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救灾资金 杀蚁饵剂中标结果公示(德昌县农业农村局2022)
一、项目编号:N5134242022000093
二、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救灾资金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田美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天元区德什路北侧1栋
5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田美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货物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杀蚁饵剂(0.1%茚虫威)
杀灭红火蚁效果明显,防效大于等于90%。
1(项)
550,000.00
5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祝永亮、王勇、赵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最后报价
四川田美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9.99元/千克
云南农博士病虫害专业防治有限公司:20.5元/千克
四川清阳丽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6元/千克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街道交通路南段243号
联系方式:0834-5110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巨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昌县二环路三段城市首座51号
联系方式:0834-5203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34-5203360
四川巨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2022年中央财政救灾资金项目谈判文件(2022111401).rar
2022年中央财政救灾资金项目谈判文件(2022111401).rar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谈性争竞德昌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与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项目编号:N5134242022000093共同编制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巨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德昌县农业农村局件文判第四章单位或公司资格证明材料21第三章单位或公司资格条件要求20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一章谈判邀请3目录2022年10月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53-第八章评审方法-4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7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6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招标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2资金来源及金额: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与水利救灾资金,采购预算金额:550000.00元。二、资金情况2.项目名称:德昌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与水利救灾资金项目。1.项目编号:N5134242022000093。一、项目基本情况四川巨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德昌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委托,拟对德昌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与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公司或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goc.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发布期限为公告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四、邀请方式本项目共1个包,内容: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其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项目简介: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七、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根据《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单位或公司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单位或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严禁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单位或公司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谈判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二)在谈判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谈判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址: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谈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四川巨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昌县二环路三段城市首座51号(2022年1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准时签到,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未准时签到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方式:纸质递交开启地点:四川巨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昌县西环路三段城市首座51号)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14:30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14:30分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巨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283448283联系人:滕先生通讯地址:德昌县德州街道交通路南段243号招标人:德昌县农业农村局九、联系方式一、单位或公司须知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联系电话:13778631794邮编:615500联系人:贺女士通讯地址:德昌县二环路三段城市首座51号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邀请谈判单位或公司的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55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招标5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招标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招标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招标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7谈判情况公告依据《政府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8谈判(竞标)保证金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招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疫情期间不能收取投标保证金。9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招标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招标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招标和强制招标。本项目招标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招标或强制招标。本项目招标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招标范围的,单位或公司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或公司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招标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招标范围的,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招标。注:对政府招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招标和强制招标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招标政策:本项目招标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招标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招标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公司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该产品政府招标清单对应页并加盖单位或公司单位公章(鲜章)。1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1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贺女士联系电话:1377863179412成交通知书领取招标结果公告在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单位或公司凭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四川巨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7863179413单位或公司询问联系人:贺女士联系电话:1377863179414单位或公司质疑联系人:贺女士联系电话:1377863179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书面形式。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等规定,单位或公司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单位或公司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5单位或公司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德昌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5283448283联系地址:德昌县德州街道交通路南段243号邮政编码:6155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单位或公司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代理服务费11000.00元(壹万壹仟元整)。17声明承诺提醒单位或公司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单位或公司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18关于疫情防控(实质性要求)1.所有县外来(返)县人员严格执行“入川即检、入县即检”,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达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外及省内风险区域来(返)县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分类落实排查管控要求。2.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中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近15日内无中高风险旅居史。2.1本次谈判的招标人是德昌县农业农村局。2.招标主体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服务招标。1.适用范围二、总则3.3按规定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单位或公司。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单位或公司;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单位或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单位或公司(实质性要求)2.2本次谈判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巨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3前期参与单位或公司处理。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或公司,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单位或公司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单位或公司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招标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单位或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单位或公司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招标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公司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单位或公司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或公司参加后续的政府招标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单位或公司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5.8回避。政府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单位或公司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单位或公司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招标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不得以不同单位或公司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5.5单位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中,多家单位或公司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单位或公司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招标项目的,按一家单位或公司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单位或公司获得成交单位或公司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招标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单位或公司获得成交单位或公司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单位或公司不作为成交单位或公司候选人。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招标人员是指招标人内部负责招标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招标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招标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5)与单位或公司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单位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是单位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单位或公司的董事、监事;(1)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单位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单位或公司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活动。