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开发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
一、项目编号:1401992022AGK01046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西安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东渠路西二巷6号智创城A座1708-1710室
中标总价:3195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服务期限
办公自动化系统
山西安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套
319580元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软件的部署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隆,杨利勇,王统军,廉欣,贺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51号
联系方式:0351-6939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王凯
联系方式:0351-2377118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docx公开招标文件.docx136.1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65.1K
2022年10月29日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1401992022AGK01046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9一、总则7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目录八、服务费17七、签订合同15六、资格审查及评标14五、开标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1三、投标文件9第七部分合同文本29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3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0十、询问和质疑17九、保密和披露17项目编号:1401992022AGK01046一、项目基本情况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0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价:328095.18元预算金额:328095.18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名称产品描述数量采购预算(元)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功能汇总:1、通知公告相关管理员可通过系统发送全部范围或一定用户群范围的通知公告,可由移动端接收相关消息推送。2、站内通讯该功能主要负责我单位内部人员之间进行便捷的点对点互动交流、群组互动交流和文件传输等功能,以便公安网内部的交流迅速、快捷,节省信息传递时间。3、邮箱系统以常见的邮箱操作方式进行内部邮箱功能建设,方便我单位进行内部邮箱的沟通。包括:收件箱、已发送、草稿箱、待办邮件、标星邮件、联系人、附件中心等。4、自定义流程管理建立自定义流程表单引擎,方便我单位在后期对系统相关流程进行新增、对原流程进行修改优化和扩充,提高系统整体的可操作性和自由度。5、公文管理根据单位公文管理,支持多文种、套红头、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办理流程跟踪、公文办理催办提醒、文件归档、统计检索等个性化需求(可自动套红)。6、督查督办可依据自身工作需求,对各种需要进行督办的事项进行单独的督察督办,由主要处室牵头,由相关部门协作,在整个过程中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掌控,真正落实督办时效性和可控性。7、日程管理可通过手动添加或拖拽方式将已有的日程类型拖拽至对应时间完成日程添加操作,通过日历方式展示个人日程、添加设置日程、日程可提前10分钟通知。8、请销假管理可通过该功能实现包括:请假申请、审批、销假、因私出国等多种形式的审批和针对请销假的分析统计、归档等主要功能。9、文件管理实现个人文件和部门文件管理功能,可对文件进行查看、上传、下载、重命名、删除操作。10、日志审计提供相关模块操作日志的采集、分类、查询及清理。11、通讯录根据权限显示人员信息,可全支队或按组织机构查看人员列表,支持选择人员并发送内部邮件,具备检索功能。12、工单管理实现工单功能,任务的分派、转派、催办、升级、完成等流程过程,以及和其他流程之间的关联关系,规范处理流程,提高警务办公的效率,以及处理请求所花费的成本分析。13、会议管理可进行会议申请、会议审批、会议通知、会议预约等操作。14、系统后台管理对系统风格、菜单、列表数目、用户权限、部门、账号安全性、操作日志审计、系统字典维护等常见系统功能进行管理。15、移动办公移动端可进行公文的审批、查看、请销假的相关操作、通知公告查看等。16、文件打印系统在所需打印页面支持一键打印功能。17、检索功能系统支持关键字检索,通过多种条件检索,支持精确查询和模糊查询。18、待办提醒系统支持通过移动端进行待办提醒,并及时反馈给发送方,消息是否已查阅。19、撤销功能公文流转的每一节点允许进行撤销(流程状态为已发送未查阅前)。20、回退功能流转过程中发现问题直接退回流转的起点,重新开始流转。21、统计报表以报表形式展现关注的统计信息,包括统计数据处理额统计信息展示两个主要部分,并将数据通过个性化多维图表展现。22、单点登录支持采用http传输协议的太原市公安局公安数字证书登录,提供多种单点登录服务功能。该系统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23、签章系统支持采用http传输协议的太原市公安局百城签章系统,流转中可调用用户签章。该系统数据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24、门户网站支持采用http传输协议的运行在公安网中的太原市交通警察支队门户网站数据对接,系统审批完成的发文可直接挂网无需重复录入。该系统数据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25、系统对接支持采用http传输协议的太原市公安局现有使用系统用户数据、公文数据、流转数据、邮箱数据及办公中所涉及到的信息实现无缝对接。该系统数据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26、移动警务通对接支持采用http传输协议的太原市公安局警务通移动端平台用户实现现有数据及增量数据无缝对接。该系统数据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27、声光设备对接支持重要待办信息、通知信息通过声光设备进行提醒。28、其他对接在明确系统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网络互通的前提下可与现有其他政务办公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加固:系统层安全防护:1、能够对本系统运行的操作系统环境的核心资源,如注册表、网络连接、系统文件、进程等资源进行防护;2、系统安全巡检模块,能够对系统所在服务器环境进行全面巡检扫描,对系统本身和服务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3、针对系统所在服务器计划任务、登录账户、克隆账户、隐藏账户及系统本身各功能的开启状态进行检查和修复;4、只允许系统用户将指定类型的文件上传至受保护的系统目录。应用防护功能(web级别):1、抗CC攻击防护;2、通过对单一IP的请求时间及错误请求次数限制暴力破解;3、开启端口进行屏蔽或拦截,防止恶意链接。系统安全管理:1、通过系统,可对系统所在服务器环境的CPU负载、内存剩余等运行指标进行监控,便于安全运维管理;2、创建、编辑、删除服务器分组,支持服务器在各个分组中的移动;3、通过安全管理模块,可对服务器操作系统自身的配置项进行合理化设置,提高操作系统的安全性和抗攻击能力;禁用操作系统中的无用服务,降低资源消耗,提供系统安全性。1套328095.1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软件的部署培训,达到验收标准。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售价:0元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时间:2022年10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五、招标公告期限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联系电话:400-8341-7892.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351-7731313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电话:0351-23771003.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联系人:王军张国霞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3834673999联系人:孙斌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系电话:0351-23771180351-2377109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328095.18元最高限价:328095.18元3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交纳金额:人民币3000元。2.提交形式:(1)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收款单位: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康乐街支行开户银行行号:105161005075 银行账号:14050182620809666999(2)保函: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①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②银行保函:即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基本户或一般户出具的银行保函。3.退还方式:按提交方式退还。履约保证金■收取收取退还方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情形,符合工作要求,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运行期间,在本合同范围内因中标人过错需解除合同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4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5投标文件编制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7投标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8现场考察及答疑会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组织9样品■不提交10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11技术选择性方案不接受 12分包不接受13进口产品招标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14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执行;没有列明免费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15投标货物(设备、产品、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少于两年16合同期内调价不接受17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18采购合同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节能产品1.采购货物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信息安全产品采购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中小企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3%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0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西太原)(credit.taiyuan.gov.cn)2.