象。检查管线固定支架的松紧情况。每周一检查管道保温层有无损坏。管网支架完好。每半年一管道刷漆。检查或更换管网。发现异常及时修复。5.所需各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维修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有解决各类故障和事件的能力。4.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配备专职值班员对所管辖区域及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安全巡检和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备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配电机房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操作。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岗位责任制、定期巡视检查、操作规程及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备齐备件,及时维修;主要设备如电梯、中央空调主机(含空调水)、发电机、监控系统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保养,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对于特殊设备(门禁卡系统等)的保养单位则由采购方选定,费用由采购方承担。1.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维修的实施方案和各种措施。中标单位需对物业范围内所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做到:规范供配电系统设备的管理,通过对供电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过程的控制,确保供电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供配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1.要求供配电系统具体分项目服务范围及标准如下:7.每年向招标方提供机电设备年度维护保养工作计划,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并接受招标人现场监督管理。6.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项目齐全,目录清晰,设备图纸档案、技术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备用发电机应定期维保,并每15天试运行10-15分钟。配电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保养严格按国家标准操作运行,制定临时用电措施并严格执行。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灯具(包括地下室照明、楼梯、电梯间、室外院墙照明)线路、开关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并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运行值班人员需密切留意和掌握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隐患、故障要及时报告,维修人员5分钟内及时到位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功能并做好详细记录。运行值班人员在日常设备设施操作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供电系统《高、低压配电操作规程》进行,并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值班管理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处变压器房,高低压配电房等有关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证生活、消防用水的需要。1.要求给排水系统2.供配电设备日常维修养护质量标准(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巡视维护要点质量标准1高压环网柜每日1、检查设施编号是否明确、整洁,指示灯是否完好。2、外观是否清洁无尘,标志牌、锁是否齐全、完好。3、各种制度是否齐全,事故照明、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无故障。4、检查内部有无异响。1、房内清洁、干燥,温、湿度适中。2、指示明确,配套设施齐全。3、操作机构灵活、完好。1高压环网柜每年1、与供电局联系停电开箱检查,紧固接线端头,维护操作机构。2、配合供电部门专业人员测试线路避雷器。1、房内清洁、干燥,温、湿度适中。2、指示明确,配套设施齐全。3、操作机构灵活、完好。2变压器每日1、检查变压器运行温度是否低于(100℃),数字显示仪是否完好。2、检查防护网、防护门是否上锁。3、检查事故照明、消防器材等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4、检查变压器运行声音是否平稳,有无异响。1、房内清洁、干燥,温度不能超过45℃,开关灯具功能正常。2、变压器运行正常,各参数正确,无过热异响现象。2变压器每周1、检查变压器高低压接线有无过热、打火现象。1、房内清洁、干燥,温度不能超过45℃,开关灯具功能正常。2、变压器运行正常,各参数正确,无过热异响现象。2变压器每年停电清扫变压器,更换坏的瓷套管及紧固件。清洁、打磨接线端头,正确接线,紧固接线螺栓,使其接触良好。检查接地线,检测变压器绝缘电阻及接地电阻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1、房内清洁、干燥,温度不能超过45℃,开关灯具功能正常。2、变压器运行正常,各参数正确,无过热异响现象。3低压配电系统每日1、检查低压系统各柜箱编号是否清晰、明了,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外观是否清洁,显示仪表是否完好。2、配电房内是否清洁、整齐,维修通道是否畅通,各配套设施是否完好无损。3、查看母线电压是否稳定在380(1+10%)v内,偏差较大时调整变压器分接头的位置。1、保证供电连续性。2、计划性停电提前2天通知甲方,临时性停电及时向甲方及各单位说明原因。3、配套设施及警示牌齐备。3低压配电系统每月检查柜箱内电器元件有无过热,接线头有无打火现象,运行时无异常响声。指示灯、按钮、开关正常。1、保证供电连续性。2、计划性停电提前2天通知甲方,临时性停电及时向甲方及各单位说明原因。3、配套设施及警示牌齐备。3低压配电系统每年1、检查开关主触头,对有灼伤、烧蚀的触头予以打磨光滑或更换,提高接触效果。2、检查、清洁母线组,及时更换破损的固定瓷瓶,紧固连接螺栓。3、检测柜箱内线路相间绝缘与接地电阻。4、检测系统内电气及机械联锁装置的性能。1、保证供电连续性。2、计划性停电提前2天通知甲方,临时性停电及时向甲方及各单位说明原因。3、配套设施及警示牌齐备。4电缆沟、竖井每月1、检查电缆及电缆桥架有无过热现象。2、检查电缆沟电缆托架及桥架有无损坏、锈蚀现象。3、检查电缆沟及竖井有无虫鼠害、杂物和积水。4、检查后在《竖井检查登记卡》上记录。1、沟内无积水、杂物、虫鼠害。2、竖井内无杂物、蛛网,维修空间足够。5发电机组每日1、检查运动部件是否牢固。2、检查机体有无漏水、漏油、漏电现象。3、检查冷却水、机油、燃油是否充足。4、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电压是否正常。1、长期处于自动状态,随时能正常启动。2、保证储油至少能供机组运行24小时。5发电机组每月1、定期整理控制柜内线路,紧固各接线端头。1、长期处于自动状态,随时能正常启动。2、保证储油至少能供机组运行24小时。5发电机组每年1、更换滤清器芯子,有损坏及时更换。2、检查皮带磨损情况及时更换。1、长期处于自动状态,随时能正常启动。2、保证储油至少能供机组运行24小时。6母线槽插接箱每月1、检查箱内接线头有无打火现象。