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单位或公司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单位或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三、谈判文件9.4如采用单位或公司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单位或公司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单位或公司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单位或公司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单位或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1.2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单位或公司,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单位或公司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单位或公司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单位或公司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谈判文件是单位或公司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2.3单位或公司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1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单位或公司。单位或公司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该单位或公司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单位或公司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单位或公司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1根据招标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单位或公司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11.3单位或公司认为招标人需要对谈判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采纳单位或公司的申请事项。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单位或公司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单位或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单位或公司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或公司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单位或公司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单位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单位或公司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单位或公司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单位或公司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单位或公司自行编写。17.1单位或公司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单位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单位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或公司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单位或公司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单位或公司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招标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20.2招标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或公司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或公司未通过的原因。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单位或公司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二“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单位或公司名称。21.3单位或公司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不予退还。21.2单位或公司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单位或公司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单位或公司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单位或公司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4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3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单位或公司进行报价时递交。招标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单位或公司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招标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顺序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23.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六、成交事项22.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1.4单位或公司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招标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招标人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单位或公司:23.2招标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顺序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并列的,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单位或公司。招标人逾期未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单位或公司为成交单位或公司。23.1招标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招标人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25.成交结果投标单位或公司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对象为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24.无行贿犯罪承诺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有本条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为成交单位或公司,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5)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提供虚假材料;26.3成交单位或公司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招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或者重新开展招标活动。26.2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单位或公司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单位或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招标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成交通知书25.2成交单位或公司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单位或公司应当及时向招标人交纳。25.1招标人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后,将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4成交单位或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招标合同或放弃成交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成交单位或公司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以此类推。27.3招标人不得向成交单位或公司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单位或公司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单位或公司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2谈判文件、成交单位或公司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7.1成交单位或公司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由于成交单位或公司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8.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招标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2招标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单位或公司就招标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单位或公司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招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单位或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28.1经招标人同意,成交单位或公司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并且分包单位或公司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单位或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单位或公司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招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单位或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招标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招标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招标合同履行结束后,且招标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招标合同一致。30.补充合同成交单位或公司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招标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招标项目严禁成交单位或公司将任何政府招标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单位或公司将政府招标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招标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招标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34.2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单位或公司协商解决,在合同中予以约定。34.1成交单位或公司与招标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招标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执行。单位或公司未按合同履约,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招标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有关部门按政府招标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4.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1成交单位或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履行合同(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单位或公司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单位或公司;(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单位或公司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36.单位或公司不得具有的情形八、谈判纪律要求(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招标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招标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招标合同;(5)在谈判过程中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九、询问、质疑和投诉单位或公司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单位或公司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招标合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一、参加谈判的单位或公司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单位或公司资格条件要求39.本项目不允许招标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十、其他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一、参加谈判的单位或公司应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单位或公司资格证明材料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对象为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5.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采取承诺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单位或公司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单位或公司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备注:新成立投标人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成立后相应的财务报表)(可以采取承诺制);注: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单位鲜章。核心产品:杀蚁饵剂项目所属行业:工业项目名称:德昌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与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采购预算:5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招标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4)登记的防治对象:红火蚁;(3)有效成分:0.1%茚虫威;(2)毒性:微毒;(1)剂型:饵剂;杀蚁饵剂(0.1%茚虫威)★1、红火蚁饵剂技术参数(实质性要求)(2)产品为2022年的新品、干燥、不结块、不发霉变色、无异味,适口性好,包装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7号)相关规定。(1)红火蚁药物总体要求:要求引诱力强、用药量小、杀灭彻底、安全环保、低毒高效、适口性佳、环保高效、无残留、对人畜安全,易于储存。经市级以上应用效果优良证明(需提供相关材料)。2、其他要求(7)投标人近三年未因销售不合规农药受到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6)所投产品须具备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公章)(5)包装规格:100g/包或500g/瓶;5kg/件或10kg/件。