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当日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1招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服务费。2.2“集中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1.适用范围总则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7“产品缺陷”是指投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6“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5“投标货物”是指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在内的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中标人”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3能够承担投标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2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投标人资格2.9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4.知识产权3.6.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3.6.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相关资格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6本次招标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3.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5.投标有效期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应当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2如投标人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7.1集中采购机构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招标,无需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7.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6.投标费用5.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9.1.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9.1招标文件包括:9.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8.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解释权9.1.7第七部分合同文本;9.1.6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9.1.5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9.1.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9.1.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1.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10.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未规定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1.9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图纸、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9.1.8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11.1.3商务技术部分11.1.2资格审查部分11.1.1开标一览表11.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1.投标文件的构成三、投标文件12.4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12.3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12.2投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编制投标文件。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1.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14.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经营范围,按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对某包(项)或全部货物进行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4.1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报价13.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4.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4.4.1《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4.3投标人应以“包”为基本单位进行报价。若本项目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15.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2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15.投标保证金14.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15.3.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3.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15.3.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15.3.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5.3.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5.3.2投标人弄虚作假的;17.投标文件的加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2投标文件的签章应清晰工整。16.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6.投标文件签章15.3.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18.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18.投标文件提交17.2投标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17.1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19.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串通投标18.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投标文件的。18.4.1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19.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1.5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19.1.4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19.1.3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19.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0.弄虚作假19.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19.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9.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0.1.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20.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0.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0.1.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0.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21.3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21.1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0.1.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0.1.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2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字或盖章的;21.8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没有提交联合协议的;21.7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1.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1.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投标产品样品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21.15投标文件对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21.14投标文件未对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1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投标文件中未做出响应的;21.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1投标总价、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者投标单价高于市场销售单价的;21.10投标报价出现明显错误,投标人拒绝按照本部分14.4的规定进行修正的;21.21采购货物中含有《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1.20采购货物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1.19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21.18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21.17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的;21.16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21.27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的;21.26投标文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质保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25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1.