2、检查母线槽插接位置温度是否过高。1、接线端头无打火、变色。2、接线端头固定螺栓牢固。6母线槽插接箱每年1、停电清洁箱内外及母线槽。2、停电紧固各接线端头。3、测量绝缘电阻,补刷槽箱内外油漆。1、接线端头无打火、变色。2、接线端头固定螺栓牢固。7低压配电箱(柜)每周1、检查箱内各自动开关运行情况。2、打开面板检查接线头有无打火、变色现象。3、清洁箱体。1、自动开关工作正常,箱内外无焦糊味。2、各接线端头接触良好。7低压配电箱(柜)半年1、打开箱内面板,紧固自动开关上下端接线端头。2、补刷槽箱内外油漆。1、自动开关工作正常,箱内外无焦糊味。2、各接线端头接触良好。8强电自动切换柜每周1、检查箱内接触器端头有无发热、变色情况。2、清洁箱体。1、电源切换灵敏,箱内无异味。2、箱内触点接触良好,无过热、打火现象。8强电自动切换柜每年1、紧固接触器各接线端头,测试双电源切换的可靠性。2、补刷槽、箱内外油漆。1、电源切换灵敏,箱内无异味。2、箱内触点接触良好,无过热、打火现象。9室内照明每日1、接到业主报修通知,及时赶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更换损坏灯具,维护损坏线路,恢复照明。1、照明灯完好率达99%以上。2、开关工作正常。10公共照明每日1、水电工按责任区巡视会议室、机房、公共通道等公共照明系统、及时维护损坏线路,更换损坏灯具。测试疏散照明灯并及时维护。1、照明灯完好率达99%以上。2、开关工作正常。10公共照明年1.清洁灯罩,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每半年检修一次照明主线,测试线间及对地绝缘电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照明灯完好率达99%以上。2、开关工作正常。10公共照明半年1、检修一次照明主线,测试线间及对地绝缘电阻。2、检修开关、灯具,处理各接线头。1、照明灯完好率达99%以上。2、开关工作正常。10公共照明半年1、检修主线,测试线间及对地绝缘电阻。2、补刷罩体油漆。3、检修开关箱、灯具,处理各接线头。1、照明灯完好率达99%以上。2、开关工作正常。给水系统日常维修养护质量标准(见下表)定期对排水管、化粪池、隔油池、沟渠、池、井进行清疏、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排水系统通畅,确保上下水管道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当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及时到位抢修,恢复正常功能。建立二次供水档案,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每半年消毒1次,确保二次供水符合饮用水国家标准。加强日常巡视、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不发生大面积跑水事故,定期对水泵房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并予以实施。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巡视维护要点质量标准1生活泵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每日1、检查电源及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水泵运转部分是否润滑良好。2、检查水泵运行时是否平稳,有无异响,电源指示有无波动。3、控制箱清洁,检查标志是否完好无损。4、启停机时检查盘根滴水是否超标。1、设备整洁,标志明显。2、运行时盘根滴水不得超过20~30滴/分钟,停机时不得有滴漏水现象。3、保证24小时供水。4、能正确自动启动。1生活泵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每月1、检查盘根及机封磨损情况,更换盘根或机械密封圈。1、设备整洁,标志明显。2、运行时盘根滴水不得超过20~30滴/分钟,停机时不得有滴漏水现象。3、保证24小时供水。4、能正确自动启动。1生活泵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每年1、调整联轴器间隙及同心度,更换磨损的弹性块(柱)。2、测试电机绝缘,更换轴承,加注润滑油,对设备外观进行除锈、油漆。3、检查密封环及叶轮等运转部件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损坏部件。1、设备整洁,标志明显。2、运行时盘根滴水不得超过20~30滴/分钟,停机时不得有滴漏水现象。3、保证24小时供水。4、能正确自动启动。2供水管道每日1、检查管道有无渗漏水及锈蚀情况。2、检查各阀门是否启闭灵活,有无渗、漏水及锈蚀现象。3、检查管道系统各标牌是否清晰、准确、完好。1、管道无渗、漏现象。2、外观整洁,保护漆颜色一致。3、阀杆润滑良好,阀门启闭灵活,无滴漏水现象。2供水管道每年1、紧固管道托架及固定支架,对管道及支架阀门进行除锈、油漆。2、修补、更换损坏的管道及阀门。1、管道无渗、漏现象。2、外观整洁,保护漆颜色一致。3、阀杆润滑良好,阀门启闭灵活,无滴漏水现象。3水管辅件每日1、检查水锤消除器是否灵活可靠,接头有无渗漏水。2、检查管道伸缩管是否完好,有无渗漏水。3、检查各配套设施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及渗漏。1、启、停水泵时无水锤冲击声。2、外观整洁,标志色鲜明,无渗漏水。3水管辅件每年1、清洗止回阀及水锤消除器内部,保证无堵塞、锈蚀。2、检查管路伸缩管,如有开裂渗漏水现象及时更换。3、紧固各配套设施连接螺栓,更换密封胶垫。1、启、停水泵时无水锤冲击声。2、外观整洁,标志色鲜明,无渗漏水。4水池、水箱每日1、检查水池、水箱挂锁是否完好,防虫网是否完好无损。2、检查水池、水箱有无杂物、污垢。3、检查水池、水箱水位控制是否正常。1、无渗漏水及跑水、缺水现象。2、水池、水箱清洁,无异味。3、防护设施齐全。4、清洗水池、水箱为每半年一次。4水池、水箱每月1、调整水位控制阀或浮球阀,使水位控制保持正常。2、检查各阀门启闭是否灵活。1、无渗漏水及跑水、缺水现象。2、水池、水箱清洁,无异味。3、防护设施齐全。4、清洗水池、水箱为每半年一次。4水池、水箱半年1、维修及更换损坏的挂锁及防虫网。2、对箱门(盖)及配套管路进行除锈、油漆。3、清洗水池、水箱一次后加药消毒,并取水样送检(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实施此项工作)。1、无渗漏水及跑水、缺水现象。2、水池、水箱清洁,无异味。3、防护设施齐全。4、清洗水池、水箱为每半年一次。(1)建立规范完善的空调(含分体空调)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中央空调系统设备的运行操作做出规定,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正确性。1、要求空调系统排水系统日常维修养护质量标准(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巡视维护要点质量标准1排污泵每日1、检查控制箱外观是否清洁,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转换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2、检查污水井内水位是否正常及有无杂物。1、污水井无溢流现象,附近不能有大面积积水。2、排污泵能根据污水井液位情况自动排污。1排污泵每月清洁控制箱,手动、自动试验各一次,检测效果。管道、阀门有无滴漏、锈蚀,清理集水坑井壁及水泵托架。1、污水井无溢流现象,附近不能有大面积积水。2、排污泵能根据污水井液位情况自动排污。1排污泵每年1、检查电机防水性能及绝缘性能,清洗止回阀,必要时更换止回阀胶垫。2、检修水泵,检查口环及叶轮等运动部件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损坏部件。水泵泵体内部及配件除锈、油漆。3、各阀门解体清洗、除锈、油漆,电机、泵体及托架除锈、油漆。1、污水井无溢流现象,附近不能有大面积积水。2、排污泵能根据污水井液位情况自动排污。2雨水排放系统每日1、检查天面及平台地漏是否完好无损、有无杂物堵塞。2、暴雨时及时巡视排水通畅情况。3、检查雨水井、排水沟,防止杂物堵塞。1、保证天面及平台无大面积积水。2、保证各雨水沟、井无溢流现象。2雨水排放系统每月1、更换或维修损坏的地漏、雨水篦子,保证排水空间。