(1)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货款、税金、人工费、运输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投标报价要求:(6)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承诺的质量和其他要求,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5)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响应。(4)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农药产品的质量标准。(3)合同在执行期间或执行完后才发现承诺无法兑现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投标人承担所有经济、民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若需追讨货款与损失、向法院诉讼或调解纠纷、回收已经正在配送或已发放完了的产品等,则这些义务、责任、费用和工作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投标人单方面负责和完成。(3)、付款方式与条件:所有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支付合同金额的40%,货物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开始交货,20天内全部完成。4、商务要求(3)本项目商品不以控制价报价,供应商以商品单价(元/千克)报价,最低商品报价中标,最低商品报价×商品数量=控制价(55万元)。(2)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5万元,单价控制价为50元/千克,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⑤成交投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成交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④如果合同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投标人必须及时安排退换,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投标人承担。③验收中,如果发现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供货商要无条件退货并尽快更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②供货商应提供适宜货物运输和包装的方式,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在货物送到采购人所在地验收前出现的货物短缺、损毁等,一概由投标人负责。①投标人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的所有相关资料一并交付给采购人。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谈判文件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4)、验收标准:包装、运输要求:安全要求: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在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前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在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都要进行严格把关。(提供安全责任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质保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两年。6、其他要求:德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统一验收。投标人将采购的农药运抵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后,由德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5、验收办法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生产标准及质量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设备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要求:产品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防治药物采用独立包装,密封完好,外包装应贴有合格标签:标签上批号、生产日期、厂家、许可证号信息完整并含有安全说明等。产品包装完整、标志清晰。包装容器上应涂刷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类别、批号或净含量等。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招标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单位或公司。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注: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做无效投标处理。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产品质保期内。若配送的产品与响应文件不符的,由成交成交商在7天内无条件、无偿更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包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质量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缺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交货时间延误,采购人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货商索赔。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招标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招标需求的情况下,单位或公司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单位或公司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包号:项目编号:单位或公司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XX项目(正本/副本)单位或公司名称:XXXX(加盖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单位或公司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单位或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1XX年XX月XX日本授权声明:XXXX(单位或公司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XXX)谈判招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招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XXXXXXXX(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1-2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单位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日期:XX年XX月XX日注:日期:XXXX。单位或公司名称:XXXX(单位盖章)。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特此声明。二、承诺函格式1-3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单位或公司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或公司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或公司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单位或公司,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正本/副本)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注:单位或公司应按谈判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投标单位或公司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日期:XXXX格式1-4单位或公司名称:XXXX(单位公章)XX年XX月XX日包号:招标项目编号:单位或公司名称:其他响应文件XX项目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报价为XXX元/千克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招标。XXXXXXX(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报价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单位或公司名称:XXX(盖单位公章)9.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我单位如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我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我单位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我方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不进行合同分包、转包。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X天。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传真:XXX联系电话:XXX邮政编码:XXX通讯地址:XXX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三、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或公司,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单位或公司。二、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或公司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行为。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方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单位或公司,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招标人享有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七、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第二章关于“谈判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五、如本项目谈判招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单位或公司名称:XXX(盖单位公章)单位或公司基本情况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单位或公司名称:XXXX(盖章)单位或公司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2.本公司参加XXX单位的XXX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XXX行业,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XXX万元,资产总额XXX万元,本公司为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单位或公司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招标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根据《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招标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单位或公司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招标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注:单位或公司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注:单位或公司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陈述,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应答表2、在政府招标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招标政策。1、单位或公司符合《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单位或公司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商务应答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单位或公司名称:XXX(盖单位公章)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单位或公司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单位或公司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单位或公司名称:XXX(盖单位公章)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我单位具有(川财采[2016]125号)等文件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本单位XXXX(单位或公司名称)参加XXXX(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的政府招标活动,现根据(川财采[2016]125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致(招标代理机构):单位或公司诚信情况承诺函日期:XXXX3、财政部门对政府招标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招标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单位或公司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2、单位或公司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谈判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单位或公司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XXXX。单位或公司名称:XXXX(单位盖章)。项目编号:XXX号项目名称:XXX招标项目十二、最后报价表格式2-134、单位或公司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序号招标内容报价(元/千克)1XXXXX元第八章评审方法2、报价应是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说明:1、单位或公司可不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并提供此表。此表为谈判结束后,由单位或公司填写“最后报价”(表格由谈判小组提供),经单位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单位或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此表的,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其最后报价以谈判结束后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准。日期: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XXXX(签字)单位或公司名称:XXXX(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1.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单位或公司。1.2谈判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招标非招标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制定本次谈判招标评审方法。1.总则(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单位或公司,或者受招标人委托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三)根据需要要求单位或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单位或公司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2.1.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1.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单位或公司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招标政策要求以及政府招标合同主要条款等。