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3投标产品中包含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21.22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应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1.3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2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23.2开标时,投标人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3.1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23.开标五、开标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2资格审查人员对存在争议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4.1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及审查标准独立履行审查职责。24.资格审查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3.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当场未确认且未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依据《开标一览表》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事项。25.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5.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5.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5.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25.1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25.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5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5.4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5.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6.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26.3中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26.2集中采购机构告知投标人本人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6.1集中采购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发布《中标公告》。26.中标通知七、签订合同28.领取合同27.4如果中标人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3当中标人全面完成采购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27.2中标人不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7.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7.履约保证金29.1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9.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8.4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8.3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8.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28.1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29.1.5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29.1.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1.3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1.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29.1.1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31.诚实信用30.1.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0.1.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0.1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对中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9.1.7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2.1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32.服务费八、服务费31.3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西太原)(credit.taiyuan.gov.cn)等网站进行记录和曝光。31.2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31.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4.披露33.3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3.2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33.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同意,不得将因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3.保密九、保密和披露质疑35.1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口头或书面询问,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口头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形式提交,由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5.询问十、询问、质疑、投诉34.2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1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投标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6.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6.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按以下原则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2.7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2.6提出质疑的日期。36.2.5必要的法律依据;36.2.4事实依据;36.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6.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7.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太原市财政局提起投诉。37.投诉36.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6.4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6.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为太原市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支队人员日常的执法、办公等多项工作,涉及到社会大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工作的覆盖面广、工作的内容也较为繁杂。并且由于警务行业的特殊性,警务人员的日常管理,以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和通知公告的上传下达等方面的工作,也具有一定复杂性和特殊性。因此,基于警务行业的特殊性,对于办公的及时性、高效性、安全性等许多方面,都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日常办公办件的数量正在逐年高速增加,并且呈现日益繁重的趋势。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7.3.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37.3.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7.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三、落实政策供应商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负责对本项目的调研、部署、培训、调试,并确保系统在质保期间正常运行,满足用户正常工作。二、采购说明预算金额:328095.18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为加强我市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健全我市交警支队机关规范、文明、有序的工作秩序,系统建设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原则,标准化、规范化是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重要保障。目前,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用OA办公自动化系统是以市公安局为主体机构建设,功能模块均为以市公安局为主导。因此功能设计不能完全贴合交警支队实际使用需求。现需根据我市交警支队实际需求建立具备公文管理、督查督办、请销假管理、会议管理、请示报告、消息报送、通知管理、文档管理、邮箱、移动办公(警务通)等功能的办公系统。鉴于此,拟通过信息化技术建设一个运行稳定、适应长远发展的OA平台,实现信息高效传递、无纸化协同办公、科学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使管理更加到位及时,使信息获取更加容易,使决策制定更加准确。六、验收标准交货地点: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各大队。五、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软件的部署培训,达到验收标准。四、招标设备技术参数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名称产品描述数量采购预算(元)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功能汇总:1、通知公告相关管理员可通过系统发送全部范围或一定用户群范围的通知公告,可由移动端接收相关消息推送。2、站内通讯该功能主要负责我单位内部人员之间进行便捷的点对点互动交流、群组互动交流和文件传输等功能,以便公安网内部的交流迅速、快捷,节省信息传递时间。3、邮箱系统以常见的邮箱操作方式进行内部邮箱功能建设,方便我单位进行内部邮箱的沟通。包括:收件箱、已发送、草稿箱、待办邮件、标星邮件、联系人、附件中心等。4、自定义流程管理建立自定义流程表单引擎,方便我单位在后期对系统相关流程进行新增、对原流程进行修改优化和扩充,提高系统整体的可操作性和自由度。