2、清除地漏、排水沟、雨水井内杂物。3、检查井盖是否完好,井盖开合是否方便,爬梯有无腐蚀、锈迹,安装是否牢固。1、保证天面及平台无大面积积水。2、保证各雨水沟、井无溢流现象。2雨水排放系统每年1、清除雨水井、沟内淤泥,对井盖及检查口、雨水篦子等除锈、油漆。2、检查雨水竖管,有损坏及托架松脱时及时维修更换。1、保证天面及平台无大面积积水。2、保证各雨水沟、井无溢流现象。3生活污水系统每日1、检查卫生间内大、小便器、洗手盆及地漏是否完好,排水是否通畅。2、检查建筑物内有水源(洗手台、开水房等)的场地排水沟(口)是否通畅。3、检查污水井有无溢流。1、保证卫生间排水畅通。2、污水井、化粪池无溢流现象。3生活污水系统每月1、检查污水主管和支管、污水井是否畅通。2、冲洗污水井,清除杂物。1、保证卫生间排水畅通。2、污水井、化粪池无溢流现象。3生活污水系统每季1、详细检查污水井、化粪池,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井盖及检查口除锈、油漆。1、保证卫生间排水畅通。2、污水井、化粪池无溢流现象。3生活污水系统每年1、对污水井、化粪池进行一次彻底清洗并除渣。1、保证卫生间排水畅通。2、污水井、化粪池无溢流现象。(7)空调机房管理:(6)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定时开、关;(5)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4)定期检修养护空调系统设备,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3)有准确完整的空调系统档案资料,各项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齐全,并归档;(2)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正常使用,运行中无超标噪音和滴漏水现象;2.空调系统日常维修养护质量标准(见下表)④当班人员负责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工作。③空调主机运行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②当班人员开机前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机组,水泵等正常方可按正常程序开机;①空调机房当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空调机房内;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巡视维护要点质量标准1主机每日1、根据主机显示屏观察主机运行情况,记录相关数据。2、检查主机运行声音有无异常,润滑油是否充足。3、进出主机冷却水、冷冻水压力是否正常。4、巡查保温棉损坏情况并及时修补。1、主机运行正常,制冷效果好。2、机组整洁、美观。1主机每年对维修单位的年度维修保养进行验收、检查。年度保养的主要项目如下:1、检测润滑油质,适时更换压缩机油。2、协助水处理公司对冷凝器进行通报处理。3、检测压缩机绝缘及对地电阻值。4、清洗过滤器,及时更换损坏滤网。5、对机组进行泄漏检查。1、主机运行正常,制冷效果好。2、机组整洁、美观。2水泵每日1、检查水泵运行有无异常声音和振动。2、检查水泵进出水压的压力、运行电流及温度是否正常。3、检查水泵盘根滴漏水是否超标。1、运行无噪音。2、无滴、漏水现象。2水泵参照供水系统参照供水系统1、运行无噪音。2、无滴、漏水现象。3冷却塔每日1、检查散热风机及布水器是否运行正常。2、检查填料有无损坏。3、检查集水盘是否漏水,补水阀工作是否正常。1、无漏水。2、集水盘无溢水。3、风机及布水器工作运行良好。3冷却塔每月1、定期维修风机及布水器,更换传动皮带。2、清洗填料及集水盘。3、及时修补集水盘漏水及各种进出水阀门。3冷却塔半年1、根据维保时间,对风机电机进行保养。3冷却塔每年2、对设施进行除垢、修补油漆。4新风机每月1、检查风机有无异响,机体整洁,无较大振动。2、检查电磁阀启闭是否灵活。3、检查进风口滤网有无杂物堵塞。1、运行无噪音,送风无异味。2、机体整洁。4新风机每年1、按计划对风机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损坏件及加注润滑油。2、对机体进行除锈、油漆。3、测试电机绝缘性能。4、清洗散热片。1、运行无噪音,送风无异味。2、机体整洁。5管道阀门每日1、检查集、分水器压差是否控制在0.15~0.25Mpa范围内。2、检查各保温层是否完好无损,阀门是否正常。3、检查各种标示牌是否完好。1、渗、漏水及滴冷凝水现象。2、管道油漆,保温层完好。3、阀门启闭灵活。5管道阀门每年1、对尾端管道及集、分水器排污。2、紧固各电磁阀接线端头,修补保温层。3、停机后清洗过滤器,对主机水管进行维护保养。4、对管道阀门进行除锈、油漆。1、渗、漏水及滴冷凝水现象。2、管道油漆,保温层完好。3、阀门启闭灵活。6盘管风机每日1、检查运行有无异常响声。2、检查集水盘有无漏水,排水管是否畅通。1、温度、风速调节灵敏。2、无滴漏水。3、外观清洁、无异响、振动现象。4、制冷效果良好。6盘管风机每年1、清洗过滤网,擦拭进出风口。2、定期维护风机电机,润滑转动部位。3、紧固各接线端头,使温控器能够正常调节出风口温度。4、及时疏通集水盘排污管,保证畅通。1、温度、风速调节灵敏。2、无滴漏水。3、外观清洁、无异响、振动现象。4、制冷效果良好。7膨胀水箱每日1.检查浮球阀是否正常。2.检查水箱控制是否正常水位。3.水箱内是否清洁无杂物。1.无渗漏水现象。2.清洁美观,水位正常。3.水箱内壁无明显锈蚀。7膨胀水箱每年1.及时更换损坏的浮球阀及各种阀门。2.对水箱及配套设施进行除锈、油漆。1.无渗漏水现象。2.清洁美观,水位正常。3.水箱内壁无明显锈蚀。8风管每日1.检查风管有无堵塞、断裂。2.检查滤网有无堵塞、损坏。3.检查风阀拉杆有无脱落损坏。4.检查保温棉有无破损和脱落。1、保证通风畅通。2、风管无塌陷。8风管每年1.及时维护断裂、开孔的风管,保证通风正常。2.及时修补损坏的保温层。1、保证通风畅通。2、风管无塌陷。(4)投标方为甲方向市技术监督局办理电梯安全年检手续,保证取得《电扶梯运行许可证》。投标方对上述电梯每三年进行一次负荷调校试验。上述资料均由甲方存档备查,确保电梯得到恰当检修,轿厢及机房整洁、通风、照明及其他附属设施完好;(3)投标方负责按国家规定提供例常责任保养服务,每半个月一次例保,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检修调整(中、小修),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包括定期性调校,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电扶梯各安全开关、梯级、大链、机部件等正常运行状态;(2)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状态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1)电梯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电梯维修、保养人员须持证上岗,电梯各种安全检查审核证件齐全有效;1.要求(四)电梯系统(五)消防系统2.电梯系统日常维修养护质量标准(见下表)(7)任何由于外力、人为及不可抗力造成的电梯损坏不属于承保方保养责任,但承保方有义务配合委托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6)建立电梯设备档案,各种运行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齐全归档;(5)出现运行故障后,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并及时排除故障;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巡视维护要点质量标准1轿厢及前室每日1.检查轿厢选层按钮,电梯前室召唤按钮外观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传送信号。2.检查轿厢和电梯前室楼层显示器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正确。3.检查外门及门套有无变形,门缝上、下间隙是否一致。4.检查门框地槽有无异物,门扇启闭是否灵活。5.检查轿厢内照明、风扇、对讲系统等辅助设施是否齐备、完好。6.