2.1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2.谈判程序1.5谈判过程独立、保密。单位或公司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招标组织单位书面书面说明情况。除2.1.2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4)招标项目属于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招标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招标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招标相关规定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单位或公司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2.2.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单位或公司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单位或公司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单位或公司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单位或公司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单位或公司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单位或公司必要的时间,但是单位或公司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2.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单位或公司。2.2.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书面确认。2.2.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单位或公司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2.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单位或公司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单位或公司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2谈判。(2)响应文件仍中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2.4.6.2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的语言、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2.2.6.1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单位或公司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单位或公司首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2.6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2.2.7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单位或公司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6.4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谈判的单位或公司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单位或公司,谈判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2)响应文件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2.2.6.3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招标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2)谈判小组对单位或公司已标价报价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单位或公司已标价的谈判文件“单位或公司须知附表”中第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3.1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外,单位或公司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现场报价前,谈判小组应对单位或公司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进行评审:2.3报价2.2.9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2.8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单位或公司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单位或公司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3.4单位或公司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单位或公司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单位或公司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单位或公司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报价是单位或公司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3参与报价的单位或公司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招标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单位或公司现场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单位或公司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单位或公司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单位或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单位或公司不得少于3家。两轮(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以上报价的,单位或公司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单位或公司,说明理由。谈判小组认为单位或公司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谈判小组发出质询函后单位或公司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谈判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谈判小组对单位或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单价进行评审,对明显不合理的单价(如明显偏高或偏低)项目,应在评审报告中记录,提醒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单位或公司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后的报价经单位或公司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单位或公司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单位或公司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单位或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1)邀请单位或公司参加招标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6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后,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推荐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报价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并编写谈判报告。最后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并列,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单位或公司。2.4谈判小组复核。单位或公司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的、报价最低的、单位或公司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3.6谈判小组应当将单位或公司的最后报价进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价格扣除和对失信单位或公司的价格加成后进行排序。2.3.5招标人在谈判文件中直接确定了招标项目招标价格的,单位或公司的报价应当按照谈判文件中确定了的招标项目招标价格进行报价,不得增加或者减少,否则其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2.7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招标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单位或公司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单位或公司的资格审查情况、单位或公司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谈判文件的单位或公司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招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2.9终止谈判招标活动。2.8.2谈判小组要求单位或公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单位或公司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单位或公司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单位或公司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单位或公司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8.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单位或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单位或公司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单位或公司澄清、说明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单位或公司或者中标单位或公司。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3.评审方法2.10谈判活动结束后,发现资格预审过程中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谈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招标活动,由此给单位或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经过所有参加招标活动的单位或公司书面认可,同意重新实行资格性审查的,可以直接重新实行资格性审查,并重新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谈判评审。(3)在招标过程中符合要求的单位或公司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招标预算的单位或公司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单位或公司进行实地考察。4.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3对各单位或公司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单位或公司。4.2在谈判过程中,单位或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4.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单位或公司或与单位或公司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单位或公司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谈判小组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招标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5.评审专家在政府招标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配合答复处理单位或公司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单位或公司,不得收受单位或公司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的请托。评审现场服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单位或公司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合同编号:XXXX。3..2.;1.;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合同期限项目基本情况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五条知识产权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项目招标文件附件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各份。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及其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5.其他4.中标通知书3.项目投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2022年中央财政救灾资金项目年中央财政救灾资金项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34242022000093,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性审查未通未通过原过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四川田美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田美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5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云南农博士病虫害专业防治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5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2云南农博士病虫害专业防治有限公司是是/是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田美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5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云南农博士病虫害专业防治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5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2022-11-21-第1页-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郊重声明,根据(或府银标健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81号30规定,本公司为公型(请填写:中型、小型、隐型)企业。即,本公司时满足以下条件:1.组据(工业和心总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则欢部天于发中小全业划型修理规定告通知3(工信即联企业[2011}200号)规定的期分标准,本公司居于批发业行业,从业人员2人,营入W80.72万元,资产心票10.58万元,本会司为小里(请写:中星,小生,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昌农业有限位的值8分2002年全云利农业生产活术到火货金项目项目招标调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实物,由本企业联签工程,器供服务,成者供位小里(读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灵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间棒胜站物;本会主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左程,将传法承想史责单位或公司名称:国际日美饮农业科技态限公司(盖单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字))日期:0年11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财政救灾资金 杀蚁饵剂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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