5、公文管理根据单位公文管理,支持多文种、套红头、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办理流程跟踪、公文办理催办提醒、文件归档、统计检索等个性化需求(可自动套红)。6、督查督办可依据自身工作需求,对各种需要进行督办的事项进行单独的督察督办,由主要处室牵头,由相关部门协作,在整个过程中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掌控,真正落实督办时效性和可控性。7、日程管理可通过手动添加或拖拽方式将已有的日程类型拖拽至对应时间完成日程添加操作,通过日历方式展示个人日程、添加设置日程、日程可提前10分钟通知。8、请销假管理可通过该功能实现包括:请假申请、审批、销假、因私出国等多种形式的审批和针对请销假的分析统计、归档等主要功能。9、文件管理实现个人文件和部门文件管理功能,可对文件进行查看、上传、下载、重命名、删除操作。10、日志审计提供相关模块操作日志的采集、分类、查询及清理。11、通讯录根据权限显示人员信息,可全支队或按组织机构查看人员列表,支持选择人员并发送内部邮件,具备检索功能。12、工单管理实现工单功能,任务的分派、转派、催办、升级、完成等流程过程,以及和其他流程之间的关联关系,规范处理流程,提高警务办公的效率,以及处理请求所花费的成本分析。13、会议管理可进行会议申请、会议审批、会议通知、会议预约等操作。14、系统后台管理对系统风格、菜单、列表数目、用户权限、部门、账号安全性、操作日志审计、系统字典维护等常见系统功能进行管理。15、移动办公移动端可进行公文的审批、查看、请销假的相关操作、通知公告查看等。16、文件打印系统在所需打印页面支持一键打印功能。17、检索功能系统支持关键字检索,通过多种条件检索,支持精确查询和模糊查询。18、待办提醒系统支持通过移动端进行待办提醒,并及时反馈给发送方,消息是否已查阅。19、撤销功能公文流转的每一节点允许进行撤销(流程状态为已发送未查阅前)。20、回退功能流转过程中发现问题直接退回流转的起点,重新开始流转。21、统计报表以报表形式展现关注的统计信息,包括统计数据处理额统计信息展示两个主要部分,并将数据通过个性化多维图表展现。22、单点登录支持采用http传输协议的太原市公安局公安数字证书登录,提供多种单点登录服务功能。该系统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23、签章系统支持采用http传输协议的太原市公安局百城签章系统,流转中可调用用户签章。该系统数据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24、门户网站支持采用http传输协议的运行在公安网中的太原市交通警察支队门户网站数据对接,系统审批完成的发文可直接挂网无需重复录入。该系统数据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25、系统对接支持采用http传输协议的太原市公安局现有使用系统用户数据、公文数据、流转数据、邮箱数据及办公中所涉及到的信息实现无缝对接。该系统数据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26、移动警务通对接支持采用http传输协议的太原市公安局警务通移动端平台用户实现现有数据及增量数据无缝对接。该系统数据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27、声光设备对接支持重要待办信息、通知信息通过声光设备进行提醒。28、其他对接在明确系统接口开放、无接口费用、网络互通的前提下可与现有其他政务办公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加固:系统层安全防护:1、能够对本系统运行的操作系统环境的核心资源,如注册表、网络连接、系统文件、进程等资源进行防护;2、系统安全巡检模块,能够对系统所在服务器环境进行全面巡检扫描,对系统本身和服务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3、针对系统所在服务器计划任务、登录账户、克隆账户、隐藏账户及系统本身各功能的开启状态进行检查和修复;4、只允许系统用户将指定类型的文件上传至受保护的系统目录。应用防护功能(web级别):1、抗CC攻击防护;2、通过对单一IP的请求时间及错误请求次数限制暴力破解;3、开启端口进行屏蔽或拦截,防止恶意链接。系统安全管理:1、通过系统,可对系统所在服务器环境的CPU负载、内存剩余等运行指标进行监控,便于安全运维管理;2、创建、编辑、删除服务器分组,支持服务器在各个分组中的移动;3、通过安全管理模块,可对服务器操作系统自身的配置项进行合理化设置,提高操作系统的安全性和抗攻击能力;禁用操作系统中的无用服务,降低资源消耗,提供系统安全性。1套328095.1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逢重大节日或是特殊活动日,配合我支队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安全防护,监控。如有需要需驻场进行防护监控。本项目合同规定质保期内不限次数进行现场服务与维护。日常使用中产品出现问题时须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八、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需承担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的质保服务。七、质保要求最终的验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更正通知、需求变更说明书、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国家及行业规定为验收依据,实现各系统正常运行。验收结果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项目需组织现场培训,培训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需另外报价。培训应达到采购人操作人员熟练使用和排除一般故障的要求。九、培训要求为了确保系统高效稳定运行能力,提高系统本身运维管理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售后运维方案,并且出具运维资质。投标人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清单。人员配置合理,技术能力优秀。为了保证本系统的行业先进性和安全性,要求软件生产厂家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资质。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系统建设、管理、维护等要求的技术培训服务,并达到预定的培训目标。十二、其他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情形,符合工作要求,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运行期间,在本合同范围内因中标人过错需解除合同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十一、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剩余款项。十、付款方式供应商应提供培训方案,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可行的培训方案。身份认证,支持强密码的验证。密码长度不低于10位;采用复杂、不易猜测的口令,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可使用第三方数字证书登录认证。系统本身具备防篡改功能,可对其本身的目录、文件及该系统应用程序进行防护,通过设置四大类权限(读、修改、删除、创建)保证WEB目录下文件不被越权访问。系统平台渗透测试,系统平台上线后要求通过真实模拟黑客使用的工具、分析方法来对系统进行模拟攻击,并结合智能工具扫描结果,由高级工程师进行深入的手工测试和分析,识别工具弱点扫描无法发现的问题。系统平台漏洞扫描,要求使用安全评估工具对系统平台进行漏洞扫描,并人工验证所发现的WEB应用漏洞。项目交付前软件开发商需要进行安全测试,至少满足以下安全测试内容:安全要求:部署要求:系统主体要求综合采用C/S+B/S方式来开发和部署软件,视系统应用环境的不同采用其适用的系统软件版本与类型。软件架构要求具备开放性,提供完整规范地开发接口,能够满足主流平台和跨平台快速应用开发的需求。能够支持目前主流的浏览器,如IE10.0及以上版本、Firefox浏览器、Chrome浏览器、360浏览器等具备良好兼容性。系统提供7*24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小于3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小于4小时;系统内要支持百万级文档目录或全文检索,检索响应时间:≤1秒;支持10万级以上用户容量,同时系统支持并发用户数不低于1000;性能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严格按照国产化适配要求进行软件开发,系统建成后可部署在信创服务器环境和X86服务环境,支持国产客户端使用,并且完成系统兼容性认证测试。国产适配:目前我支队办公所采用的网络是公安专网部,在交警支队办公自动化系统上线运行时,需采取数据库与应用分离的部署方式。系统的应用代码程序与数据库应用分别部署在两台或多台进行逻辑隔离的服务器上,一台运行数据库文件,一台运行系统的应用程序。同时,做好双机热备工作,将代码程序与数据库文件分别进行实时的同步备份,保证在服务器发生意外的故障时,可以进行主备服务器之间的及时切换,第一时间恢复系统运行,提升系统的应急能力。3.1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原始审查记录和审查结果,编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并签字确认,并对审查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资格审查人员应履行职责2.1资格审查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履行审查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2.资格审查原则1.1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1.资格审查依据6.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5.1资格审查人员对资格审查情况以及在审查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5.资格审查过程的保密4.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4.资格审查结果3.2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以书面形式签署个人理由,并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保证金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保证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4投标人概况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7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8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投标人应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10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1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2联合协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第2-4项以及第7-10项的相关资料。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需提供。13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编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14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人员查询存档,投标人不需提供资料)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用记录查询”要求查询、审查、存档。2.1评标委员会仅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范围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1.1采购人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1.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评标方法4.2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评标依据3.1评标委员会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认定。