清洁轿厢内部及层门。1.配套设施正常、齐备。2.外观整洁。3.轿厢各活动部分动作灵活,运行安全、可靠。1轿厢及前室每月协助、跟踪分包单位人员维修更换损坏的部件或进行维护保养。具体内容如下:1.定期调整门扇,使门缝上下间隙一致,牢固自锁。2.及时更换照明灯具,清洁灯具防护玻璃。3.检测对讲系统,使其与监控中心保持通讯畅通。2机房及设备每日1.检查警示牌及各种规章制度是否清晰、整洁和齐备。2.检查机房各种配套设施及专用工具是否齐备、完好。3.检查机房有无漏水,曳引机有无漏油、漏电现象。4.牵引钢丝绳上平层线是否清晰。5.检查配电柜及控制柜是否清洁,指示灯是否正常,柜内电气设备有无过热现象,工作时有无异响。6.检查分体空调运行是否正常。1.机房清洁,通道畅通。2.机房干燥,温度适中。3.曳引机工作正常。2机房及设备每月1.协助、督促分包单位人员清洁、整理配电柜、控制柜内线路,清洁曳引机及安全钳,紧固接线端头,改善插接件连接效果。2机房及设备每年1.对曳引机安装支架、支承座及接地线进行清洁、除锈、油漆。2.协助年检专业人员对电梯各系统进行一次安全检测。3厢顶设施每周1.检查轿厢顶照明设施是否正常、有无杂物。2.检查各配套设备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松脱现象。3.检查滑轮(槽)与滑轨接触是否良好,接触面是否光滑。4.检查各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1、安全开关灵活有效。2、挡遮板准确控制轿厢平层。3厢顶设施每月1.由分包单位人员对轿厢顶清洁除尘,紧固各安装螺栓及接线端子。1、安全开关灵活有效。2、挡遮板准确控制轿厢平层。3厢顶设施半年1.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检查开门机构,调整间隙,加注润滑油。2.协助、督促分包单位对轿厢设备支架除锈、油漆。3.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检查清洁轿厢挡遮板及发射信号灯。1、安全开关灵活有效。2、挡遮板准确控制轿厢平层。4井底设施每周1.检查井底照明、安全开关是否正常。2.检查井底有无杂物、油渍及积水。3.检查井底各辅助设施是否齐备、完好。1、井坑内无积水、无杂物、无异味。2、限位开关灵敏可靠。3、缓冲器工作状况良好。4井底设施每月1.定期清除井底杂物污渍及积水,维护照明设施及安全开关,紧固接线端头。2.对井底设施进行清洁、除锈、油漆。3.坑底有排污泵的,测试其工作性能。1、井坑内无积水、无杂物、无异味。2、限位开关灵敏可靠。3、缓冲器工作状况良好。4井底设施半年1.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检查缓冲器受力情况,判断钢丝绳延展率。2.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根据电梯运行情况调整限速器张紧轮间隙。3.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检测限位开关,保证灵敏可靠。4.协助、督促分包单位检测对重设施,保证其运行稳定性。1、井坑内无积水、无杂物、无异味。2、限位开关灵敏可靠。3、缓冲器工作状况良好。(1)消防室实行每日执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好值班记录;3.消防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系统设备:包括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设备(消防泵、喷淋泵、消防送风机、消防排烟风机、消防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消防电话、消火栓、火门、防火卷帘门、灭火器、紧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2.适用范围确保消防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能正常运行,保证委机关大楼和工作基地的生命和财产安全。1.要求(7)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6)消防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由当值人员申报机电主管,安排及时维修更换;(5)消防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工程班长现场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属火灾报警,应立即按火灾应急程序处理;(4)每班各检查一次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3)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灯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按钮手柄除部分必须手动操作外,应处在自动位置;(2)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设备,外来人员进入消防室需经机电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并做好登记;(13)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12)要做到对消防管理新进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老员工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11)如果从电话、对讲系统接到用户的报警或投诉,则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10)背景音乐及广播的播放内容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核;(9)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8)消防器材应齐全完好并定期更换,室内禁止吸烟;每日检查硬盘录像机(矩阵)运行情况,系统(OS)运行是否正常及病毒查杀工作,外接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检查摄像机运行情况,枪机、半球摄像机图像清晰度是否清晰,红外摄像机LED灯是否有坏点,各图像位置和标号是否正确;每日检查周界安防系统控制主机、红外对射设备、各种通信模块和网络通讯的运行情况。每周做好数据定期备份。摄像机外观完好无损、无锈蚀,显示画面清晰、色彩正常、无干扰,摄像位置准确、倍率合适。硬盘录像计算机工作稳定,录像文件回放正常,各路视频、音频、控制、报警线缆连接牢固、接头无锈蚀,键盘无损坏、操作灵活。及时调整摄像机时间,误差不得大于1分钟;检查各种锁具、控制器、读卡器运行是否正常。监控中心服务器主机、闭门器及其他类型闭门装置的运行情况。门禁系统网络通讯情况,并每周做好数据定期备份。1.要点(六)监控系统4.消防系统日常维修养护质量标准(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巡视维护要点质量标准1消防主机每月1.机柜清洁。2.检查指示灯、显示屏是否正常亮。3.检查操作键盘是否能正常操作。4.从显示屏上检查各回路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如有故障点、警告点,查明地址,及时处理。1.外观清洁,无损伤。2.开机时绿色灯亮,报警时红色灯亮。3.回路输入电压为DC24V。4.显示屏正常显示,能正确显示、打印报警情况。5.能正确进行报警控制。1消防主机每年1.感知器进行加热、喷烟试验,以检查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2.清洁柜内各板卡。3.整理柜内电线,紧固接线头、插接头。4.检测各板卡电压。1.外观清洁,无损伤。2.开机时绿色灯亮,报警时红色灯亮。3.回路输入电压为DC24V。4.显示屏正常显示,能正确显示、打印报警情况。5.能正确进行报警控制。2联动柜每日1.机柜清洁。2.对柜上所有指示灯进行试验,看能否正常亮。外观整洁,无损伤。正常时电源指示灯亮,报警时相关联动部分指示灯亮。报警时能准确联动相应设备。2联动柜每年1.清洁柜内各板卡。2.整理柜内电线,紧固接线头、插接头。