3.评标原则6.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实质性内容。6.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投标人。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澄清5.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7.4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7.1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标注“※”项)。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评审事项处理原则6.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9.评审过程的保密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8.评标报告7.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7.5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中标的评审依据。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1.评分细则10.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9.2评标委员会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9.1评标委员会、集中采购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②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报价表”。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情形。④不存在投标总价或投标单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2投标货物(方案)不存在可选择投标货物(方案)的情形。3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①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②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对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的响应未超过五项(含五项)负偏离。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5其他未发现属无效投标规定情形的(见“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21项的规定)。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11.4.3如上述条件相同时,选定报价低的。11.4.2如技术质量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好的;11.4.1选定技术质量最好的;11.4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1.3如出现某一位评标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财政部门。1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评分细则”要素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重新评审。11.7价格评分(分值20分)11.6商务评分(分值1分)11.5技术评分(分值79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投标方案响应状况32分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29分。②非标注“★”项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有负偏离的,有一项减2分。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投标无效。③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正偏离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共同认定,每有一项技术指标正偏离加1分,最高加3分。 软件部分12分对采购人系统现状和业务需求理解与分析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2分。具体包括:对系统现状、应用环境、体系结构需求、功能需求、性能要求和实施要求等内容。9分对前期研发方案(需求说明书、技术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8分对中期研发方案(概要设计、结构设计、各功能模块的详细描述、功能介绍、测试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8分。7分对后期研发方案(维护方案、培训方案、后续技术支持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7分。人员配备情况5分依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及主要成员资质、资历,项目人员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2样品0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0分。3服务部分组织实施保障3分①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1分,否则不得分;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时间进度表”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分;③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交付使用标准和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分。售后服务保障3分①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1分;②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得1分(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a.在太原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b.在太原市具有固定的合同伙伴;c.在太原市注册成立的);③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内容、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分。评分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确标明打分依据,如:打分依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或描述等。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企业业绩1分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否则不得分。有效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签署且完成的投标人自身同类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以下内容: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增值税发票及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②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评分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确标明打分依据,如:打分依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或描述等。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具体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12.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2.4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2.3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12.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12.1未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买受人:第七部分合同文本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2.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12.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12.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合同总金额(大写):,(小写:¥元)。价款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出卖人将货物运至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二、合同价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的合同标的为:(具体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太原市政府采购组织的行政事业单位车辆采购内容及要求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出卖人:(五)若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瑕疵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在修理、更换达两次后仍存在瑕疵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货。(四)出卖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和售后服务承诺对合同标的进行保修、维修,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三)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开箱合格率达到100%,合格标准连续测试48小时无故障。(二)出卖人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向买受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一)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以较高者为准)。三、质量要求:六、验收:五、交货地点:四、交货时间:出卖人应在年月日前将合格的合同标的交付至买受人指定地点。(七)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两年。(六)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出卖人负担。(一)七、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要求:(四)出卖人将合同标的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后,买受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达不到买受人质量要求的,买受人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三)本合同标的经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二)出卖人所供合同标的的质量应以出卖人出具的并得到买受人认可的验收方法进行验收。