3.检测电源的各输出电压。4.进行系统试验检测联动柜是否正常联动。外观整洁,无损伤。正常时电源指示灯亮,报警时相关联动部分指示灯亮。报警时能准确联动相应设备。3烟、温感知器每月1.检查外观是否整洁。2.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松脱现象。1.外表清洁,内腔室干净无尘。2.底座牢固,安装倾角不大于45度。3.火灾时能正确报警。3烟、温感知器半年1.抽取5%感知器试验,以检查能否正常报警。1.外表清洁,内腔室干净无尘。2.底座牢固,安装倾角不大于45度。3.火灾时能正确报警。3烟、温感知器每年1.检查感知器底座输入输出电压是否正常。2.检测感知器线路的电阻、电容是否正常。3.清洁感知器腔室。4.紧固线路接头。5.试验感知器以检查能否报警。1.外表清洁,内腔室干净无尘。2.底座牢固,安装倾角不大于45度。3.火灾时能正确报警。4模块每月1.巡查通信指示灯是否闪亮。1.外观清洁。2.指示灯闪亮正常。3.能正确无误进行监视和控制。4模块每半年1.检查模块接线情况是否松动。2.检查供电电源是否正常。1.外观清洁。2.指示灯闪亮正常。3.能正确无误进行监视和控制。4模块每年1.检查模块是否可靠动作。2.试验联动是否可靠动作。1.外观清洁。2.指示灯闪亮正常。3.能正确无误进行监视和控制。5防火阀每月1.巡视防火阀是否处于常开。2.易熔片是否可靠连接。1.外观清洁。2.动作灵活可靠。3.易熔片完好。4.防火阀动作温度是70℃。5防火阀每年1.试验防火阀开闭是否灵活。2.外观清洁、无卡滞。1.外观清洁。2.动作灵活可靠。3.易熔片完好。4.防火阀动作温度是70℃。6挡火垂壁每月1.检查控制按钮是否可靠。2.试验下放是否灵活可靠。1.保持垂壁下方无障碍物。2.保持上下灵活自由可靠停止。6挡火垂壁每年1.进行联动试验是否可靠动作。1.保持垂壁下方无障碍物。2.保持上下灵活自由可靠停止。7警铃每月1.检查外观是否清洁完好。2.检查安装是否牢固。1.外表清洁,安装牢固。2.报警时能正常响铃。7警铃半年1.检查线路是否连接良好。2.抽取不低于5%警铃,测试能否正确响铃。1.检查外观是否清洁完好。2.检查安装是否牢固。7警铃每年1.测试能否正常响铃。1.检查线路是否连接良好。2.抽取不低于5%警铃,测试能否正确响铃。8手动报警器每月1.检查外表是否清洁。2.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现象。1.盒体牢固、整洁。2.线路接头接触良好。3.手动时能正确报警。8手动报警器半年1.固定底座,更换破损玻璃。2.检查线路是否接触良好。3.抽取不低于5%的手动报警器,测试能否正确报警。1.检查外表是否清洁。2.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现象。8手动报警器每年1.测试能否正常报警1.固定底座,更换破损玻璃。2.检查线路是否接触良好。3.抽取不低于5%的手动报警器,测试能否正确报警。9排烟阀每月1.检查排烟阀以及控制器是否安装牢固。2.检查手动是否能迅速打开。1.阀门、控制器安装牢固。2.阀门翻板开、闭到位。3.控制器动作灵敏,线路良好。4.火灾时能准确打开排烟阀。5.排烟防火阀动作温度是280℃。9排烟阀每年1.检查控制器内微动开关是否能正常动作。2.检查控制器机械部分是否动作准确,有无卡死。3.检查控制器控制阀门的钢丝绳是否有锈蚀和断裂。4.检查阀门翻板是否转动灵活。5.对可动机械部分及钢丝绳上油。6.测试,看是否可靠动作。1.检查排烟阀以及控制器是否安装牢固。2.检查手动是否能迅速打开。10排烟风机每月1.清洁风机表面灰尘。2.检查风机运行是否有振动、异味、异响。3.检查控制箱是否清洁,有无异常情况。1.风机、控制箱整洁、牢固。2.报警时能准确启动。3.机械部分运转正常。4.润滑油足够。10排烟风机每年1.紧固风机各机械部位及支架。2.对风机电机轴承加油。3.测量电机绝缘电阻。4.检查控制电路、接头、触头,整线路。1.清洁风机表面灰尘。2.检查风机运行是否有振动、异味、异响。3.检查控制箱是否清洁,有无异常情况。11正压风机每月1.检查风机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卡滞现象。1.保持风机外观整洁。2.接线柱是否牢固可靠。3.电机轴承转动灵活。11正压风机每年1.检查风机接线有无松动。2.风机开启是否灵活。3.电机轴承加注润滑油。1.检查风机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卡滞现象。12消防广播电话每月1.检查主机柜及现场各喇叭、对讲电话机是否清洁、牢固。2.检查广播话筒、喇叭是否有杂音。3.检查主机与各楼层电话机是否一一对应,通话是否清晰。1.外表清洁。2.广播声音清晰,音量适中,楼层准确。3.电话声音清晰,楼层准确。12消防广播电话每年1.清洁主机内各电路板,整理柜内线路。2.处理各接线端子。3.对松脱、虚焊的接点重新焊接。4.对现场电话机、喇叭接线进行紧固。1.检查主机柜及现场各喇叭、对讲电话机是否清洁、牢固。2.检查广播话筒、喇叭是否有杂音。3.检查主机与各楼层电话机是否一一对应,通话是否清晰。13应急照明灯每月1.检查外观是否清洁、完好。2.检查断电情况下,应急照明灯常亮,说明正常。3.检查通电情况下,按下实验按钮,应急照明灯常亮,说明正常。1.应急照明灯:90分钟。13应急照明灯每年1.检查电池是否失效。2.检查外观是否清洁、完好。1.检查外观是否清洁、完好。2.检查断电情况下,应急照明灯常亮,说明正常。3.检查通电情况下,按下实验按钮,应急照明灯常亮,说明正常。14紧急疏散指示灯每月1.检查外观是否清洁。2.检查荧光显示屏是否清晰。3.检查工作状态是否正常。1.有电时,亚亮度工作。2.停电时,高亮度工作。3.一般时长20分钟,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30分钟。14紧急疏散指示灯每年1.检查电池是否失效。2.荧光显示屏是否正常。1.检查外观是否清洁。2.检查荧光显示屏是否清晰。3.检查工作状态是否正常。14紧急疏散指示灯每月1.手动检查显示盘按键是否正常。1.检查电池是否失效。2.荧光显示屏是否正常。14紧急疏散指示灯每年1.检查显示盘各按键是否正常。2.显示盘接线是否牢固有无漏电。1.手动检查显示盘按键是否正常。14紧急疏散指示灯每季1.检查稳压罐内气压是否正常。2.若气压不正常应加注气压。1.检查显示盘各按键是否正常。2.显示盘接线是否牢固有无漏电。14紧急疏散指示灯每年1.全面检查稳压罐及相关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况。2.检查各电气接线及水泵工作状况及自动补水装置。1.检查稳压罐内气压是否正常。2.若气压不正常应加注气压。15雨淋水幕报警阀每月1.检查信号阀是否打开,阀体内要保持足够的压力水,紧急手动阀保持关闭。1.外部清洁无尘。2.管内要保持足够的水压。3.信号阀能准确反映出阀的开闭状况。4.探测控制器报警后能可靠打开电磁阀。15雨淋水幕报警阀每半年1.对信号阀手动进行关闭,看有无信号反馈到消防室。1.检查信号阀是否打开,阀体内要保持足够的压力水,紧急手动阀保持关闭。16防火卷帘每月1.巡查防火卷帘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况。2.卷帘门下禁止堆放杂物,以免影响卷帘关闭而损坏。防火卷帘分一步降和二步降(1.8米处停止等待)。2.有烟感报警时防火卷帘应立即下降关闭。3.防火卷帘两侧温烟感交叉安装,距离防火卷帘帘面50cm位置安装。16防火卷帘每半年1.检查电源是否正常。2.手动操作、电动操作、联动操作、远程启动操作防火卷帘是否能够可靠升降。3.检查防火卷帘两侧温烟感。1.巡查防火卷帘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况。2.卷帘门下禁止堆放杂物,以免影响卷帘关闭而损坏。17水流指示器每月1.巡查水流指示器接线是否牢固。2.动作开关是否灵活,能否准确反馈信息。1.信号接线要牢固可靠,开关动作要灵活。2.开关动作后能准确反馈信号回消防中心。17水流指示器每年1.进行末端试水,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2.动作后是否有反馈信号到消防室。1.巡查水流指示器接线是否牢固。2.动作开关是否灵活,能否准确反馈信息。18喷淋头每月1.检查外表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1.喷淋头温度超过公称动作温度68℃时(常用橙色57℃/红色68℃/黄色79℃/绿色93℃),喷头玻璃破碎,水流喷射而出。18喷淋头每年1.更换破损喷淋头。2.对漏水部位进行密封处理。1.检查外表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19消防栓箱每月1.