(一)出卖人所供合同标的应符合本次采购的技术要求。(四)若出卖人收到买受人质保维修通知后3日内或买受人发出质保维修通知之日起5日内(以较短者为准),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三)质保期内,出卖人按照生产厂家质保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标准较高者为准)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质保维修服务。(二)合同标的送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出卖人负责安装调试,同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一)出卖人承诺长期向买受人以合理的价格供应零、配件,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供或随意加价。八、售后服务:(二)为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买受人交纳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九、违约责任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单位:(五)维修联系方式:十、其他约定事项(五)出卖人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时,每逾1日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10天时。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四)出卖人不能按期交付全部合同标的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三)出卖人所交的合同标的质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买受人有权拒收。造成买受人损失的,由出卖人负责赔偿。(二)买受人逾期支付设备款,每逾1日,买受人向出卖人偿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一)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付设备款的,买受人向出卖人赔偿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如评标时出卖人有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以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为准。(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出卖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本合同壹式肆份,买受人贰份、出卖人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完毕后由买受人上传至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予以备案。(一)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六)投标人所承诺的其他条件(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四)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三)明细表(二)投标(响应)文件(一)招标(采购)文件买受人全称:(公章)(二)依法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一)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三、争议及解决方式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不可抗力法定代表人:出卖人全称:(公章或合同章)电话地址:全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账号:开户行行号:开户银行:电话:地址:全权代理人:一、编制投标文件应做到如下事项:为了准确投标,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按照如下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须知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签约地点:签约时间:2.投标文件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五号;标题字号:四号加粗;表格中的字号:五号。1.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为A4。二、编制投标文件建议做到如下事项:3.“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的内容不得随意删减,如因删减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附件中注明“无相关信息,不需填写内容”等内容的除外。2.实事求是地填写“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的内容。给定格式的,应按照统一的格式逐项填报,不可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答复文字;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设计。1.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提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附件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封皮)格式3.参照后附目录顺序对投标文件各项内容进行排版、编制页码,如出现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投标人保证函………………………………………………………………………………页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目录附件2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包号:7.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6.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人概况…………………………………………………………………………………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3.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12.保函………………………………………………………………………………………11.联合协议…………………………………………………………………………………10.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9.特定资格要求……………………………………………………………………………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如果我方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处罚。1.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及你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我方已详细阅读并清楚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自愿参加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投标,谨郑重作出以下声明并负相应法律责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保证函附件38.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完全理解同意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意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解释的规定;7.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6.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5.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4.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赞同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与我方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认可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3.我方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附件4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10.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9.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2.注册地址:1.成立日期:一、投标人基本信息投标人概况附件5签署日期:年月日8.服务体系设置情况简介:7.隶属关系:6.资信等级评定情况:5.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4.单位性质:3.注册资金:二、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2)中级技术人员人数:其中:(1)高级技术人员人数:11.职工(雇员)人数:10.年生产(销售)能力9.目前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简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1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我方保证上述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没有需要说明事项的,填写“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是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特此声明。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我姓名是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书附件6-2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附件7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开标日我方的“投标人资格”情况声明如下: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此声明!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八、关于“投标人资格”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直接删除)。七、能够提供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六、能够提供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规定的特殊资格、证照等。如没有提供,我方认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没有特殊资格、证照的规定,且不再提供关于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的其它资格、证照等。五、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附件8注: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核查投标人上述内容及相关原件的权利,如经核查与上述声明不符,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提供相关原件,均视为弄虚作假。