检查箱体是否清洁完好无损。2.检查箱内水带、水枪、水管、小锤、按钮是否齐备。3.检查箱门封签是否完好。4.检查完毕后在《消火栓检查表》上进行记录,无异常情况直接在消火栓箱体与门处贴上“封”签,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完毕后贴上“封”签。1.箱内阀门开闭灵活,无漏水。2.水管、水带、水枪、小锤、按钮、指示灯齐全完好。3.击碎报警按钮玻璃应能启动消火栓泵。4.箱门封签完好。19消防栓箱每年1.处理箱内阀门、水管漏水、锈蚀情况。2.清洗、晾干水带。3.检查电线接头、按钮、指示灯是否正常。1.检查箱体是否清洁完好无损。2.检查箱内水带、水枪、水管、小锤、按钮是否齐备。3.检查箱门封签是否完好。4.检查完毕后在《消火栓检查表》上进行记录,无异常情况直接在消火栓箱体与门处贴上“封”签,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完毕后贴上“封”签。20压力开关每月1.巡查压力开关接线有无松脱。2.清洁外表。1.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并能准确反映压力的动作。2.接线牢固。20压力开关每半年1.试验压力表动作是否可靠。1.巡查压力开关接线有无松脱。2.清洁外表。21湿式报警系统每月1.检查外表是否清洁,有无损坏现象。2.检查线路是否整齐,有无破损、松脱现象。3.检查阀门是否打开,有无漏水现象。1.外观整洁,线路整齐,连接牢固。2.除喷淋管道水流波动外,湿式报警阀动作并延迟15秒后,压力开关能将信号反馈到消防主机。21湿式报警系统每半年1.紧固线路接点。2.测试压力开关能否可靠动作。3.喷淋末端试水或喷淋头炸开后,湿式报警阀能灵活打开。1.检查外表是否清洁,有无损坏现象。2.检查线路是否整齐,有无破损、松脱现象。3.检查阀门是否打开,有无漏水现象。21湿式报警系统每周1.清洁泡沫比例混合器罐身。1.紧固线路接点。2.测试压力开关能否可靠动作。3.喷淋末端试水或喷淋头炸开后,湿式报警阀能灵活打开。21湿式报警系统每月1.检查各电磁阀接线是否牢固。1.清洁泡沫比例混合器罐身。21湿式报警系统每半年1.紧固相关部件的螺丝、接线柱。2.对相关管路的阀门进行开关活动,保持灵活。1.检查各电磁阀接线是否牢固。21湿式报警系统每年1.检查泡沫罐是不是需要补充。2.对以上各项进行全面检查1.紧固相关部件的螺丝、接线柱。2.对相关管路的阀门进行开关活动,保持灵活。项目时间次数内容闭路监控系统摄像机和云台每周一清洁除尘。检查外观完好情况。摄像机和云台每季一线路整理。检查各视频及音频接头。摄像机和云台每年一检查各线路接口是否正常。线路标号是否清晰可见,合理编排线路,并检修调整。检查云台机械机构和电动元器件的工作情况。计算机和监视器每月一主机、显示器及打印机清洁除尘。检测UPS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检查各连接线路是否牢固、完好。计算机和监视器每半年一清洁主机内部灰尘。数据整理与备份。计算机数据整理、内部测试。录像机每周一清洁除尘。检查外观是否完好。录像机每月一回放部分已录制好的录像带,观察录制效果。测试各功能键的工作情况。录像机每半年一清洗录像机磁头。检测音频和视频接口,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画面分割器、切换器和AD主机每周一清洁除尘。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检查连接线路的牢固程度。画面分割器、切换器和AD主机每季一测试各功能键的工作情况。画面分割器、切换器和AD主机每年一线路整理。门岗对于车辆的管理,除了采用固定岗外,将充分利用智能设备的先进功能。智能中心将已办理停车手续的车主资料记入电脑,用车牌识别系统控制道闸起落,完成车辆出入登记。外来车辆的进出在严格控制的情况下,由固定岗输入该车资料方准予进场。出场时核对无误后方能离开。未在智能停车系统监控下的车辆无法进出。(1)智能停车管理系统1.智能化系统的日常运行(七)智能化系统(1)监控系统设施配备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可启用。2.效果电梯是办公楼重要的垂直交通工具,但由于电梯轿箱是一个较小的封闭空间,一旦发生停梯困人故障,被困人员会感到处于孤立无援境地,心情将十分紧张烦躁。因此电梯中设有报警按钮和对外通话装置。监控中心接听报警后,一方面通过闭路电视观察梯内情况,并应与梯内被困人员保持联系、给予安慰,嘱其耐心等待救援;另一方面迅速通知管理人员解救被困人员。如电梯内发生治安报警,监控中心将立即派巡逻人员或应急队伍前往现场处理。电梯报警对讲系统楼宇火灾危险性大,一旦起火则不易控制,消防安全至关重要。消防设施是楼宇火灾自救的重要手段。监控中心消防监控设备必须24小时正常工作,所有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监控中心消防监控在任何时候均有人值班,并严格按照公司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定时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各消防系统设备,一旦发生火警信号,将按公司“应急处理程序”和“消防应急预案”执行。消防报警系统各重要通道等部位布置的摄像机,24小时密切监控停车场、机房、大堂、楼层、重要出入口等主要场所。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将实施24小时屏幕监控,系统同时将视频数据录入磁盘,以备查证。结合巡逻岗、固定岗的人员多层监控,对大厦的安全保卫起到可靠的保障作用。当出现异常情况时,监控人员将视情况通知该区域的固定岗、巡逻人员、快速应急队伍及***门进行现场处理。紧急情况时按应急处理方案执行。安保监控系统2.智能化系统的维护保养d.此措施能够使操作维修人员了解系统构成及工作原理、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范、故障处理方法、报警处理程序等规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C.操作维修人员常规培训。b.编制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维修规程。a.建立智能化系统设备档案——设备分类及编号——建立设备台账和标识——建立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定期进行设备全面测试联动记录日常运行的管理a.闭路电视监控子系统:对各处监视探头检测镜头是否清洁,螺丝是否有松脱,云台是否转动灵活,线路是否连接完好,监控室的屏幕图像是否清晰,信号是否受到干扰,24小时录像机是否工作正常,录制磁盘是否图像清晰。检测需每月进行一次。主要系统定检工作要点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均按相关工作规程实施。保养工作按工作性质和区域划分到人,专职负责。各责任人按规程、计划做完保养维护工作后在相应图表中作记录。服务中心经理及工程师根据设备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分层次、分系统对设备状况、保养工作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议,发现不合格即查找其发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进实施。对各责任人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及效果之检查评议结果,将作为员工工作业绩量化考核的依据。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质量控制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内容主要是巡视检查及调整、清洁,由值班、巡视人员进行,重点在于监控中心设备的外观、功能状态。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内容包含性能状态检查,系统试验及计划性修理,由维修人员按有关规范进行实施。(1)维护保养工作方式分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两个层次。2.环卫设施设置合理、完备,垃圾日清,保洁工作满足机关办公环境和外来人员流量大的特点要求。