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附件11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附件9(1)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请选择其一:(以“√”标识)……2.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有异议()无异议()1.投标人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一、(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次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一致同意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经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联合协议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投标单位全称(公章):(2)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针对本项目承担的责任、义务等,分别为:六、牵头单位负责等工作;(其它成员单位)负责等工作。五、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将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评审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确定为中标人后,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接受采购人的指令和通知,办理本项目履约后的收款手续等工作。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一致决定由(一方或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缴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保证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若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牵头单位全称(公章):十一、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十、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九、联合体为中标人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八、联合体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保函附件13注: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附件15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14注:不采用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部分)4.投标报价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目录附件1610.投标人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9.投标人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8.投标货物质量承诺书…………………………………………………………………………7.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6.投标方案详细说明……………………………………………………………………………5.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1712.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11.投标人近三年业绩情况……………………………………………………………………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8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9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此表以“包”为单位进行填写,投标人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无效。第包单位:元投标报价表附件20签署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投标人类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合同履行期限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外服务年限有无偏离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第包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附件21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序号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投标方案详细说明附件22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5.软件与现有系统的衔接方案;4.后期研发方案(维护方案、培训方案、后续技术支持方案等);3.中期研发方案(概要设计、结构设计、各功能模块的详细描述、功能介绍、测试方案等);2.前期研发方案(需求说明书、技术方案等);1.对采购人系统现状和业务需求的理解与分析,包括:对系统现状、应用环境、体系结构需求、功能需求、性能要求和实施要求等内容;说明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附件23签署日期:年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据实详细填写,本项内容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填报的投标方案不够详实而造成无法评审的,有权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7.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内容。6.与同类产品相比较其优、缺点;包号(序号):投标货物质量承诺书附件24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4.投标货物达不到无故障时间和使用(寿命)年限应承担的责任:3.投标货物的质量缺陷、瑕疵补救方案和处理方式、方法(如果实行召回制度的产品必须说明):2.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三包)期限(年、月),执行规范和内容:1.投标货物出厂前是否执行检验检测: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的质量状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投标货物全称同时应编写品牌、型号或规格:投标人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附件25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6.投标人对投标货物承诺的其它事项:5.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措施:(3)交付使用标准和保障措施(2)实施时间进度表(1)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组织实施保障主要内容应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自行填写)c.在太原市注册成立的b.在太原市具有固定的合同伙伴;a.在太原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2)本地化服务能力(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2.售后服务保障7.投标人应分别列明投标货物的装箱清单及物品;以及产品开箱不合格处理方法。6.投标人应列明生产厂家现在实行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方式、方法、内容,以及在太原市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电话等。5.投标人应列明在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外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零(部)备件取得方式及取费标准。4.投标人应分别列明免费质量保证期外的服务年限_____年;维护维修的电话、联系人、应急服务方案及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以及维护维修完成时限(天)。3.投标人应当分别列明投标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限_____年,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包修、包换、包退)内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办法和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以及维护维修的解决方式(上门维修、报修、送修等)。(3)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内容、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以及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投标人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26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9.投标人应列明产品的质量或服务投诉电话(公司/厂方)。8.投标人应列明违反售后服务承诺的赔偿责任。序号业绩名称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完成日期合同金额发票金额其他项目结算凭证类型1 2 3 …… 附件27签署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3.无业绩,此表不需填写内容。2.投标人未填写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的,该项业绩无效。注: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货物的同类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其他项目结算凭证等复印件。(4)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3)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2)增值税发票(1)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业绩一投标人近三年业绩情况……(4)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3)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2)增值税发票(1)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业绩二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28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山西安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888.81万元,资产总额为1657.8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山西安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1日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开发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