1.清洁卫生有专业清洁队伍,管理制度完善。三、清洁保洁管理d.消防监控系统:检测消防联动控制台各项控制功能是否有效,线路连接是否可靠,报警信号装置是否失效。抽查烟、温感探头是否反应正常,试验消火栓破玻按钮信号是否有效,检查消防电话、应急广播功能是否正常,检查试验送风及排烟系统设备,检测每月进行一次。c.停车场管理子系统:检测道闸升降是否自如,读卡器是否工作正常,各处指示灯是否正常动作,报警器是否工作,计算机停车场数据库管理系统是否运行良好。检测需每季度进行一次。b.监控室机房监控系统:检测监控室的空气温湿度是否符合标准,防静电环境是否合格,各路子系统弱电信号是否连接正常,各主机及监视器和电视墙显示是否正常,各个设备接地是否良好,UPS不间断电源是否工作良好。检测需每季度进行一次。8.路灯、草坪灯、牌匾、宣传栏牢固、安全、美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7.室内外金属护栏、把手和电梯轿厢定期擦拭保养,确保无锈迹、污渍、汗渍。6.大堂大理石及电梯轿厢表面定期打蜡、养护;会议室每日吸尘、季度清洗、不定期擦拭,随时保洁,确保随时可以使用。5.会议室、办公室、楼梯、走道、大堂、室内公共区域及开水间、卫生间的顶面、地面清洁无尘,无蜘蛛网,无积水;室内门窗无灰尘;根据现场需要消杀;大堂、室内主要通道地面无尘印;空调进出风口无积尘,并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4.建筑外墙、屋面、室外场地、道路、地下室等保持清洁无积尘,无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3.负责物业公共区域及办公室、会议室等的清洁卫生(含餐厅、信访接待中心),日常保洁中注意垃圾的及时清运、“零干扰”服务。14.定期开展除“四害”、白蚁防治及卫生消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定期的防疫消杀工作,在流行性传染病高发期或爆发期以及春夏孽蚊滋生季节要严格按采购方要求组织消杀。13.节假日、主要接待或举办活动时须配备充足保洁员,及时跟进打扫,清理现场垃圾,保持环境清洁卫生。12.建筑物外墙整体每年清洗1次,须由具有高空作业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现场操作,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11.负责下水道、沟渠、池、井、楼顶的清淤处理、垃圾收集清运;负责垃圾房的使用、保养及维修,垃圾清运必须实行袋装化收集清运,在垃圾清走以后要及时对垃圾房清洗、消毒。10.地下停车场地面和管道、设施表面清洁无积水、积尘,顶面、墙面无灰尘和蜘蛛网。9.公共玻璃门、窗、玻璃隔断保持无污迹、灰尘;玻璃幕墙、外墙每年至少清洗1次。消杀工作内容、标准表17.消杀服务工作标准(见下表)清洁卫生工作内容、标准表16.清洁卫生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见下表)15.中标单位应在早上8:50前将所有区域(如外围、功能室、楼梯、过道、洗手间等)的卫生清洁完毕,并全天随时保洁,保证不影响正常办公。位置序号清洁项目工作内容服务分项标准位置序号清洁项目每日每周每月每季服务分项标准室外区域1广场、道路、室外停车场全面清扫二次、走动式清扫冲洗一次无明显泥沙、污垢、烟头、纸屑等杂物。室外区域2走廊、地面走动式清扫洗地机清洗二次目视无明显油渍、粉尘、脏斑,及时清理积水。室外区域3室外垃圾桶清理二次清洗一次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黏附物。室外区域4草坪灯清抹洗一次干净、光亮室外区域5栏杆、扶手清抹二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污渍。室外区域6沟、渠清理一次全面清理一次沟渠无明显泥沙、污垢、棉签或纸屑室外区域7雨、污水井及井盖、污水主管270米雨、污水井全面清理一次污水主管每年清疏一次底部无沉积物,内壁无黏附物,井盖无污迹室外区域8化粪池、隔油池隔油池清理一次4个化粪池清理一次确保排污通畅,无污水外溢室外区域9天台、雨棚清扫一次冲洗一次无杂物、垃圾、纸屑、排水口畅通、水沟无污垢。室外区域10外墙面、玻璃幕墙每年整体清洗一次,局部清洗2次无明显污渍、水渍、积尘室内公共区域1大厅、楼层走道地面早晚清扫拖洗一次、走动式保洁洗地机清洗一次表面处理一次无杂物、无污渍、无水渍,地面光亮整洁室内公共区域2走廊墙面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石材、瓷砖、喷涂等墙面无明显灰尘;乳胶漆墙面无污渍、目视无明显灰尘;墙纸干净无污渍。室内公共区域3送风口、排烟风口、空调过滤网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尘室内公共区域4天花、灯饰清扫一次清抹一次干净、无蜘蛛网,无灰尘室内公共区域5玻璃门、窗及3米以下玻璃幕墙清抹一次刮洗一次无污渍、手印、无灰沙土室内公共区域6楼梯、楼梯扶手拖洗二次地面清抹一次扶手刷洗1次目视无纸屑、杂物、污迹。室内公共区域7消防设施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明亮、无污渍室内公共区域8室内垃圾桶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杂物、无污尘室内公共区域9管道井清扫一次干净、无蜘蛛网室内公共区域10管道设备除尘一次无灰尘室内公共区域11防火门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污渍室内公共区域12卫生间冲洗二次每40分钟保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一次地面干净、无异味、无污渍、无杂物;墙面、厕位隔板、门、窗无明显灰尘,便器无污渍;天花、灯具目视无灰;洗手台面无积水、镜面光亮。室内办公区域1领导房办公桌、椅清抹一次用清洁剂全面清抹一次干净、无灰尘,无污渍。室内办公区域2办公室地面清拖两次干净、无灰尘,无污渍。室内办公区域3领导房电话机、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清抹一次用消毒水消毒一次干净、无手印、灰尘。室内办公区域4领导房墙面挂画、文件柜清抹一次用清洁剂清抹一次干净、无手印、目视无灰、无污渍。室内办公区域5领导房茶几、沙发清抹一次保养剂保养一次干净、无垃圾、保持原有色泽。室内办公区域6领导房天花、灯饰清扫一次干净、无蜘蛛网。垃圾清运1垃圾箱、筒清理二次垃圾存量不超过上缘,垃圾不在筒箱内过夜垃圾清运2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冲洗一次、清运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存量不超过三分之二并且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消毒,无明显积水,无蚊蝇飞舞垃圾清运3垃圾清运工具擦拭一次清运工具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清运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序号位置消杀项目药物消杀安排工作标准序号位置消杀项目每周每月1卫生间蟑螂10%爱克宁、粉剂、拜力坦浮油交替喷洒到蟑螂藏身的洞穴、缝隙、角落、墙角等处,每周一次。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1卫生间蚊、蝇用家虫清、悬浮剂喷洒一次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1卫生间老鼠于老鼠经常出没之地投放鼠药毒饵两次,几种鼠药轮换投放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2消防通道、地下室电梯间蟑螂10%爱克宁、粉剂、拜力坦浮油交替喷洒到蟑螂藏身的洞穴、缝隙、角落、墙角等处,每周一次。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2消防通道、地下室电梯间蚊、蝇用家虫清、悬浮剂喷洒一次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2消防通道、地下室电梯间老鼠于老鼠经常出没之地投放鼠药毒饵两次,几种鼠药轮换投放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3污水井、污水沟蟑螂10%爱克宁、粉剂、拜力坦浮油交替喷洒到蟑螂藏身的、洞穴、缝隙、角落、墙角等处,每周一次。打烟炮一次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3污水井、污水沟蚊、蝇用家虫清、悬浮剂喷洒一次用球形芽孢喷洒两次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4污水井老鼠于老鼠经常出没之地投放鼠药毒饵两次,几种鼠药轮换投放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4污水井老鼠于老鼠经常出没之地投放鼠药毒饵两次,几种鼠药轮换投放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5垃圾中转站蟑螂10%爱克宁、粉剂、拜力坦浮油交替喷洒到蟑螂藏身的、洞穴、缝隙、角落、墙角等处,每周一次。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5垃圾中转站蚊、蝇用家虫清、悬浮剂喷洒一次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5垃圾中转站老鼠投放鼠必杀两次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6建筑物内外白蚁利用其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找巢,或利用药物借助于白蚁习性在群体内进行扩散,最后使全巢白蚁死亡,具体做法:用毒死蜱、灭蚁灵等进行诱杀、毒杀一次。每月一次诱集灭杀法、布点60个(白蚁出现季节),平时30个布点。每2个月给建筑物的墙角地面喷施、淋浇白蚁预防药水。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粉迹法);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蚊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灭蝇标准:蝇类孽生地三龄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1%(粉迹法);5.灭白蚁标准:按《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5.园林绿化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见下表4.绿地、花坛、树丛无杂草、纸屑、枯死树叶、烟头等杂物。3.落实公共绿地、花坛、树木养护措施,修剪、更换及时,无破坏、践踏、无虫害、枯死及随意占用现象,绿化达标率100%;2.根据植物生长习性、种植环境等因素进行科学养护。包括光照管理、温度管理、水分管理、土壤管理、施肥管理、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等。1.负责承担委机关和工作基地红线范围内室外绿化及屋顶花园花木的维护、保养、修剪造型、施肥、浇水、除杂草、补苗、松土、杀虫、杂物清除等管理。四、绿化养护管理工作项目作业频率质量标准绿篱花球修剪养护每半月修剪1次,雨季加大修剪频次长势良好,造型美好,修剪整齐,无干旱缺水、无杂草、无枯枝及缺苗,无病虫害。乔灌木的整形修剪、养护乔木每年1-2次,灌木每月1次。乔木树冠整齐,无枯枝、断枝、徒长枝,一个月进行1次整形修剪。灌木修剪成形,生长健壮。绿化带修剪平整、造型突出,及时剪除徒长枝、萌蘖枝,半个月进行1次整形修剪。盆花及时修剪枯枝黄叶、绑缚树形。应保证每3天淋1次水,(雨天除外),并根据季节情况,每半月喷1次药物。除夏季外,每两周应进行1次松土。每月根据树种情况适时施肥2-3次,修剪枝2次。药物除土壤里的害虫每年3次以上造型美观,形态逼真,长势良好、无干枯枝条、无干旱缺水、无杂草。采用穴施或沟施施肥,浇水及时,覆土平整,肥料不露出土面;树不阻车辆和行人通过,主侧枝分布均匀;无病虫害。绿地四季常青,无黄土裸露。绿化带清洁保养每季度清理一次绿地、花坛、树丛无杂草、纸屑、枯死树叶、烟头等杂物病虫害的防治每周抽查,每月普查。花灌木、草坪生长季节每两月打1次药,个别有病虫的地方及时打、多次打,直至消灭为止。打药时戴手套、口罩,农药配比按照规范保证无病虫危害,一旦发生,十天内得到控制防风防暴风暴前加强预防,风暴后及时处理风前设立支柱疏剪枝叶;风后12小时内无断枝、落叶,树木无倒斜;草地内无1平方米以上积水。及时清理被台风暴雨吹倒的树枝,及时扶植倒伏的树木(2小时内)施肥草地每月1次(阴雨天施),乔灌木每季1次,冬季施加花生麸、蘑菇肥、饼肥等作为底肥保证不因缺肥及养分不足而长势不好,枯萎或死亡浇水绿化带视天气情况适量浇水,不能有缺水现象以浇透为准室内植物1次/天,清除枯枝、黄叶、残花,清理盆面及盆底杂物;1次/周,喷洒、擦抹叶面,转动植株;1次/月,清一次套/盆及花槽底的多余水分及杂物。1.植株丰满健壮,叶面干净光亮;2.无明显病斑、虫口,植株上无明显虫害;3.无枯黄叶;4.盆面无杂物,花缸、花槽底无积水杂物;5.植物无缺水干旱现象;6.摆花搬运途中不污及地面及周边建筑物。5.建档要求:电脑化、集中化、有序化、信息化。4.保证物业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3.清洁工作的实施和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记录完整,定期存档备查。2.建立完备供电、供水、中央空调、电梯等设备系统的运行、维修和保养的管理档案。1.建立物业报建审批文件、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基础管理档案。五、物业档案资料管理4.管理区域内无火灾、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全年保障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3.管理区域秩序井然,有处理和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工作人员懂得并能使用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1.委机关和工作基地楼内的安全、消防制度规范健全,有各类基础档案;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并能够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一)安全管理六、其他管理5.主动做好重大活动的配合服务工作,完成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4.设立值班牌、值班电话。随时接受投诉,以监督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3.工作人员配备齐全,挂牌持证上岗;有每天值班、巡查记录;员工的考勤、考核记录完备;工作人员不缺勤、不脱岗。2.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整齐,佩戴统一标识,工作纪律严明。对待业主态度谦和、服务热情。1.委机关和工作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工作台账完备,有详尽的记录。(二)日常管理3.依法纳税。2.按照国家及深圳市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1.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标准规定,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四)物业人员遵纪守法管理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应具备对突发事件,如台风、暴雨、停电、停水、治安等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和配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不能及时解决或排除问题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三)应急处理管理(完)5.不泄露政府机密。4.物业服务人员遵纪守法,发现危害社会治安行为要及时上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